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青岛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的对策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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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树枫 于淑娥 吕涛 肖江南

1994年,国务院批准和公布了我国第三批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名单,青岛市榜上有
名,成为我国99座历史文化名城之一。一座仅百年历史的近代城市能跻身于国家历史
文化名城之列,在全国是极为罕见的。其入选国家历史文化名城的原因,则是由于青
岛集中凸现了近代中国殖民地、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城市发展的轨迹,作为近代欧
亚文化的交汇区,青岛具有独特的文化内涵和深厚的底蕴,对中国近代历史和社会发
展产生过重要影响和作用。这一特点,是我们亟需保护和发扬光大文化珍宝、制订历
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的基础和依据。
随着我国国民经济和城市建设的迅猛发展,各地对历史文化遗迹和城市风貌的破
坏也时有发生,发展与保护的矛盾几乎已成全国城市建设中共性的东西,从而引起了
各级政府和专家的关注。如何尽快尽早地制订青岛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和城市风
貌保护规划,就成了当前亟待实施的任务和工作。

一、正确认识青岛历史文化名城的内涵与特色
青岛的历史悠久并有其独有的特色,上溯自4000年前的三里河文化到春秋战国时
期的古琅琊、古即墨文化,在中国历史上都有较高地位。尤其是秦汉之际,琅琊作为
中国惟一的海港郡城,在政治、经济、文化、航海等方面都居重要地位,和即墨同为
东部沿海中心城市之一,对中国文化和海外交通产生了重大影响,至今其文化遗址保
存完好,成为珍贵的文物和旅游资源。唐、宋时期,胶州湾成为重要港口,著名的密
州市舶司即设在胶州湾内的板桥镇(今胶州市),是我国北方惟一的对外开放港口和沟
通中国与日本、新罗(朝鲜)的主要口岸。宋金对立时期,胶州湾又成为两国“互市”
贸易的口岸,同时也以著名的宋金海战而闻名于世。元明两代,开凿了中国惟一的海
运河--胶菜运河,一度产生过重要作用。明代,在胶州湾两岸设立了鳌山卫、灵山卫
及浮山所、雄崖所、胶州所、夏河寨所等军事行政设施,并开放了青岛口、金家口、
女姑口等海口,青岛成为具有一定地位的渔镇港口,一直持续到清朝末年。
1891年,清廷批准在胶澳驻军设防。第二年,调清军四营入驻青岛海口,是为青
岛建置之始。1897年,德国侵占青岛,青岛成为德国的租借地(实为殖民地),德国当
局先后两次制定城市建设规划,经17年发展,奠定了青岛老城区的建设布局,青岛一
跃而成为中国新兴的欧洲风格的滨海名城。1914年,日本取代德国侵占青岛后,城市
建设在德国原规划基础上进一步发展,为青岛城市充填了东洋风格。1922年青岛收回
后,先后经历了北京政府、南京国民政府、抗日战争、解放战争等历史时期,直到1
949年青岛解放。在建国前的58年中,青岛经历了从清末到解放战争的七个历史时期
,先后遭到德、日、美三个帝国主义入侵,其历史之曲折、内涵之丰富,城市建设之
多元化在全国也是罕见的。从而使青岛这座历史文化名城更具备了丰富的文化内涵和
特有的城市风貌。
(一)作为近代新兴城市,青岛的城市发展史十分短暂,但在建置之前的胶州湾地
区,却有着悠久的历史和灿烂的文化。这些历史文化遗址大部分都得以保留,如琅琊
台、即墨古城、三里河、齐长城、天柱山魏碑、岭山道观等均保存较完好,并被列为
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其中部分遗址已开发为旅游文化景观。这些宝贵的文物遗迹,虽
然大部分不在青岛市区,但其灿烂的古代文化和较响的知名度,对于提高青岛历史文
化名城的地位,开发青岛人文旅游资源无疑是十分重要的。因此,对于古文化遗址的
保护和开发利用也是我们规划、文物、旅游部门的重要任务。
(二)青岛城市发展历史虽然短暂,但其历史发展沿革却曲折复杂。如前所述,短
短58年,竟历经了七个不同历史时期几度沦入帝国主义的殖民占领,其曲折复杂的历
史遭遇,欧、亚文化的交汇融和,影响中国历史进程的重大事件等,使得青岛在政治
、经济、文化、城建、外事诸领域中均充溢着特有的多元文化,从而使青岛历史文化
更具有独特传奇色彩。因此,对青岛近代这种欧亚文化交汇和多元化的历史特色,应
该予以认真研究和保护、开发。
(三)在中国近代史上,几乎很少有哪一个城市能像青岛那样在全国乃至在世界产
生过如此重大的影响。可以说,从发生德占青岛的“胶州湾事件”以来,青岛本身或
者因青岛而发生的重大事件,几乎都对中国社会产生了重大影响。如“胶州湾事件”
直接刺激了中国的政治界和知识界,促发了著名的“戊戌变法”运动;德占青岛和修
筑胶济铁路,引发了轰轰烈烈的义和团反帝爱国运动;日本发动进攻青岛的日德战争
,取代德国占据青岛,进而抛出意在灭亡中国的“21条”,引发了全国人民的反日运
动,促进了国民的觉醒。而1919年爆发的“五四”运动更彻底改变了中国历史的发展
轨迹,被视为近、现代分界线。在这场运动中,青岛主权问题既是爆发“五四”运动
的导火线,又是全国人民誓死力争的核心目标。1922年,在全国人民力争下,青岛回
归祖国,成为外国在华租借地中最早收回的一处租借地,这在中国历史上产生了重大
影响。1923年后,中国共产党在青岛开展革命工作,先后组织了胶济铁路大罢工、日
商纱厂大罢工等斗争,在全国产生重大影响。特别是1925年发生的纱厂罢工和“青岛
惨案”,使青岛再次成为全国关注的焦点和“五卅”运动的中心之一。其后,青岛市
再度遭到日军的侵占和美军的进驻,从而爆发了遍及全市的抗日武装斗争和反对美军
驻扎青岛的斗争,这些事件和有关遗迹都对青岛的历史增添了重要的内涵。而这些重
大历史事件和它所产生的重大社会影响,正是青岛入选历史文化名城的主要原因之一
,也是我们应予全面、深入研究的主题。
(四)由于青岛独有的城市发展历史,使得青岛成为中西文化(欧亚文化)的交汇之
地,产生了独具特色的青岛城市文化。而其典型代表则是城市文化中的主要载体--城
市建筑文化。青岛城市建筑文化史,实际上就是青岛不同历史发展时期和不同建筑风
格在城市建设中的体现。作为一座百年历史文化名城,青岛的城市建筑带有不同时期
的历史文化风格。早期的建筑除了天后宫和几处村庄外,较大的建筑物就是清军在青
岛驻防期间修筑的一座总兵衙门、两座前海栈桥(码头)、三座炮台、四处兵营、以及
电报局、军火库等,从而构成了早期军事设施和港口城镇的主体。德国占领青岛后,
将青岛城市功能规划为军事基地、港口和商贸中心城市。基于这一点,德国当局于1
900年和1910年两次制订城市发展规划,以海泊河一线作为市区、郊区的分界线,拆
除了市区大部分村庄,改建了原清军的炮台和兵营,原有的建筑物仅留下天后宫、总
兵衙门(1959年拆除)、栈桥和青岛炮台(衙门炮台)。1900年德国当局制订城市规划时
,将火车站以东今保定路、德县路、观海山、信号山、青岛山、太平山以南划为德人
区,按德国建筑标准予以建设,分别形成了以中山路、广西路为中心的商业区,以总
督府为中心的行政区和东部住宅区,遂形成今市南区的欧洲城市风貌区。同时,在大
鲍岛(今四方路、胶州路一带)规划建设了华人商业区,随后又规划了小鲍岛(益都路
一带)、保定路、小港北等住宅区,而被强迁之青岛原住村民则被安置在台西、台东
。这几个小区,各具不同建筑特色,但其质量、风貌远逊于德人居住区。
1914年至1922年,日本根据德国制订的城市规划,建设和填充了今市北区的大部
分城区和市南区部分地段,形成了较大规模的日本风格的商业住宅区,并将城区扩展
到了四方、沧口一带,城市规模扩大一倍。其中较有代表性的有热河路住宅群;胶州
路、李村路、市场三路和聊城路一带日本商业区;馆陶路一带的金融商业区以及四方
、沧口一带日本纺织工业区等。
二三十年代中,一方面日本建筑仍不断增筑,另一方面,市政当局也做了许多新
规划建设,突出中国民族传统建筑风格的同时,又注重兼收西方建筑材料的运用及风
格特点,从而使中山路成为主要金融商业中心;建成了莱阳路住宅区,八大关、太平
角别墅区,并在沿海一带建成了栈桥回澜阁、兰山路礼堂、水族馆、东海饭店、汇泉
体育场等优秀建筑,进一步完善和美化了青岛的城市风貌。“红瓦、绿树、碧海、蓝
天”已成为青岛独有的风貌特色。
日本第二次侵占青岛后,于1939年制订了《大青岛发展计划》,将即墨、胶州划
入青岛,扩大市区规模,并修建了日本海军司令部、军官俱乐部、青岛剧院、日本商
工会议厅等建筑,并在黄台路、莱阳路、金口路、热河路、合江路、嫩江路等修建了
一批单体小楼和公寓式建筑。而中国居民则集中于仲家洼等贫民窟中,其建筑质量和
生活条件极为低下。
解放战争期间,国民党当局忙于内战,无暇顾及城市建设。大量“难民”涌入青
岛市区后,搭建了大批临时建筑,树木砍伐毁坏严重,实为青岛城建最阴暗的时期。
正是由于各个历史时期的城市建设特点,使得青岛城市发展历史长河中既有较明
晰的文化主脉,又有中外多国不同文化交汇而呈现出的多彩文化,从而构成了以“洋
”味为主的城市建筑文化多元化的总体风貌特色。长期以来,青岛一直是以中国最“
洋气”(欧化)的城市而名闻于世,而这种“洋气”至今仍具有十足的魅力。认清青岛
历史的文化内涵和建筑的特色,对于保护历史文化名城极为重要。目前,青岛市全面
、系统、深入地研究青岛城市发展史的成果甚少,且比较浅薄,缺乏资料依据和文化
品位。这一状况如不改变,对提高青岛的文化形象和文化名城保护都是极为不利的。

二、进行全市文物普查,加大文物保护范围和力度
多年来,青岛市文物管理部门和规划部门在文物保护方面做了大量工作,确定了
一批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及优秀建筑名单,划定了保护范围,刊立了保护标识。旅游部
门也对部分著名人文景观刊立铭牌,予以介绍。所有这些,对保护我市历史文化遗迹
起了重要作用,成绩显著。目前,青岛市已申报批准了106处国家、省、市级文物保
护单位。规划部门亦公布了131处优秀建筑(内含文物保护单位),并将于明年再行公
布第二批优秀建筑。这些文保单位和优秀建筑的确定,有效地保护了青岛历史文化遗
产,意义非常重要,从而赢得上级和市民的肯定与赞扬。
但是,也应该看到,对一座国家级历史文化名城来说,仅靠这些是不够的。因为
在106个市以上文物保护单位中,大部分分布在郊区各区市,青岛市区(不含崂山、城
阳、黄岛区)的文物保护单位仅有31处,不到总数的三分之一。这与青岛丰富多彩的
历史文化相比无疑单薄了一些。从现存文化遗迹看,许多重要建筑和文化遗迹以及重
大事件发生地尚未能列入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例如青岛军事要塞的诸多炮台、兵营,
是德国侵占青岛之初作为青岛城市建设首要功能而兴建的,是青岛早期城市中最具代
表性的建筑群体。据统计,德国在青岛修建了三处大型兵营,约30余处炮台(永久与
临时炮台),长达6公里的步兵防御线和沿线五大堡垒群(即民间所说的1-5号炮台),
形成了规模庞大的军事要塞,为外国在华修建的两大军事要塞之一(另一处为旅顺要
塞)。这些军事设施在日德战争中发挥了重要作用。战后,炮台、堡垒废弃,失去军
事功能,但却成为珍贵的文化遗产。现在,除个别炮台如青岛炮台已难寻踪迹外,大
部分炮台保存较完好,应当列为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但目前只有俾斯麦(青岛山)炮台
、汇泉角地台和俾斯麦兵营、伊尔奇斯兵营被列入市级文保单位,其他如团岛、台西
镇、太平山(二处)炮台和小湛山、小湛山北、中央(仲家洼)、台东镇、海泊河堡垒以
及毛奇兵营等均未列入。
建国前曾在青岛发展历史上发生过一定作用,有着较大影响力的会馆、同乡会、
商会等旧址无论从历史地位、文化内涵和建筑特色上都具有较重要的价值,著名的“
三江会馆”“广东会馆”“齐燕会馆”是旧青岛最重要的同乡会馆址,1912年孙中山
来青岛时,曾在三江会馆发表演讲,并到广东会馆参观视察,具有重要的纪念意义。
这两处会馆地处青岛历史最悠久的大鲍岛华人街区,建筑特色明显,具有较高文物价
值和旅游开发价值,但至今仍未列入文保单位。以德国工厂和日本纱厂为代表的近代
工厂,亦有较强的文物价值和旅游开发价值,应根据其遗迹保存状况,择址纳入文保
单位行列。另外,青岛海关(旧址)、大港火车站等建筑是青岛早期城市功能中港口、
铁路的代表,现在青岛火车站已经改建,失去文物价值,大港“旧貌换新颜”,亦无
文物保护价值,惟有大港车站、青岛海关保存完好,理应列为文保单位。
在入选的文物中,德国建筑占了大多数,但仍有众多德式重要建筑未能入围。而
数量大大超过德式建筑的日式建筑,则没有一处列为文保单位。二三十年代中国建造
的一些优秀建筑和历史名人住宅也有许多缺漏,如不久前拆建之汇泉体育场、民国大
总统徐世昌住宅、教育家蔡元培旧居、孙中山之子孙科宅第及以原青岛市长沈鸿烈官
邸等均有文物保护价值,但均未列入。另外,一些重大事件发生地,如“青岛惨案”
发生地(今国棉二厂,原日商内外棉纱厂)“德县路事件”发生地、“一战”和“二战
”中日军登陆地点等,亦未纳入保护范围或刊立标识。
由于许多具有重要文物价值的近代建筑未能列入文保单位,遂在前些年的城市改
造中遭到拆毁厄运。如青岛最早、最大、最豪华的德国海因里希饭店(老政协)、先为
国民党青岛市党部后为日本“兴亚院”办公楼的老人大、日本海军司令部(老市委)、
日伪“劳工协会青岛办事处”(后为“劳工训练所”)、汇泉体育场(“第二劳工训练
所”)、日本女子学校(青岛医学院)、历史名人如周馥、刘廷琛宅第等建筑皆因不属
文物保护单位而被拆毁,不仅损毁了珍贵的历史文物,也破坏了青岛整体城市风貌,
这一教训可谓深刻。当然也有例外,如常州路25号欧人监狱亦曾出让,拟拆毁他用,
后经市人大力争方免遭拆毁厄运,但至今该建筑仍未列入文保单位,不能不说是一个
遗憾。
另外,在已有文保单位中,也存在一些历史不清、定位不准、表述不规范等问题
,如花石楼、京山炮台等。
固然,造成上述漏报和个别失误的现实状况原因很多,但最重要的一条,就是缺
乏全面详尽的文物普查和调研。由于近年来城市改造工程浩大,原有街区、道路、建
筑物大为改观,受历史资料短缺和部分史料谬误较多诸因素制约,已无法充分满足制
订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和申报文保单位之需。因此,当务之急是组织规划、文物、社科
、房产、旅游等部门进行一次全面文物普查和研究,为择定申报文保单位、优秀建筑
和制订保护规划以及旅游开发打下基础。最近我们参加青岛市与加拿大规划专家合作
保护、改造中山路(北端)规划时就深切体会到了普查的迫切性和必要性。中山路北端
既非历史文化保护区,也无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因此,在未来旧城改造中极易被开发
商“开发”改造。但在进行了一番简短的调研后,方才获知该地区竟蕴藏着如此丰富
的文化内涵。原本认为已被迁除的“三江会馆”“广东会馆”仍基本完好。中西壁合
的楼房四合院可谓中国所罕有,加之百年老城的风貌和浓郁的大院民俗文化,不仅具
有珍贵的历史文化价值,也具有重要的旅游开发价值,从而受到中、加专家的高度重
视。由此可见,如果深入调查,必将在看似平淡无奇的城区和建筑中发现珍贵的文化
资源,并据此予以有效保护,合理开发。
三、根据青岛城市的历史文化特点和最新研究成果(资料),适度扩大现有历史文
化名城的保护范围,增报文物保护单位
近年来,青岛市委、市政府对文物保护工作十分重视,特别是青岛成为历史文化
名城以后,对文物保护单位和历史文化名城的保护工作更加重视,文物管理部门和规
划部门做了大量调查、申报和制订保护规划措施等工作。其中最重要的是,在1995年
开始编撰、1998年完成、1999年被国务院批准的《青岛市城市总体规划》中,专门设
置了《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和城市风貌》一章,对青岛的历史沿革、特性和城市风貌等
作了科学而全面的概括,提出了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的指导意见。对于老城区,
明确规定“以突出青岛市近现代城市文化特色为主题,重点保护好有较高的近现代文
化价值的城市格局和建筑风貌,积极开发利用人文景观和文物古迹,继承延续好山海
城紧密结合的城市文脉,形成‘一城、九区、八十八个点和文化遗产文物古迹’组成
的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体系”。
这一保护体系使得青岛的历史文化遗产可以得到充分的保护,其意义是十分重要
的,其所选定的保护区段和文物保护点也是物有所值,名副其实。但我们认为,根据
青岛的历史文化内涵和特色,这一保护体系还可以在总体规划的基础上适度加以扩充
,做到既不影响总体规划的实施,又不遗漏某些具有文物价值和保护价值的区片及“
点”,以使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体系更加完善,更具科学性。
首先,关于“一城”的保护范围。《总体规划》中是指南部老城区范围:“西南
面以海岸线为界,东面沿延安三路至长春路至威海路至海泊河,北面以海泊河为界”
。这一范围基本上是在德占时期所规划的市区范围,但较老城略为狭小。德占时期的
市区,系以南起浮山湾,北抵海泊河口的德军防御线为界,即民间所谓1-5号炮台一
线为市区、郊区的界线。因此,我们认为老城区保护范围的东界应东扩至浮山湾至盐
城路、镇江路东侧、沿海泊河河道至入海口,将德国之五大堡垒群和战壕(部分保留
)列入名城保护范围。因为在德国早期规划中,修炮台、筑港口、建城区是三大城建
内容,而炮台首当其冲,军事要塞是青岛早期最具代表性的建筑,理应列入老城保护
体系。
其次,关于“九区”。在《总体规划》中,九区包括了青岛最具历史文化特色的
传统街区,如八大关、太平角别墅区;鱼山路、八关山、观海山、信号山、观象山、
安徽路、黄台路等庭院式住宅区;馆陶路优秀近代建筑群。这些保护区内的建筑,都
是青岛建筑文化的精华,有丰厚的历史文化内涵,可谓名至实归。但应看到,青岛的
城市建设系分期分区进行,每个时期,每个街区都有其历史文化特点。上述的街区,
基本上是欧式和日式的洋楼建筑,且多集中在市南海滨地带。而历史更为悠久(原为
土著村庄)的大鲍岛、小港北、小鲍岛等则未列其中,应该说是一个欠缺。作为德国
人在青岛规划的第一个高等华人商业区--大鲍岛区(今中山路北端),是青岛城市的百
年老街区。中西合璧式的四合院,浓郁的民俗文化以及近百年商业中心的传统风格,
使其具有其他街区所没有的特点,应该列入保护街区。当然,作为一个百年老街区;
房屋质量、居住水平、生态环境都有待改善,不能完全与其他街区的保护标准等同,
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另行制订其保护和利用准则。目前加拿大规划专家组已致力于这
一工作,我们可以从中借鉴。
类似这种情况也表现在日式住宅、商业区。从数量和规模看,日式建筑远远大于
德(欧)式建筑,街区分布也较广泛。由于日式建筑质量不高,文化内涵较少,历来不
被建筑专家看好,在城市改造中往往首当其冲。近年来市北区大面积的改造旧街区,
其中很大部分为日本建筑风貌街区(目前已很难找到保存完好的大面积日式建筑群),
这对历史文化名城本身的多元文化的特性而言是一个缺失,对老城风貌而言是一个破
坏,对开发涉外(日)旅游资源而言则是一个损失。因此,建议选择部分具有代表性而
保护较为完整的街区。划为保护街区,以保持青岛历史文化名城的连续性、统一性和
多元性。这些街区的择定,需要进行调研。其保护街区,应在市北区范围内之聊城路
一带,热河路一带,铁山路、商河路一带、益都路等(均为当年日本建筑较集中地区
),择佳设立一批作为保护街区为宜。
另外,中山路西侧的保定路公寓、劈柴院、小港北和平阴路一带大杂院等亦为老
城区中华人住宅的代表,可参照中山路改造方案有关标准内容予以调研择定可否划入
保护范围。此外,四方、沧口的四方机厂、各纱厂(大部分为日本工厂)是青岛早期工
业的代表,也是我党早期领导工人运动的中心地区,有较高文物价值和旅游开发价值
,亦应划入保护范围。
再次,关于“八十八个保护点。”这88个保护点中包括了文物保护单位和优秀近
代建筑,其中德式建筑占了很大数量,比较完整地体现了青岛近代历史文化的内涵。
但正如前边所述,作为历史文化名城,目前的文保单位数量和优秀建筑数量仍略显单
薄。以文保单位为例,全市106处文保单位,城区内仅有31处(不包括崂山、城阳、黄
岛区)。其中,国家级2处,省级5处,市级24处。与国内同类城市相比,在文物级别
和数量上均不突出。有人认为这主要是青岛历史短暂、文化遗迹稀少所致。其实不然
,青岛的文化遗迹远较人们所想象的要多,且价值亦甚高。如前述之青岛军事要塞中
团岛、台西镇、太平山北、太平山东、小湛山、小湛山北、中央(仲家洼)、台东镇、
海泊河等炮台、堡垒和毛奇兵营等均可列入重点文物保护单位;胶海关、德国海军俱
乐部、大港火车站、日本陆军俱乐部、日本宪兵队、日本交易所等重要建筑亦应入选
文保单位。其他如曾在青岛近代史发挥过一定作用的青岛总商会及各行业公会;“三
江会馆”、“广东会馆”、“齐燕会馆”等同乡会;各国领事馆、主要银行、公司、
学校、宗教寺庙和历史名人住宅等都具备入选文保单位的条件。甚至某些外观虽不显
赫,但在青岛城市发展史上具有一定地位的四合院、大杂院亦可作为入选文保单位的
代表。如果不能有效地保护这些文化遗址,仍有可能在城市发展中重蹈太平路老政协
、老人大、老市委、总工会、交际处等的厄运。现在台东镇东炮台、汇泉体育场和毛
奇兵营(部分营房)已被拆除,令人扼腕。如果再不保护,还会有更多的文物遭到破坏
,我们衷心希望这种事件再也不要发生了。
目前,我市除文保单位外,已公布了首批近代优秀建筑名单。明年又将选择和公
布第二批优秀建筑名单,这对于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而言,是一大好事,这些名单的公
布,也扩展了《总体规划》设定的“88点”的范围。建议在选择第二批优秀建筑名单
时,将视野放置于全市各个不同历史时期的建筑中,不仅仅是风格、质量,还应看其
内涵和代表性。这样,就会保护更多有价值的建筑,从而也更好地保护了历史文化名
城的风貌和特色。

四、处理好保护与利用之关系,让历史文化造福于现代
长期以来,我国许多城市都遇到过老城保护与城市发展的矛盾。稍有不慎,便会
发生像定海强拆老城的类似事件。在一些人眼中,老城区破落陈旧,没有保护价值,
有碍城市总体发展,这是缺乏文化品位的旧观念。实际上,已经有越来越多的政府官
员和市民认识到:历史文化名城不仅仅是一块金字招牌,更是产生社会效益和经济效
益的宝贵资源。近年来,随着旅游业的发展,历史文化名城已成为游客首选目标之一
,这从北京、西安、桂林、昆明等历史文化名城所获取的巨大社会、经济效益中即可
证明。青岛作为中国历史文化名城和优秀旅游城市,倍受中外游人青睐,其原因除大
海、崂山外,更重要的是被秀丽的“城山海”三位一体的城市形象所吸引。因此,保
护和发掘青岛历史文化内涵,保持城市整体风貌,对青岛社会经济发展是至为重要的

前些年,由于缺乏保护意识,在“改造”旧城区的方针影响下,拆除了一批具有
重要文物价值的建筑和街区,破坏了城市整体风貌和文脉,是一重要失误。目前,我
市已经较好地处理好这一关系,除对文物保护做了大量工作外,在开发利用文物和文
化遗迹方面也做了大量工作。在社会方面,利用文物和文化遗迹,辟建了青岛博物馆
、海洋科技馆、海军博物馆、民俗博物馆、炮台遗址陈列馆、迎宾馆(总督官邸旧址
)及七处文化名人故居,成为进行爱国主义教育的基地与宣传青岛的窗口,取得了重
大社会效益。在经济方面,依托现有文物和文化遗址,发展旅游产业。据不完全统计
,我市正式开放的旅游景点中(老城区)被辟为旅游景点的有24处文物保护单位,成为
我市已开发之旅游资源中最重要的部分,对游人产生了巨大的吸引力。仅1999年,我
市就接待了1130万人次国内游客和22.8万海外游客,取得了重大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
益。同时,由于文化遗址得到了合理利用,反过来也促进了文物本身的保护(包括维
修、美化),是一种优势互补的关系。这种合作方式将随着旅游业的不断发展而进一
步加强。因此,在制订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时,亦应将如何利用开发这些文化资源
作为规划的一部分,以期更好地发挥文物的价值。同时,要制订相应政策,以确保获
利一方对文物保护单位返还部分所得利益,用以保护文物,即所谓可持续发展战略。
目前,青岛市应加紧对老市区的文化资源的保护和利用,在有效保护的基础上,重点
开发原市南区欧洲风情街区和四方路、中山路(北端)的大鲍岛百年老街区(华人区),
聊城路等市北区内的日本风情街区和军事要塞及“一战”遗址专项旅游区(线)等,充
分发掘文化内涵,维修保护建筑和道路,形成新的旅游景区和路线,做到保护、开发
双获益。鉴于目前财力和其他因素制约,对景观的开发要做深入全面调研论证,采用
成熟一批,开发一批,成功一批,以避免带来管理、保护、成本等困难。
另外一点要注意的是,美化改造城市风貌是十分必要的,但在历史文化名城的风
貌保护方面则应根据城市历史文化的特色而予以保护,不应单纯地以建筑的高大、漂
亮等作为风貌保护的标准。若论建筑质量和环境,华人老城区的街区道路密集狭窄,
建筑质量低劣,无法与德人区相比,但就其文化特色而言,则是许多新建筑、新街区
所无法比拟的。因此,不可千篇一律或以今人眼光看待历史文化。此外,在城市风貌
保护中,对一部分违章建筑、无文物保护价值且对整体风貌有碍观瞻的旧建筑,可以
改造或拆除,但应控制数量规模,尽量不要大面积拆除,也不宜按今人标准来过分美
化。由于历史原因,青岛市区只建有少数公园,街区多建有挡土墙和三角绿地,少有
广场,更无喷泉。因此,在改造美化老城区时,应尽量少辟广场、草坪,不建喷泉和
现代化建筑,以保护名城原貌,避免造成对文物和风貌的“改造性破坏”。
五、为保证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和合理开发的顺利实施,应从体制上、法制上、观念上
予以加强。
①要加大对文物保护的执法力度,对破坏城市文化风貌古迹的单位和个人均应严
厉追究其责任,以儆效尤。有关执法部门如规划局、文化局、文物局等应有明确职责
分工,对任何破坏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和城市风貌的人与事均应严格执法,据理力争,
以维护名城保护规划的权威性。同时,在经费、人力上予以支持。②历史文化名城保
护是一门综合学科,也是全新的任务,从民族文化遗产保护和可持续发展战略出发,
应在领导体制和科研体系中予以充实。建议成立“青岛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委员会”
,由市委、市政府有关部门首长和专家参加,下设若干专门委员会,对牵涉名城保护
和城市风貌保护的项目课题进行调研、规划、论证、鉴定、实施监督和撰写青岛历史
文化名城的研究文体著作等工作,以提高青岛市城市的文化形象。

责任编校:黄建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