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节 税收信息化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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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5年,微机开始应用于税收工作,随后逐步扩大应用范围。从利用微机处理一
些简单的报表,扩大到日常税收的基础管理工作,从内税扩大到外税。随着设备的逐
步更新,山东省税务系统陆续开发一些税收应用软件。1992年开始进行税务信息网络
建设,部分市(地)税务局建成税收信息管理局域网。
一、信息化基础建设
1985年12月, 省税务局采用通用报表软件处理计会统月、季、年报表,1986年7
月推广到各市(地)税务局。至1987年,各县(市、区)税务局已能熟练应用计算机
处理计会统报表。
1987年, 潍坊市税务局及其所属12个县(市、区)税务局,各配备1台HS-286计
算机进行税务登记 、 纳税鉴定、企业固定资产、企业专项贷款、企业专用基金、企
业工资奖金发放、年度减免税、日常征管检查、企业税收入库及企业主要经济情况等
信息数据处理。至1988年底,全省税务系统县级以上计划、会计部门已普遍使用微机
进行税收电旬报、电月报、税收计划执行情况及会统月、季、年报等报表的处理,县
(市、区)级税务局由使用微机进行报表处理,逐步发展到利用微机进行税票处理及
复式记账、计划管理等。
1989年1月, 省税务局执行财政部、国家税务局制定的《全国财税系统微机应用
管理办法》 ,加强微机应用和管理工作。当年全省税务系统装机183台,其中省税务
局4台。1989--1994年,除潍坊市外,其他各市(地) 税务局及省税务局均由计划会计
部门负责信息化工作。
1990年,根据国家税务局对涉外税收推广应用计算机的要求,青岛市税务局作为
山东省税务系统首批开发单位,开始使用微机进行涉外税收征收管理。1991年,省税
务局确定烟台、威海、潍坊、枣庄、济南、淄博6市税务局和省税务局对外税收分局,
为第二批涉外税收推广应用计算机单位,其他市(地)税务局列为第三批推广应用单
位。
1991年10月, 省税务局确定济南市税务局和烟台市税务局征收一处为U6000小型
机应用试点单位,主要移植使用省税务局开发的税收信息微机网络管理系统。至年底,
全省税务系统配备计算机350多台,有计算机技术和操作人员400多人。
1992年初, 全省税务系统初步建成3个各具特色的税收网络模式:潍坊市坊子区
税务局建成以区税务局局域网为中心,三点征收、无线电通讯联网模式;枣庄市税务
局建成以市局为中心,内外税相联,上下级联用模式;济南市税务局一分局和潍坊市
税务局市属企业征收处建成相对集中和独立的局域网模式。 8月,省税务局执行国家
税务局制定的《税务系统计算机应用管理工作规则(试行) 》。9月,潍坊市税务局
作为国家税务局批准使用第三期日本政府贷款项目单位,建设以中小型机和超级微机
网络为主要手段的税务信息管理网络系统。省税务局从当年起建立税务系统计算机应
用基本情况报告制度。
1993年1月, 省税务局要求税务系统的微机选用286和386联想和浪潮品牌机。同
时确定,大、中、小型计算机由国家税务局统一负责选型购买,微机及其外部配套设
备由省税务局统一选型购买; 计算机软盘、 打印纸、打印机色带等易耗品,由各市
(地) 税务局计算机管理机构统一购、领、存管理。至当年4月,省、市、县三级税
务局普遍配备了微机, 并向税务所延伸,全省税务系统有微机480多台,计算机专业
技术人员500多人。
二、信息系统开发与应用
(一)税收征收管理系统
1986年11月, 潍坊市税务局与电子部华北计算技术研究所共同研制开发"税收征
收管理系统",1987年3月投入试运行,5月通过部级鉴定,为全国首个开发成功的"税
收征收管理系统"。 该系统有10种输入表格,可将企业各年度税收、财会资料全部输
入微机,按县(市、区)、级次、行业、经济性质等,单独或汇总输出1510种表格数
据。
(二)税务登记管理系统、税收政策管理系统
1987年和1988年,潍坊市税务局先后开发"税务登记管理"、"税收政策管理"系统。
"税务登记管理系统"可检索、 查询、输出纳税人登记、变更、注销情况。"税收政策
管理系统"具有按文件级次分别检索、 查询、输出的功能和按发文时间分级次分别检
索、查询、输出的功能。
(三)税收计会统管理系统
1988年11月,省税务局结合山东实际对天津市税务局开发的税收计会统管理系统
进行修改完善,从1989年1月1日起,在济南、淄博、枣庄、烟台、泰安、威海、菏泽
7市(地)税务局试运行,后在全省范围内推广应用。该系统能自动完成数据的整理、
储存、记账、编表等,具有通用性、专用性、适应性强和操作简便等特点。
(四)山东省税收信息微机网络管理系统
1991年1月,省税务局开发成功"税收信息微机网络管理系统"。4月,国家税务局
在潍坊市召开全国微机征管软件评审鉴定会,同意该系统在山东省税务系统推广应用。
1992年6月,国家税务局将该系统软件定为全国税务系统U6000小型计算机应用软件移
植蓝本。省税务局选择济南市税务局一分局、枣庄市税务局(含企业分局和对外稽征
处) 、潍坊市税务局市属企业征收处和潍坊市坊子区税务局进行试点。1993年1月19
日, 该系统通过省科委技术鉴定,3月开始在全省税务系统推广应用。至1993年底,
全省税务系统共有30个市(地) 税务局的征收处、企业分局应用"税收信息微机网络管
理系统", 共有40857户企业和59044户个体工商户纳入计算机网络化征收管理,控管
了省内近50%的税源。
1994年2月, 省税务局对"税收信息微机网络管理系统"(含涉外税收管理) 和"
JKT-计会统报表系统"的部分软件进行修改完善,形成STMIS30版(山东省税收信息
管理系统)。12月,"山东省税收信息管理系统"软件获山东省科技进步三等奖。
(五)涉外税收管理软件
1992年11月,省税务局组织系统内专业人员成立软件开发小组,开发成功涉外税
收管理软件。 该软件有税款征收管理、纳税管理、税收分析、综合查询和系统维护5
个模块,具有系统功能强、操作简单、维护方便等特点。
(六)通用税务管理系统
1992年12月,青岛市税务局开发的"通用税务管理系统",通过青岛市科委技术鉴
定。该系统不仅可以处理税务登记、纳税鉴定、征收开票、拖欠催交、税款查询等业
务,还具备减税免税计算、税务检查和会计统计的功能,并可随时提供纳税人纳税情
况、税源变化情况、税收计划完成情况等综合信息。1993年,该系统在青岛市税务系
统大面积推广应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