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把志书审稿关

Original URL: http://lib.sdsqw.cn/bin/mse.exe?seachword=&K=fa01&A=7&rec=84&run=13

裴泽民
初审关。志书初稿形成之后,修志工作者一般都重视征求多方面的意见,广征博采众家之长,力求使
志书达到较高水平,这已成为广大修志工作者义不容辞的职责。当志书初稿完成而尚未送审之前,可
以以各种方式进行预审,通常称为初审关。其基本做法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进行“三堂会审”。
即组织本系统或本部门的业务骨干、所属各部门的专业领导和专家座谈、评议,提出修改意见或建议。
这样做的好处是可以在本系统或本部门这一层,使专志的基本事实和基础资料得到核实、查证、弥补,
使志书能够正确反映本系统或本部门的基本情况。 这是评议中最重要的一项基础工作。 专业志经过
“三堂会审”之后,交本部门领导审定、签字并加盖公章,以示负责。二是进行志稿评议。志书主编
与各编辑对志书初稿进行评议,编辑成员之间相互评议,各编辑交换修改,再交主编修定。当主编修
改之后,将志稿打印成册,交有关部门领导审查。领导审查之后,提出评议意见。三是召开审稿会。
初审会由部门领导负责,邀请本部门的基层领导、专家和知名人士参加。经过会审、分审之后,由修
志主管业务部门正式发文,批准通过初审,送交复审。
复审关。复审关,也谓二审关。一般指下级交上一级审查的志书。复审阶段,往往遇到的是上一
级的一些直接领导和专家,对所修志书比较知底,特别是对地情和修志人员较为熟悉,因此,对提高
志书质量有着极为重要的指导作用。复审关的过程主要有以下几点:(1)领导亲自主持审稿。复审开始,
不论是省级对地(市)级、地(市)级对县级,还是县级对乡镇或部门,都要有一名领导亲自出面主持,
协调各方面关系,组织各方人员参加。(2)成立审稿队伍。党委政府大都有一位分管领导和一名办公室
主任或秘书牵头,组成本部门或单位志书审稿组,聘请本部门领导和方志专家及业务骨干,运用他们
的修志专长对专志进行审查把关。(3)由上一级领导主持召开志书复审会。参加人员一是审稿组主要成
员,二是本地志书主编和主要编辑人员。并对参加会议人员分派审查内容,要求所有参加审稿会的人
员写出书面意见和建议。(4)注重邀请专家、教授、学者参加复审。因为他们是熟悉专业知识,有其学
历、阅历和经验。如《东营市志》《利津县志》《东营区志》等都邀请了一批专家审稿,均收到很好
的效果。发挥人多智广的作用,人多发现的问题多,纠正的问题多,非常有助于提高志书质量。初审、
复审不仅从政治观点、体例、资料、文字等志稿质量方面起到把关作用,而且还能培训和锻炼一批修
志专业人员,特别有助于提高修志人员的业务水平。
终审关。终审关是志书审查的最后一关。终审通常实行三方面共同负责的审稿制度。拿市、县志
书审稿为例,须由省史志办领导、专家学者和省史志办机关的业务人员共同参加。并拿出审稿书面意
见,然后由省史志办,召开审稿人员参加的审稿会。为进一步严把终审关,在三方共同审稿的基础上,
再实行通审和分审结合的办法。即由聘请的专门人员对一部志书进行通审,同时由本省地方志编委会
的分管审稿人员,按照各自专长分别审阅有关章节。以达到通审、分审结合、相互补充、严格把关的
目的。最后,与本地修志工作者一起,讨论批准定稿,使志稿达到出版要求后,方可交付印刷。志书
主编根据终审提出的意见或建议,做出最后一次修改、补充,以求达到志稿的齐全和完整。在志稿改
定送印之前,仍要进行基本的三次校对。有条件的话,最好达到四校、五校。
志书出版,不能急于求成,一般要经历2~3年的编审时间。因此,志书审稿决不能图形式、走过
场、怕麻烦,要做艰苦细致的工作。不少编辑,初编时往往认为自己的稿子写得不错, 但经“三审
关” 之后,深深感到“不评自以为了不得,评后感到不得了”,不修改完善,就会破绽百出。审稿
不能离开志稿去空谈,一定要深下去,要对志稿中的实际问题进行反复研究和深入探讨。事实证明,
审稿的过程,既体现对当代和后代的负责精神,又是一个学习提高的过程,许多问题的解决也正是大
家共同研究探讨的结果。做好“三审关”,看起来是麻烦一点,但它是保证志书质量的重要环节,不
可轻视和忽视。
(作者单位:利津县史志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