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地税系统关于全面推行税收征管责任区落实税收征管责任制的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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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4月6日)

为进一步强化地方税收征收管理,全面提高税源监控能力和税收征管质效,建立
职责明晰、管理规范、协作有效、监控严密的税收征管运行机制,努力实现税收管理
的流程化、规范化、精细化,省局决定在全省范围内推行税收征管责任区工作法,全
面落实各项税收征管责任制。为确保此项工作规范、有序进行,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推行税收征管责任区,落实税收征管责任制的必要性
近几年,各级地税机关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和省局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
要求,积极推进信息化、专业化管理,整个税收征管格局发生了很大变化。信息技术
的应用和专业化管理的实行,不仅有效提高了税源监控和征收管理能力,也改变了传
统税收征管方式。但由于各地在改革实践中,没有注重各项业务的整体运作,管户与
管事脱节,人与计算机脱节,数据与应用脱节。尤其在征、管、查分离后,有的职责
分工不够明确,或职能交叉或责任缺位;有的部门之间缺乏有效的协调配合,工作衔
接不力、业务运行不畅;有的虽然职责清楚、岗位明确,但没有建立相应的考核奖惩
机制,也没有实行责任追究,因此造成征收管理不到位、税源监控不到位、监督制约
不到位等问题。推行税收征管责任区,就是要通过科学合理地划分征管范围,明确每
个单位、每个部门、每个岗位的工作职责,将每一项税收业务和管理责任都落实到人,
并通过过程监控和考核奖惩措施,实现对税源状态和征管工作全方位、多层次、动态
化的管理,真正落实税收征管责任制,彻底解决"疏于管理,淡化责任"的问题。
二、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针,紧紧围绕省局党组确定的"
抓大控中定小"的征管工作思路, 以落实征管责任、规范税收执法、提高征管质效、
堵塞税收漏洞为目标,以理顺机构职能、优化业务流程,整合征管资源、建立岗责体
系、明确责任区和落实责任人为重点,以严格的监督考核和责任追究为保障,依托信
息技术, 引入先进管理方式,按照"流程规范化,责任明晰化,管理精细化,监控数
字化"的要求, 建立起适应现代税收征管的目标管理机制、过程控制机制、自我检测
机制、预防改进机制、综合评价机制和考核奖惩机制,全面提升全省地税系统的税收
征管水平。
三、基本原则
(一)依法治税原则。推行税收征管责任区,落实税收征管责任制必须坚持"依法
治税"的原则, 这是确保此项工作健康顺利开展的基本前提。各地在制定办法、建立
制度和组织实施过程中,要严格依法办事,要按照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和各项税收法
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严格税收政策,规范征管程序,明确职权范围,落实执法责
任。
(二)因地制宜原则。各地因机构设置、管理基础、税源分布、信息化支撑程度
等因素的不同,在管理形式上体现出不同的特点,因此,必须结合实际,按照税收征
管责任制的管理目标和征管改革的发展方向,制定切实可行、操作性强的工作方案和
配套措施,并做到近期规划和长远目标相结合。
(三)科学效能原则。推行税收征管责任区, 落实税收征管责任制是一项十分复
杂的系统工程,需要有科学的态度、求实的精神、严谨的作风和创新的理念。各地要
勇于突破原有的思维定式,积极引入先进的管理模式和管理方式,以工作机制和管理
质效的最优化为目标,努力实现机制的创新和管理的创新。
(四)整体协调原则。推行税收征管责任区,落实税收征管责任制涉及到基层税
收征管工作的全部内容,业务范围广,管理环节多,工作难度大。因此,各地必须进
行总体规划设计,做到上下贯通、整体协调,条块结合、相互衔接,形成相互联系、
相互制约、相互促进的工作链条,确保各层次、各环节、各岗位的责任都落实到位。
四、基本工作内容
实行税收征管责任区是加强税收征管的一项重要措施,它既是落实各项税收征管
制度和管理目标的载体,也是强化管理责任和实施有效监督的总抓手,其主要内容包
括:
(一) 划分征管责任区。各地应根据现有机构设置和征管工作实际,按照"条块
结合、 科学划分、 统一规范、 有效控管"的原则,设立县(市、区)局、基层分局
(或税务所或征管业务科室,下同)、片管员三级征管责任区。县(市、区)局为一
级责任区,基层分局为二级责任区,片管员(专管员)为三级责任区。各市局首先应
对征管范围进行调整理顺, 按现行管理体制的规定, 科学划分各县(市、区)征管
责任区,尤其是征管范围交叉的开发区分局,必须严格界定。县(市、区)局应按市
局确定的职能和管辖范围,结合乡镇、街道的设置和企业类型、行业分布的具体情况,
科学划分各基层分局的征管责任区;基层分局应按县(市、区)局确定的职能和管辖
范围,对所有征管业务工作进行整合和规范,综合考虑管理地域、企业类型、行业特
点、业务事项、工作环节、岗位设置、人力资源等因素,具体进行划片管理和责任落
实。每个片管责任区应指定至少两名税务人员负责,并确定主管责任人和协管责任人。
现阶段片管责任区的管理形式,可以实行属地管理,也可以实行分类管理,但必须做
到不交叉、不漏管、不脱节,而且要职责明晰,责任到人。
(二)明确工作职责。首先,市局应对县(市、区)局的征管业务进行梳理分类,
从税务登记、发票管理、定额核定、纳税申报、税款征收、纳税评估、催报催缴、延
期申报、延期缴纳、减免税收、税收检查、行政复议、行政处罚、计划管理、会统核
算、政策管理到综合治税、信用等级评定等,按项确定其工作职责,按流程明确各个
环节的管理要求。县(市、区)局按照市局确定的一级责任区的工作职责,负责制定
本级责任区内各基层分局、各业务科室、各业务岗位的具体工作职责,并分解细化各
项业务的具体操作规程,制定作业指导书,建立岗责体系。各基层分局或各业务科室
按照县局确定的二级责任区的业务范围和岗位职责,结合考核指标进一步分解量化,
建立三级责任区,明确每一个片管员的工作职责。
(三)确定工作目标。在明确工作职责的基础上,各市应逐级对下制定各级征管
责任区的工作目标。各级征管责任区的工作目标应包括:税收任务目标、税源监控目
标、征管质量目标、工作质量目标、信息化应用程度目标、纳税人满意度目标等。上
述目标的具体内容,省局将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根据总局的要求和全省地税的发展
规划进行研究确定。在此之前,各地可根据上述六项内容, 结合当地实际,先自行确
定各项目标内容中的具体指标。
(四)建立考核机制。为落实征管责任制的管理要求,各地应统一修订和完善征
管考核的内容和标准,建立相应的目标管理考核机制。首先按照单位、部门、岗位的
工作职责和业务内容确定具体指标,建立较完善的考核指标体系;在此基础上,按照
管理目标的要求进行细化量化,科学合理地确定各项考核标准;同时根据各项考核内
容和标准制定可操作的考核方法。对各级征管责任区的考核要经常化、制度化,并尽
可能实现计算机自动考核。
(五)全面落实责任。推行税收征管责任区,落实税收征管责任制,市、县(市、
区)两级的主要责任是制度建设和监督考核,县(市、区)局以下的主要责任是落实
各项制度,实现各项管理目标。因此,各级税收征管责任区设定后,县(市、区)局
和基层分局应首先组织好征管责任制的培训,使每一级责任区和每一岗位的人员都明
确自己的工作内容、工作职权、工作程序、工作标准、工作责任和考核规定,以便尽
快进入新的工作状态。
税收征管责任制能否落实,关键是监督考核是否到位、奖惩是否兑现。因此,市、
县(市、区)局应认真研究制定督导措施,尽快建立考核评价机制,坚持"奖惩挂钩,
责任追究"的原则,为征管责任制的全面落实提供机制保障。
五、具体步骤
(一)准备发动阶段。工作重点是成立领导机构,制定实施意见和各项管理考核
办法,进行工作部署。各市局、县(市、区)局都要成立由主要领导负责的工作领导
小组,一是研究制定本系统推行税收征管责任区,落实税收征管责任制的管理办法和
考核办法,建立健全各项责任目标和考核标准,将征管责任贯穿落实到各项税收征管
业务之中;二是研究制定本系统推行税收征管责任区,落实税收征管责任制的实施意
见,组织召开专门会议,对此项工作进行全面发动和总体部署。
(二)组织实施阶段。工作重点是理顺管理范围,划分责任区域,层层落实责任。
各市应依据现行税收法律、法规和各项税收管理制度,以及税收征管的工作内容和任
务要求,对各项税收征管业务进行全面认真的梳理和规范,本着"统一、规范、科学、
效率"的原则, 由市局负责对所属各单位、各部门的业务职能和管辖范围进行理顺,
明确各县(市、区)局的具体业务职责、工作目标、考核内容及标准;县(市、区)
局根据市局的要求,进一步分解和细化,在制定出本单位各基层分局、各业务科室的
具体业务职责和考核内容及标准的基础上,确定征管责任区,同时统一制定出各业务
岗位的工作职责和考核标准;各基层分局和各业务科室再根据各自的业务职责、工作
目标、管辖范围和岗位设置情况,进行具体征管责任区的划分,做到片管到人、责任
到人、指标到人、考核到人。
从二季度开始,各级都要按照已确定的征管责任区开展工作,并按征管责任制和
目标考核的要求实施管理。
(三)考核验收阶段。工作重点是检查指导和监督考核。各市局、县(市、区)
局要切实加强对推行税收征管责任区,落实税收征管责任制工作的指导、协调、监督
和考核,及时分析和总结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对不合理、不规范的地方要及时调整修
订,对不明确、不到位的地方要及时补充完善。为及时了解和掌握各地工作开展情况,
各市局应按规定时间向省局报送阶段性工作情况。 具体时间为:4月10日前报送推行
税收征管责任区、 落实税收征管责任制的实施方案、管理办法和考核奖惩办法;4月
20日前报送三级征管责任区业务职责划分和落实情况,以及岗责体系设置和考核指标
明细表;9月份省局将对此项工作进行考核验收。
六、需要进一步强调的几个问题
(一)提高思想认识,抓好工作落实。以推行税收征管责任区,落实税收征管责
任制为切入点和突破口,彻底解决"疏于管理,淡化责任"问题,既是全面贯彻落实省
局党组提出的"抓大控中定小"工作思路的一项重要举措,也是目前深化税收征管改革
过程中,为完善新的征管模式而进行的一次创新实践。各地一定要深刻领会,提高认
识,务求实效,切实将这项工作抓实、抓细、抓到位。
(二)加强业务衔接,做好工作结合。税收征管工作是整个税收管理工作的一项
重要内容,推行税收征管责任制区,落实税收征管责任制也是整个税收制度建设中的
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因此,各地在制定和落实征管责任制时,务必要加强征管业务与
其他业务的衔接。大的方面要规范理顺征、管、查各专业的工作职能,明确管理职责;
小的方面要规范理顺各项具体业务间、直至每项业务各环节间的相互联系,形成相互
衔接的有机整体。同时,在制定制度、确定目标和实施考核时,要注意加强与执法责
任制考核、目标管理考核、征管质量考核、基层建设三年规划落实和"六好基层单位"
创建活动等项工作的结合,能统一的统一,能归并的归并,有效地实现工作的兼容、
信息的互通和资源的共享。
(三)依托信息化,建立长效机制。推行税收征管责任区,落实税收征管责任制
是一个庞大而复杂的管理系统,既涉及到各项税收业务,又涉及到各个管理环节,不
仅职责内容多,指标项目多,而且监控考核难度大。为了确保此项工作能够扎实持久
开展下去,不流于形式,各地要做好与信息化建设的紧密结合。信息化程度较高的单
位,要将征管责任区内的各项管理职责、管理目标、考核标准等进行整理和提炼,利
用现有征管软件,进行增值开发应用,实现计算机系统的自动记录、自动考核;信息
化基础较弱的单位,也要创造条件,加快信息化建设的步伐。省局也将在市级数据集
中的征管软件全部完成升级后,通盘考虑对山东地税综合信息系统软件进行修改和完
善,增加对征管责任制的考核监控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