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防汛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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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河防汛队伍由专业队伍、群众队伍、中国人民解放军和武装警察部队
三部分组成,实行“专群结合,军民联防”。

一、群众防汛队伍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公民有参加抗洪抢险的义务。群众防
汛队伍历来是黄河防汛的基本力量。群众防汛队伍主要由沿黄市(地)、县(市、
区)的群众组成,以基干民兵为骨干,并吸收部分有防汛抢险经验的人员组成。
群众防汛队伍分为一、二、三线,一般情况下沿黄乡镇为一线,沿黄县(市、
区)的后方乡镇为二线,沿黄市(地)的部分后方县(市、区)为三线。根据洪水
级别和防汛需要,群众队伍参加防汛的顺序一般是先上一线,后上二、三线。
一线防汛队伍的数量主要根据辖区内的堤防长度确定, 每公里堤防组织12—
14个基干班。每个基干班12人,配正、副班长和技术员、宣传员、统计员、
安全员。每个县(市、区)还组织一个或数个抢险队,每队30—50人;每处涵
闸(虹吸)工程视情组织30—50人的护闸队,分(泄)洪闸适当增加防守力量。此
外,根据防守需要还组织一定数量的预备队伍。群众防汛队伍每年登记造册,
落实到人,汛情发生时按照指令参加黄河防汛。二、三线群众防汛队伍按行
政区域组织,遵照上级防指的命令有组织地上堤防守。1986-2005年,山东黄
河每年组织群众防汛队伍都在100万人以上。
群众防汛队伍的主要任务是:洪水期间,在各级防指领导下,对防洪工
程进行巡查、防守,出现险情时,参加工程抢险和物料运送等。基干班是堤
线防守的基本力量,在洪水漫滩后,按照分工有组织地进行巡堤查险,发现
险情及时报告和进行抢护;抢险队是防守、抢险的机动力量,中常洪水时按
照指令进行一般险情的抢护,大洪水时协助专业队伍、解放军和武警部队进
行重大险情的抢护;护闸队主要从事涵闸工程的巡查、防护和抢险;预备队
根据防汛和抢险需要,负责各类防汛物料的运输和供应等,并作为紧急情况
下防汛抢险的后备力量。
20世纪80年代初,群众防汛队伍多为从事农业生产的农民,人员相对稳
定。此后,随着农村生产形式和产业结构的变化,农村人口尤其是青壮年外
出务工逐渐增多,流动性较大,给防汛队伍组织带来困难。1988年7-9月,省
黄河防办对群众防汛队伍的组织情况进行专题调查。发现不少村庄群众防汛
队伍的在位率不高, 济阳县崔寨、王圈两乡沿黄11个自然村,按要求应组织
64个基干班768人,但其中从事个体运输、建筑、经商和常年外出务工的就有
423人,占55%。个别村的基干班接到上堤命令后,由于人员不在家,出现了
父代子、妻代夫上堤的情况。1996年,根据群众防汛队伍成员大都是基干民
兵的特点,从齐河县开始,将群众防汛队伍的组织、管理、训练与民兵工作
紧密结合,逐步形成政府、防指统一领导,人民武装部负责组织、训练,河
务部门负责技术指导的“三位一体”的群众防汛队伍管理体制,称为军事化
管理。
1998年4月,省防指下发《关于批转省黄河防汛办公室山东黄河群众防汛
队伍组织情况调查报告的通知》,对军事化管理的体制给予肯定。认为把防
汛队伍和民兵队伍并为一支,解决了民兵队伍不熟悉防汛、防汛队伍纪律松
散的问题,达到了政令和军令的统一,加强了防汛技术学习与培训,保证了
队伍到位率。 1999年5月11日, 省政府办公厅、山东省军区司令部联合下发
《关于引入民兵管理机制,进一步加强黄河一线群众防汛队伍建设的通知》,
在全省沿黄地区全面推行群众防汛队伍军事化管理。黄河一线群众防汛队伍
按照民兵建制和隶属关系,建立各级组织,并进行训练管理,实施查险抢险。
一线群众防汛队伍成员全部由民兵组成,包括民兵基干班和民兵黄河防汛抢
险队。民兵基干班配齐正、副班长,技术员、宣传员、统计员、安全员;每
个沿黄乡镇组织一支民兵黄河防汛抢险队,每队30人,由乡(镇)人民武装部
部长兼任队长。2001年,军事化管理范围由一线队伍扩大到二、三线队伍。
1996年,滨州地区组建6支共300余人的沿黄乡镇群众黄河专业抢险队,
在抗御黄河“96·8”洪水中起到很好的作用。1997年,滨州地区行署要求每
个沿黄乡镇组织1支群众黄河专业抢险队,共组织17支抢险队计680人。1998
年,滨州地区汲取群众防汛队伍“军事化”管理的经验,将群众黄河专业抢
险队更名为民兵黄河防汛抢险专业队,并由滨州地区行署和滨州军分区联合
印发《滨州地区民兵黄河防汛抢险专业队建设与管理办法(试行)》。1998年4
月,省防指对滨州地区组建民兵黄河抢险队的做法给予肯定,并确定在沿黄
市(地)全面推广。1999年5月26日,省防指在淄博市召开山东黄河民兵防汛抢
险队伍建设暨组织训练现场会,部署全省民兵黄河抢险队的组织、训练工作,
民兵黄河抢险队的组建工作在全省推开。
为解决黄河专业防汛队伍不足和群众防汛队伍缺乏技术骨干问题,2000
年5月,德州市黄河防办提出建设驻堤民兵黄河抢险队试点方案。7月,省黄
河防办确定在齐河、惠民两县分别组织一支民兵黄河抢险队,开展驻堤试点
工作。2001年,每个沿黄市均选定一个县建立一支驻堤民兵黄河抢险队。每
支驻堤试点队伍30人,下设3个班,每班10人,设队长、指导员和技术负责人
(均为兼职)。驻堤民兵黄河抢险队的任务是:学习防汛抢险知识,掌握抢险
技术,熟练抢护各种险情。正常情况下,负责黄河防洪工程维修养护和水雨
毁工程修复;中常洪水时担负巡堤查险、根石探摸、险工和控导工程的防守
和险情抢护;大洪水期间,配合其他抢险队伍或独立进行险情抢护,并指导
其他群防队伍进行防汛抢险;洪水过后,修复水毁工程。至2005年,驻堤民
兵黄河抢险队发展到10支(济南、滨州市各为2支,其余为1支)。由乡(镇)、县
人民武装部以及县黄河防办负责组织和管理,河务部门提供驻堤场所,负责
技术培训,并根据考勤情况发放工资。
2005年,山东黄河组织群众防汛队伍125.37万人,其中,一线队伍32.13
万人,二线队伍38.95万人,三线队伍20.61万人,预备队33.68万人。

2005年山东黄河群众防汛队伍组织情况统计表
表4-1
┌───┬────────────────────┐
│沿黄市│群众防汛队伍数量(人) │
│ ├───┬───┬───┬───┬────┤
│ │一线 │二线 │三线 │预备队│合计 │
├───┼───┼───┼───┼───┼────┤
│菏泽 │29269 │89544 │50000 │17200 │186013 │
├───┼───┼───┼───┼───┼────┤
│东平湖│34324 │44962 │20000 │87526 │186812 │
├───┼───┼───┼───┼───┼────┤
│聊城 │29533 │11177 │25000 │0 │65710 │
├───┼───┼───┼───┼───┼────┤
│济南 │53114 │68520 │37536 │215000│374170 │
├───┼───┼───┼───┼───┼────┤
│德州 │9700 │16250 │38836 │0 │64786 │
├───┼───┼───┼───┼───┼────┤
│淄博 │25433 │18200 │6600 │0 │50233 │
├───┼───┼───┼───┼───┼────┤
│滨州 │36681 │93676 │3000 │13171 │146528 │
├───┼───┼───┼───┼───┼────┤
│东营 │103284│47142 │25126 │3877 │179429 │
├───┼───┼───┼───┼───┼────┤
│合计 │321338│389471│206098│336774│125368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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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专业防汛队伍
专业防汛队伍主要由各级黄河河务部门职工组成,平时从事黄河治理和
管理业务,汛期按照分工和防洪预案,主要承担黄河水情、工情测报,通信
专网运行管理,防洪工程运行、防守、紧急抢险以及黄河防汛抢险技术指导
工作。在抗洪抢险一线,山东河务局及各县(市、区)河务局组建黄河专业机
动抢险队、专业抢险队和工程班,直接承担工程防守和各种险情的抢护任务。
专业机动抢险队。1988年2月5日,黄委向水电部提交《关于组建黄河下
游机动抢险队的报告》,提出黄河下游机动抢险队作为防汛抢险的中坚力量,
既能独立承担主要险段的抢护任务,又能作为骨干,组织和指导一般险情抢
护工作;机动抢险队实行平战结合,除在抢险实战中不断积累抢险经验和提
高抢险技术水平外,非汛期主要围绕防汛抢险开展基础工作,还可承担一定
的基建任务。
1988年4月,黄委批准,鄄城县河务局组建第一专业机动抢险队,天桥区
河务局组建第二专业机动抢险队,人员从所属河务局职工中抽调,并安排资
金66万元购置大型机械和运输设备。1991-1993年,山东河务局相继批准惠民
工程处、山东河务局建筑安装队、东平县河务局分别组建第三、第四、第五
专业机动抢险队。每队编制40—50人,属常设性建制。平时由组建单位管理,
汛期根据汛情、险情由山东河务局机动调度,执行山东黄河紧急抢险任务。
此后,又陆续组建9支专业机动抢险队。截至2005年,山东黄河共建立14支黄
河专业机动抢险队, 配备挖掘机14台,自卸汽车47部,推土机11部,装载机
15部,平板拖车8部,5吨东风随车吊10部,油罐车2部,发电机组15台,生活
用车10部,指挥车12部,操舟机20部。国家投资8050万元。
专业机动抢险队主要承担黄河防汛的机动抢险任务,按照所处的地理位
置,划分各队抢险责任段。遇较大险情,由省黄河防办统一调动。平时,专
业机动抢险队结合治黄参与施工,并注重抢险专业培训;汛期待命,做好抢
险准备。一旦接到命令,立即投入抢险。除参加黄河抢险外,按照省防指的
命令,汛期也参加其他水利工程的抢险工作。截至2005年,山东黄河机动抢
险队共参加黄河以外的抢险3次,调动机动抢险队7队次。
2005年山东黄河专业机动抢险队及抢险责任段划分情况表
表4-2

┌────┬──┬──────────┬──┬───────────────────────┐
│编号 │成立│依托单位 │人数│抢险责任段划分 │
│ │年份│ │(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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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队 │1988│鄄城县河务局 │52 │菏泽市宽河段,重点是鄄城县、郓城县河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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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队 │1988│天桥区河务局 │60 │济南市窄河段,重点是槐荫区、天桥区河段(南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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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队 │1991│惠民工程处 │51 │博兴县、利津县、河口区河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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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队 │1992│山东河务局建筑安装队│62 │历城区河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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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队 │1992│东平县河务局 │50 │济宁、泰安黄河河段,东平湖水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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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队 │1999│东阿县河务局 │50 │聊城市河段、北金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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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队 │1999│垦利县河务局 │50 │河口地区,重点是垦利县、东营区河段 │
├────┼──┼──────────┼──┼───────────────────────┤
│第八队 │1999│齐河县河务局 │50 │德州市河段、北展宽区(齐河县部分) │
├────┼──┼──────────┼──┼───────────────────────┤
│第九队 │1999│高青县河务局 │50 │淄博市河段 │
├────┼──┼──────────┼──┼───────────────────────┤
│第十队 │1999│东明县河务局 │50 │菏泽市宽河段,重点是东明县、牡丹区河段 │
├────┼──┼──────────┼──┼───────────────────────┤
│第十一队│2001│惠民县河务局 │50 │惠民县、滨城区河段 │
├────┼──┼──────────┼──┼───────────────────────┤
│第十二队│2001│济阳县河务局 │50 │济阳县、天桥区河段(北岸)、北展宽区(天桥区部分)│
├────┼──┼──────────┼──┼───────────────────────┤
│第十三队│2003│章丘市河务局 │50 │章丘市、邹平县河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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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队│2003│东平县湖管局 │50 │济宁、泰安市所辖大清河堤、东平湖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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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黄河专业机动抢险队参加黄河以外抢险情况统计表
表4-3

┌─────┬──────┬───────────┬───────────┐
│时间 │地点 │主要险情 │调动情况 │
├─────┼──────┼───────────┼───────────┤
│1991.08.29│济南市历城区│大坝滑坡 │第二黄河专业机动抢险队│
│ │狼猫山水库 │ │ │
├─────┼──────┼───────────┼───────────┤
│1996.08 │漳卫新河 │堤身渗水、管涌、裂缝等│第三黄河专业机动抢险队│
├─────┼──────┼───────────┼───────────┤
│2003.09.06│肥城市大汶河│滩岸坍塌、拦水坝决口、│第二、第三、第五和第八│
│ │东城村 │风浪淘刷 │黄河专业机动抢险队 │
└─────┴──────┴───────────┴───────────┘

专业抢险队。除组建专业机动抢险队外,1986年后,一般每个县级河务局组
织一支专业抢险队,人数在30人左右,堤线较长的组织2支。专业抢险队由沿
黄县(市、区)河务局职工组成,队员平时在各自的工作岗位,汛前组织训练,
配备常规抢险工具和料物,熟练掌握黄河险情抢护方法,人员根据情况每年
有所调整。黄河专业抢险队由县级黄河防办负责组织和管理,汛期接受县级
防指和黄河防办的指挥和调配,承担本县(市、区)范围内的工程抢险任务。
工程班。各县级河务局所辖险工、控导等工程设有工程班,主要由黄河
职工组成。工程班实行班坝责任制,平时主要负责工程的日常管理维护,在
洪水期间对本班管理的工程负责防守、查险和抢险。

三、中国人民解放军和人民武装警察部队
中国人民解放军和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是防汛抗洪的重要力量,主要承担
急、难、险、重的抗洪抢险任务。参加山东黄河防汛的人民解放军主要是济
南军区所属部队,并授权山东省军区统一协调支援山东黄河抗洪抢险的部队。
济南军区每年都将黄河防汛作为一项重要任务进行布置,安排防汛值班部队
作为一线部队,另备有第二梯队、预备队,当发生大洪水时,按照有关程序
调度军事力量参加黄河抗洪抢险。参加黄河防汛的人民武装警察部队主要是
武警山东省总队和沿黄各市武警支队,在黄河发生大洪水或出现重大险情时,
按照命令参加抗洪抢险。1998年起,沿黄市(地)军分区、县(市、区)及乡(镇)
人民武装部,参与群众防汛队伍的“军事化”管理,开展队伍的组织训练工
作,并安排一定数量的民兵应急小分队,投入黄河防汛准备和抗洪抢险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