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调控洪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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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世纪50年代初期,针对黄河下游上宽下窄的河道形态,提出“宽河固堤”的治
河方针,同时废除黄河滩区民埝的政策,以保持宽河道排洪、滞洪削峰和沉沙作用。
在“宽河固堤” 方针指导下,20世纪50-60年代,对黄河下游先后进行两次大修堤,
培修加固堤防,加高改建险工坝岸,进行河道整治。山东黄河职工创造了吸泥船放淤
固堤的办法,提高了堤防抗洪能力。为防御黄河特大洪水,先后修建东平湖、北金堤、
南展宽区、北展宽区4处蓄滞洪区。
1964年12月,黄委提出“上拦下排”处理洪水泥沙的指导思想,即“在上中游拦
泥蓄水, 在下游防洪排沙”。1965年1月,对三门峡水库实施改建,1973年11月改建
完成。改建工程采取“蓄清排浑”方式,使库区泥沙冲淤基本平衡,在防洪、防凌等
方面发挥了综合效益。1974年,进行第三次大修堤和放淤固堤,进一步增强堤防抗洪
能力。
1976年5月, 国务院批复水电部和河南、山东两省报送的《关于防御黄河下游特
大洪水意见的报告》,确认黄委提出的“上拦下排,两岸分滞”调控洪水工程体系。
“上拦”即根据黄河洪水陡涨陡落的特点,在中游干支流修建大型水库,削减洪峰;
“下排”即充分利用河道排洪入海;“两岸分滞”即在必要时利用滞洪区分洪,滞蓄
洪水。从1976年起,黄委开始进行防御黄河特大洪水的规划和建设重大工程等措施。
至1985年先后实施以下工程:改建北金堤滞洪区,建设渠村分洪闸;东平湖滞洪区增
建两座分洪闸,加固围坝,增建清河门出湖闸等;全面加高培厚黄河下游堤防,并大
力开展放淤固堤;按照“控导主流,护滩保堤”的方针,继续修建河道整治工程,加
高改建险工坝岸,不断完善下游防洪工程体系。
1986-2005年, 调控洪水的方针是“上拦下排,两岸分滞”。其间,建成小浪底
枢纽工程;1998年起,国家加大治黄投入,加快防洪工程建设步伐。按照2000年水平
设防标准要求,完成第四次大规模堤防加培和第一期标准化堤防建设,并新修和续建
河道整治工程以及除险加固东平湖滞洪区等。黄河下游防洪工程体系进一步完善,调
控洪水能力进一步增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