第三节 水量分配与调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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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水量分配
1984年8月, 国家计委对水电部报送的《黄河河川径流量的预测和分配的初步意
见》,约请同黄河水量分配关系密切的12个省(区、市)的计委、水电、石油、建设、
农业等部门负责人座谈,调整并提出在南水北调工程生效前黄河可供水量分配方案,
1987年9月经国务院批准执行。考虑黄河流域多年平均河川径流量为580亿立方米 (含
花园口以下20亿立方米),扣除河道输沙用水210亿立方米,可引水量为370亿立方米,
黄河可供水量分配方案分配山东省水量为70亿立方米 (称之为“87分水方案” ) 。1
994年,省水利厅将70亿立方米水量分配到有关市(地) 。由于当时各种规章制度不健
全,黄河可供水量分配方案并未落实。1999年,黄河水量实行统一调度后,该方案才
得以贯彻实施。

1994年山东引黄水量有关市(地)分配表
表5-4 单位:亿立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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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地) │菏泽│济宁│泰安│聊城│济南│德州│淄博│滨州│东营│青岛│潍坊│烟台│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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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配水量│10.0│4.3 │1.3 │8.5 │6.1 │10.5│4.3 │9.2 │7.8 │2.5 │3.3 │2.2 │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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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水量调度
20世纪80年代后,黄河水资源供需矛盾日益突出,下游河段断流现象频繁发生。
为缓解黄河水资源供需矛盾,做到统筹兼顾、合理安排,按照省政府要求,山东河务
局不断加强对引黄供水工作的管理。每年根据黄河水情预报及沿黄各市(地)实际引水
情况,山东河务局和省水利厅联合下达年度引黄用水计划,指导调度各地引水工作。
20世纪80年代,黄河下游断流次数相对较少而且持续时间短,对人民群众生产生
活影响尚不严重,各级河务局和当地政府主要采取限制上游地区引水,或短时间关闸
向下游调水的临时应急措施。进入90年代,黄河下游断流情况加重,影响越来越大。
山东河务局在黄委和省政府领导下,主要采取的调度措施有:1.密切关注黄河水情、
沿黄各地旱情和需水情况,及时向黄委汇报,请求上中游水库及时加大下泄流量,支
援山东抗旱。2.采取计划用水、分配引水指标、关闸调水、轮流引水灌溉等。3.建议
有条件的市(地)修建平原水库,利用水库、河道、坑塘调蓄水量,丰蓄枯用、冬引春
用。4.用水高峰期以省政府或山东河务局的名义派出调水工作组巡回指导各地引黄供
水。5.做到计划用水,实施引黄供水签票(1981-1993年7月)和引黄供水协议书制度。
6.继续实行用水收费制度。这些措施虽然在一定时间内、一定程度上缓解了黄河水的
供需矛盾,但由于没有实施全流域水资源的统一管理和调度,无序引水现象仍然存在,
未从根本上解决黄河下游断流问题。
为缓解黄河流域水资源供需矛盾和解决黄河下游断流问题,1998年12月,国家计
委、水利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黄河可供水量年度分配及干流水量调度方案》、《黄
河水量调度管理办法》。《黄河水量调度管理办法》明确规定黄河水量统一管理调度
由黄委负责,山东省黄河干流河道由山东河务局依据下达的月用水指标负责水量调度
工作。1999年,黄委根据国务院授权对全河水量实施统一调度,山东河务局根据水利
部、黄委有关规定,制定《山东黄河引黄供水调度管理办法》,确定山东黄河水量调
度原则是:优先满足城乡居民生活和重点工业用水,合理安排农业用水,统筹兼顾上
下游、左右岸、地区之间和部门之间用水,同时留有必要的河道输沙用水和生态环境
用水。水量调度管理工作实行统一调度、总量控制、以供定需、分级管理、分级负责,
在黄委和省政府的领导下,由山东河务局统一组织实施。水量分配实行丰增枯减的原
则,正常年份,分配指标不变,根据分配给山东省的年引水指标,对各市(地)引水按
相同比例增、减。年度水量分配时段为当年7月至次年6月,年度水量调度时段为当年
11月至次年6月, 山东河务局依据黄委下达的年、月、旬水量分配和调度预案,安排
辖区内各用水户的年、月、旬用水计划,并实施调度管理。
实施水量统一调度后,为加强水量调度管理,结合山东黄河实际,山东河务局采
取了一些有效措施。1.制度建设。2003年上半年,黄河流域来水严重偏枯,黄河水量
调度面临严峻形势。黄委制订《2003年旱情紧急情况下黄河水量调度预案》,首次在
黄河水量调度中实行以省 (区) 界断面流量控制为主要内容的行政首长负责制。发布
《黄河水量调度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规定》,对各类突发事件提出具体处置措施,明确
各单位责任和时限要求。 规定山东省重要水文站断面的预警流量为:高村120立方米
每秒,孙口100立方米每秒,泺口80立方米每秒,利津30立方米每秒。1999-2005年,
按照上级有关规定,山东河务局相继制定《山东黄河引黄供水调度管理办法》、《山
东黄河水量调度工作责任制(试行)》、《山东黄河水量调度督查办法(试行)》、《山
东黄河水量调度规程》等,不断加强制度建设,对山东黄河水量统一调度进行规范。
2.加强计划用水管理。在考虑河道输沙和生态用水前提下,根据各灌区作物种植面积
和生长需水规律,编制用水计划。严格按计划引水,未经批准不得随意变更用水计划,
更不能超计划多引多用,确保黄河水充分利用。遇到特殊情况,山东河务局及时向黄
委反映,调整计划,适时要求加大三门峡、小浪底等水库泄量,保证农作物关键期用
水。2002年下半年,山东遭遇百年不遇的特大干旱,在黄河来水严重偏枯的不利条件
下,黄委通过实施干流水库接力调水,为全省送水9亿立方米。3. 分级负责制。每年
山东河务局与各市(地)、县(市、区)河务局逐级签订引黄供水责任书,自上而下建立
严格的供水责任制,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对全年的水量调度工作负总责。责任书明确规
定调水纪律和对违规行为的处理措施,并将水量调度实施情况列为对各单位年度考核
的重要内容。4.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为保证调度指令的贯彻落实,在调水期间,山东
河务局组成调水检查工作组,采取蹲点监督和巡回突击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对各引黄
涵闸引水情况实施监督检查,检查结果在全局范围内进行通报。各市(地)河务局也派
出工作组对辖区内引水情况进行自查自纠。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予以纠正,对违
规引水的单位,严格按照供水责任书的规定进行处罚。5.加强引黄涵闸管理。山东黄
河63座引黄涵闸,分别由各级河务部门管理。各管理单位按照有关规定,认真做好工
程维修养护,保证闸门启闭灵活、适时运用,严格执行调度指令,保证水量调度顺利
执行。为搞好引水计量,各管理单位加强培训,规范操作。山东河务局按季度编发山
东黄河干流用水简报。省、市、县三级河务局均配备专人负责水资源统计工作,逐级
上报水资源统计日报、月报和年报。2005年,山东河务局购置53台测流仪配发到各引
黄涵闸。
实施黄河水量统一调度成效显著,主要是:1. 确保黄河不断流。1999-2005年,
在流域来水持续偏枯,全省沿黄地区连年干旱,水资源供需矛盾异常尖锐的情况下,
通过强化水量统一调度,实现黄河连续6年(2000-2005年)不断流。2.统筹兼顾各方用
水。实施黄河水量统一调度后,按照用水计划,合理分配,避免了争水、抢水和盲目
引水情况;保证了沿黄各地城乡居民生活用水和重要工业生产用水以及农作物关键期
用水,并使灌区下游和高亢偏远地区也用上了黄河水。同时,成功实施了引黄济津、
引黄济青、引黄入卫等远距离调水。3.黄河三角洲生态系统明显改善。实施黄河水量
统一调度后,入海水量增加,有效地遏制了黄河三角洲湿地生态恶化趋势,湿地面积
增加0.33万公顷,断绝十年之久的黄河刀鱼在河口地区重新洄游,多年不见的鸟类重
新出现,且种类不断增加。4.促进节约用水。实施黄河水量统一调度,加之水价改革,
改变了引黄灌区用水、管水无序的局面,依法用水、计划用水和节约用水的观念增强;
促进了农业种植结构调整,减少了高耗水作物种植面积;节水技术改造进展加快,提
高了水资源利用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