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 税务(1986-19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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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各级税务部门以改革为动力,努力服务经济建设和改革开放大局,大力促进
依法治税,不断强化税收征管,充分发挥税收职能作用,税收收入连年稳定增长,为
全省财政收支平衡和国民经济的持续、稳定、协调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坚持改革开放,不断深化税制改革。从1983年1月1日起,根据财政部部署,全省
各级税务部门在全省范围内对国营企业实行"利改税"第一步改革,将国营企业上缴利
润改为缴纳所得税,打破了"统收统支"的格局。为稳定国家与企业的利润分配关系,
适应经济体制改革全面展开的要求,进一步完善税制,1984年10月起,实施"利改税"
第二步改革和工商税收制度的全面改革。经过"利改税"和工商税制改革,初步建立适
应有计划的社会主义商品经济要求,内外有别,以流转税、所得税类税收为主体,其
他税种相配合的税制体系。至1993年,税制体系由37种税组成,其中工商税收32个。
从实际出发,确立全省税收工作指导思想。1988年,结合山东实际,省税务局把
发展社会生产力, 促进经济发展作为全省税收工作的出发点和立足点,确立"认真贯
彻税收政策, 积极促进经济发展,保证税收收入稳定增长"的税收工作指导思想。全
面贯彻依法治税方针,正确处理贯彻税收政策与完成收入任务的关系,加强征管与搞
活经济的关系, 当前利益与长远利益的关系,在实践中探索出"一手抓征管,一手抓
促产,堵漏保收与促产增收并举"的工作模式。
不断强化措施,组织税收收入。全省各级税务部门坚持以组织收入为中心,在工
作布局和工作措施上,在领导精力和力量使用上,把组织收入工作摆在各项工作的首
位;工作中推行并积累了一系列行之有效的组织收入措施和办法,如及时落实税收计
划、 税源调查、收入分析调度等。1987-1993年,连续七年超额完成税收任务。1987
年全省工商税收实际完成85.54亿元, 税收收入占全国工商税收收入的6.22%,仅次
于上海、辽宁、江苏,居第四位;1990年完成工商税收120.33亿元,地方级收入首次
突破百亿元大关;1993年完成工商税收收入210.59亿元,为保证全省财政收支平衡,
支持社会主义经济建设和各项社会事业的发展及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做出了积极的贡
献。
坚持依法治税,严肃税收法纪。省政府在管理权限范围内制定实施了一系列税收
地方规章,为确定国家与纳税人之间的权利与义务关系和正常的纳税秩序,提供了法
律依据。全省加快征管改革进程,强化税收征管,推行以纳税人上门申报为主体的征
管模式,将税务部门上门收税逐步转变为纳税人主动到税务机关申报缴税。加强税收
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建设,完善和严格减免税的申报、核批制度,严格控制和减少
税收政策执行上的随意性,执法水平明显提高。各级税务部门认真贯彻国务院和省委、
省政府关于坚持依法治税、严肃税收法纪的指示精神,扩大税法宣传,开展法规清理,
严肃处理税收环境、秩序中存在的问题。1993年,根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要求,
对承包流转税和乱开减免税口子的问题进行认真清理,停止审批困难性、临时性减免,
各地自定的优惠政策一律停止执行。同时,对有关部门1990-1993年7月底前下发的涉
及税收政策的文件全部进行清理,凡与中央规定相矛盾的停止执行。积极与有关部门
联合,加强社会综合治税,依法治税观念逐步深入人心。
深化征管改革,加强征管建设。"七五"期间,加强征管机构建设,至1990年底,
全省157个县级以上税务机关设置征管处、 科、股146个,建立税务稽查队142个,在
车站、码头、交通要道等货物集散地设置税务检查站94个,建立发票管理机构32个;
充实配备一线征管税务人员25224人, 占全系统干部总数的80%。省税务局按照国家
税务局的要求,在征管方式、监控机制和征管规章制度等方面进行积极改革和探索。
一是实现了从传统征管方式向"纳税人上门申报缴税"征管方式的转变。至1990年底,
全省已有90%以上的纳税户实行上门申报缴税。征管方式的转换,不仅有利于增强纳
税人的法律意识,而且提高了征管效率和质量,有效地遏制了偷漏税行为。二是推行
以税务稽查为检查主线的征管、检查相分离的征管模式。1987年以前,全省税收征管
方式为一员进点,各税统管,征管、检查一人负责。从1987年开始,省税务局要求县
(市、区)以上税务机关建立税务稽查队,负责对税收政策执行情况进行检查,查处偷、
抗税大案要案及基层无法查处的案件,处理下一级发生的税务纠纷案件等。至1990年
底, 全省建立税务稽查队142个,配备专职稽查人员1214人。有的县(市、区)稽查
队还下设若干分队或稽查小组。全省上下基本形成高度集中、相对独立的监控网络。
三是完善征管制度和规程建设。围绕征管方式的转变和征管、检查相分离的征管改革,
省税务局制定《山东省工商业户纳税规程(试行)》《山东省税收征收管理工作规程
(试行)》。对重点税源,建立驻厂征收管理制度和分级控管办法;对零散税收和特
定目的税实行代扣代缴,源泉控管。此外,还制定了税务稽查队规程、稽查队管理办
法、涉外税收管理规程、重点税源分级控管办法、驻厂征收管理办法和批发代扣税款
管理办法等,税收征管工作初步走上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轨道。
推进税收信息化建设,提高征管水平和工作效率。为推进税收管理和会计、统计
工作自动化、现代化、科学化建设,从1985年起,税务部门开始计算机在税收征管会
计、统计工作中开发应用的尝试。1986年,为提高税收征管工作水平,改进征管手段,
全省税务系统配备微型计算机,省、地两级实现用数据软盘报送税收会计、统计报表。
至1991年底,全省税务系统配备微机350多台,微机技术管理和操作人员400多人,研
制开发的税收征管会统微机网络系统通过国家税务局的鉴定和评测,微机程序由单一
开票到报表程序发展为征管会计、统计程序,微机应用由单机开发、软盘传递发展为
局域网的试点。
落实税收优惠政策,积极培植涵养税源。全省各级税务部门全面发挥税收职能作
用,不断拓宽促产领域和途径,把促产增收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实行促产工作责
任制;建立健全组织领导、规划实施、促产项目论证、经验交流和检查考核等制度,
不断推动促产增收工作深入开展。1987年,从省到市(地)、县(市、区)税务局均
成立促产增收办公室。1991年,全省各级税务部门按照"质量、品种、效益年"活动要
求,围绕促进产品结构调整,支持重点建设,扩大改革开放等,促进大中型企业和集
体经济发展,帮助企业加强经营管理,转换内部经营机制,提高经济效益。1992年,
将促产重点由促进内向型经济为主, 转到内外兼顾、以促进外向型经济发展为主。"
七五"期间,全省通过税收促产增加产值198.5亿元,增加税收15.94亿元。1986-1993
年,共为企业办理减免税、出口退税等83.53亿元。
建立协税护税网络,推进社会综合治税。省税务局先后与公安、检察、法院、银
行、工商、铁路、邮电、交通等部门联合下发关于加强部门配合、搞好税收征管的通
知,建立不同形式的工作交流联系制度。与公安、检察、法院等建立联席会议制度,
打击涉税违法犯罪活动,严肃查处偷抗税大案要案。与银行部门研究制定检查纳税人
账户、依法扣缴税款等手续制度。绝大多数基层乡镇政府成立了税收管理委员会,定
期研究税收工作,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问题。
组织开展税法宣传,提高社会纳税意识。各级税务部门把税法宣传列为税务工作
的重点之一,积极配合普法宣传和年度税收工作重点,将日常宣传与"税法宣传年"、"
税收宣传月"等集中宣传活动相结合, 通过报刊、广播、电视、宣传栏等形式,宣传
税收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作用及有关法律规定,提高社会纳税意识,自觉履行纳税
义务。
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提高税务干部队伍综合素质。全省税务系统坚持"两个文明"
一起抓的方针,狠抓干部队伍思想、组织、业务建设和作风纪律整顿,不断提高干部
队伍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从1980年起,积极探索试行岗位责任制和目标管理,把
税收任务、征管质量、促产增收、税风税纪和政策落实等重点工作纳入考核范围,形
成责任制、考核制、奖惩制三位一体的管理制度。按照学历教育与非学历教育并重、
业务培训与思想教育并举的方针,采取建大中专学校培养人才、系统内以老带新、脱
产和半脱产学习等多种形式,大力提高干部队伍素质。1986年,全省税务干部中具有
大学本科、 专科和中专学历的占总人数的17.80%,至1993年底,中专以上学历的达
到总人数的55.10%。全省各级税务部门加强党的基本路线教育,开展作风纪律整顿,
组织职业道德讨论,召开思想政治工作经验交流会和廉政现场会,进一步健全完善思
想政治工作和廉政建设制度,加强监督监察工作,开展"争先创优"和文明创建活动等,
发挥典型示范带动作用,全系统涌现出一大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展现了全省税务
系统"秉公执法、文明征税"的良好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