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全省地税系统全面推行税收执法责任制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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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1月18日)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局党组"定好位、收好税、带好队"的总体要求和省局关于全面
加强基层建设的工作部署,为在全系统逐步建立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
障有力的执法体制,进一步推进依法治税,提高执法水平,现就全系统全面推行税收
执法责任制问题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推行税收执法责任制的重要意义
党的十五大提出: "一切政府机关都必须依法行政,切实保障公民权利,实行执
法责任制和评议考核制"。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要求"实行执法责任制和执法过错追究
制, 做到严格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地税机关作为国家重要的经济与行政执
法机关,全面推行执法责任制,有利于落实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和党的十五大、十六
大精神;有利于建设法治政府,推行依法行政和依法治税,实现税收工作的法治化;
有利于加强执法和监督,规范执法行为,有效解决有权无责、淡化责任的问题,提高
执法水平;有利于公开、公平、公正执法,依法维护国家税收权益和纳税人合法权益,
保护公平竞争,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有利于增强法治导向性、强化机制约束
性、扩大法律普及性,提高地税执法人员的法律素质,有效保障地税各项执法活动的
顺利开展和地税收入任务的完成。全省各级地税机关和广大地税执法人员,要适应新
形势的发展变化,更新执法理念,强化法治责任意识,切实提高对推行税收执法责任
制重要性、必要性、紧迫性的认识,将其作为法制建设的重中之重来对待,自觉投身
于推行税收执法责任制工作之中,努力把我省地税执法水平提高到一个新层次。
二、推行税收执法责任制的原则和基本内容
(一)推行税收执法责任制的原则
推行税收执法责任制应坚持公正公开、权责一致、监督制约与改进提高相结合、
积极稳妥、奖惩并举的原则。
(二)税收执法责任制的内容
税收执法责任制是依法确定执法主体资格,明确执法责任,规范执法程序,考核
执法质量,追究执法过错责任的执法监督制度。包括岗位职责、工作规程、评议考核、
过错追究。岗位职责,就是将税收征管流程内的征收、管理、稽查、行政复议等执法
工作,细化为具体执法岗位,依法对执法岗位及各级地税机关负责人的职权责任和具
体标准进行确认;工作规程,就是执法人员履行岗位职责必须遵守的规定和操作程序;
评议考核,是通过内部考核、外部评议执法人员的执法行为,以执法质量作为奖惩依
据的评价方法;过错责任追究,是对因过失或者故意造成税收执法过错行为的责任人
给予经济惩戒和行政处理。其中,岗位职责是基础,工作规程是关键,评议考核是手
段,过错追究是保障。四部分内容有机结合,相互衔接。
三、对税收执法责任制各环节的具体要求
税收执法责任制四部分内容是一个完整的体系,各部分之间环环相扣,密切相连,
必须精心设计,依托计算机网络技术高效优质运行。各市局要在省局制定的《山东省
地税系统税收执法岗位职责和工作规程》《山东省地税系统执法评议考核及过错责任
追究办法》(随后下发)框架下,结合本市地税实际,制定具体可行、有利于操作的
实施办法。
(一)分解岗位职责,解决"做什么"的问题。要以事定岗、以岗定责、权责相当。
根据职务职权确定执法责任,既要符合法定权限,又要符合税收工作实际要求,还要
与征管改革、机构改革和人事改革的目标任务相结合。通过书面形式明确承办人、部
门负责人、分管领导、单位主要领导各自应承担的工作权限和责任。
(二)明确工作规程,解决"怎么做"的问题。要按照法治的要求,细化每个执法
岗位的工作规程,包括详细的工作步骤、顺序、时限、形式和标准。要具有明显的岗
位特点,并注意各个岗位工作规程的有机衔接,保证税收执法活动的有序高效运行。
(三)开展评议考核,解决"做得怎么样"的问题。要定期组织以执法质量为主要
内容的各执法岗位相互之间、上下之间的内部考核。考核要充分利用科技手段,考核
指标要尽量量化,反映执法行为的真实情况。要在执法公开化的基础上,适时组织纳
税人和社会各界对执法人员的执法情况进行外部评议。评议考核的结果应作为评价执
法人员和税务机关执法工作好坏的主要依据,并逐步与执法等级管理制度挂钩,奖优
罚劣。
(四)严格过错追究,解决"做得不好怎么办"的问题。过错追究主要是对造成国
家税收利益损失的或纳税人权益受到侵害的、导致行政或法律救济中税务机关承担责
任的,以及经内部监督限期整改而未整改的违法行为进行追究。过错追究要与评议考
核、执法检查和其他监督形式相衔接,切实做到有错必究。在进行过错追究的同时,
要大力加强教育和培训,加强整改。过错责任追究的形式包括经济惩戒和行政处理。
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依照现行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四、推广应用税收执法全过程自动监控考核软件
淄博市局在开展税收执法责任制试点工作中,计算机专业人员和税收业务人员密
切结合,在现行"山东地税综合信息管理系统"基础上,经过艰苦攻关,开发了税收执
法全过程自动监控考核系统软件,并已在淄博全市上网运行,对推行税收执法责任制
起到了较强的支撑作用。各地在推行税收执法责任制工作中,要统一推广使用已开发
成功的这套考核软件。具体安装应用事项,由省局政策法规处与信息中心协调做出安
排。
五、关于推行税收执法责任制的安排
从2004年开始,原则上在全系统全面推行税收执法责任制,基础较好、条件成熟
的地区要先行推进并实现计算机自动监控考核,带头加快全系统实施税收执法责任制
进程。大体规划如下:
(一) 济南、 青岛、淄博、东营、烟台、泰安、威海、日照、莱芜、临沂要在
2004年实施到位;其他地区要确定两个以上县(市、区)开展试点,然后逐步扩展,
在2005年实施到位。
(二)省级以上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开发区地税局或征收分局和各级地税
涉外征收分局,要以日照经济开发区局或桓台县局为样板,在2004年全部落实税收执
法责任制,确保树立良好地税执法形象。
(三)全系统创建"六好基层单位"的基层地税机关,要全部落实税收执法责任制。
六、加强领导,狠抓落实,确保全系统税收执法责任制工作顺利推行
推行税收执法责任制,关键在领导。各级地税机关的领导同志务必高度重视这项
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真正抓出成效。在推行过程中,从拟订方案、建立制度到
具体实施的各个环节,都要坚持高标准、严要求,从实际出发、注重实效、力求创新,
决不允许搞形式主义、走过场。省局将制定标准,实行达标验收。各级地税机关要加
大宣传、培训力度,积极组织广大地税执法人员学习有关法律、法规和制度规定,使
每个执法人员充分认识到推行税收执法责任制的重要意义,明确自己的法定权力、执
法职责和工作标准,为税收执法责任制的推行奠定坚实基础。税收执法责任制的推行,
由各级地税政策法规机构牵头组织并负责日常工作。对推行税收执法责任制中的重大
问题和涉及对执法过错人员做出经济惩戒、行政处理的决定,由局长办公会议集体审
议研究作出,由人事、财务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具体实施。对应当给予行政处分或者
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过错责任人,由纪检监察部门或相关机关处理。各级地税机关要
对本地区推行税收执法责任制的情况经常进行检查、督导,建立必要的调度、分析和
报告制度,及时总结经验,纠正不足,确保顺利推行。
各市局落实本意见的具体实施方案,请于2月底前上报省局(政策法规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