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阳50年代经济发展经验与教训的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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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文涛

1949年10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成立,标志着我国新民主主义革命的胜利和从新
民主主义到社会主义转变的开始。新中国成立后的头三年,是我国国民经济恢复时期
。1953~1957年,是我国发展国民经济第一个五年计划时期。到50年代末,就海阳县
国民经济发展情况看,取得了辉煌的成绩,但也有失败的教训。

对农业的社会主义改造
海阳是革命老区、农业大县。1942年成立抗日民主政府后,就开始及时地号召农
民组织起来,走互助合作的道路。1943年成立第一个互助组--磊石区榆林涧村马光明
互助组,到1949年,全县成立互助组8688个,29703户农民参加,占全县总农户的32
.5%。1953年2月,党中央公布了《关于农业生产互助合作的决议》,到1954年,农
业互助组发展到17248个,参加农户76041户,占总农户的77.4%。
在海阳县政府的引导下,1952年,昌水区栾家村成立了第一个初级农业生产合作
社,有10户农民参加。1955年发展到1396处,入社农户30772户,占总农户的30.9%
;1955年10月,党的七届六中全会通过了《关于农业合作化问题的决议》,加速了农
业社会主义改造高潮的到来。1955年冬,鞠家庵树成立了第一处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
--光明高级社。到1957年,全县发展到556处,入社农户104681户,占总农户的99.8
%;入社耕地126.2万亩,占总耕地的94.65%。至此,海阳的农业社会主义改造基本
结束。

对私营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
建国前,海阳工业有盐业、缫丝、花边、刺绣、烧锅、铁匠炉等,多为私营独资
。日本侵略军侵入海阳后,工业几濒绝境;商业有为数不多的商号,以行商、小贩为
主,经营杂货、土产、鞋帽、糕点、烧酒等,多在1945年至1947年停业。
建国后,三年国民经济恢复时期,在海阳县政府引导帮助下,海阳工商业开始恢
复发展。1951年组织起手工业生产合作社6处,社员82人。1953年,党在过渡时期总
路线制订和贯彻后,手工业合作社进入了新的发展阶段。到1955年12月,第五次全国
手工业生产合作会议在北京召开后,手工业社会主义改造进入高潮。到1956年底,海
阳手工业生产合作社发展到35处,社员2237人;到1958年,有28处手工业生产社改为
社办工业,10处转为国营企业。年底统计,海阳共有国营企业46户,职工19572人,
年产值529万元,占全县工业总产值的75%。
海阳自1955年秋天开始,按照中央“统筹兼顾,全面安排,积极改造”的方针,
开始对私营工商业进行改造,到1957年基本结束,全县私营商业和饮食业从业人员1
048人,其中安排到供销合作社238人;合作商店12人,代销的225人,饮食384人,合
作店12人,合作小组4人,共占应改造人数的83%。
海阳在三年国民经济恢复时期及发展国民经济第一个五年计划时期,就工农业发
展情况看,是非常成功的,成绩是辉煌的。这期间,农业在劳动管理与分配上,从1
957年开始,按照“包工”“包产”的原则,把生产队划分成若干作业小组,实行“
四小”“三包”“四固定”的管理方法:小段计划、小段作业、小段包工、小段检查
验收和包工、包产、包成本及固定土地、固定劳力、固定牲畜、固定农具;参照常年
产量,留有余地,使包产者有产可超,有奖可得,实行多奖少罚或同奖同罚。现金分
配,坚持“少扣多分”原则,集体扣留不超过总收入的40%,60%以上按劳分配,当
年兑现,工完账清(这种方法在60年代初得到进一步完善);工业实行劳动分红、计件
工资制,劳动分红不超过利润的15%;从全县总的经济状况看:1953年全县工农业总
产值4301万元,粮食总产量15.25万吨,全民职工平均工资334元,财政总收入40万元
;1955年,工农业总产值4844万元,粮食总产15.22万吨,职工工资382元,财政收入
150.8万元;1956年,工农业总产值5048万元,粮食总产16.08万吨,职工工资440元
,财政收入173.7万元;1957年,工农业总产值4838万元,粮食总产15.84万吨,财政
收入271万元,职工工资495元,农民人均分配43.7元。

50年代末经济发展遭受严重挫折
从建国初到1957年,海阳同全国一样取得了超额完成第一个五年计划的巨大成绩
,人民群众在生产建设中发挥了高度的社会主义积极性和创造精神,表现出很高的革
命热情,形势大好。但是,在大好形势下,党内自上而下在经济建设工作中“左”的
思想发展了。表现在对经济发展速度估计过高,认为经济增长速度的“常规”应该打
破,要来一个“大跃进”。这种形势下,在1958年8月,中央北戴河会议上,讨论通
过了《关于在农村建立人民公社问题的决议》,决定在全国农村普遍建立人民公社。
决议指出:“人民公社是建成社会主义和逐步向共产主义过渡的最好形式”,并错误
地认为:“共产主义在我国的实现,已经不是什么遥远的事情了。”之后,海阳县委
错误地作出决定:将全县555处农业生产合作社合并为150处,规模要求是:泊区100
0户左右,丘陵区500户左右,山区400户左右,短短两个月的时间,全县一举成立15
处人民公社,实现了“政社合一”“一大二公”的人民公社化,混淆了集体所有制同
全民所有制的界限,社会主义同共产主义的界限,刮起了“共产风”。实行一平二调
(穷富拉平、平均分配和无偿调用生产队和社员的财产);搞平均主义,穷富拉平,不
承认差别;无偿调拨生产队和社员的财产、劳力,干活不记工分,吃饭不要钱等。这
种以平均主义为特征的“共产风”违背了等价交换、按劳分配的原则,严重脱离了实
际,挫伤了社员生产的积极性。更有甚者,1958年在“大跃进”的口号下,海阳县在
制订农业增产计划时错误提出:稻谷、小麦亩产2000斤,玉米5000斤,谷子、高粱、
杂粮1000斤,大豆1500斤,花生1500斤,要求1959年总亩产量1万斤。提出吹破天的
口号“人有多大的胆,地有多高的产”。为实现目标,要求丰产田深翻3尺,卫星田
深翻5尺,大力推行密植,小麦亩施种:丰产田70斤,卫星田100斤,玉米亩植四、五
、六千株,地瓜六、七、八千株,花生一万墩,大豆三、四、五万株,谷子10万株以
上……,到了违背科学规律、脱离实际之极限。
工业方面,1958年8月,海阳县委按照中央“以钢为纲,全面跃进”的方针,开
展了规模空前的大炼钢铁群众运动,全县投入劳力74910人,强调“钢铁元帅升账,
卫星上天”,原料缺乏,便砸锅收铁,小高炉、小土炉遍及全县。当年炼生铁5088吨
,炼钢150吨、土钢1503吨,由于质量太差,有800余吨氧化生锈,拨给莱阳钢铁厂重
炼。由于不管技术条件,不顾客观实际,严重违背了客观规律和实事求是的原则,造
成了严重的劳民伤财,使海阳刚起步的工业元气大伤,造成工业生产恶性循环,致使
1958年后至1961年全县工业亏损。

几点启示
从海阳50年代经济发展与现在的邓小平理论及走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道路对照
一下,令人深思。
启示之一,发展农村经济必须立足生产力发展水平,确立相适应的生产关系。什
么是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道路,简言之,就是根据中国国情,制定大政方针,确定自
己的路该怎么走。拿海阳的情况看,从1951年到1957年的7年间对农业的社会主义改
造的实践,开辟了一条适合海阳特点的社会主义改造道路,积累了很好的经验。这就
是:引导个体农民走合作化的道路,必须遵循自愿互利,按照不同的政治、经济条件
及干部、群众的觉悟程度,采取逐步前进的步骤和形式,由具有社会主义萌芽的互助
组,发展到半社会主义性质的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再发展到社会主义性质的高级农
业生产合作社。这样,可以使农民群众逐步提高社会主义觉悟程度,逐步改变他们的
生产生活方式,在他们进入到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时候不感到突然,而事先有了精神
和物质的准备。私营工商业在经过社会主义改造后,轻工业以草编、绣花、刺绣为主
,重工业以打制锄、镰、锨、镢为重,盐业、酿造得到了进一步发展;商业保持了一
定的多样性和灵活性,已基本适合本地特点,对发展生产和方便群众生活起到了积极
的作用。生产力发展水平与生产关系基本是相适应的。而1958年“大跃进”运动中,
海阳全民上阵,“大炼钢铁”,农业上错误地提出不切实际的高指标,这种贪多求快
、急于求成、急躁冒进的错误,违背了客观实际和经济发展规律,远远超出了当时的
生产力发展水平,致使本来健康发展的国民经济陷入困境。
启示之二,发展农村经济要尊重农民意愿,切实保障他们的生产经营自主权。拿
海阳1957年前对农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实践与现在农村的土地联产承包责任制比较一下
来看,从土改、创办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到创办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充分体现了
循序渐进、逐步提高的原则,对农民实行土地入股,牲畜、农具作价,各尽所能,按
劳分配,并给农民留有一定的自留地、自留山。管理上按照“包工、包产”的原则,
实行“四小”“三包”“四固定”的管理方法。这些都充分注意了尊重农民意愿,发
挥他们的积极性,给他们留有一定的生产经营自主权这个问题。实践证明,这种作法
是成功的。而1958年的“大跃进”,人民公社一轰而上,“干活不记工分,吃饭不花
钱”,不顾农民的意愿,完全剥夺了农民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使农民的思想陷入了混
乱,也严重挫伤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致使国民经济停滞不前,人民群众的生活得不
到保障。
启示之三,政治运动不能脱离经济建设。政治是经济的集中体现,是为经济服务
的。从海阳50年代经济发展所走过的历程看,什么时候政治紧密联系经济,什么时候
人们的精神状态与生产建设就蓬勃向上。1957年前,为了保障国民经济的顺利恢复和
生产资料私有制的社会主义改造,海阳1951年开展了“三反”运动(反贪污、反浪费
、反官僚主义),又称“打虎”运动,运动中共查出贪污分子151名,其中千万元(旧
币)以上者8人,千万元以下者143人,运动历时一年半,有力地打击了一些私营工商
户的不法活动,教育了广大干部群众;1955年开展了“肃反”运动,运动中清查出一
批特务、土匪、恶霸及其它反革命分子。通过“肃反”,纯洁了革命队伍,提高了广
大干部、群众的政治觉悟,弄清了一大批人的一般政治历史问题,使他们放下了包袱
,愉快地投入到各项工作中去。运动中,虽然不同程度地犯了扩大化的错误,但都是
在无产阶级夺取政权以后,根据当时的社会特点及恢复发展国民经济的需要开展的,
运动不但没有影响国民经济的恢复和发展,而且激发了人民群众的生产积极性,有力
地促进了国民经济的恢复和发展。通过这个例子证明,无产阶级在夺取政权以后,必
须处理好政权建设和生产建设的关系,党在自己的工作中应当把努力发展生产,不断
提高劳动生产率放到极其重要的地位。

责任编校:温书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