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篇 地方税务(1994--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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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4年,为统一税法、公平税负、简化税制、合理分权,理顺分配关系,保障财
政收入,建立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税制体系,国家实行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
按照事权与财权相结合的原则,将税种统一划分为中央税、地方税和中央地方共享税,
分设国家税务局和地方税务局两套税务机构,形成国家和地方两套税收征管体系。
1994年8月15日,山东省地方税务局挂牌,正式对外办公,正厅级单位。1998年9
月,全省地税系统实行上级地方税务机关和同级政府双重领导,以上级地方税务机关
垂直领导为主的管理体制。截至2005年底,省地税局共辖17个市地税局、140个县(市、
区)地税局、1852个税务所(分局)。全省地税系统共有干部职工21937人,负责全省
近100万户各类经济纳税人的地方税收征管工作。
全省地税系统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
展观,坚持以组织收入为中心,以改革创新为主线,以信息化建设为支撑,着力推动
税收工作重心向征管和基层转移,不断优化纳税服务,推进依法治税、从严治队,税
收征管质量和效率逐年提高,收入持续增长,为全省经济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做出了
积极贡献。
坚持以组织收入为中心,地税收入连续增长。1994--2005年,全省各级地税部门
紧紧抓住组织收入这一中心工作,不断强化税收征管,大力清缴欠税,连年超额完成
组织收入任务。"十五"期间,全省地税系统不断解放思想,牢固树立和认真落实科学
发展观, 提出"定好位、收好税、带好队"的总体工作要求,确立"经济决定税源,管
理增加税收" 的治税思想,在税源管理、 征收管理、 税收执法、纳税服务、基层建
设、队伍建设等方面进行一系列改革,促进税收收入的稳定快速增长。1994年,全省
地税收入71.12亿元, 1996年, 突破100亿元,达到137.58亿元,1998年、2001年、
2004年、2005年分别突破200亿元、300亿元、400亿元和600亿元。1994--2005年,全
省地税系统累计组织各项税收收入3326.45亿元, 年均递增22.06%;累计代征代收教
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社会治安费、文化事业建设费、发展旅游事业费、水利基
本建设专项基金、残疾人就业保障金157.58亿元,为实现全省财政收支平衡、促进经
济和社会发展提供了坚实的财力保障。
推进税制改革,税收调控作用不断增强。1994年,国家实施新中国成立以来规模
最大、范围最广、内容最深刻的一次结构性税制改革,建立以营业税、所得税为主要
税种的地方税制体系。此后,国家对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土地增值税、
印花税、资源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等税种进行修改、补充和完善。1998年后,
为加强宏观调控,适应国际、国内经济形势的变化,省地税局围绕改革、发展、稳定
的主题,以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为总体目标,在鼓励投资、拉动消
费、促进科技进步和产业结构升级、保护环境、综合有效利用资源、增加就业等方面,
积极稳妥地实施和调整了一系列税收政策。从2002年开始,省地税局围绕省委、省政
府提出的"三个亮点"(外经外贸、高新技术、民营经济)、加强山东半岛制造业基地
和半岛城市群建设目标,先后在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城市维护建设税
等方面贯彻落实各项税收优惠政策。为配合农村税费改革、减轻农民负担、增加农民
收入、促进农村经济发展,2002年,取消屠宰税;从2004年起,对农民从事种植业、
养殖业、饲养业、捕捞业取得的所得暂停征收个人所得税。通过不断调整、优化税收
制度,税收杠杆作用得到有效发挥,税收调控经济的效果日益显现。
深化税收征管改革, 法制、科学、严密、高效的征管体系初步形成。 1996年,
省地税局在全省地税系统推行"以纳税申报和优化服务为基础,以计算机网络为依托,
集中征收,重点稽查"的税收征管模式,改变过去"一员到户、各税统管、征管查集于
一身"的税务专管员管户的传统模式。 2001年,省地税局在济南等地实行以信息化和
专业化为主要特征的城市带动战略试点,在市区范围内取消按预算级次设立的征收机
构,设立市地税局直属的征收局,统一负责市区的税收征收工作;区地税局承担收入
任务、监控税源的管理职能,取消其征收职能;成立市地税局直属的稽查局,实行市
区范围内的一级稽查;在市地税局成立信息数据处理中心,信息利用率和决策质量得
到提高。通过改革,征收、管理、稽查既相互分离又相互促进的税收专业化征管机制
逐步建立。2003年开始,省地税局以税收管理科学化、精细化、规范化为目标,完善
征管体制、提高信息数据应用率、强化税源管理、优化纳税服务,不断加大工作力度,
创新征收和管理方式,有效解决疏于管理、淡化责任的问题,初步形成法制、科学、
严密、高效的税收征管体系。
强化税收管理,征管质量和效率显著提高。1999年,省地税局在全省地税系统实
行税收任务、税务执法、征收管理、税务检查、队伍建设、基层建设、精神文明建设、
行政管理、 宣传调研信息等9个方面的目标管理考核。2000年,省地税局取消层层分
配下达税收收入计划的办法, 实行以登记率、申报率、入库率、欠税增减率、滞纳
金加收率、处罚率等"六率"为主要内容的征管质量考核。2003年,全省地税系统以强
化税源管理为切入点, 在全国率先探索出"政府领导、地税主管、部门配合、社会参
与、司法保障、信息化支撑"的社会综合治税路子, 改变税务部门单一治税的传统模
式,开启了税收管理的社会化进程。 2003-2005年,全省地税系统通过社会综合治税
网络累计采集各类涉税信息795万条, 新增税款17.4亿元,新增税务登记纳税人13.6
万户。2003年,全省地税系统全面推行发票改革,开展即开即奖、按月摇奖、举报奖
励和打击制售假发票等 "三奖一打击" 活动,全系统发票使用量年均增长30%,发票
违法举报年均增长50%,使用有奖发票行业的营业税收入年均增长20%以上。2004年,
省地税局确立"抓大控中定小"( "抓大" 为抓住税源大户,实行重点管理;"控中"为
抓好对中间层次纳税业户的税收管理; "定小"为对个体工商户、 账目不全或账目虽
全但不实的小企业实行核定征收)的征管工作思路,全面推行税收征管责任区和税收
管理员制度,实施纳税人分类分级管理,积极推行纳税评估。全省地税系统企业类登
记率、申报率、入库率分别由2000年的98.5%、96.5%、92.5%提高到2005年的99.73%、
99.60%、95.08%,欠税增减率由2000年的-14%下降到2005年的-38.46%,实现由单纯追
求完成税收收入任务向提高征管质量和效率的转变。
推进依法治税,税收执法水平不断提高。省地税局加强相关配套制度建设,制定
税收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 实现税收行政立法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2003年,省
政府颁发《山东省地方税收保障办法》,为山东省首部地方税收法规性文件。全省地
税系统贯彻落实税收征管法,坚持依法征税、应收尽收、坚决不收过头税、防止和制
止越权减免税的组织收入原则,制定、完善一系列综合和单项税收征管制度、办法和
操作规程,加强减、免、缓、欠税的审批管理和过程监控,税收执法行为更加规范;
实施税收保全和强制执行措施,完善执法手段,对税收违法行为的防范能力进一步增
强。1998--2005年,全省地税系统采取税收保全措施53028户次,保全金额12.61亿元;
税收强制执行措施6325户次,征收税款和加收滞纳金4.79亿元;坚持标本兼治、内外
并举方针,组织开展税收专项检查、大案要案检查、群众举报案件检查、税收专项整
治和涉外税务审计等税收检查活动。1995--2005年,全省地税系统通过税收专项检查,
查补税款153亿元。 1994--1995年,采取层层签订执法责任状的方式,实施税收执法
监督。1999年,省地税局在淄博、日照市地税局进行税收执法责任制试点,2003年在
全省地税系统全面推广。通过实施税收执法责任制,把税收的实体法细化为岗位工作
标准、权限、责任,制定工作流程,确定执法评议考核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办法,形
成以职责与权力为依据,以科学严密的岗位责任体系为基础,以量化细致的工作规程
为基点,以评议考核为手段,以过错责任追究为保障的执法监督机制,实现税收执法
的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
实施科教兴税战略,税收信息化建设取得长足进步。1994--2005年,全省地税系
统税收信息化建设实现由"分散化"向"一体化"的转变,信息技术在税收管理中的应用
广度和深度进一步提高,支撑作用日益增强。1996年,省地税局实施以计算机网络为
依托的税收征管改革,各级地税部门在计算机网络建设和税收征管软件开发应用方面
加大投入,取得初步成效。至1998年底,山东省地税系统在全国地税系统率先实现省、
市、县三级广域网联通和税收征管软件的基本统一,全系统计算机拥有量每百人21台,
居全国地税系统第二位; 纳入计算机管理的纳税户数占纳税总户数的65%,通过计算
机征收的税款占总收入的82%。 2001年,省地税局提出税收信息化网络建设、硬件建
设、软件应用、项目推广、系统运行维护一体化目标,将全省地税系统信息化工作纳
入一体化建设轨道。2002年,全省地税系统实现税收数据的县级集中处理,2004年,
实现市级集中处理。省地税局先后开发推广山东省地税综合征管信息系统、发票管理
信息系统、市级集中报表发布系统、个体业户定期定额纳税系统、个体业户定期定额
委托扣款软件、互联网报税软件、公文处理系统、重点税源管理信息系统、社会综合
治税管理信息系统、执法责任制考核系统、12366纳税服务系统、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代收系统、纳税评估软件、"一户式"综合数据管理等税收管理信息体系。截至2005年
底, 全省地税系统共有计算机19080台、服务器922台、路由器423台、小型机18台、
UPS1279台, 系统应用覆盖征管业务系统、行政办公系统、外部服务系统和决策支持
系统。
强化服务意识,纳税服务水平不断提高。全省地税系统强化服务意识,树立为经
济建设服务、为社会发展服务、 为纳税人服务的"三服务"理念,不断优化服务方式,
拓宽服务渠道,创新服务手段,纳税服务水平不断提高。各级地税部门认真搞好经济
税收对比分析,及时向当地党委、政府提出发展经济、调整产业结构、培植税源的建
议,较好地发挥了参谋助手作用。围绕省委、省政府中心工作和决策部署,落实税收
扶持政策。 2001--2005年,扶持地方经济发展累计减免税收188亿元。支持下岗失业
人员再就业、支持退伍军人创业、帮扶弱势群体、抗击"非典型性肺炎"和"禽流感"、
支援抗灾救灾等,落实税收优惠政策。2001--2005年,累计减免地方税收24亿元。认
真做好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文化事业建设费的代征代收
工作。 2005年,全省地税系统共征收教育费附加26.73亿元、文化事业建设费6315万
元、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1.56亿元、地方教育附加5.61亿元。1994--2005年,全省地
税系统纳税服务工作逐步实现由文明窗口建设向依法行政、依法服务的转变,纳税服
务由单一窗口服务向税收征管纵深延伸转变,服务手段实现由传统手段向信息化手段
的转变。1996年,省地税局实施以纳税申报和优化服务为基础的税收征管改革,将优
化为纳税人服务纳入税收征管改革目标。各级地税部门实行税法公告制度,建立办税
服务厅(室),推动税务代理业务发展。同时,推行以转变服务态度、优化办税环境
为主旨的微笑服务、文明服务,树立地税部门良好的服务形象。2001年,全国人民代
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修订并重新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将纳税服务
确定为税务机关的法定职责,从属于职业道德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范畴的纳税服务上
升到法制化层面。省地税局以贯彻税收征管法为契机,推行公开办税、简化办税程序、
取消或下放部分税收审批权、避免重复税收检查等,将为纳税人服务的理念和要求贯
穿于征收、管理、检查和税收法律救济等各项工作中。全省地税系统建立健全山东地
税信息网站、 "12366"服务热线和纳税服务中心三个平台,热情为纳税人提供及时、
便捷、高效的纳税服务。
加强队伍建设, 干部队伍素质明显提高。1994-2005年,省地税局按照抓班子、
带队伍、树形象的工作思路,不断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加强队
伍建设的新思路、新举措,干部队伍整体素质有很大提高,为全省地税事业的发展提
供了坚实的组织保证。省地税局积极推行竞争上岗,加大交流轮岗力度,优化班子年
龄、知识和专业结构,完善集体决策与分工负责制度,加强对"一把手"的监督管理,
各级地税局领导班子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不断增强;积极推行领导干部试用期
制、任前公示制、领导职务聘任制、后备干部选拔制,建立科学的选人用人机制。举
办领导干部培训、业务知识培训、公务员培训、新进人员培训、继续教育,加大对各
级各类人员的教育培训力度。"十五"期间,全省地税系统累计投入培训资金1.29亿元,
培训人员6万多人次; 全系统本科以上学历人员占总人数的比例由1994年的3%上升到
2005年的44%,中专及以下学历的由1994年的67%下降到2005年的14%。通过委托办班、
合作办班、出境培训等,培养了一大批业务骨干。2004年、2005年,通过民主推荐和
业务考试,全省地税系统选拔1017名在税收管理、计划财务、文秘、人事政工、行政
管理、征收管理、税务稽查、计算机业务岗位表现突出的骨干(业务能手),纳入省
地税局骨干人才库。各级地税部门通过开展正面教育、警示教育、算账对比等活动,
引导地税干部职工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通过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建
立健全各项廉政制度, 为反腐倡廉提供制度保证;通过加强对各级领导班子特别是"
一把手"的监督、加强信访工作、聘请特邀监察员和推行政务公开, 加大对税收执法
权和行政管理权的监督;设立巡视检查办公室,强化对全省17个市地税局的巡视检查。
全省17个市地税局在当地历年组织的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中均进入优秀行列。2004
年、 2005年,分别有5个市地税局被省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领导小组办公室评为
全省政风行风建设先进单位。同时,认真贯彻省委、省政府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
精神文明建设的一系列重要指示,坚持"两手抓、两手硬"的方针,把精神文明建设作
为提升地税形象的重要手段,不断创新思想政治工作方式方法,努力探索新时期地税
队伍管理机制,积极创建地税文化。在全省地税系统先后开展"三讲"(讲学习、讲政
治、 讲正气)教育活动、自我对比启示教育、千名机关干部下基层活动、"经济大发
展, 地税怎么办"思想解放大讨论、"爱心大联动,温暖在地税"捐资捐献活动、学习
英模人物活动等,提高全省地税系统干部职工的思想认识和职业道德水平,极大地提
升了地税系统的社会形象,在各级政府历年组织的行风测评中,地税部门社会满意度
名列前茅。全省地税系统涌现出一大批先进集体。1994--2005年,获得省(部)级以
上表彰的单位134个(次),其中,17个单位获"全国巾帼文明示范岗"称号、2个单位
获"全国五一劳动奖状"、9个单位获"全国青年文明号"称号、12个单位获"省级文明单
位"称号、 34个单位获"全国税务系统文明单位(先进集体)"称号。全省地税系统获
省(部)级以上表彰的先进模范人物76人(次),其中,3人获"全国五一劳动奖章"、
24人获"全国税务系统先进工作者"称号,李玉国、周士永、谢孔焕、林庆表、蔡京堂、
庞洪亮、马宁等先进事迹在税务系统内外产生了广泛深刻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