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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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省级国税机构

@g01340a 图2-35 1994年8月,山东省国家税务局挂牌。

山东省国税局是山东省主管国家税收工作的职能部门,正厅级行政管理机构。主
要职责是:贯彻执行国家税收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结合山东实际,研究制定具体
实施意见和办法;组织各项税收收入,运用税收杠杆对经济进行宏观调控和监督;负
责全省中央税、中央地方共享税和国家能源交通重点建设基金、国家预算调节基金、
教育费附加等征收管理工作,统一负责全省集贸市场和个体税收管理工作;负责全省
涉外税收的征收管理工作;负责全省进出口产品税收的征收管理工作;监督、检查全
省各部门、各单位贯彻执行国家税收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和政策的情况;调查了解
纳税户的生产经营情况,帮助指导纳税户改善经营管理,促进全省经济发展;负责全
省国税系统机构、编制、人员和经费管理工作,管理市(地)国税局领导班子,制定
全省国税系统的人事、劳动工资管理规定和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全省国税系统的思
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和税收宣传
以及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监督检查全省国税系统各级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执行国家
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的情况;负责全省国税系统的税收计划、统计报表的汇总统计
工作;国家税务总局交办的其他事项。机构编制方面,接受国家税务总局的管理,实
行垂直管理的领导体制。当年,省国税局机关内设12个行政处室(不含机关党委办公
室)、2个直属分局(正处级)和4个事业单位。

1994年山东省国税局机关机构设置一览表
表2-34
┏━━━━━━━━━━━━━━━┯━━━━━━━━━━━━━━━━━━━━━━━━━━━━┓
┃机 构 │职 责 ┃
┠──┬────────────┼────────────────────────────┨
┃ │办公室 │负责文秘、档案、税收宣传、政策调研及局机关行政事务工作 ┃
┃ ├────────────┼────────────────────────────┨
┃ │政策法规处 │负责税收政策调研,参与协调法规制定、清理,承担税务行政复┃
┃内 │ │议、诉讼工作,负责税务学会工作 ┃
┃ │ │ ┃
┃设 │ │ ┃
┃ │ │ ┃
┃机 │ │ ┃
┃ │ │ ┃
┃构 │ │ ┃
┠──┼────────────┼────────────────────────────┨
┃ │流转税管理一处 │负责增值税的征收管理工作 ┃
┠──┼────────────┼────────────────────────────┨
┃ │流转税管理二处 │负责消费税的征收管理工作 ┃
┠──┼────────────┼────────────────────────────┨
┃ │所得税管理处 │负责所得税及国家能源交通重点建设基金、国家预算调节基金的┃
┃ │ │征收管理工作 ┃
┠──┼────────────┼────────────────────────────┨
┃ │涉外税收管理处(涉外税收│负责外资企业的税收征收管理及外籍个人所得税的征管工作 ┃
┃ │征收分局) │ ┃
┠──┼────────────┼────────────────────────────┨
┃ │征收管理处 │负责税收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发票管理、个体工商业户税收征┃
┃ │ │管、税务代理的管理及税收协调工作 ┃
┠──┼────────────┼────────────────────────────┨
┃ │计划财务处 │负责税收计划、会计、统计、票证、经费管理工作 ┃
┠──┼────────────┼────────────────────────────┨
┃ │装备票证管理处 │负责服装、装备的管理及税收票证的印发、使用前的管理工作 ┃
┠──┼────────────┼────────────────────────────┨
┃ │政治工作处 │负责系统思想政治工作、党群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及干部学历教┃
┃ │ │育、岗位培训工作 ┃
┠──┼────────────┼────────────────────────────┨
┃ │人事处 │负责省局机关和系统的机构编制、干部及离退休人员管理、劳动┃
┃ │ │工资管理工作 ┃
┠──┼────────────┼────────────────────────────┨
┃ │监察室 │负责指导系统纪检、监察工作和廉政建设工作 ┃
┗━━┷━━━━━━━━━━━━┷━━━━━━━━━━━━━━━━━━━━━━━━━━━━┛

续表
┏━━━━━━━━━━━━━━┯━━━━━━━━━━━━━━━━━━━━━━━━━━━━━┓
┃机 构 │职 责 ┃
┠──┬───────────┼─────────────────────────────┨
┃党务│ │ ┃
┃工作│机关党委办公室 │负责省局机关党的建设和工、青、妇工作 ┃
┃机构│ │ ┃
┠──┼───────────┼─────────────────────────────┨
┃ │进出口税收管理分局(进│ ┃
┃直属│出口税收管理处) │负责指导全省税务稽查工作 ┃
┃机构├───────────┼─────────────────────────────┨
┃ │税务稽查分局 │负责指导全省税务稽查工作,制定稽查办法并组织实施,检查政策┃
┃ │ │执行情况,查处重大偷、抗、骗税案件 ┃
┠──┼───────────┼─────────────────────────────┨
┃ │《山东税务纵横》杂志社│负责《山东税务纵横》及《山东税务纵横研究资料》的编辑、出版┃
┃事 │ │和发行工作 ┃
┃业 ├───────────┼─────────────────────────────┨
┃单 │山东第二会计师事务所 │负责税务咨询、办理资产评估、会计查账验证和税务代理业务,从┃
┃位 │ │事财会、税务培训工作 ┃
┠──┼───────────┼─────────────────────────────┨
┃ │信息中心 │负责全省微机管理和应用、税务信息数据的统计工作 ┃
┠──┼───────────┼─────────────────────────────┨
┃ │服务中心 │负责局机关行政事务、后勤保障、接待服务和房产管理工作 ┃
┗━━┷━━━━━━━━━━━┷━━━━━━━━━━━━━━━━━━━━━━━━━━━━━┛

1995年8月15日, 省国税局信息中心正式对外办公,负责组织全省国税信息系统
建设,为税收管理现代化提供服务。
1997年,为适应税收工作向征管转移、向基层转移的需要,省国税局机关职能调
整为:贯彻执行国家的税收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结合山东省实际,研究制定具体
实施办法;编制全省税收计划,组织税收收入,确保完成税收任务,充分发挥宏观调
控和监督职能,促进经济发展;负责全省增值税、消费税、金融保险企业营业税、中
央企业所得税、非银行系统金融企业所得税、涉外企业所得税的征收管理和稽查工作,
负责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管理工作;负责全省进出口税收的管理工作;负责全省国税系
统机构、编制、人员和经费及市(地)国税局领导班子的管理,负责全省国税系统思
想政治工作、干部教育和税收宣传工作;监督检查全省国税系统各级税务机关及其工
作人员执行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章的情况,负责行政复议和诉讼工作;负责全省
国税系统的计划、统计分析工作;承办国家税务总局和省委、省政府交办的有关工作。
同时,内设处室精简为10个,直属机构4个,事业单位5个。
1998年,经国家税务总局批准,省税务干部培训中心成立,正处级事业单位。离
退休干部管理办公室和机关党委办公室先后调整为副处级和正处级内设机构。为加强
驻济企业中央级和省级税收收入的征收管理,经国家税务总局批准,成立省国税局直
属征收分局, 负责驻济中央、省属金融保险企业3%的营业税,驻济中央、省属企业
缴纳的省级以上收入的增值税、消费税以及驻济中央企业所得税的征收管理,并负责
由总机构汇总缴纳的驻济省级分支机构中央企业所得税的监管工作。12月,成立省注
册税务师管理中心,正处级事业单位。
1999年底,省国税局清理整顿税务代理行业,山东第二会计师事务所(后更名为
山东省振鲁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完成改制,2000年1月与省国税局脱钩。
2000年11月,省国税局机关压缩行政机构,将进出口税收管理分局(处)和涉外
税收管理分局(处)改为省局直属机构,撤销直属征收分局,三个单位原有的征收职
能和部分直接办理企业出口退税审批的工作移交济南市国税局。撤销计财处、装备票
证管理处、离退休干部管理办公室和政工处,设立财务处、计统处、教育处,离退休
干部管理办公室(副处级)由人事处代管。新成立税收科研所,将法规处的学会管理
和调研工作划归科研所。改革后,省国税局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国家的税收法律、
法规和规章,并结合山东实际,研究制定具体的实施意见和办法;根据山东经济发展
规划,研究制定全系统税收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根据经济税源和国
家税务总局下达的税收计划,编制、分配和下达全系统税收收入计划并组织实施;负
责全省中央税、中央地方共享税等税种的征收管理和稽查工作;负责增值税专用发票、
普通发票和其他税收票证的管理工作;负责监督检查系统内税收执法情况;负责税务
行政处罚听证、行政复议和诉讼工作;负责全省进出口税收和涉外税收的管理工作;
负责全系统的税收会计、统计工作;负责全系统经费、财务、基本建设和资产管理工
作,负责审计和政府采购工作;负责全系统机构编制和人事管理工作;负责全系统思
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和基层建设,负责教育培训管理工作;负责全系统的纪检、
监察工作;负责全系统税收信息化、现代化工作的规划和实施,建设和管理信息系统;
研究税收理论和税收政策,分析税收信息,掌握税收动态,组织税收宣传工作;承办
国家税务总局和省委、省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省国税局内设行政机构10个、党务工
作机构1个、直属局(分局)3个,事业单位6个。下辖17个市级局(含济南、青岛2个
副省级城市局)和山东省税务学校,139个县(市、区)国税局,650个农村分局(中
心税务所)。
2003年2月, 山东作为全国加速税收征管信息化建设,推进征管改革全面试点的
省份,再次调整国税征管机构设置,将涉外税收管理分局(处)、进出口税收管理分
局(处)两个直属单位改为内设的国际税务管理处、进出口税收管理处,其职能不变。
2005年,省国税局进一步规范机构设置,将杂志社机构、人员并入办公室,8月,
设巡视工作办公室。

2005年山东省国税局机关机构设置一览表
表2-35
┏━━━━━━━━━━━━━━┯━━━━━━━━━━━━━━━━━━━━━━━━━━━━━┓
┃机 构 │ 职 责 ┃
┠──┬───────────┼─────────────────────────────┨
┃ 内│办公室 │负责局机关日常政务、文秘、信息宣传、目标管理考核,管理机关┃
┃ │ │财务,负责《中国税务》"山东国税专栏"的编辑工作 ┃
┃设 ├───────────┼─────────────────────────────┨
┃ 机│政策法规处 │负责全省国税系统综合性税收政策和税收法制工作 ┃
┃ │ │ ┃
┃构 │ │ ┃
┠──┼───────────┼─────────────────────────────┨
┃ │ 流转税管理处 │ ┃
┃ │ │负责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的税收征管及日常稽查工作,管理增┃
┃ │ │值税专用发票和增值税防伪税控工作 ┃
┠──┼───────────┼─────────────────────────────┨
┃ │所得税管理处 │负责全省国税系统所得税的日常管理和征收检查工作 ┃
┠──┼───────────┼─────────────────────────────┨
┃ │国际税务管理处 │负责全省国税系统涉外税收的征收管理和税收业务工作 ┃
┠──┼───────────┼─────────────────────────────┨
┃ │进出口税收管理处 │负责全省国税系统进出口税收管理工作 ┃
┠──┼───────────┼─────────────────────────────┨
┃ │征收管理处 │负责全省国税系统税收征收管理工作 ┃
┠──┼───────────┼─────────────────────────────┨
┃ │财务管理处 │负责全省国税系统经费、财务、基建、装备和资产的管理及内部审┃
┃ │ │计、政府采购工作 ┃
┠──┼───────────┼─────────────────────────────┨
┃ │计划统计处 │负责全省国税系统组织收入和税收计划、会计、统计、票证管理以┃
┃ │ │及宏观分析调研、税源监控等工作 ┃
┠──┼───────────┼─────────────────────────────┨
┃ │人事处 │负责全省国税系统机构、编制和人员管理工作 ┃
┠──┼───────────┼─────────────────────────────┨
┃ │离退休干部 │在人事处的领导下负责机关离退休干部的管理和服务工作 ┃
┃ │管理办公室 │ ┃
┠──┼───────────┼─────────────────────────────┨
┃ │教育处 │负责全省国税系统思想教育、精神文明建设和基层建设、教育培训┃
┃ │ │及群团工作 ┃
┠──┼───────────┼─────────────────────────────┨
┃ │监察室 │负责全省国税系统纪律检查和行政监察工作 ┃
┠──┼───────────┼─────────────────────────────┨
┃ │巡视工作办公室 │负责对全省国税系统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巡视工作 ┃
┠──┼───────────┼─────────────────────────────┨
┃党务│机关党委办公室 │负责省局机关和直属单位党务和群团工作 ┃
┃工作│ │ ┃
┃机构│ │ ┃
┗━━┷━━━━━━━━━━━┷━━━━━━━━━━━━━━━━━━━━━━━━━━━━━┛


续表
┏━━━━━━━━━━━━━━┯━━━━━━━━━━━━━━━━━━━━━━━━━━━━━┓
┃机 构 │职 责 ┃
┠──┬───────────┼─────────────────────────────┨
┃直属│稽查局 │负责全省国税系统税务稽查工作 ┃
┃机构│ │ ┃
┠──┼───────────┼─────────────────────────────┨
┃ │信息中心 │负责全省国税系统的信息化建设、管理和技术支持工作 ┃
┃事 ├───────────┼─────────────────────────────┨
┃业 │机关服务中心 │负责局机关后勤组织管理工作 ┃
┃单 │ │ ┃
┃位 │ │ ┃
┠──┼───────────┼─────────────────────────────┨
┃ │税收科学研究所 │负责全省国税系统税收科学调查研究工作、省税务学会秘书处日常┃
┃ │ │工作、《山东税务研究》编辑、出版及发行工作 ┃
┠──┼───────────┼─────────────────────────────┨
┃ │注册税务师 │负责注册税务师资格考试、注册登记、年检及对税务师事务所和注┃
┃ │管理中心 │册税务师协会的管理工作 ┃
┠──┼───────────┼─────────────────────────────┨
┃ │培训中心 │负责全省国税干部的培训服务工作 ┃
┗━━┷━━━━━━━━━━━┷━━━━━━━━━━━━━━━━━━━━━━━━━━━━━┛


1994--2005年山东省国税局历任负责人一览表
表2-36
┏━━━━━━━┯━━━━━━━━━┯━━━━━━━━━━━━┯━━━━━━━━━━━━━┓
┃姓 名 │职 务 │任职时间 │备 注 ┃
┠───────┼─────────┼────────────┼─────────────┨
┃崔俊慧 │局 长 │1994.062000.01 │党组书记 ┃
┠───────┼─────────┼────────────┼─────────────┨
┃宋 兰 │局 长 │2000.012001.07 │党组书记 ┃
┠───────┼─────────┼────────────┼─────────────┨
┃戴子钧 │局 长 │2001.072005.08 │党组书记 ┃
┠───────┼─────────┼────────────┼─────────────┨
┃胡金木 │局 长 │2005.08 │党组副书记 ┃
┠───────┼─────────┼────────────┼─────────────┨
┃顾海裕 │副局长 │1994.062001.08 │党组副书记 ┃
┠───────┼─────────┼────────────┼─────────────┨
┃许月刚 │副局长 │1995.022003.06 │党组副书记 ┃
┠───────┼─────────┼────────────┼─────────────┨
┃赵喜红 │副局长 │1995.02 │党组副书记 ┃
┠───────┼─────────┼────────────┼─────────────┨
┃张木铎 │副局长 │1996.112001.01 │党组成员 ┃
┠───────┼─────────┼────────────┼─────────────┨
┃杨益民 │副局长(挂职) │2001.042003.08 │党组成员 ┃
┠───────┼─────────┼────────────┼─────────────┨
┃胡立升 │副局长 │2002.05 │党组成员 ┃
┠───────┼─────────┼────────────┼─────────────┨
┃郭吉毅 │副局长 │2002.05 │党组成员 ┃
┠───────┼─────────┼────────────┼─────────────┨
┃张德志 │副局长 │2004.032005.08 │党组成员 ┃
┠───────┼─────────┼────────────┼─────────────┨
┃王 兰 │副局长(挂职) │2004.09 │党组成员 ┃
┠───────┼─────────┼────────────┼─────────────┨
┃李录温 │副局长 │2005.08 │党组成员 ┃
┠───────┼─────────┼────────────┼─────────────┨
┃刘德生 │纪检组长 │1996.112000.12 │党组成员 ┃
┗━━━━━━━┷━━━━━━━━━┷━━━━━━━━━━━━┷━━━━━━━━━━━━━┛


续表
┏━━━━━━━┯━━━━━━━━━┯━━━━━━━━━━━━┯━━━━━━━━━━━━━┓
┃姓 名 │职 务 │任职时间 │备 注 ┃
┠───────┼─────────┼────────────┼─────────────┨
┃孙立德 │纪检组长 │2001.07 │党组成员 ┃
┠───────┼─────────┼────────────┼─────────────┨
┃吴翠玉 │总会计师 │1995.022004.02 │党组成员 ┃
┠───────┼─────────┼────────────┼─────────────┨
┃孟庆启 │总会计师 │2005.03 │党组成员 ┃
┠───────┼─────────┼────────────┼─────────────┨
┃王洪福 │总经济师 │1996.112003.01 │党组成员 ┃
┠───────┼─────────┼────────────┼─────────────┨
┃赵莲珍 │总经济师 │2004.03 │党组成员 ┃
┗━━━━━━━┷━━━━━━━━━┷━━━━━━━━━━━━┷━━━━━━━━━━━━━┛

(二)市、县级国税机构
1994年6月,全省自下而上进行税务机构分设。6月19日,诸城市国税局、地税局
两套税务机构正式挂牌办公, 成为全省首家完成分设的机构。 至9月底,全省所有市
(地)、县(市、区)税务机构分设完成。省国税局按照新税制和垂直管理的要求,
下发市(地)国税局机构改革方案及山东省国税系统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干部管理
垂直领导的暂行规定,各级机构设置数量、应设机构的名称及人员编制由省国税局统
一确定或管理。市(地)(含副省级城市)、县(市、区)国税局为各地区主管国税
工作的职能部门,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国家的各项税收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结
合各地区实际,研究制定具体的实施意见、办法;组织各项税收收入,运用税收杠杆
对经济进行宏观调控和监督;负责全地区中央税、中央地方共享税及国家指定的税种
和基金、教育费附加的征收管理工作;统一负责全地区集贸市场和个体工商户税收管
理工作;负责全地区涉外税收工作和进出口货物的征税及退税工作;监督、检查全地
区各部门、各单位贯彻执行国家税收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和政策的情况;调查了解
纳税户的生产经营情况,帮助指导纳税户改善经营管理,促进全地区经济的发展;负
责全地区国税系统机构、编制、人员和财、物的管理工作,管理下一级国税局(分局、
所)领导班子;依照省国税局的有关规定制定市(地)、县(市、区)国税系统的人
事、劳动工资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地区国税系统的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
建设、干部培训和税收宣传工作;监督、检查全地区国税系统各级机关及其工作人员
执行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情况;负责全地区国税系统的税收计划、统计报表的
汇总统计工作;负责上级国税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市(地)和县(市、区)国税局内设机构包括行政处(科、股)室、党群部门和
事业单位。 济南、 青岛市(副省级城市)国税局内设行政处室不超过13个,其他市
(地)国税局不超过11个,县(市、区)国税局不超过7个。
各市(地)、县(市、区)国税局按照规定,结合各地实际情况,相继完成机构
设置及人员配备。至1995年底,完成乡镇国税所的设置,全省设国税所2081个。
1995年,全省国税系统先后在青岛市进行城区机构改革试点,在诸城市进行农村
机构改革试点。1996年,全省全面推行农村征管机构改革,将按行政区划设置的机构
改按经济区划重新归并设置。新的征收机构设在税源集中、企业与个体纳税户数较多、
经济发达、交通便利的乡镇,一个征收机构负责34个乡镇的税收征管。机构合并后,
管辖范围大、任务较重的设分局,为副科级单位,不内设机构。管辖范围较小、人员
较少的单位,合并后设中心税务所,为股级单位,不内设机构。通过全面推行农村征
收机构改革,全省国税系统将原有分局、所精简合并为683个农村分局和23个税务所。
1997年4月,省国税局印发全省国税系统城区机构改革方案,各地从两种模式的改
革方案中确定适合本地的方案,进行城区机构改革。市(地)国税局驻地的市区国税
局按以下两种模式之一设置: (1)市(地)国税局设一个直属征收分局,有两个以
上直属征收分局的合并为一个分局。驻地的区(市)国税局按照兼有对下管理和直接
征收两种职能设置, 城区的征收分局和税务所一律撤销。(2)市(地)国税局设置
的直属征收分局与驻地区(市)国税局合并为一个城区国税局,兼有对下管理和直接
征收双重职能,同时撤销市(地)局所属征收分局和区国税局所属城区征收分局,统
一纳入所在地城区国税局集中管理。县(市、区)国税局城区机构按以下两种模式之
一设置: (1)县(市、区)国税局改为兼有直接征收和对下管理双重职能的机构,
直接对城区及近郊的所有纳税人实行集中征收。 (2)县(市、区)国税局在城区设
立一个征收分局,负责城区及近郊所有纳税人的管理。各市(地)、县(市、区)国
税局设稽查分局、涉外分局。至年底,全省县以上国税机关普遍成立税务稽查分局,
大部分征收分局内部成立税务稽查机构或岗位。 在城区,全省有120多个单位按照设
置一个直属征收机构的模式进行改革,并按管理服务、征收监控、税务稽查三个系列
设置内部机构;有44个县级局改为兼有直接征收和对下管理双重职能的机构。全省国
税系统建立890多个办税服务厅, 改专管员管户制度为专业化分工管理,建立纳税人
自主申报、税务机关集中征收模式。
1998年2月, 省国税局修订副省级城市、市(地)和县(市、区)国税局职能配
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副省级城市国税局内设行政机构(含机关党委办公室)
总数不得超过11个,应设8个,自设3个;市(地)国税局内设机构总数不得超过8个,
应设7个,自设1个(威海、日照、莱芜市局不再自设);具有管理和征收双重职能的
县(市、 区)国税局内设机构总数不得超过7个,应设5个,自设2个;具有管理职能
的县(市、 区)局内设机构总数不得超过6个,应设5个,自设1个。各级国税局的直
属机构不变,稽查分局统一更名为稽查局,涉外分局保持不变,列直属机构,市(地)
进出口税收任务较重的设进出口税收管理分局,列直属机构。
5月, 省国税局全面完成对各市(地)国税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直属机构和
人员编制方案的批复,各市(地)国税局按照规定的要求设置机构。

1998年市级国税局内设机构一览表
表2-37
┏━━━━┯━━━━━━━━━━━━━━━┯━━━━━━━━━━━━━━┯━━━━━━━━┓
┃项目市(│应 设 机 构 │自 设 机 构 │编制(名) ┃
┃地) ├────┬──────────┼───┬──────────┼────┬───┨
┃ │数量(个│名 称 │数量(│名 称 │行政管 │工勤 ┃
┃ │) │ │个) │ │理编制 │编制 ┃
┠────┼────┼──────────┼───┼──────────┼────┼───┨
┃济南市 │ │办公室、流转税管理 │3 │老干部处、政策法规 │ │ ┃
┃ │ │处、所得税管理处、征│ │处、行政处 │ │ ┃
┃ │8 │收管理处、计划财务 │ │ │90 │9 ┃
┃ │ │处、政治工作处、人事│ │ │ │ ┃
┃ │ │处、监察室 │ │ │ │ ┃
┠────┼────┼──────────┼───┼──────────┼────┼───┨
┃青岛市 │ │办公室、流转税管理 │3 │政策法规处、财务装备│ │ ┃
┃ │ │处、所得税管理处、征│ │管理处、涉外税收管理│ │ ┃
┃ │8 │收管理处、计划会统 │ │处 │90 │9 ┃
┃ │ │处、组织人事处、政治│ │ │ │ ┃
┃ │ │工作处、监察室 │ │ │ │ ┃
┠────┼────┼──────────┼───┼──────────┼────┼───┨
┃淄博市 │ │办公室、流转税管理 │1 │政策法规科 │ │ ┃
┃ │7 │科、征收管理科、计划│ │ │60 │6 ┃
┃ │ │财务科、政治工作科、│ │ │ │ ┃
┃ │ │人事科、监察室 │ │ │ │ ┃
┠────┼────┼──────────┼───┼──────────┼────┼───┨
┃枣庄市 │ │办公室、流转税管理 │1 │政策法规科 │ │ ┃
┃ │7 │科、征收管理科、计划│ │ │55 │5 ┃
┃ │ │财务科、政治工作科、│ │ │ │ ┃
┃ │ │人事科、监察室 │ │ │ │ ┃
┗━━━━┷━━━━┷━━━━━━━━━━┷━━━┷━━━━━━━━━━┷━━━━┷━━━┛

续表
┏━━━━┯━━━━━━━━━━━━━━━━━━┯━━━━━━━━━━━┯━━━━━━━━┓
┃项目 │应 设 机 构 │自设机构 │编制(名) ┃
┃市(地)├────┬─────────────┼────┬──────┼────┬───┨
┃ │数量 │名 称 │数量 │名 称 │行政管 │工勤 ┃
┃ │(个) │ │(个) │ │理编制 │编制 ┃
┠────┼────┼─────────────┼────┼──────┼────┼───┨
┃东营市 │7 │办公室、流转税管理科、征收│1 │政策法规科 │50 │5 ┃
┃ │ │管理科、计划财务科、政治工│ │ │ │ ┃
┃ │ │作科、人事科、监察室 │ │ │ │ ┃
┠────┼────┼─────────────┼────┼──────┼────┼───┨
┃烟台市 │7 │办公室、流转税管理科、征收│1 │政策法规科 │60 │6 ┃
┃ │ │管理科、计划财务科、政治工│ │ │ │ ┃
┃ │ │作科、人事科、监察室 │ │ │ │ ┃
┠────┼────┼─────────────┼────┼──────┼────┼───┨
┃潍坊市 │7 │办公室、流转税管理科、征收│1 │政策法规科 │60 │6 ┃
┃ │ │管理科、计划财务科、政治工│ │ │ │ ┃
┃ │ │作科、人事科、监察室 │ │ │ │ ┃
┠────┼────┼─────────────┼────┼──────┼────┼───┨
┃济宁市 │7 │办公室、流转税管理科、征收│1 │政策法规科 │60 │6 ┃
┃ │ │管理科、计划财务科、政治工│ │ │ │ ┃
┃ │ │作科、人事科、监察室 │ │ │ │ ┃
┠────┼────┼─────────────┼────┼──────┼────┼───┨
┃泰安市 │7 │办公室、流转税管理科、征收│1 │装备票证管理│58 │6 ┃
┃ │ │管理科、计划财务科、政治工│ │科 │ │ ┃
┃ │ │作科、人事科、监察室 │ │ │ │ ┃
┠────┼────┼─────────────┼────┴──────┼────┼───┨
┃威海市 │7 │办公室、流转税管理科、征收│不 得 自 设 │50 │5 ┃
┃ │ │管理科、计划财务科、政治工│ │ │ ┃
┃ │ │作科、人事科、监察室 │ │ │ ┃
┠────┼────┼─────────────┼───────────┼────┼───┨
┃日照市 │7 │办公室、流转税管理科、征收│不 得 自 设 │50 │5 ┃
┃ │ │管理科、计划财务科、政治工│ │ │ ┃
┃ │ │作科、人事科、监察室 │ │ │ ┃
┠────┼────┼─────────────┼───────────┼────┼───┨
┃莱芜市 │7 │办公室、流转税管理科、征收│不 得 自 设 │40 │4 ┃
┃ │ │管理科、计划财务科、政治工│ │ │ ┃
┃ │ │作科、人事科、监察室 │ │ │ ┃
┠────┼────┼─────────────┼────┬──────┼────┼───┨
┃滨州地区│7 │办公室、流转税管理科、征收│1 │政策法规科 │60 │6 ┃
┃ │ │管理科、计划财务科、政治工│ │ │ │ ┃
┃ │ │作科、人事科、监察室 │ │ │ │ ┃
┠────┼────┼─────────────┼────┼──────┼────┼───┨
┃德州市 │7 │办公室、流转税管理科、征收│1 │个体税收管理│60 │6 ┃
┃ │ │管理科、计划财务科、政治工│ │科 │ │ ┃
┃ │ │作科、人事科、监察室 │ │ │ │ ┃
┗━━━━┷━━━━┷━━━━━━━━━━━━━┷━━━━┷━━━━━━┷━━━━┷━━━┛

续表
┏━━━━┯━━━━━━━━━━━━━━━━━━┯━━━━━━━━━━━┯━━━━━━━━┓
┃项目 │应 设 机 构 │自设机构 │编制(名) ┃
┃市(地)├────┬─────────────┼────┬──────┼────┬───┨
┃ │数量(个│名 称 │数量 │名 称 │行政管 │工勤 ┃
┃ │) │ │(个) │ │理编制 │编制 ┃
┠────┼────┼─────────────┼────┼──────┼────┼───┨
┃ │ │办公室、流转税管理科、征收│ │个体税收管理│ │ ┃
┃聊城市 │7 │管理科、计划财务科、政治工│1 │科 │60 │6 ┃
┃ │ │作科、人事科、监察室 │ │ │ │ ┃
┠────┼────┼─────────────┼────┼──────┼────┼───┨
┃ │ │办公室、流转税管理科、征收│ │装备票证管理│ │ ┃
┃临沂市 │7 │管理科、计划财务科、政治工│1 │科 │60 │6 ┃
┃ │ │作科、人事科、监察室 │ │ │ │ ┃
┠────┼────┼─────────────┼────┼──────┼────┼───┨
┃ │ │办公室、流转税管理科、征收│ │装备票证管理│ │ ┃
┃菏泽地区│7 │管理科、计划财务科、政治工│1 │科 │60 │6 ┃
┃ │ │作科、人事科、监察室 │ │ │ │ ┃
┗━━━━┷━━━━┷━━━━━━━━━━━━━┷━━━━┷━━━━━━┷━━━━┷━━━┛
说明:市(地)局应设机构中,多数未单设所得税管理科,所得税管理科与流转
税管理科合署办公,负责所得税的征收管理和执法检查工作。

1998年市级国税局直属机构一览表
表2-38
┏━━━━┯━━━━━━━━━┯━━━━┯━┯━━━━┯━━━━━━━━━┯━━━━┓
┃项目 │ │编制(名│ │项目 │ │编制(名┃
┃市(地)│直属机构 │) │ │市(地)│直属机构 │) ┃
┠────┼─────────┼────┤ ├────┼─────────┼────┨
┃ │直属征收分局 │193 │ │ │直属征收分局 │30 ┃
┃ ├─────────┼────┤ │ ├─────────┼────┨
┃济南市 │涉外税收管理分局 │60 │ │枣庄市 │稽查局 │20 ┃
┠────┼─────────┼────┼─┼────┼─────────┼────┨
┃ │稽查局 │37 │ │ │高新技术开发区分局│23 ┃
┠────┼─────────┼────┼─┼────┼─────────┼────┨
┃ │进出口税收管理分局│15 │ │ │进出口税收管理分局│5 ┃
┃ │ │ │ │ ├─────────┼────┨
┃ │ │ │ │ │涉外税收管理分局 │7 ┃
┠────┼─────────┼────┼─┼────┼─────────┼────┨
┃ │高新技术开发区分局│30 │ │ │油田征收分局 │25 ┃
┠────┼─────────┼────┤ │东营市 ├─────────┼────┨
┃ │稽查局 │50 │ │ │稽查局 │30 ┃
┃ ├─────────┼────┤ │ ├─────────┼────┨
┃青岛市 │进出口税收管理分局│ │ │ │涉外税收管理科 │6 ┃
┃ │ │49 ├─┼────┼─────────┼────┨
┃ │ │ │ │ │直属征收分局 │103 ┃
┃ ├─────────┼────┤ │ ├─────────┼────┨
┃ │直属分局(涉外税收│78 │ │ │稽查局 │75 ┃
┃ │分局) │ │ │烟台市 ├─────────┼────┨
┃ │ │ │ │ │涉外税收管理分局 │48 ┃
┠────┼─────────┼────┼─┼────┼─────────┼────┨
┃ │稽查局 │25 │ │ │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63 ┃
┃ ├─────────┼────┤ │ ├─────────┼────┨
┃淄博市 │石化分局 │38 │ │ │ │ ┃
┃ ├─────────┼────┤ │ │进出口税收管理分局│40 ┃
┃ │涉外税收管理科 │7 │ │ │ │ ┃
┠────┼─────────┼────┼─┼────┼─────────┼────┨
┃ │进出口税收管理分局│10 │ │ │ │ ┃
┠────┼─────────┼────┼─┼────┼─────────┼────┨
┃ │开发区分局 │30 │ │ │ │ ┃
┗━━━━┷━━━━━━━━━┷━━━━┷━┷━━━━┷━━━━━━━━━┷━━━━┛

┏━━━━┯━━━━━━━━━┯━━━━━┓
┃项目市(│ │ ┃
┃地) │直属机构 │编制(名)┃
┠────┼─────────┼─────┨
┃ │直属征收分局 │145 ┃
┃ ├─────────┼─────┨
┃ │稽查局 │61 ┃
┃ │ │ ┃
┃潍坊市 │ │ ┃
┠────┼─────────┼─────┨
┃ │高新技术开发区分局│34 ┃
┠────┼─────────┼─────┨
┃ │进出口税收管理分局│16 ┃
┠────┼─────────┼─────┨
┃ │涉外税收管理分局 │23 ┃
┠────┼─────────┼─────┨
┃ │海洋化工开发区分局│16 ┃
┠────┼─────────┼─────┨
┃ │烟厂分局 │5 ┃
┠────┼─────────┼─────┨
┃ │生物技术开发区分局│5 ┃
┠────┼─────────┼─────┨
┃ │直属征收分局 │85 ┃
┃ ├─────────┼─────┨
┃ │稽查局 │35 ┃
┃济宁市 │ │ ┃
┠────┼─────────┼─────┨
┃ │涉外税收管理分局 │25 ┃
┠────┼─────────┼─────┨
┃ │高新技术开发区分局│25 ┃
┠────┼─────────┼─────┨
┃ │进出口税收管理分局│10 ┃
┠────┼─────────┼─────┨
┃ │直属征收分局 │50 ┃
┃ ├─────────┼─────┨
┃泰安市 │稽查局 │27 ┃
┠────┼─────────┼─────┨
┃ │高新技术开发区分局│20 ┃
┠────┼─────────┼─────┨
┃ │进出口税收管理分局│9 ┃
┠────┼─────────┼─────┨
┃ │涉外税收管理分局 │12 ┃
┠────┼─────────┼─────┨
┃ │直属征收分局 │43 ┃
┃ ├─────────┼─────┨
┃ │稽查局 │20 ┃
┃威海市 │ │ ┃
┠────┼─────────┼─────┨
┃ │涉外税收管理分局 │18 ┃
┠────┼─────────┼─────┨
┃ │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32 ┃
┠────┼─────────┼─────┨
┃ │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26 ┃
┃ │区征收分局 │ ┃
┠────┼─────────┼─────┨
┃ │进出口税收管理分局│6 ┃
┗━━━━┷━━━━━━━━━┷━━━━━┛
┏━━━━┯━━━━━━━━━┯━━━━┓
┃项目市(│ │ ┃
┃地) │直属机构 │编制(名┃
┃ │ │) ┃
┠────┼─────────┼────┨
┃ │直属征收分局 │50 ┃
┃ ├─────────┼────┨
┃ │ 稽查局 │28 ┃
┃日照市 │ │ ┃
┠────┼─────────┼────┨
┃ │涉外税收管理分局 │7 ┃
┠────┼─────────┼────┨
┃ │进出口税收管理分局│7 ┃
┠────┼─────────┼────┨
┃ │开发区分局 │21 ┃
┠────┼─────────┼────┨
┃ │直属征收分局 │40 ┃
┃莱芜市 ├─────────┼────┨
┃ │稽查局 │40 ┃
┠────┼─────────┼────┨
┃ │涉外税收管理分局 │8 ┃
┠────┼─────────┼────┨
┃滨州地区│稽查局 │20 ┃
┃ ├─────────┼────┨
┃ │涉外税收管理科 │6 ┃
┠────┼─────────┼────┨
┃ │直属征收分局 │40 ┃
┃ ├─────────┼────┨
┃德州市 │稽查局 │40 ┃
┠────┼─────────┼────┨
┃ │经济开发区分局 │18 ┃
┠────┼─────────┼────┨
┃ │涉外税收管理分局 │10 ┃
┠────┼─────────┼────┨
┃ │直属征收分局 │30 ┃
┃ ├─────────┼────┨
┃聊城市 │稽查局 │24 ┃
┠────┼─────────┼────┨
┃ │经济开发区分局 │18 ┃
┠────┼─────────┼────┨
┃ │涉外税收管理科 │6 ┃
┠────┼─────────┼────┨
┃ │直属征收分局 │40 ┃
┃ ├─────────┼────┨
┃临沂市 │稽查局 │35 ┃
┠────┼─────────┼────┨
┃ │开发区分局 │20 ┃
┠────┼─────────┼────┨
┃ │涉外税收管理分局 │15 ┃
┠────┼─────────┼────┨
┃ │直属征收分局 │33 ┃
┃ ├─────────┼────┨
┃菏泽地区│稽查局 │30 ┃
┠────┼─────────┼────┨
┃ │开发区分局 │15 ┃
┠────┼─────────┼────┨
┃ │ │7 ┃
┃ │涉外税收管理科 │ ┃
┗━━━━┷━━━━━━━━━┷━━━━┛
续表

图2-36 2001年,泰安市国税局召开机构改革动员大会。

2001年,根据"征、管、查"三分离原则,省以下国税局实施机构、人事制度改革。
调整市国税局和县(市、区)国税局税收管理和征收职能,将基层"征、管、查"全职
能的征管机构逐步转变为专职管理机构;实行政事、政企分开,各级国税局与所办的
各类社会中介组织及经济实体彻底脱钩;副省级城市、市、县(市、区)国税局为主
管全地区国家税收工作的行政机构,市国税局领导和管理所辖区域的税收征管工作,
组织税收收入;县(市、区)国税局重点组织各项税收的征收管理,完成上级分配的
税收计划, 搞好基层建设。各级国税局内设行政机构为:副省级城市国税局不超过9
个,市国税局不超过8个(威海、日照、莱芜市国税局不超过7个,均不含机关党委办
公室),县(市、区)国税局内设机构5个(不设城区管理分局的,可设6个)。各市、
县(市、区)局设立计划征收局,负责统一征收核算,市辖的城区局和县(市)局不
再承担主要税款征收和稽查任务,重点放在税收管理上;市、县(市、区)局分别设
立税收评估管理局,市、县(市、区)涉外税收管理机构全部撤销,涉外税务审计、
反避税等工作纳入税收评估管理局,强化对涉税信息的搜集处理。除少数大型重点税
源集中的地方外,省、市不再按收入级次设立直属征收分局,对纳税人实行属地管理;
各县(市、区)局直属分局转变为管理局,负责对城区纳税人的管理。农村分局结合
乡镇改革进行适当撤并、调整,调整后的城区和农村管理分局,主要职能转变为对所
辖纳税人的分类管理和服务。逐步建立市级一级稽查体制,对所辖县(市、区)较少、
城区相对集中的市级局,直接实施市级一级稽查,所辖县(市、区)局不再承担稽查
职能;实施市级一级稽查条件暂不成熟的市级局,分别在城区和县(市、区)范围内
分层实施一级稽查。 至8月,省、市、县(市、区)三级国税局机关和基层征收单位
完成机构、 人事制度改革。此次改革全省共撤销直属分局140个、涉外分局99个、县
级稽查局44个;农村征收分局由682个调整为658个。全省国税系统通过机构整合和业
务重组,建立起与银行和社会公众信息网络相贯通的以市为中心的网络处理系统,形
成以市为中心的集中征收体系, 依托CTAIS实现以市国税局和县(市、区)国税局为
中心的一级会统核算,强化了对税款入库的监控;建立起属地管理、贴近式服务的税
源监控管理体系。
2003年,山东省作为全国加速税收征管信息化建设推进征管改革的试点省份,对
全省国税系统的机构作进一步调整,将省、市两级以业务职能和征管对象为限定语的
直属机构调整为内设行政机构,将基层"征、管、查"全职能的征管机构转变为专职管
理机构, 逐步收缩城区分局和税务所。2月,省国税局印发《加速税收征管信息化建
设推进征管改革机构调整方案》,明确市、县级国税局的16项主要职责,确定市、县
级国税局的机构设置范围、数量,副省级城市、市国税局机关内设行政机构数量分别
为12个和11个(均不含机关党委办公室)。将市级局直属机构计划征收局、进出口税
收管理分局、税收评估管理局分别改为内设的计划征收科(处)、进出口税收管理科
(处)、国际税务管理科(处);对国务院和省政府批准设立的经济技术开发区,设置
非全职能的开发区国税局。 对县级国税局内设机构进行调整:(1)设城区分局的县
级局:税政管理科(股)更名为税政法规科(股);撤销直属机构计划征收局,设立
内设的计划征收科(股)。内设机构6个(实行市集中征收的县级局不设计划征收科,
内设机构5个)。税收业务管理机构为城区分局、农村分局。(2)不设城区分局且实
行市集中征收、一级稽查的县级局:撤销综合业务科(股),成立税政法规科(股)
和征收管理科(股);撤销人事教育监察科(股),成立人事教育科(股)和监察室。
内设管理机构5个。(3)不设城区分局且尚未实行市集中征收、一级稽查的县级局:
在上述调整的基础上,撤销直属单位计划征收局,改为内设机构计划征收科。内设机
构6个,税收业务管理机构为若干税源管理科(股)。

2003年山东省国税系统市、县级国税局机关改革前后机构设置对照表
表2-39
┏━━━━┯━━━━━━┯━━━━━━━━━━━━━━━━┯━━━━━━━━━━━━━━━┓
┃项目 │机构类别 │改 革 前 │改 革 后 ┃
┃单位 │ │ │ ┃
┠────┼──────┼────────────────┼───────────────┨
┃ │ │办公室、政策法规处、流转税管理 │办公室、政策法规处、流转税管理┃
┃副 │内设机构 │处、所得税管理处、征收管理处、财│处、所得税管理处、征收管理处、┃
┃省 │ │务管理处、人事处(代管离退办)、│财务管理处、人事处(代管离退 ┃
┃级 │ │教育处、监察室、机关党委办公室 │办)、教育处、监察室、机关党委┃
┃城 │ │ │办公室、计划征收处、国际税务管┃
┃市 │ │ │理处、进出口税收管理处 ┃
┃局 ├──────┼────────────────┼───────────────┨
┃ │直属单位 │稽查局、计划征收局、进出口税收管│稽查局 ┃
┃ │ │理分局、税收评估管理局 │ ┃
┠────┼──────┼────────────────┼───────────────┨
┃ │事业单位 │信息中心、服务中心、培训中心 │信息中心、服务中心、培训中心 ┃
┠────┼──────┼────────────────┼───────────────┨
┃ │ │办公室、政策法规科、税政管理科、│办公室、政策法规科、税政管理 ┃
┃市 │内设机构 │征收管理科、财务管理科、人事科、│科、征收管理科、财务管理科、人┃
┃ │ │教育科、监察室、机关党委办公室 │事科、教育科、监察室、机关党委┃
┃ │ │ │办公室、计划征收科、国际税务管┃
┃局 │ │ │理科、进出口税收管理科 ┃
┃ ├──────┼────────────────┼───────────────┨
┃ │直属单位 │稽查局、计划征收局、进出口税收管│稽查局 ┃
┃ │ │理分局、税收评估管理局 │ ┃
┠────┼──────┼────────────────┼───────────────┨
┃ │事业单位 │信息中心、服务中心、培训中心 │信息中心、服务中心、培训中心 ┃
┠──┬─┼──────┼────────────────┼───────────────┨
┃ │ │ │办公室、综合业务科、人事教育监察│办公室、税政法规科(股)、征收┃
┃ │双│内设机构 │科 │管理科(股)、人事教育科 ┃
┃县(│职│ │ │(股)、监察科(股)、税源管理┃
┃市、│能│ │ │科(股) ┃
┃区)│局├──────┼────────────────┼───────────────┨
┃局 │ │直属单位 │稽查局、农村分局(所) │稽查局、农村分局(所) ┃
┠──┼─┼──────┼────────────────┼───────────────┨
┃ │ │事业单位 │信息中心、发票管理所 │信息中心、发票管理所 ┃
┠──┼─┼──────┼────────────────┼───────────────┨
┃ │ │内设机构 │办公室、税政管理科(股)、征收管│办公室、税政法规科(股)、征收┃
┃ │单│ │理科(股)、人事教育科(股)、监│管理科(股)、人事教育科 ┃
┃ │职│ │察室 │(股)、监察室、计划征收科 ┃
┃ │能│ │ │(股) ┃
┃ │局├──────┼────────────────┼───────────────┨
┃ │ │直属单位 │稽查局、计划征收局、城区分局、农│稽查局、城区分局、农村分局 ┃
┃ │ │ │村分局(所) │(所) ┃
┠──┼─┼──────┼────────────────┼───────────────┨
┃ │ │事业单位 │信息中心、发票管理所 │信息中心、发票管理所 ┃
┗━━┷━┷━━━━━━┷━━━━━━━━━━━━━━━━┷━━━━━━━━━━━━━━━┛
说明:实行市一级稽查的县级局不设稽查局。

2004年, 省国税局确定各级国税局办税服务厅的机构性质为内设机构。2月,全
省设置636个副科级农村分局、 14个股级税务所。12月31日前,全省各级国税局接收
交通部门车辆购置税稽征人员,基层国税部门下设车辆购置税管理机构,负责车辆购
置税征管工作。
2005年,按照国家税务总局进一步规范国税系统机构设置,明确职责分工的要求,
省国税局对全系统机构进行调整和规范, 将全省39个副局(处) 级机构调整为正科
(处)级,调减37个税务分局,15个市局的人事、教育职能统一到人事教育科。11个
市局执行与省会城市局相当的政策,设置11个内设机构。绝大多数县级局执行较大县
(市、区)局规格的政策;对县(市、区)局的农村分局、城区分局,管辖范围按照
乡镇合并前的乡镇数统计, 对管辖范围达不到5个乡镇(办事处)的,按大企业设置
税务机构的标准设置。至年底,全省有17个市国税局及1所省税务学校,140个县(市、
区)局及21个开发区国税局,758个税务分局和18个税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