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人力资源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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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6年, 山东河务局及所属单位有在职职工9762名,其中,干部2666名,工人7
096名;离退休职工2300名。到2005年底,山东河务局及所属单位有在职职工8058名,
其中,干部2999名(包括司局级12人,县处级237人,科级及以下2750人),工人50 59
名;离退休职工3804名。

1986-2005年山东河务局在职及离退休职工人数统计表
表8-4

┌──┬────────┬─────┐
│年份│在职职工(人) │离退休职工│
│ ├──┬──┬──┤(人) │
│ │总数│干部│工人│ │
├──┼──┼──┼──┼─────┤
│1986│9762│2666│7096│2300 │
├──┼──┼──┼──┼─────┤
│1987│9351│2554│6797│2285 │
├──┼──┼──┼──┼─────┤
│1988│9265│2626│6639│2281 │
├──┼──┼──┼──┼─────┤
│1989│9273│2558│6715│2727 │
└──┴──┴──┴──┴─────┘

续表

┌──┬────────┬─────┐
│年份│在职职工(人) │离退休职工│
│ ├──┬──┬──┤(人) │
│ │总数│干部│工人│ │
├──┼──┼──┼──┼─────┤
│1990│9188│2493│6695│2746 │
├──┼──┼──┼──┼─────┤
│1991│9188│2562│6626│2829 │
├──┼──┼──┼──┼─────┤
│1992│9227│2561│6666│2800 │
├──┼──┼──┼──┼─────┤
│1993│9303│2508│6795│2816 │
├──┼──┼──┼──┼─────┤
│1994│9346│2513│6833│2827 │
├──┼──┼──┼──┼─────┤
│1995│9370│2510│6860│2837 │
├──┼──┼──┼──┼─────┤
│1996│9690│2650│7040│3048 │
├──┼──┼──┼──┼─────┤
│1997│9684│2660│7024│3076 │
├──┼──┼──┼──┼─────┤
│1998│9119│2421│6698│2752 │
├──┼──┼──┼──┼─────┤
│1999│8846│2410│6436│2747 │
├──┼──┼──┼──┼─────┤
│2000│8830│2394│6436│2816 │
├──┼──┼──┼──┼─────┤
│2001│8783│2397│6386│2839 │
├──┼──┼──┼──┼─────┤
│2002│8904│2894│6010│2922 │
├──┼──┼──┼──┼─────┤
│2003│7875│2747│5128│3938 │
├──┼──┼──┼──┼─────┤
│2004│7923│2915│5008│3854 │
├──┼──┼──┼──┼─────┤
│2005│8058│2999│5059│3804 │
└──┴──┴──┴──┴─────┘

说明:统计数字为年末数。

一、人事制度改革
1985年前, 山东河务局各级领导干部均按照干部管理权限,逐级提拔任命。自1
986年起,逐步实行领导干部任期制和工作人员聘任制;领导干部选配引入竞争机制,
实行竞争上岗;打破干部工人身份界限,推行岗位管理和竞争上岗制度;拓宽民主监
督渠道,选拔任用领导干部实行任(聘)前公示制;实行领导干部交流轮岗等一系列规
定办法,以实现干部队伍革命化、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
(一)领导干部聘任制
1987年1月, 山东河务局及所属单位科级以上干部全部实行聘任制。聘任期为三
年,试行领导干部任期目标责任制。被聘任的领导干部根据自己的岗位职责提出任期
内的工作目标和实施措施, 接受群众监督和上级考核。1986-1988年,经任期目标考
核, 有363名科、处级干部连续任职,占95.3%。科以上干部有220人受到表彰奖励;
对部分表现一般的干部给予黄牌警告、批评教育,并免职18人,刑事或行政处罚5人。
1990年,为进一步完善领导干部任期目标管理,实行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制度。
同时加强考核,重点考核岗位职责履行和年度目标完成情况,根据考评结果对单位和
个人进行奖惩;建立健全目标管理监督制度,形成上级、同级、下级公开监督网络。
2000年5月,山东河务局制定《领导干部实行任(聘) 前公示制暂行办法》,凡处
级干部、副处级单位领导班子成员、科级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在聘任任命之前,均以
公告的方式进行公示,并在规定的期限内广泛听取意见。
2002年5月, 山东河务局制定《局管领导干部上岗意见》、《副处、科级干部职
位竞争上岗实施办法》等规定,竞争上岗,公开选拔任用干部在全局推行。到2005年,
通过竞争上岗,选拔处级干部76名,科级干部334名。
(二)一般干部聘任制、工人优化组合制
1985年,山东河务局首先在东平湖进湖闸管理所、惠民修防段、齐河修防段进行
一般干部聘任制和工人优化组合制试点。1986年试点单位扩大到11个;到1987年,有
23个单位试行一般干部聘任制和工人优化组合制。 1989年1月,山东河务局推行工作
人员聘任制。1986-1988年,山东河务局有288人未被聘用,其中经学习后重新聘任的
128人; 安排定额性劳动的29人;从事多种经营的52人;停薪留职自谋职业的40人;
提前退休退养的8人。
2002年,山东河务局进行机构改革,以机构职能、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的改革与
创新作为重点。全面推行竞争上岗、双向选择的用人制度,除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和个
别不适宜采取竞争上岗的职位外,其他职位都进行公开竞争,重新上岗。机构改革期
间,新提拔处级干部34人、科级干部334人。全局有15名处级干部、189名科级干部实
现轮岗交流。同时,对人员多、下属单位多、负担重、困难大的单位进行人员分流安
置,单位整合移交,实现优势互补。此次机构改革分流安置人员1266名,其中在职职
工668名,离退休职工381名,职工遗属217名。
(三)事业单位人员聘任制
2005年4月,山东河务局根据黄委《关于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的实施意见》,
全面部署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度改革工作。当年12月底,山东河务局所属事业单位及
10个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试点单位全部实行人员聘任制。
(四)下放干部管理权限
1986年1月, 山东河务局制定《关于下放干部管理权限的意见》,对干部调配、
干部奖惩、机构设置、干部录用及干部离休、退休、退职作出具体规定。其中,在干
部调配权限上规定,具有初级以上技术职务或副科级以上行政职务和局直单位的一般
干部,调出黄河系统的,报山东河务局审批。其他干部的调出和在黄河系统内的调整,
由各市(地)河务局、水文总站办理。
1992年8月, 根据省委组织部有关文件精神,山东河务局党组下发《关于下放干
部管理权限和简化干部任免等有关问题的通知》,遵照干部下管一级的原则,山东河
务局只管理和任免处级、局机关和局直单位的正科级干部,各市(地)河务(管理)局负
责任免科级干部,报山东河务局备案。同时,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简化干部退(离)休
手续。
1999年4月, 山东河务局制定《关于机构改革中人事劳动若干问题的暂行处理办
法》,进一步明确干部管理权限。各市(地)河务(管理)局、建材局的局长、副局长及
同级副职,局直属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及局机关处级及以下工作人员,由山东河务局直
接管理;各县(市、区)河务(管理)局及黄河口治理研究所的局(所)长由山东河务局任
免,其考核、奖惩、培训及退休审批等日常管理工作由所在市(地)河务局负责。济南、
河口、东平湖三个副厅级河务(管理) 局机关的其他处级干部(含黄河口治理研究所的
副职) ,由所在单位提出意见,报山东河务局审批后,自行聘任。局直单位的中层干
部由各单位在规定职数内自行聘任。干部的考核、奖惩、培训及退休的审批等日常管
理工作,由所在单位负责。
2000年3月,山东河务局制定《关于深化劳动人事制度改革的几项规定》(试行)。
对下放干部管理权限作出规定:第一,山东河务局局机关各部门科级干部的提拔仍按
干部选拔的规定办理,由局党组研究确定。其聘任(解聘)由所在部门提出建议,经人
事劳动部门资格审查并报所在部门分管局长同意后,由人事劳动部门办理有关手续,
所在部门聘用(解聘)。各县(市、区)河务局局长及河口管理局、济南河务局、东平湖
管理局三个副厅级单位部门负责人的配备,由市(地)河务(管理)局党组研究决定,报
山东河务局事前备案后,自行聘任(解聘)。第二,各市(地)河务(管理)局参照山东河
务局有关规定,按照使用与管理相统一的原则,将县(市、区)河务局中层干部以及河
务段长的管理权限下放到县(市、区)河务局。
(五)依照公务员管理实施过渡
2003年3月,根据人事部《关于同意水利部长江水利委员会等7个流域机构各级机
关依照国家公务员制度管理的复函》,黄委各级机关实施依照公务员制度管理。同年,
山东河务局按照《国家公务员职位分类工作实施办法》要求,做好机关工作人员身份
置换的各项准备,认真做好各级机关依照国家公务员制度管理过渡工作。2004年1月,
水利部批准山东河务局各级机关依照国家公务员制度管理的人员编制为1266人。其中
山东河务局机关173人,8个市河务(管理)局442人,30个县(市、区)河务局651人。此
次依照国家公务员制度管理实施过渡人员共有1161人(其中考核过渡827人,考试过渡
334人),空编105人。
2005年11月,黄委各级机关依照国家公务员制度管理工作通过人事部和水利部联
合检查组的检查。依照公务员制度管理后,不再实行企业、事业单位的职称、工资福
利等人事管理制度。

二、领导班子与干部队伍建设
(一)组织建设
1990年7月, 山东河务局党组制定《关于加强领导班子建设的意见》,提出在干
部队伍建设中,要全面贯彻干部革命化、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方针和德才兼备原
则。至1992年底,全局共提拔处级干部60余名。
1999年8月, 山东河务局党组制定《关于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暂行规定》。
对领导班子和直接管理的干部实行平时考核与定期考核(年度考核)。领导班子考核结
果分为满意、一般、不满意三个等次,领导干部的考核结果分为优秀、称职、不称职
三个等次。民主测评综合评价结果由群众测评(占60%)和上级组织测评(占40%)两部分
组成。考核结果作为领导干部选拔任用、职务升降、奖惩、工资调整等方面重要依据。
2000年7月, 山东河务局党组制定《关于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暂行办法》,对
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原则、条件、民主推荐、公开选拔、组织考察、讨论决定、任前公
示、聘任、交流回避、辞职降职、纪律与监督等作出明确规定。至2005年,先后充实
调整各市河务局和局直属单位的领导班子,并对新提拔的处级干部进行试用期满考核,
经考核合格后任命。
(二)干部队伍建设
1989年3月, 山东河务局制定《关于加强后备干部队伍建设的意见》。局机关建
立处级和局直单位的科级后备干部队伍,各修防处和直属单位建立科级后备干部队伍。
后备干部按一职一备或一职二备,其中比较成熟的对象不少于所在单位人员的三分之
一。
1989年8月, 山东河务局制定《关于选拔干部到基层锻炼的意见》,决定选派男
45岁以下、女40岁以下的中青年干部到基层锻炼。1990年,首批选派22名机关干部到
地方县以下基层单位挂职。至1998年,先后选派干部72名到县、乡(镇)挂职、包村包
队, 参加社会主义教育活动和扶贫工作。对下派干部每年进行一次考核。1999-2005
年,全局有5人任沿黄县副县长、县长助理,16人任副乡(镇)长。2001年5月,从菏泽、
聊城与滨州、河口选拔24名河务段长进行为期一年半的黄河系统内交流挂职锻炼。
1997年3月, 黄委召开黄河系统人事劳动教育暨人才开发工作会议。为贯彻会议
精神,山东河务局制定《山东黄河河务局人才开发工作实施意见》,确定人才开发总
目标是:通过抓规划、抓培养、抓引进、抓机制、抓管理,努力建设好党政领导干部、
专业技术人才、 经营管理人才、技术工人队伍。山东河务局有2人先后于2000年10月
和2003年2月被黄委命名为“治黄科技拔尖人才”。
2003年5月, 山东河务局部署治黄科技拔尖人才选拔评选工作。2004年3月,4人
被命名为首批“山东黄河科技创新拔尖人才”。同年5月,3人被山东河务局首次命名
为“建功立业优秀人才”。
2003-2005年,山东河务局先后派出6名干部参加黄委统一组织的为期一年到一年
半的出国培训。2005年7月,山东河务局制定《高层次人才培养管理暂行规定》。

三、职称评聘
(一)评聘组织与权限
1986年, 山东河务局有专业技术干部1360名,684人具有技术职称,其中,高级
职称5人,中级职称117人,初级职称562人。
1987年5月,根据国务院关于职称改革实行专业技术职务聘任(任命) 的规定,山
东河务局按照水电部《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组织办法》,成立山东河务局职称改
革领导小组, 职称改革与评聘工作启动。6月,黄委明确专业评审权限为:工程技术
专业高级职务和财经、统计、档案、卫生专业中级技术职务由黄委组织评委会评审;
工程技术专业中级和财经、统计、档案、卫生专业初级技术职务由山东河务局组织评
委会评审;工程技术专业初级职称由独立处级单位组织评审和确认任职资格。
1987年5月,山东河务局成立工程技术专业中级职务评审委员会和财经(统计) 专
业技术初级职务评委会。6月,成立工程技术专业初级职务评委会。1989年3月,山东
河务局成立工程技术专业高级职务评委会、财经统计(含档案、编辑)社会专业中级职
务评委会和医务卫生技术专业中级职务评委会。
1991年1月, 山东河务局成立思想政治工作人员专业职务评审工作领导小组,负
责思想政治专业高、中级职务的推荐工作。
1992年12月,水利部发布《享受教授、研究员同等有关待遇的高级工程师选拔评
审条件》规定,享受教授、研究员同等待遇的高级工程师,由授权高级工程师评委会
选拔推荐,报水利部高级工程师评委会评审通过,由水利部职称领导小组批准公布。
采取对岗申报、等额评审,不实行评聘分开的方式。
1993年起,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转入经常化,各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委会实行任
期制,每届任期两年,任期届满按规定进行调整。
(二)评聘与管理
1988年3月, 山东河务局下发《关于实行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工作的通知》,要求
根据工作需要和实际设置的专业技术岗位,聘任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并制定相应的
岗位责任制。其聘任权限为:除黄委管理的干部报黄委审批外,局机关、局直单位的
中级和全局的高级技术职务由所在单位和部门提出意见,山东河务局聘任;市(地)河
务局可聘任中级及以下技术职务;局直单位、河务段可聘任初级技术职务。聘任专业
技术职务的,颁发专业技术职务聘任(任命) 书。聘期为:高级4年,中级3年,初级2
年。任职期满前,聘任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和受聘人员任职期间的实绩,提出续聘或解
聘的意见。
1988年, 山东河务局有1886人提出技术职务申请,涉及8个专业系列。经评审,
1528人获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加原有技术职称人员,有1539人受聘。
1991年8月, 山东河务局成立专业技术人员考核委员会,对各专业技术人员实行
年度考核,优秀者可以晋升职务,称职者可以续聘,不称职者予以解聘或低聘。
1993年3月,黄委批准李善润等7人高级政工师任职资格。
1994年起,除高级技术职务及享受教授、研究员同等待遇的高级工程师不实行评
聘分开外,其他专业技术职务一律实行评聘分开。
1995年2月,黄委制定《黄委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办法(试行) 》,根据实际工作需
要严格设置专业技术工作岗位,规定明确的岗位职责和任职条件,实行专业技术职务
聘任制。在定编定岗的基础上,由行政领导在具有相应任职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中择
优聘任, 颁发聘任书,签订聘约,一般聘期为3年。聘任期满,经考核合格者,可办
续聘手续。 5月,根据国家统计局、人事部的统一部署,统计专业初、中级技术资格
实行全国统一考试制度。
2002年11月,黄委对高级技术职称评审办法进行改革,在评审过程中,实行公开
赋分标准,公开申报材料,公开述职答辩,公开评审结果,并增加外语听、说能力测
试。
2004年8月, 山东河务局各级机关工作人员过渡为公务员,技术职务不再与工资
挂钩,但符合条件者仍可申请高一级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企事业单位继续实行技术职
务聘任制。
2005年7月,山东河务局制定《关于深化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聘任改革暂行办法》,
实行职称评聘分开,聘用合同期限原则上高、中级3年,初级2年。
2005年底,山东河务局在职职工有8058名,其中技术人员2474名。评定为各类专
业技术职称的2235人,其中,高级职称330人(包括享受教授、研究员级待遇的高级工
程师61人),中级职称914人,初级职称991人。

1986-2005年山东黄河河务系统专业技术职称人员统计表
表8-5
单位:人

┌──┬────────┬────────┬────────┬────────┬────────┐
│年份│合计 │工程技术 │政工 │会计与经济 │其他 │
│ ├──┬──┬──┼──┬──┬──┼──┬──┬──┼──┬──┬──┼──┬──┬──┤
│ │高级│中级│初级│高级│中级│初级│高级│中级│初级│高级│中级│初级│高级│中级│初级│
├──┼──┼──┼──┼──┼──┼──┼──┼──┼──┼──┼──┼──┼──┼──┼──┤
│1986│5 │117 │562 │5 │85 │348 │ │ │ │0 │17 │72 │0 │15 │142 │
├──┼──┼──┼──┼──┼──┼──┼──┼──┼──┼──┼──┼──┼──┼──┼──┤
│1987│39 │80 │465 │33 │53 │258 │ │ │ │0 │19 │65 │6 │8 │142 │
├──┼──┼──┼──┼──┼──┼──┼──┼──┼──┼──┼──┼──┼──┼──┼──┤
│1988│49 │170 │1309│40 │93 │668 │ │ │ │2 │43 │361 │7 │34 │280 │
├──┼──┼──┼──┼──┼──┼──┼──┼──┼──┼──┼──┼──┼──┼──┼──┤
│1989│47 │196 │1423│38 │115 │729 │ │ │ │2 │41 │398 │7 │40 │296 │
└──┴──┴──┴──┴──┴──┴──┴──┴──┴──┴──┴──┴──┴──┴──┴──┘

续表

┌──┬────────┬────────┬────────┬────────┬────────┐
│年份│合计 │工程技术 │政工 │会计与经济 │其他 │
│ ├──┬──┬──┼──┬──┬──┼──┬──┬──┼──┬──┬──┼──┬──┬──┤
│ │高级│中级│初级│高级│中级│初级│高级│中级│初级│高级│中级│初级│高级│中级│初级│
├──┼──┼──┼──┼──┼──┼──┼──┼──┼──┼──┼──┼──┼──┼──┼──┤
│1990│52 │203 │1591│43 │108 │833 │ │ │ │2 │13 │302 │7 │82 │456 │
├──┼──┼──┼──┼──┼──┼──┼──┼──┼──┼──┼──┼──┼──┼──┼──┤
│1991│48 │192 │1577│38 │104 │822 │ │ │ │3 │40 │455 │7 │48 │300 │
├──┼──┼──┼──┼──┼──┼──┼──┼──┼──┼──┼──┼──┼──┼──┼──┤
│1992│59 │265 │1553│47 │149 │794 │ │ │ │5 │53 │445 │7 │63 │314 │
├──┼──┼──┼──┼──┼──┼──┼──┼──┼──┼──┼──┼──┼──┼──┼──┤
│1993│70 │360 │1582│52 │182 │733 │4 │48 │136 │5 │61 │416 │9 │69 │297 │
├──┼──┼──┼──┼──┼──┼──┼──┼──┼──┼──┼──┼──┼──┼──┼──┤
│1994│82 │421 │1630│60 │214 │717 │4 │68 │219 │5 │67 │408 │13 │72 │286 │
├──┼──┼──┼──┼──┼──┼──┼──┼──┼──┼──┼──┼──┼──┼──┼──┤
│1995│73 │425 │1618│51 │211 │731 │3 │66 │218 │4 │78 │391 │15 │70 │278 │
├──┼──┼──┼──┼──┼──┼──┼──┼──┼──┼──┼──┼──┼──┼──┼──┤
│1996│89 │521 │1617│65 │282 │735 │3 │68 │234 │3 │89 │395 │18 │82 │253 │
├──┼──┼──┼──┼──┼──┼──┼──┼──┼──┼──┼──┼──┼──┼──┼──┤
│1997│92 │605 │1548│65 │352 │673 │1 │66 │236 │4 │97 │393 │22 │90 │246 │
├──┼──┼──┼──┼──┼──┼──┼──┼──┼──┼──┼──┼──┼──┼──┼──┤
│1998│86 │583 │1423│56 │321 │636 │ │ │ │5 │94 │359 │25 │168 │428 │
├──┼──┼──┼──┼──┼──┼──┼──┼──┼──┼──┼──┼──┼──┼──┼──┤
│1999│94 │662 │1357│64 │364 │577 │3 │91 │235 │6 │103 │351 │21 │104 │194 │
├──┼──┼──┼──┼──┼──┼──┼──┼──┼──┼──┼──┼──┼──┼──┼──┤
│2000│122 │741 │1246│78 │409 │548 │10 │109 │206 │12 │103 │337 │22 │120 │155 │
├──┼──┼──┼──┼──┼──┼──┼──┼──┼──┼──┼──┼──┼──┼──┼──┤
│2001│164 │782 │1193│102 │431 │530 │19 │122 │189 │16 │105 │324 │27 │124 │150 │
├──┼──┼──┼──┼──┼──┼──┼──┼──┼──┼──┼──┼──┼──┼──┼──┤
│2002│195 │940 │1318│114 │524 │612 │25 │160 │229 │22 │129 │349 │34 │127 │128 │
├──┼──┼──┼──┼──┼──┼──┼──┼──┼──┼──┼──┼──┼──┼──┼──┤
│2003│191 │889 │1200│113 │503 │585 │ │ │ │25 │127 │304 │53 │259 │311 │
├──┼──┼──┼──┼──┼──┼──┼──┼──┼──┼──┼──┼──┼──┼──┼──┤
│2004│237 │765 │967 │141 │412 │452 │28 │118 │172 │36 │128 │231 │32 │107 │112 │
├──┼──┼──┼──┼──┼──┼──┼──┼──┼──┼──┼──┼──┼──┼──┼──┤
│2005│330 │914 │991 │203 │484 │478 │39 │148 │167 │51 │174 │257 │37 │108 │89 │
└──┴──┴──┴──┴──┴──┴──┴──┴──┴──┴──┴──┴──┴──┴──┴──┘

四、离(退)休职工管理
1986年12月,山东河务局及局属单位有离退休职工2300人,至2005年底,全局离
退休职工有3804人,其中党员1490名,建有41个党支部,27个党小组。
为提高离退休职工的生活质量,使其老有所乐,山东河务局及所属各单位积极组
织开展老年文体活动。2001年,山东电视台《老友》节目组录制专题片《黄河老人黄
河情》、《黄河老人话养生》,分别对山东黄河河务系统老干部离退休后仍心系黄河、
为治黄事业发展献计献策等进行了介绍。山东河务局及其所属单位聘请一些离退休职
工作为技术顾问,经常组织他们到第一线检查或察看,对工程建设、管理和防汛等提
出意见或建议。至2005年,离退休职工活动室发展到31个,面积1445平方米,配有各
种书报刊物、健身器材、娱乐设备,实行专人管理,全天对离退休职工开放。离退休
职工先后撰写黄河治理与开发等有参考价值的文章250多篇,出版各类著作6本。
1999年,山东河务局被评为全省老龄工作先进单位,2002年、2003年、2005年山
东河务局被省老龄委授予全省敬老模范单位。2005年12月,山东河务局被黄委表彰为
离退休工作先进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