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蓄滞洪区安全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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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年来,山东黄河滩区群众为躲避洪水,在滩区修建了一些村台、房台
居住。1 949年后,国家曾先后投资补助滩区村台建设,但由于补助资金较少,
缺乏全面规划,安全建设滞后。1986-2005年,国家和各级地方政府通过利用
多种投资途径安排滩区安全建设,加之群众积极努力,滩区安全建设取得明
显效果。至2005年底,有11.04万人从滩区搬迁到滩外。共修建村台、房台、
避水台面积2547万平方米, 修建撤退道路423.54公里; 黄河滩区居住人口
60.46万人,其中2.2万人居住在护城堤以内,有3.64万人居住的村台达到了20
年一遇防洪标准。但尚有29.4万人居住的村台达不到标准,无村台和居住零
星房台的有25.22万人。
山东黄河滩区、滞洪区安全建设工作由山东河务局负责。2000年12月,
根据水利部和黄委通知要求,库区移民工作划归地方政府管理,山东河务局
不再管理此项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