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提高第二轮志书质量及其基本经验与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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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指组和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山东省地方史志办公室科学周密的组
织领导下,经过全省各级史志机构和广大史志工作者的艰苦努力,山东第二轮修志工
作取得了显著成绩,进度和质量均走在了全国前列。省志82个承编或牵头单位中,90
%以上进入了业务编纂阶段, 80%的单位开始编写初稿,已出版1部省志分志《山东省
志·工商行政管理志》(1991~2005);17部市级志书编修中,已出版《滨州地区志》
(1979~2000),《泰安市志》已经评议,14部市志进入全面编纂阶段。县(市、区)
志已出版22部,评议11部。在已出版志书中,以《宁阳县志》(1985~2002)为代表
的山东第二轮志书编修质量有了很大的提高。围绕如何提高第二轮志书质量,山东在
第二轮修志的组织管理和业务编纂两方面进行了积极探索,初步形成了一些好的做法
和经验。从理论上深入总结这些实践经验,有助于认识第二轮修志工作的特点,把握
提高志书编修质量的规律,为提高山东和全国第二轮志书质量提供有益的经验和启示。
一、提高第二轮志书质量的主客观条件
第一,落实科学发展观和遵循史志事业发展规律必然要求提高第二轮志书质量
科学发展观是指导各项社会事业发展的根本指导思想。科学发展观指导下的第二
轮修志工作的开展必须要有正确的发展目标,并且处理好长期目标与短期目标的关系,
即第二轮修志既要保持一定的工作进度,又必须力求志书质量的提高,特别是针对当
前第二轮修志工作的阶段特点,即全省性的志书编修正逐步由编纂阶段向总纂成稿、
志稿评议、审查出版阶段过渡。这是志书编修的攻坚阶段,也是确保志书质量最关键
的阶段。第二轮修志必须强调又好又快,好字当头,好中求快,好上加好。这是科学
发展观指导第二轮修志工作题中应有之义。
山东史志事业发展规律也要求提高第二轮志书质量。史志事业发展基本规律要求:
史志事业必须适应和促进社会的发展,志书、年鉴的编修要实现存史、资治和教育的
功用。这就要求志书必须要有较高的质量,即志书要有正确的指导思想,记述内容要
因时而变,资料要翔实准确,体例要完备周详,等等。志书编修的长期实践表明,志
书质量高低与其发挥功用的大小呈高度的正相关。只有较高质量的志书才能充分发挥
存史、资治和教育的作用,才能服务社会实现其价值。
第二,中指组和省委、省政府对志书质量的高度重视
中指组历任领导都十分重视志书质量问题。李铁映同志曾经指出:“质量是关乎
新世纪方志事业前途和命运的核心问题。”陈奎元同志强调,“质量是志书的生命,
坚持质量第一的原则,是修志实践得出的基本结论。”朱佳木同志多次指出,第二轮
修志“从一开始就把质量放在第一位”。为提高全国第二轮修志总体质量,中指组还
专门制定印发了《中国地方志指导小组关于第二轮地方志书编纂的若干意见》和《地
方志书质量规定》,以此推动各省第二轮志书编修质量的提高。
第二轮修志伊始,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联合转发《山东省续修新方志工作
纲要》,对第二轮修志质量提出总体要求,即“坚持质量第一,树立精品意识,努力
编纂出版名志佳作,做到可信、可用、可读、可看”,并明确要求加强志书质量管理,
建立内部质量控制体系及志书质量负责制,确保第二轮志书的编修质量。省政府领导
对第二轮修志质量也高度关注。 2005年3月,省长、省地方史志编委会主任韩寓群在
全省地方史志工作会议上强调,“第二轮修志一开始就要坚持高起点、高标准、高质
量,把精品意识贯穿到修志工作的全过程和各个环节,严格把好质量关,使志书质量
比首届志书上一个大的台阶。”并基本明确了第二轮志书的质量标准,即“政治上要
符合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观点,符合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编纂上要体
例完备、内容翔实、资料准确、文字典雅、篇幅合理、记述得当;资料要全面、系统、
准确,体现地方特色和时代特点,努力做到思想性、科学性和资料性的统一,真正把
续修志书修成名志佳作”。省政府历任分管副省长在全省地方史志工作会议上都反复
强调,新一届志书要有新的起点、新的标准,要坚持质量第一,做到每部志书都是一
部学术著作、一部精品。现任分管副省长王随莲同志更是高度重视第二轮志书的质量。
她在2008年全省地方史志工作会议上强调,“质量是志书的价值和生命,也是评价志
书最重要的标准,”并明确要求把好志书质量的每个关口,如要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
实行严格的质量责任制,正确处理进度与质量的关系等。
第三,史志系统行业法规要求
作为史志系统行业法规,国务院《地方志工作条例》和《山东省地方史志工作条
例》都对志书质量提出明确要求,其中规定“编纂地方志应当做到存真求实,确保质
量,全面、客观地记述本行政区域自然、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的历史与现状”。
这样,提高第二轮修志质量不仅是工作要求,也是法律法规的要求,是史志系统“依
法修志”的重要内容。
第四,科学的思路方法和正确的组织领导为提高第二轮修志质量奠定组织领导基

第二轮修志伊始,我们就反复强调,第二轮修志工作总体指导思想是又好又快,
好字当头,好中求多,好中求快,修志进度要绝对服从质量;针对志书编纂的特点和
规律,又提出志书初稿编写进度可以稍快一点,但到成书阶段,一定要反复琢磨、修
改、完善,不要急于出版,已评议的志稿原则上一年内不能出版。
为了使上述确保志书质量的要求落到实处,我们采取了以下措施。一是在2007年
4月召开全省各市史志办公室主任会议, 明确要求已评议的志稿要认真修改加工,原
则上一年内不能出版。二是在2007年10月召开山东历史上规模最大、参加人数最多的
全省第二轮市县志编纂经验交流会,会议中心议题就是着力提高第二轮修志质量;会
议明确要求,全省史志系统要继续实施精品战略,修志进度要绝对服从质量要求,力
争使志书质量再上一个新台阶。 三是在2008年4月举办全省省市县三级修志业务骨干
培训班,邀请周均美、梅森、王卫明等国内著名修志专家授课,以提高全省修志人员
的业务素质,促进第二轮志书质量的提高。四是组织进行全省史志系统“八个一优秀”
评选,《山东省志·工商行政管理志》(1991~2005)和《宁阳县志》(1985~2002)
分别获得优秀省志奖和优秀市县志奖,省工商局和宁阳县在全省地方史志工作会议上
作了经验介绍,发挥了典型引路的作用。
上述措施为提高第二轮志书质量奠定了坚实的组织领导保证。
第五,全力抓全省史志系统“机构到位”,为提高第二轮修志质量提供组织机构
保证
修志离不开“五到位”,其中“机构到位”是基础和关键,机构不到位、不稳定,
提高修志质量根本无从谈起。因此,我们把恢复和健全全省修志机构作为重点工作,
突出抓好县级修志机构的重建, 成效显著。目前,全省17个市都设有史志机构,140
个县(市、 区)中史志机构独立设置和归属政府办公室管理的占80%,与党史、档案
等部门合署办公的占20%;人员编制,市级史志机构平均15人,县级史志机构平均6人。
修志机构的健全,使修志队伍得到稳定和加强,这就为提高第二轮修志质量提供了稳
定的机构保证。
第六,首轮修志的经验教训可资借鉴
首轮修志完成后,全省对首轮修志经验从理论上进行了认真地总结,产生了一批
重要的理论研究成果,如省地方史志办公室王复兴同志撰写的《首轮修志部分经验初
探》一文,从如何消除部门志痕迹、篇目精简、一些重内容的记载方法等方面对山东
首轮修志实践经验进行了深入地研究总结;青岛市史志办公室张子忠同志撰写的《关
于两轮修志编纂实务的思考》一文,深入分析首轮《青岛市志》和《山东省志》的局
限与不足,并对形成的原因进行了有益的探讨,提出了解决问题的对策。这些在总结
首轮修志经验基础上形成的理论研究成果为提高第二轮志书质量奠定了业务理论基础。
二、提高第二轮志书质量的基本经验
第一,选主编抓培训
长期的修志实践表明,主编的水平有多高,志书的质量就有多高。第二轮修志工
作启动后,我们把抓主编的选任和修志人员培训作为提高第二轮志书质量的重要一环。
一是明确主编选任标准,强调主编不是主任,主编要把主要精力用在编纂业务上,在
全面提高志书质量上下功夫;要注意避免虚设主编、挂名主编,行政领导担任主编不
能行使主编职能的,必须指定执行主编代行其职。二是抓好主编培训。2002年和2003
年,我们举办了两期省志分志主编和市、县志主编培训班,为考试合格的90名省志分
志主编,102名市、县志主编颁发了合格证书。
业务培训方面, 首先组织培训教材的编写, 先后编写了《方志学基础教程》、
《省志续修概论》 等作为全省业务培训通用教材。 其次是开展有组织的人员培训。
2002年至今, 全省各级史志机构共举办各类培训100多次,培训省志各承编单位业务
人员1200余人次, 培训市县两级修志业务人员10000余人次。其中,省地方史志办公
室举办省志业务培训4次,市、县志业务研讨培训2期。市县两级史志部门和省志承编
单位也积极开展业务培训工作。青岛市史志办公室每年举办2~3期全市规模地业务培
训, 进行修志知识扫盲。淄博市史志办公室要求区、县的业务培训必须在2天以上,
确保培训效果;济南、青岛、淄博等市的培训人数均在千人以上;省工商局对省市县
三级工商机构修志人员进行集中培训,一次就培训200多人。
除有组织地业务培训外,我们还结合学习型机关建设,重点抓修志人员的业务自
学能力提高,要求有关人员开展业务理论学习和研究,撰写发表理论研究文章,以此
推动修志人员不断学习、钻研业务,提高修志业务理论水平和工作实践能力,为提高
第二轮修志质量奠定了坚实的人才智力保证。
第二,建立内部质量控制体系及志书质量负责制
抓质量必须先有标准和规范。全省各级史志机构普遍建立内部质量控制体系,制
定了相关的文件、 规定, 主要有《省志编纂通则》、《省志志稿审查验收规定》、
《基层志编纂工作暂行规定》、《第二轮市县志印刷出版规范》等。市县两级史志机
构普遍制定了《编纂工作方案》、《编纂业务规定》和《编纂行文规范》等修志基本
规范文件。此外,还针对各自实际需要,制定了一些更有针对性的规章制度。如济南
市史志办公室制定了《关于〈济南市志〉(1986~2005)初稿撰写方法的有关说明》
等,青岛市史志办公室制定了《续修〈青岛市志〉分志稿送审标准》等,滨州市史志
办公室制定了《第二轮修志总纂出版基本流程》。这样,就形成了省市县三级修志内
部质量控制体系。
此外,省志编纂制定了从编辑、责任编辑、副总纂、总纂逐级负责的省志审稿责
任制,各分志也大多建立了工作责任制,一些省志承编单位还将修志工作纳入机关年
度行政效能考核,进一步强化各部门的责任意识和质量意识。各市、县在工作中也建
立实施了一系列的质量岗位责任制度,如济南市史志办公室要求试点单位制定修志工
作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制度,工作量化分解到内部处室和所属单位,把编修责任细化到
人;青岛市史志办公室实行责任编辑制度,建立编辑业务指导“流水账”,狠抓编辑
责任的落实。
第三,搞好典型引路和重点志书推荐
鉴于首轮修志任务完成有早有晚,全省第二轮修志工作的开展没有搞一刀切,总
体上采取“统一部署,分批启动,个案处理”的做法;确定了“先行试点,以点带面,
稳步推进,质量第一”的整体工作思路,要求每个市确定1~2个试点县,先试点,后
铺开。
各市按照省里部署,普遍抓了试点工作,都选择了1~2个县作为试点。第二轮省
志编修采取联络点的方法,选择数个工作积极主动、扎实规范的省志承编单位承担试
点任务,进行重点业务扶持。省、市对试点工作给予积极支持,采取具体帮助的方式,
重点抓好各试点单位的工作方案制订、篇目设置和志稿评议,对一些重点、难点问题
组织研讨,对修志实施全程指导,并利用《志与鉴》、《史志工作动态》等业务刊物
及时总结好的做法和经验,采取边试点、边总结、边推广的办法,使点上的经验在面
上尽快发挥作用。
青岛市史志办公室被批准为全国第二轮修志工作试点单位后,我们高度重视,在
指导青岛市搞好试点工作的同时,把全国试点与全省试点结合起来,借助青岛市修志
试点单位这一平台,向全国介绍山东史志工作的经验,以期在全国得到检验;同时,
也通过这一平台,积极做好外来经验的借鉴工作。近几年,山东总结推广的省志承编
单位修志做法和经验主要有:省工商局依法修志、全员修志、开门修志;省农业厅、
省质监局、黄河河务局重视资料工作,抓好资料长编编写;省民政厅建立修志责任制,
逐级审稿把关;省财政厅、省林业局主编到位尽责,抓好初稿编写质量。总结推广市、
县做法和经验有: 青岛市史志办公室作为全国第二轮修志工作试点单位, 首创修志
“饼子理论”,即志书资料收集不能抓抓停停,拖拖拉拉,必须一鼓作气,趁热打铁,
热锅贴饼子;到编纂阶段,要精雕细刻,慎重出书;淄博市加强志书篇目对接、优化,
制定志稿审查验收办法;泰安市完善优化篇目,制定编辑、副主编、主编责任制和志
稿送审办法;东营市、威海市和烟台市印发志稿样本、范本;《临邑县志》把《崂山
志》图文并茂的编纂方法应用到综合性志书的编修实践;《垦利县志》新设“垦利之
最” 、 《周村区志》新设“前志简介”、《平阴县志》新设“数字平阴”的做法;
《高青县志》综合有关县志的优长、整体提高志书质量的做法,以及《宁阳县志》在
体例完备方面的积极探索。这些好的做法和经验在面上推开后,引起全省史志系统的
高度重视,一些地方和部门登门取经,相互交流。省农业厅不仅到省志承编单位学习
经验,还专程到高青县交流学习;一些地方和单位还结合实际举行研讨,选择对路的
经验为己所用;一些市、县参照省里的做法,总结推出新的经验做法。引发的效果超
出了试点活动的本身,对全省第二轮修志质量的全面提高发挥了重要作用。
为使质量标准要求看得见、摸得着,具体化、形象化,有可操作性,从2003年开
始,我们每年推出一部新出版的志书作为参照,供大家评议借鉴,从中吸取经验教训。
省、市对重点志书的编纂高度重视,采取全程介入、联合帮抓的方法,选择领导重视、
队伍素质较高、修志条件较好的单位进行重点培植。我们多次深入试点单位,研究解
决问题,总结经验;省市两级史志部门派出业务理论水平高、实践经验丰富的专家,
对志书编纂的指导思想、篇目设计、资料收集、志稿撰写、评审修改、装帧出版等各
方面提前进行指导,及时帮助解决编纂过程中的难点问题,使志书既符合第二轮志书
的总体质量要求,又具有各自鲜明的特点和创新点。
同时,在志书推荐过程中,严格把推荐重点志书与树立样板区别开来,参照的志
书只是供全省史志系统从形象直观的角度去思考和研究志书质量的具体标准,吸取已
出版志书的优长,避免其不足和缺憾,以期后来居上,而不是要其它志书照搬照套。
截止目前,全省逐年推荐的重点志书为,2003年推荐《崂山志》,2004年是《临邑县
志》,2005年是《周村区志》,2006年是《高青县志》,2007年是《山东省志·工商
行政管理志》和《宁阳县志》,2008年是《昌乐县志》。通过志书推介,这些志书提
高编纂质量的成功做法被广泛推广并不断完善创新,一些普遍的难点问题获得解决,
取得了非常理想的效果。每年向全省史志系统推荐一部志书的做法,是山东提高第二
轮志书质量的一大创新,中指组领导多次肯定并给予高度评价。
第四,抓好篇目审查备案
第二轮修志伊始,省市两级史志部门把抓好篇目设计管理作为确保志书编纂质量
的首要任务。各级史志部门对篇目设计高度重视,在篇目设计过程中召开不同类型、
不同层次的篇目研讨会,广泛征求意见,尽可能完善篇目。淄博市史志办公室和泰安
市史志办公室还将志书篇目在全省史志系统业务指导刊物《志与鉴》上刊出,在省内
外广泛征求意见,千方百计把好篇目设计关。为了确保第二轮志书编修质量,各级史
志部门都加大了对篇目的审核把关力度。省地方史志办公室建立了省志分志篇目备案
审批制度,所有分志篇目须经分志编委会审查通过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报省史志编委会
审查;各市史志办公室对县(市、区)志篇目实行备案审批,并直接指导篇目制定工
作。通过抓篇目管理,不仅提高了各单位对篇目设计质量的重视,更重要的是以这种
形式检验对第二轮志书总体质量要求的理解和把握,使每部志书的个体设计契合第二
轮修志的总体要求,确保志书的编纂质量。
第五,提高志稿评议质量
第二轮修志加强了志稿评议会的质量管理。参加评议会的人员组成更加广泛,坚
持内外结合,涉及军事部分稿件要请上一级军事部门审定。按照各位评委的专长分配
审稿任务,行政领导主要把好政治关、史实关,修志业务专家重点把好体例关,其他
评委依其所学专业分别把关。要给与会审稿人员留出充裕的审阅时间,省志稿评审一
般提前20个工作日将评议稿送到评委手中, 评议会时间一般不少于2天;市、县志稿
评议会一般不少于3天。为充分听取意见,有的县志稿评议会开了5天。已评议的志书
原则上一年内不能出版,以便有充足的时间吸收各方面意见,认真加工、修改,提高
志书质量。如宁阳县史志办公室为提高志稿修改质量,花费15个月的时间对志稿精心
修改,对提高志书质量起了很大的作用。
通过上述措施,志稿评议由指派人员评稿变为专业队伍评稿,由友情评稿转为责
任评稿,由完成规定程序变为提高志稿质量的一道重要加工工序,使志稿评议真正发
挥提高志书质量的作用。
第六,搞好审查验收
全省各级史志部门对志稿的审查验收, 严格按照国务院《地方志工作条例》 和
《山东省地方史志工作条例》规定执行。省志分志稿、市志稿由省地方史志办公室审
查验收,县 (市、区)志稿由市史志办公室审查验收,并报省地方史志办公室备案。
为了规范审查验收程序,加强审查验收环节的工作责任把关,省地方史志办公室制定
了省志志稿审查验收规定,明确各分志志稿审查验收的要求和程序;还制发市志稿审
查验收审批表和县 (市、区)志稿审查验收审批备案表,审批表和审批备案表内要注
明审查验收的人员。在审查验收时,着重把好志书的政治关、保密关和史实关。为提
高第二轮志书质量,规范志书印刷出版,把好最后一道质量关口,省地方史志办公室
印发了《省志编纂若干业务问题的规定》(试行),规定省志统一交由山东人民出版
社出版;印发《第二轮市县志书出版印刷规范》,对市县志书的版式、开本、封面设
计、内文编排等作了统一规范,要求志书应在方志出版社出版。
第七,扎实开展“地方志书编纂质量年”活动
针对第二轮修志总体处在志稿编纂阶段、即将集中出书的实际,结合落实《中国
地方志指导小组关于第二轮地方志书编纂的若干意见》和《地方志书质量规定》的要
求,我们决定2008年在全省开展“地方志书编纂质量年”活动,进一步制定和完善志
书质量的规章制度,落实保障措施;强化志稿评议的作用,全面查找和纠正业务编纂
中的问题,加强薄弱环节,切实提高志书质量。年内分片召开省市县三级会议,专题
研究贯彻落实《中国地方志指导小组关于第二轮地方志书编纂的若干意见》和《地方
志书质量规定》的具体措施;继续搞好省志和市县级志书的样板培植,突出抓好首批
出版的志书质量;大力推介宣传《宁阳县志》,在全省推广宁阳的修志经验,进一步
提高全省第二轮修志质量。
三、启示
在第二轮修志工作实践中,围绕提高志书质量,我们在组织管理和业务编纂两方
面积极探索创新,形成了若干好的做法和经验,也给今后的工作提供了有益的启示。
启示一:提高第二轮修志质量,必须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遵循史志事业发展规

以科学发展观指导第二轮修志工作,决不仅是一个口号,它有着具体科学的内涵,
需要我们认真领会,做好结合的文章;落实科学发展观也不是一个一蹴而就的过程,
需要我们长期不懈地努力探索。编史修志的长期历史和第二轮修志实践经验表明,史
志事业发展基本规律具有历史必然性,志书编修什么时候遵循史志事业发展基本规律,
什么时候就会修出精品名志;反之,则相反。
山东第二轮修志最大的经验启示就是,史志事业要落实科学发展观、遵循史志事
业发展规律,就必须不断地探索提高志书质量的方法和途径,提高志书质量、修精品
名志是实现史志工作社会价值、保持其生命力的根本要求,也是修志工作永恒的主题。
启示二:修志人员必须不断地提高自身业务素质和水平
提高从业人员素质和水平是一个具有普遍意义的老话题,但对修志人员来说却是
常说常新,有新内容。修志工作是一项专业性、学术性很强的工作,入门不易,学精
更难。做好志稿编辑工作,需要有广博的知识、深厚的理论功底和扎实的业务技能。
这就客观上决定了编志人员不管学历高低,都必须抱有终身学习的理念,学于编中,
学为编用,边学边编,编学相通,编学相长。有组织地业务培训是解决修志人员知识
有限、不敷应用的一个途径,但业务素质和水平的提高决不是一蹴而就的,也不是任
何现代化办公手段所能代替的,主要靠修志人员长期自觉地努力学习,有意识地知识
和经验的积累,下苦功夫动脑筋思考和钻研问题。修志“三苦”中的“艰苦”并不仅
指修志物质条件不尽如人意,更重要的是编辑志稿要付出大量复杂艰辛的脑力劳动;
“辛苦”也并仅意味着大量付出,更重要的是编辑加工稿件,辛苦的是自己,光彩的
是别人。没有一定的吃苦、奉献精神做不好修志工作;同样,没有长于学习、勤于积
累、善于思考的专业头脑也不能胜任修志工作。
提高第二轮志书质量的重要经验启示,就是修志人员业务素质和水平与所修志书
质量呈高度的正相关,修志人员业务素质和水平的提高是提高第二轮志书质量的一个
必要条件。志书质量的提高是永无止境的,业务素质和水平的自我提高也是修志人员
职业生涯中的永恒主题。
启示三:要不断地进行组织管理和业务编纂方面的创新
提高的核心是创新。提高第二轮志书质量,必须搞好在继承基础上的创新。根据
新情况、新变化的需要,我们在第二轮修志组织管理方面勇于创新,诸如科学的思路
方法和正确地组织领导、建立内部质量控制体系及志书质量负责制、搞好典型引路和
重点志书推荐、开展“地方志书编纂质量年”活动等创新举措,都丰富和完善了新时
期修志组织管理的内容,为提高志书质量奠定了组织管理基础。第二轮志书编纂方面
的创新,如《临邑县志》增加图照表体裁使用的尝试,《周村区志》新设“前志简介”,
《平阴县志》新设“数字平阴”,《宁阳县志》在体例完备方面的成功探索等,使得
山东第二轮志书质量有了一个大的提高。
提高第二轮修志质量的实践经验还启示我们,要根据修志实际情况的变化,不断
地进行组织管理和业务编纂两方面的创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