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澳门中国地方志研讨会上的专题演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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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12月1日)

首先感谢这次研讨会给了我这样一个跟各位专家、学者汇报交流的机会,本人深
感荣幸。会议能够听取我的发言,充分体现了澳门修志同仁对山东省修志工作的关注
与肯定。但本人才疏学浅,再加上澳门与内地在地缘、政治、文化上的诸多差异,这
个发言可能无法对在座的专家、学者产生一定的启发,有负于主办方的热切期望。会
议给我的题目是《编纂地方志的程序和保障》,为保证发言效果,我就以自己最熟悉
的《山东省志》编修工作为例,向大家作简要介绍,以供会议交流。
一、《山东省志》的编纂程序
《山东省志》是由山东省人民政府规划并主持的一部多卷本志书,全书共83卷,
全面系统地记述山东省行政区域自然、政治、经济、社会和文化的历史与现状的大型
资料性文献,是山东省最高层次的地方志书。为维护《山东省志》编纂工作的严肃性、
规范性,体现官修志书的权威性,我们特别重视整体工作的管理设计,以及编纂程序
与细节的严格把关。
(一)行政与业务管理体制
1.行政管理体制。 为加强对《山东省志》编纂工作的领导与管理,我们逐渐探
索出了“省政府主持,省地方史志编纂委员会及省地方史志办公室组织实施,省政府
组成部门和直属部门参加,社会各界力量共同参与”的修志体制。具体而言,首先由
山东省人民政府提出编纂《山东省志》的任务,作为一项指令性任务部署给省政府各
组成部门和直属部门。然后成立由省政府及组成部门主要行政长官组成的山东省地方
史志编纂委员会,其主要职责是受省政府委托组织领导修志工作,制定《山东省志》
编纂总体规划,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并定期向省政府汇报,保证修志工作正
常进行;审定《山东省志》志稿,监督和保证志书质量,在编委会下设立办事机构—
—山东省地方史志办公室,并内设主管《山东省志》具体编纂业务的省志编审处,负
责与省志各承编单位的协调和沟通、修志人员的业务指导与培训、总纂省志志稿等。
省政府各组成部门与直属单位作为《山东省志》编纂任务的承担者,仿照上级的
工作管理模式,成立以单位行政长官和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分卷编纂委员会,来领导
和管理分卷志书的编纂。下设史志办公室,处理日常业务工作。
2.业务管理体制。 众手成志,成书一人。为确保《山东省志》质量,我们在编
纂业务工作开展中建立了两个层次的负责制度。一是推行各省志分卷编委会领导下的
主编负责制。主编是一部志书的业务主持者、设计者,志稿质量的第一责任人,主要
职责是主持拟订分卷的编纂方案,组织修志人员搜集资料、撰写初稿,负责志稿的统
编和修改。省地方史志办公室正式下发文件,明确主编的权利与义务,确保主编到位,
避免出现“挂名主编”,使志稿在编写阶段打下良好的质量基础。二是推行省地方史
志编纂委员会领导下的总纂负责制。在编委会下设立《山东省志》总纂组,设总纂、
副总纂、责任编纂或特邀编纂,聘请不同专业的专家、学者为成员,从不同层次和角
度审查报送的分卷志稿、总纂全书。
省志内容繁多,需要众多部门、单位及社会各界的配合,行政与业务管理体制相
辅相成,既有利于统一领导,又便于分级管理,既贯彻了工作的权威性,又体现出业
务的学术性,大大提高了工作效率和质量。这已在山东省修志实践中得到了验证,我
们将继续完善和坚持这一管理体制。
(二)《山东省志》的编纂工作程序
根据工作顺序的先后和内容的不同,省志编修一般经历以下工作流程:
1.制订编纂方案, 部署任务,启动省志编修工作。2001年,山东省政府制定下
发《山东省续修新方志工作纲要》,规定了省、市、县三级修志任务,《山东省志》
规划为1部书, 多卷本。省史志编委会根据《纲要》精神,制定了《山东省志编纂方
案》,方案包括:志书编修宗旨、组织领导、编纂体例与内容、志目设计与分工、工
作程序、时间要求等。编纂方案制定后,由省史志编委会召开承编单位参加的工作会
议,将任务部署下达。
省志各参编单位接受任务后,根据统一部署,成立编写机构,遴选编写人员,确
定主编。同时制订各自的编纂方案和工作计划,确保工作有目的、有计划、有步骤地
开展。然后召开编纂工作会议,把任务落实到人。
2.修订完善分志篇目。 省志分卷承编单位根据《山东省志》志目分工和统一的
体例要求,制订出完善的分卷篇目,要求全面反映该项事业或行业的主体内容和发展
变化,具有鲜明的行业特点、时代特点和地方特点。篇目作为动态管理的内容,要不
断修改完善,并上报省史志编委会审批。
3.搜集资料, 编写资料长编。按照省史志编委会批复的篇目,制定详细的资料
搜集提纲,确定搜集范围和资料来源,运用各种方法,搜集文字、图表、数字、口传
和图片资料。对搜集的资料进行鉴别、考证、整理,按照篇目结构,把资料编排归类,
撰写成资料长编,以备撰写初稿之用。
4.撰写初稿。 在资料长编的基础上,遵循志书撰写的体例要求,撰写初稿。在
这一阶段,我们推行了先试写初稿再全面展开的做法,即各分卷先组织编写一部分初
稿,经全体编纂人员讨论修改,明确志稿质量要求后,再按分工撰写初稿,避免走不
必要的弯路。初稿完成后,由主编统编。
5.征求意见。 初稿完成后,要广泛征求意见。一般分三个层次。一是征求承编
单位有关业务部门的意见,主要解决资料是否完备的问题;二是征求本行业负责人、
熟悉有关情况的人员和专家的意见,主要解决史实、政策、事业发展大势等方面的问
题;三是召开志稿评议会,全面征求意见。评议会是在前面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对初
稿进行修改后,按照方志界与学术界结合的原则,邀请有关专家、方志工作者,就志
稿的观点、史料、体例、内容和写作规范等进行全面评议和考量,提出意见或建议。
会后,由主编主持,所有参编人员集体讨论,整理评议意见,形成修改方案。然后,
按照修改方案,对志稿作进一步修改和完善,全面提高志稿质量。修改完毕后,报分
卷编纂委员会审定,写出送审报告,正式行文上报省史志编委会。上报的志稿需符合
《山东省志》在观点、内容、体例、行文等方面的总体要求,并按照《〈山东省志〉
分志送审稿版式要求》排版打印,同时上报纸质稿和电子文本稿。
6.总纂、 审查。总纂工作由《山东省志》总纂组组织实施。先由责任编纂按照
《山东省志》编纂通则、编纂要求、行文规定等要求,对分卷志稿进行全面审查和编
纂,然后交副总纂审查、统编,必要时聘请有关专家帮助审改。副总纂统编后交总纂
审核,总纂重点严把政治政策关、重大史实关、保密关。总纂审定后上报省史志编委
会终审。在志稿总纂和审核过程中,对不合格的志稿,要退回原编纂单位或编纂人员
予以修改。
终审,由省史志编委会组织审定。省史志编委会组织有关专家对送审稿进行全面
审查。经审查达到出版要求的,由省史志编委会写出出版请示,报省政府批准后,方
可交付出版印刷。
7.出版印刷。 《山东省志》采取分卷出版的方式。各分卷按照省志成书的统一
版式要求,打印、校对清样,确保没有问题后,印制出版。
8.资料归档。 修志人员参与编修《山东省志》是职务行为,在志书编修过程中
搜集和整理的所有修志资料,都不得据为己有,要及时立卷归档。
二、编纂《山东省志》的保障措施
目前山东省对编纂《山东省志》的保障措施主要有两个方面,一是修志条件保障,
二是志书质量保障。
(一)修志条件保障
修志工作是政府行为,是一项涉及各行各业的庞大文化工程,必须依靠政府的支
持才能顺利进行。山东省的修志工作条件保障体制根植于内地的政治体制,在“党委
领导、政府主持”的工作格局上建立的。概括来讲,就是政府对修志工作负领导责任,
并提供修志工作所需要的一切必要条件。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
1.政策环境保障。 一是通过立法的形式将修志工作纳入法制化轨道。为适应依
法治国的大环境,进一步提高修志工作的权威性,2005年,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
委员会颁布了《山东省地方史志工作条例》,2006年,国务院也颁布了《地方志工作
条例》。这两个法规将修志工作纳入了依法行政的范围,为《山东省志》的编修提供
了最根本的保障。二是将《山东省志》编修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国民
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是政府履行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责的重
要依据,具有极高的权威性和指导性。山东省自1981年开展修志工作以来,省政府每
次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都要将修志工作纳入其中,提出明确发展目标和保
障要求,为修志工作创造了良好的政策环境和舆论氛围。
2.机构人员保障。 在前面《山东省志》行政管理体制部分中我已经讲过,《山
东省志》编修采取的是“省政府主持,省地方史志编纂委员会及其办公室组织实施,
省政府组成部门和直属机构参加,社会各界力量参与”的工作模式,省政府组成部门
和直属机构是修志工作的主要力量。根据省政府发布的编纂工作规划,省政府组成部
门和直属机构都成立了专门的领导机构和工作班子,由部门行政长官负总责,调任或
招聘专职修志工作人员,形成了一个固定有效的《山东省志》编纂工作机构网络。
3.经费保障。 编修《山东省志》作为一项非营利性的公益事业,所需经费历来
由省财政列入年度预算并足额拨付。工作经费主要包括建立工作地点、营造良好工作
环境、购买必要办公设备等所需要的经费;进行资料搜集、地情调查、资料考证、人
员培训、质量验收、印刷出版等项工作所需要的经费;修志人员的工资、福利、补助、
稿酬等人员经费等。这些经费项目每年由省地方史志办公室和承担《山东省志》的部
门根据工作需要提出意见,省财政部门予以审批和拨付。
(二)志书质量保障
《山东省志》的质量保障体系根据全程覆盖、环环把关、齐抓共管的原则,由岗
前培训、编纂指导、志稿评议、总纂工作、审查验收和质量评价等六项内容构成。
1.岗前培训。 修志人员素质是决定志书质量的关键环节。为确保《山东省志》
的质量,在修志工作启动之初,山东省地方史志办公室举办了两次大规模的培训班,
基本将所有分志的编纂人员培训一遍,并为考核合格人员颁发证书,建立了志书编修
的持证上岗制度。另外,每部分志启动前,省地方史志办公室都会派出专业人员对所
有撰稿人进行岗前培训,从源头上提高修志人员的素质。
2.编纂指导。 为加强编纂业务指导的针对性和权威性,山东省地方史志办公室
首先着手建立志书质量体系,先后制定了《〈山东省志〉编纂通则》、《〈山东省志〉
行文规定》、《〈山东省志〉编纂要求》、《〈山东省志〉分志送审稿版式规定》、
《〈山东省志〉志稿审查验收规定》、《省志编纂具体业务问题的处理意见》等规范
性文件,使志书质量有一个明确的标准。另外,为确保《山东省志》编纂的整体工作
协调进展,我们还建立了承编单位协作组制度,由负责省志编纂的职能处室牵头,定
期组织研讨交流,通报工作进度,解决业务问题,搭建了一个协调工作进度、提高志
书质量的有效平台。
3.志稿评议。 《山东省志》分志的初稿完成后,通过由承编单位组织召开志稿
评议会的形式,按照内外结合、上下结合、方志界与学术界结合的原则,有针对性地
邀请有关专家、行家、方志工作者对志书初稿进行评议,提出修改意见或建议。这是
保障志书质量的一个关键环节,实践证明,评议得越细致、越深入,志书质量就越有
保障。
4.总纂工作。 山东省地方史志办公室在省志编审处设立《山东省志》总纂组,
由业务水平较高的专业人员组成,负责对经过评议后的分志进行总纂加工。总纂组按
照志书的质量要求,要经过编纂、副总纂和总纂三个层次的检查与编纂,从而有效保
障志书质量。
5.审查验收。 《山东省志》分志经过总纂组总纂后,上报省史志编委会审定。
省史志编委会组织专家对志书进行全面审查。为提高审查的水平和质量,山东省成立
了修志业务专家咨询组,省志分志必须经过专家组审定后,方可报省史志编委会验收。
6.质量评价。 《山东省志》分志出版后,省地方史志办公室还要组织专业人员
根据志书质量标准对志书质量进行评价。质量高的志书,推荐参加优秀成果评奖,并
向其他承编部门推介,达到以点带面、全面提高质量的目的。
以上是我根据会议要求进行的一个发言,不当之处,请批评指正。同时热情欢迎
澳门修志同仁到山东考察交流工作,切身感受一下山东的修志氛围,增进友谊,共同
进步,携手开创修志工作更加美好的明天。
再次对会议主办方和各位专家学者表示深深的谢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