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1~2005年山东省地方史志事业发展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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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地方史志编纂委员会
(2001年9月)

从新世纪开始,我国已进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新的历
史时期。21世纪的第一个5年,是我省改革开放深入发展,经济结构实行战略性调整,
实施现代化建设第三步战略部署的关键时期。首届新方志编修实践表明,编史修志代
表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不仅在弘扬先进文化和推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方
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而且在服务社会生产力发展方面也起着很大的促进作用。 按照
“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编纂社会主义新方志,是两个文明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
社会主义文化建设的系统工程,是承上启下,继往开来,服务当代,有益后世的千秋
大业。根据《山东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个五年计划纲要》对精神文明建设和文
化事业发展的要求,“十五”期间我省地方史志事业肩负着繁重的工作任务,面临新
的发展机遇和挑战。为促进和指导我省地方史志工作在新世纪的发展,特制订《2001
~2005年山东省地方史志事业发展规划》。
一、首届修志的回顾
我省首届社会主义新方志编纂工作始于20世纪80年代初,按照省政府下达的任务,
规划编纂1部省志,13部市(地)志,122部县(市、区)志。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领
导和重视下,经过广大史志工作者的艰苦努力,三级志书编纂出版任务已基本完成。
《山东省志》 出版80卷,占计划87卷的92%;市、县志,除青岛市志(多卷本)个别
分志外, 已全部完成出版(送印)任务。全省出版各级各类年鉴133种,出版总数近
千卷。省、市、县三级地情资料库建设初具规模,省情资料库已建成专题库80个,成
为我省部门上网信息量最大的网站,在省内外产生了广泛的影响。省、市两级方志馆
加快建设步伐,全省志书馆藏总量达30多万册。各级史志机构主动开展了与当地经济、
社会发展密切相关的课题研究,为领导决策和社会各界服务,做出了积极的贡献。建
立健全了省、市、县三级史志工作机构,培养了一大批政治、业务素质较高的专业修
志人才。党委领导,政府主持,部门参与,社会支持的修志格局基本形成,保证和促
进了我省首届修志任务的胜利完成,成为社会主义新方志编修工作的鲜明特点。
首届修志取得的成绩,为新世纪史志事业的发展打下了基础,积累了经验。但也
应当清醒地看到,我省史志工作在组织领导、机构建设、队伍素质和条件保障等方面,
还不适应续修新志工作的需要,与新时期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建设“经济大
省、文化大省”的要求相比,还有很大的差距,主要表现在:(一)史志机构不稳定,
县级史志机构的问题更为突出;(二)专业修志人员变动大,熟悉地情、精通业务的
修志人才普遍缺乏;(三)地区之间、行业之间、单位之间发展的不平衡性进一步扩
大;(四)投入不足,工作条件差,修志手段落后;(五)发展意识、创新意识不强,
不能从总体上把握全局,推动工作,积极主动地为两个文明建设服务。
二、“十五”规划的指导思想、遵循原则和奋斗目标
指导思想: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为指导,按照“三个代表”重
要思想的要求,全面真实地反映我省自然和社会的历史与现状;突出时代特点和地方
特色,完整准确地记述和反映我省改革开放,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加强社会
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民主法制建设的成就和经验;修志为用,充分发挥史志工作存史
借鉴,资政育人的作用,为我省两个文明建设服务。
遵循原则:
(一)坚持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方针,使史志事业与我省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为建设“经济大省、文化大省”,实现“大而强、
富而美”新山东战略目标服务。
(二)以续修新志为龙头和总抓手,带动、促进史志工作全面、持续、健康发展,
实现第二次创业,为新世纪史志事业的发展奠定坚实稳固的基础。
(三)以大方志的思路规划设计史志工作。以发展为主题,以续修新志为主业,
以建设史志工作“三个中心”为主线,多出成果,快出成果,为我省经济发展和社会
进步提供更广的服务领域,更新的服务方式和更好的服务效果。
(四)改革创新,开拓进取,积极探索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史志事业发展的
新路子。既要加大政府的支持力度,又要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调动部门、行业、
企业、事业和基层单位的积极性,努力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史志事业发展的工作环境。
(五)适应现代科学技术的发展趋势,推进史志工作信息化进程。积极移植和消
化吸收其它领域的先进技术和成功经验,加速先进适用技术的组装配套和大面积推广
应用,缩小史志工作条件和技术水平与其它先进行业的差距,实现编史修志由传统手
工操作向现代化手段的转变,提高史志工作效率和志类产品质量。
奋斗目标:总揽全局,深化改革,开拓创新,推进发展,初步建成与我省国民经
济和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史志工作发展规律的史志事业体
系和史志工作机制。史志机构健全巩固,史志队伍精干高效,史志手段现代化,史志
成果信息化,史志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加强史志工作“三个中心”的建设,省、市、
县三级史志机构的基础设施建设都要有一个看得见、摸得着的物化成果,事业发展的
基本条件有较大的改观。全省史志系统的凝聚力、战斗力和竞争实力明显增强,整体
上提高一个新档次,再上一个大台阶。
三、“十五”时期的主要任务
(一)志书编纂
《山东省志》 编纂49部分志,占续志规划83部分志的60%,其中出版20部。继续
编纂《诸子名家志》,收入山东历史上有重大影响的人物68位(连同首届修志收入的
32位, 共100位历史名人),“十五”期间编纂出版20种。首届修志扫尾工作2002年
年底前完成。“十五”期间,省史志办编纂出版《山东省强镇名村志》6卷。
10部市级志书完成编纂任务, 占续志规划17部市志的60%,其中,出版8部;100
部县(市、区)级志书完成编纂任务,占续志规划139部县(市、区)志的70%,其中,
出版70部。
加强志书质量管理。各级史志办公室都要建立内部质量控制体系及志书质量负责
制,规范编纂程序,严格审查验收。续修新志在编纂质量上应有新起点、新标准、新
面貌,在全国、全省志书评比中,优秀志书奖比首届志书在数量上有大幅度提高。
在完成国家下达的省、市、县三级志书编纂任务的基础上,积极拓展志书编纂范
围,支持有关单位利用收集的资料编纂部门志、企业志、院校志、乡镇志、村志及其
它类志书。总的原则是:加强管理,正确引导,促进发展,不提指标。市、县级史志
机构可编纂名山、名水、名泉、名胜、名产、名吃、名校、名人等反映地域特色的专
志,为当地旅游开发和经济建设服务;县级史志机构可编纂有地方特点的乡镇志、小
康村志、村庄简志等。积极支持工作基础好,经济实力强,文化较发达,修志积极性
高的部门、行业、单位、乡镇、行政村在市、县史志机构的指导下,编纂部门志、行
业志、厂矿企业志、乡镇志、村志等基层志书。各级史志部门要加强对基层修志的指
导,确保志书质量,避免一哄而起和过滥现象。基层志书编修方案要报经史志主管部
门批准,正式出版的基层志书须经史志部门审批。基层修志经费由各编修单位解决。
开展旧志整理工作。各级史志机构可选择本地历史上影响大、质量好、有价值的
旧志,开展整理、校点工作。旧志整理工作应加强领导,依靠专家,注意规范化和科
学性,保证质量。历史上由于种种原因未能付梓的价值较大的旧志类草稿、手稿应努
力挖掘,整理保存。
(二)年鉴工作
按照“规范管理, 提高质量, 注重效益,稳步发展”的方针,规范年鉴工作。
《山东年鉴》走内涵发展的路子,做到一部多卷。在每年一卷的基础上,努力创造条
件,编纂出版工商企业名牌卷、山东古今名人卷、山东教育名校名师卷、山东书画卷
等。根据市场需要,出版适销对路的普及本、袖珍本、简本、精选本等。各市都要编
纂出版综合年鉴。县(市、区)根据实际情况和需要编纂出版综合年鉴,总数控制在
50部以内。省直部门和省属大企业每年编纂出版年鉴20部左右。省年鉴学会每两年组
织一次全省年鉴质量评比。
增强市场意识、竞争意识和发展意识,总结经验,改革创新。各级各类年鉴都要
在编辑出版的组织结构、体例框架、资料内容、效益结构和内部管理等方面进行理论
总结和实践创新。巩固和发展年鉴发行网络,确保省内市场,扩大国内市场,拓展海
外市场。加快年鉴编辑手段现代化步伐,到2003年,全省各级各类年鉴实现供稿磁盘
化,编辑无纸化,传输网络化。
(三)信息化建设
全面推进全省史志系统信息化进程,重点抓好省、市、县三级地情资料库和机关
办公自动化建设。
各级史志机构要把地情资料库建设作为史志工作基础设施建设的一项重点工程,
长远规划,分阶段完成,建成当地的“基础国情数据库”。2002年,全面完成市级资
料库建设;2005年,基本建成县(市、区)级地情资料库。“十五”期间,省情资料
库在完成省科技厅立项的《山东省综合地理信息系统建设研究》课题的基础上,将空
间地理数据与综合信息资料对接,建成以地理信息系统为架构,覆盖全省,融历史、
文化、经济等信息于一体的新一代地情网站,入库资料达到10亿字左右;市级资料库
入库资料1亿字以上, 并在因特网上建立自己的网站;县级资料库入库资料在2000万
字以上, 10%的单位建立自己的网站。按照国家信息网络建设的总体规划,充分利用
现有的信息网络资源,以三级地情资料库为依托,建设省、市、县三级史志机构间高
速、统一、稳定的业务网络。省史志办继续编辑出版全省年鉴光盘和志书光盘。
以现行办公体制为基础建设机关办公自动化系统。省史志办建立机关办公局域网,
每人一台微机,在全省史志系统先期实现办公自动化,资料数字化,编辑无纸化,传
输网络化。“十五”末,市史志办基本实现志类产品编辑电脑化。发挥网络优势,建
立与政府和有关业务部门间横向网络联系,通过网络报送数据,发布信息,开展服务。
“十五” 期间,省情资料库完成设备更新,新增高档服务器4台,微机10部,提高大
容量数据处理能力和网络管理水平。全面完成“地情资料管理系统软件”的升级换代,
加强有关应用软件的研究开发。进一步加大资料征集力度,完成88个专题数据库建设,
继续办好已有专题栏目,开发建设8个特色数据库。
为推动全省史志系统信息化进程,成立山东省史志系统信息化工作推进办公室,
与省史志办省情资料处合署办公,一套机构,两块牌子。
(四)方志馆建设
方志馆是收藏和研究历代志书、史志专著、刊物及各类地方文献、地情资料,并
向社会提供咨询服务的公益文化机构,是史志工作“三个中心”建设的重要工程。要
把各级方志馆建成当地的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和青少年教育基地。
原则上省、市、县三级都要建立方志馆。“十五”期间,市级方志馆全部建成,
县级方志馆建成60%。 少数与文化馆、图书馆合建的,应一套设施,两块牌子,机构
分开,业务分工,独立运作。用足用好国家和省增加投入,支持公益文化设施建设的
有关政策,争取专项业务经费,不断丰富馆藏。“十五”期间,全省方志馆馆藏总量
达到100万册, 其中,省方志馆馆藏力争达到10万册。各级方志馆都要加快方志资料
电子化进程, 经过5年的艰苦努力,基本实现方志目录、提要检索微机化。开展省、
市、县三级方志馆联机联网项目协作攻关,建设“山东省网上方志馆”。
省方志馆规划建筑面积4000平方米,2002年建成使用。建筑设计符合国家颁布的
《档案馆建筑设计规范》;库房温湿度调控达到国家规定标准要求;配备防火、防盗、
防渍、防有害生物、消毒、修裱、复制、温湿度调控等设施,达到国家一级档案馆的
标准。“十五”期间,把省方志馆建成省级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和青少年教育基地。
(五)史志工作为现实服务
发挥史志工作在人才、资料和群体方面的优势,积极开展课题研究,主动搞好史
志成果的开发利用,努力拓宽史志工作为现实服务的新领域。各级史志机构都要围绕
当地两个文明建设的需要,根据史志工作的实际,每年选择若干课题,组织精干力量,
开展课题研究,出成果,出效益。积极开发短、平、快项目,编辑出版市情、县情、
综览、专辑等地情资料。省史志办组织开展全省史志系统优秀调研成果评奖活动,编
辑出版优秀调研报告专集和史志工作为现实服务成果汇编。
四、完成规划的保障措施
(一)坚持“党委领导,政府主持”的修志体制。修志是各级政府的职责,修志
工作列入政府的议事日程。各级政府的主要负责同志兼任同级地方史志编纂委员会主
任,并明确一位领导同志分工主管史志工作,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问题。修志工作
纳入各地经济、社会发展计划和各级政府的任务之中,做到领导到位、机构到位、经
费到位、队伍(包括职称)到位、条件到位。修志经费列入各级地方财政预算,按照
国家和省“十五”计划的要求,加大对史志等公益文化事业的投入,确保修志工作必
要的业务经费和出版经费,做到及时、足额到位。
(二)建立稳定、精干、高效的修志机构。要充分考虑史志工作长期性、连续性、
日常性的特点,稳定各级史志机构,保证修志工作连续正常运转。按照各级地方史志
机构“应是当地政府直属的具有行政职能的一级单位”的要求,调整、理顺县级史志
机构的领导体制和工作关系。从续志工作的实际出发,志书编纂阶段,市史志办专业
修志人员一般应配备10~15人,县(市、区)史志办专业修志人员应配备5~7人。根
据德才兼备的方针,选配好各级史志办公室的领导和志书主编。志书编纂实行主编负
责制和编辑人员岗位聘任制。
《山东省志》各分志牵头单位,要认真做好组织协调工作。分志承编单位成立编
委会,并确定一名领导同志分管修志工作。成立班子,明确主编,选调人员,保障修
志工作必要的业务经费志书出版经费。
(三)加强人员培训,改革用人机制,培养造就一支政治合格,熟悉地情,精通
业务,爱岗敬业的专业修志队伍。
—— 甄选一批铁心修志事业, 理论功底扎实,有较强组织协调能力和较高业务
水平的专业人才,充实加强史志队伍。新录用到史志部门的专业人员,应是具有较高
学位的大学本科以上毕业生。到2005年,省史志办专业修志人员中,取得硕士以上学
位的不低于50%,高、中级(含初级)技术职称的比例达到2∶1。
—— 采取办研究班、 短期培训、专题培训、脱产学习深造等形式,有计划地对
现有人员进行业务培训,提高政治、业务素质和现代科技知识水平。采取分期分批分
级培训的办法, 3年内由省、市两级史志办负责,对各级志书、年鉴的主编、副主编
和编辑业务骨干普遍培训一遍。
—— 完善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办法, 试行执业资格制度。改革职称评聘办法,创
造有利于各类优秀青年人才平等竞争、脱颖而出、人尽其才的机制。对志书、年鉴编
辑以上人员实行持证上岗制,考试考核合格后,由省地方史志编纂委员会颁发执业上
岗证书。专业修志人员必须具备相关的计算机知识技能。山东省史志系统信息化工作
推进办公室负责全省史志系统专业修志人员必须具备的计算机知识培训和技术水平认
证工作。
—— 对年纪轻, 素质好,有潜力的业务骨干,除进大专院校深造外,还要有组
织、有计划地在单位内部轮岗和在全省史志系统进行双向兼职、短期工作或项目合作,
以利于改善知识结构,增强创新能力,提高综合素质。这项工作要在总结实践经验,
完善管理办法的基础上,逐步形成制度。
—— 吸收各行各业有造诣的专家、 学者参加修志,充分发挥熟悉情况、精通业
务、热心史志事业的老同志的作用,共同搞好修志工作。
(四)开展方志理论研究,扩大内外学术交流。加强学会组织建设和业务建设,
健全领导班子,完善办事机构,规范工作程序,积极开展工作。充分发挥学会、协会
在总结经验、学术研讨、成果评审和对外交流等方面的作用。
(五)加强修志档案管理。修志资料(包括文字、图表、声像、实物等)应及时
立卷归档,定期向本单位档案机构或者档案工作人员移交,集中管理。志书出版后,
交由同级政府的史志部门保管,充实各级地方文献中心的馆藏,任何人不得据为己有。
(六)加强综合统计工作。建立健全全省史志系统统计指标体系和统计工作制度。
做好统计信息的收集、整理、分析、交流工作,反映现状,分析问题,预测趋势,科
学决策。
(七)切实解决好修志工作的后勤保障问题。用事业留人、用感情留人、用适当
的待遇留人,从实际出发,帮助修志人员解决在办公、住房、医疗、职称、工资、福
利等方面的一些实际困难,使他们专心致志地工作。志书、年鉴等志类出版物的撰稿、
编辑、发行的合法收入,参照国家新闻出版部门的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八)加强督促检查,狠抓贯彻落实。各级史志部门和有关职能处、馆要认真贯
彻本规划提出的目标和任务,在落实上狠下功夫。制定和实施年度计划时,要结合自
身实际,制定实施细则和具体措施。省史志办将每年组织一次全省性的检查、总结,
对各地的工作进行考核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