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索新方志的文体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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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海燕
方志的文体是什么样的语体形式呢?方志对文字资料的表达,历来采用记述体,这是自方志出现以来
两千多年的传统方法之一。唐代的颜师古在《汉书·叙录》中提出:“志,记也,积记其事也。”清
代方志学家章学诚在他的《文史通义》中也说:“志者,记也,欲其经久而可记也。”这些论述都强
调志就是记事。当代修志也继承了这一传统方法,中国地方志协会第一届常务理事会第二次会议通过
的《关于〈新编地方史志条例〉的建议》中明确指出:“一律用语文体,记述体。”所谓语文体,即
指现在通用的与口语基本一致的书面语言,意在强调不要用文言文、半文半白的语言以及不规范的语
言来修志。
我们不只要懂得什么叫文体,还要善于把握文体。近几年的修志实践告诉我们,要把握方志的文
体,必须抓住两个关键问题:一是坚持“述而不论”的基本原则;二是正确区分文体。
方志著述必须坚持“述而不论”的基本原则,这已为当今修志者公认和重视。所谓述而不论,是
要求编写的人,用资料说话,不另发议论,诸如事物的规律性。事物性质的好坏、作者的观点倾向等
等,都含在所记述的资料之中。这就是人们常说的“寓褒贬于文字记述之中”。
遵循“述而不论”的基本原则修志是完全正确的。但是问题并非那样简单,人们在修志实践中发
现, 在这个问题上搞绝对化、 一刀切不适应创修新志的需要。所以,有些史志工作者提出,在坚持
“述而不论”的基本原则的前提下,允许有少而精当的评语或断语。我认为这个观点较为客观,值得
进一步研究。我之所以赞同这一观点,有两条理由:一是有历史的经验可资借鉴。司马迁在《史记》
中经常把当时统治集团人物对人和事的评论当史料加以引用,巧妙地进行评论。现在看来这种抄录别
人现成的评语或断语的笔法值得效法。特别是在当代,人民群众或一些著名人物对某人、某事的评语
或断语,往往最有权威性、最为公正,且大都是言简意赅、准确生动。在修志中恰当的引用这样的论
语,不仅不违背志书体例,还会使文章大为增色。二是编修新方志的实践要求我们这样做。在许多情
况下,如果没有精当的评语或断语,往往不能准确的表达情况和判断是非,令读者难以理解。包头市
的史志工作者对这方面作了具体研究,归纳为五个方面,我认为是可行的,现摘录如下:(1)记叙复杂
事物,其性质和特点并非一目了然,需要加以归纳;(2)记叙复杂的历史过程,其各个阶段的特点、全
过程的规律性,虽已于叙事中体现出来,但阅读者不宜把握,需作理论上的抽象概括;(3)某些事物如
学术著作、文物、文学艺术作品等,人们往往有各种不同的评价,需要进行综合整理,形成科学判断;
(4)某些典章、制度、法令,又单独辑录保存的价值而又不可能一一叙述他们的社会效果需要点名其实
质;(5)某些事物的性质、作用、是非功过一般已为群众所明了,并为当时所公认,不必再列事实证明
可以直接评论。他们还指出:这种评论或判断离不开对史料的正确概括或提炼要慎重从事,论必有据,
断要准确,实事求是,言简意赅,要起到画龙点睛的作用,切忌运用不当画蛇添足。这真是中肯之论。
准确地把握方志文体的另一个关键是正确区分文体。
现阶段,续修社会主义方志工作正在全国蓬勃展开,新的县志、专业志、乡镇志相继问世,从接
触到的志稿来看,文体大都是合体的。但也有一些明显的弊端:边叙边评,泛泛议论,类似论文者有
之;刻意描写,重笔渲染,甚至杂以想象或夸张者有之;写历史加论断,以史带论,像写史书者有之;
还有好像工作总结、工作报告、教科书等等。这都不合乎志体要求。究其原因,即修志者不善于辨析
文体,没有能够将方志文体与其他各种样式的文体严格区别开来;即与修志写作班子的人员结构有关。
以县志的写作班子为例,他们的人员是从各方面调集起来的,其中有政府工作人员、文化单位的人员、
教育战线上的教师、退休职工等等。不同行业的人员参与修志而且大都是边学边干,没有经过专门的
训练,所以往往自觉不自觉地将各自的职业特点带到志书的编写中来,一部志稿中常常是多种弊端并
存造成文体杂乱。笔者粗略的认为要使方志文体有别于以下五种文体:
1、使方志文体有别于文学作品。文学作品允许在现实生活的基础上虚构故事和人物,要求作品
源于生活高于生活。也可以运用描写衬托、渲染、夸张、比喻、想象等多种表现手法。编写方志则以
资料真实可靠为根本,不但不允许有半点虚假,就是“孤证”材料也不可入志。用语方面要求在精当、
质朴、流畅的前提下,力求典雅而有文彩,反对故意卖弄文辞。
2、使方志文体有别于各种论说文的文体。一般常见的理论文章或科学论文等论说文,大都是由
论点、论据、论证三部分组成,是靠讲道理、发议论进行逻辑推理、演绎、归纳阐明观点。地方志则
不然,它完全是靠确凿无疑的资料来说话。方志著述的立义,编写者的观点和倾向性均内含在资料之
中,让读者从阅读这些资料的过程中认识资料的立义、编写者的观点和倾向性,领会出所应得到的经
验、教训或事物发展变化的客观规律。
3、使方志文体有别于一般的应用文文体。应用文的文体种类繁多,诸如公文类(报告、计划、总
结、通知、纪要、决议、决定、命令等);告示类(广告、通告、布告、公告、启示、海报等);宣传类
(新闻、消息、通讯、特写、传单、广播稿、说明书、墙报等);笔记类(日记、笔记、札记、杂记等);
另外还有诉状、公证书、合同、协议书、条约以及婚丧礼仪等各类应用文。这类应用文大都是有一定
的格式,应该与志体严格区别开来。在方志编写中常见的文体毛病是志体和公文体混淆。公文类有统
一的规定和要求,目的是保证公文结构的完整性,公文的严肃性和有效性。方志文体不能也不应该像
总结或报告那样将经验和问题或所得的规律性的东西一一列出,而是有条不紊的记述事实,让读者从
字里行间体会出应得的经验、教训及规律性的东西。不直接总结经验、教训或事物的发展规律而又必
须抓住这些有价值的资料进行科学的记述,这是方志体的一大特点。
4、使方志文体有别于史书文体。“史”与“志”的关系非常密切。方志之名始见于《周礼·春
宫》,编纂以宋代的《汉书·地理志》为先头,后代修志者多效法大史学家司马迁的《史记》。清代
方志学家章学诚创立方志学以后,还有人和他争论过方志属地理还是历史的问题,现在已明确方志学
是独立科学、边缘科学。“史”与“志”又有明显不同:一是结构不同,“史纵志横”。所谓“史纵”
是指史书的著述是纵述史实,以社会发展的时间为坐标写历史过程中的诸事,上下一体。所谓“志横”
是说方志著述以记述近代断面为基础,以社会行政部门为坐标,分类记事,以类系史,横排竖写,有
机结合,形似沙盘。
5、使方志文体有别于说教式的教科书文体。教科书如课本、讲义,以传授各类科学知识为目的,
因此它要对名词、概念、定理、公式、方法等等作出明确的解释。而地方志则不然,虽然也讲求知识
性,但它的知识性就是资料本身,即使是必用某些专有名词、术语、定义、公式也不能在资料中边叙
述边解释,目前通用的处理方法是另作注脚或附件。
(作者单位:利津县史志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