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贯彻落实《条例》为动力依法推进第二轮修志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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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秋增

一、2005年工作情况
2005年,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省史志系统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
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解放
思想,干事创业,各项工作迈上了新的台阶,取得了新的进展。
(一)重点工作实现历史性突破。一是颁布实施了《山东省地方史志工作条例》。这项工作历时4年,
条文修改30多次,考察调研8个省份,协调8个省直部门会签,2005年9月29日在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十
六次会议上获得通过,并于12月1日起正式施行。《条例》的颁布实施,是我省修志史上具有全局性、
根本性、战略性的一件大事,对于落实依法治国方略,实现依法修志,建立修志工作长效机制,保障
史志工作持续、健康、稳定发展具有极为重要的意义,也为我们开创史志工作新局面、实现史志事业
全面发展打下了坚实基础。二是隆重召开具有里程碑意义的全省地方史志工作会议。全面总结了我省
首届修志工作,表彰奖励了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和优秀志书,安排部署了新一轮修志任务。韩寓群省
长、蔡秋芳副省长亲自到会讲话,省委、省人大、省政府、省军区和武警部队的领导到会祝贺。这次
会议是我省开展社会主义新方志编修工作以来,省政府召开的规格最高、规模最大、影响最广的一次
会议。三是成功承办全国首次读志用志工作经验交流会,充分展示了我省史志系统的良好形象。全国
史志同仁对我省读志用志工作和“三个中心”建设给予高度评价,与会人员还实地参观了山东省方志
馆和山东省情网站、办公局域网,观看了全省志书成果展和书画展,中指组和各省市区、解放军、武
警、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领导同志一致认为,山东的史志工作方向正确,思路清晰,成效显著。四是
组织开展了全省地方史志系统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评选活动和全国地方志系统先进集体、先进工作
者评选申报工作。省政府办公厅、省人事厅表彰先进集体60个、先进个人70人,中指组表彰先进集体
8个、先进个人19人。青岛市史志办公室被国家人事部、中国地方志指导小组评为全国地方志系统先
进集体。这两次评先活动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由于组织得力,安排周密,整个过程公开、公正、
透明,受到有关领导机关的好评。五是全面启动了《山东省历史地图集》编纂工作。省里成立了由韩
寓群省长任主任,省委常委、宣传部长王敏任第一副主任,张昭福副省长任副主任的编纂委员会,召
开了编委会第一次全体会议,要求把编纂《山东省历史地图集》作为建设文化强省的标志性工程抓细、
抓实、抓好。
(二)宣传贯彻《条例》全面展开。《条例》审议通过后,全省史志系统迅速掀起学习宣传、贯彻
实施《条例》的热潮。省史志办及时召开各市史志办主任座谈会,研究提出贯彻实施意见。《条例》
施行前夕,召开了新闻发布会,省人大副主任王道玉、副省长张昭福出席会议并发表重要讲话,十多
家新闻媒体作了专题报道。《条例》施行当日,张昭福副省长在《大众日报》发表了题为《依法推进
地方史志事业》的署名文章。各地、各部门和单位开展了形式多样、卓有成效的学习宣传活动。各市
和许多县分管市、 县长纷纷发表文章或电视讲话; 济南市以答记者问形式在报纸上广泛深入地宣传
《条例》内容;青岛市举办了学习《条例》培训班,并开展了送《条例》进村庄进社区活动;聊城市
政府、省民委专门就学习贯彻《条例》下发通知;省质监局在办公网上开设《条例》宣传专栏,省农
业厅在农业部召开的全国农业史志年会上详细介绍《条例》的有关内容。通过宣传贯彻《条例》,有
力地促进了史志工作的开展,有些地方和单位以此为契机解决了多年积累的矛盾和问题,有的新成立
了机构,有的提升了机构级别,有的新增加了编制。
(三)第二轮修志稳步推进。截至2005年底,《山东省志》95%的承编单位启动了分志编修工作,其
中80%以上进入业务编纂阶段。市县续志进度加快,质量提高。上届志书下限在1990年以前的市级志
书全部启动,县级志书启动85部;已出版市志1部,县志8部,整个续志工作继续走在全国前列。主要
有三个特点:一是狠抓了制度建设,以制度规范编纂工作,提高志书质量。制定出台了《省志编纂通
则》、《省志行文规定》、《第二轮市县志印刷出版规范》等规范性文件,总结推广了淄博市、泰安
市提高编纂质量、抓好志稿评审、严格审查验收的做法和经验。二是加强业务培训和指导。采取集中
培训、 部门培训、 专题讲座、 个别指导等多种形式,进行业务培训和指导100多次,培训业务骨干
3000多人次。三是充分发挥刊物和简报的指导作用。《志与鉴》印数由1000册增加到2000册,扩大了
宣传面。全年编发《史志工作动态》15期,《省志续修专版》16期,报道重要工作信息100多条。积
极向《中国方志通讯》、《中国地方志》报送信息、推荐文稿,对宣传山东史志工作起到了很好的作
用。
(四)年鉴工作有新的起色。《山东年鉴》2005卷在突出传统优势的同时,对版式结构进行了重新
设定,出版后受到社会各界的好评。全省各级各类年鉴发展到130余种,编纂质量稳步提高,出版周
期进一步缩短,社会影响不断扩大。淄博市坚持“据求实之本,走精品之路,为社会服务”的编纂原
则,东营市提出“有创新、求特色、出精品”的总体要求,办出了特色,办出了水平。各级年鉴在充
当领导“案头书”和对外交流的“工具书”方面,作用越来越显著。首次以省政府办公厅名义组织了
全省年鉴评奖活动,承办了华东六省一市年鉴理论研讨会。
(五) 信息网络化建设取得新进展。山东省情网新建《序例目录库》、《墨子库》两个专题数据
库和《山东年鉴》(2004卷)数据库,新增“三个中心建设论坛”和“立法专题”两个栏目。采编史志
动态283条15万余字,征集、制作、备份数字化资料4000万字。新建章丘市、罗庄区、长岛县、曹县
等26个县级地情资料库、 地情网站。截至目前,全省已建成16个市、68个县级地情资料库。东营、
青岛、威海、淄博、泰安5市的县级地情资料库已全部建成,济南、烟台、菏泽等市加大了县级资料
库建设力度,建库工作取得突出成绩。
(六)方志馆建设得到加强。扩大了志书、年鉴和志类产品的收集范围,馆藏书籍更加丰富。省方
志馆全年共收集省内志书、年鉴316册;交换省外志书235册;交换地方志刊物29种,300余册;接收捐
赠图书、资料839册。市县方志馆建设迈出新的步伐。泰安市政府在图书馆划定区域设立方志馆,财
政拨专款配套建设,近期将举办开馆仪式。淄博市政府把方志馆建设列入新区文化中心规划,规划面
积1500平方米,计划今年开工建设。烟台市充分发挥方志馆的社会服务功能,仅“五一”前的展览活
动就接待观众1万多人次,既扩大了史志工作的影响,也为烟台市第四届文化节增添了浓厚的历史文
化氛围。
(七)史志资源整合开发成果丰硕。全省史志系统围绕“三个中心”建设,积极开展史志资源整合
开发利用,取得丰硕成果。一是旧志整理工作有新进展。多数市都按照省里的要求对本市旧志进行了
普查、整理,东营市对各县市区的旧志都进行了整理影印。二是按时完成《中国新编地方志总目提要》
和《山东省新编地方志总目提要》的供稿编辑任务。三是汇集全省史志系统读志用志成果,编辑出版
了《资政论文集》,促进了读志用志工作的开展和地方志资源的开发利用,受到省领导、社会各界和
全国地方志系统的密切关注。四是适应信息时代要求,编辑出版了《山东省年鉴大全》和《山东省志
书大全》市志卷光盘,极大地方便了读者使用。
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一是工作进展不平衡,有些地
方和单位至今没有启动第二轮修志;二是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思想不够解放,思路不够开阔,新办法
不多;三是修志与用志结合得不够紧密,“重修轻用”的现象依然存在;四是修志队伍的整体素质还
需进一步提高。对此,我们要引起高度重视,采取切实有效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二、2006年工作重点
2006年是全面实施“十一五”规划的第一年,也是全面贯彻《山东省地方史志工作条例》的第一
年,开好头、起好步,意义十分重大。总的要求是,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
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全局,以贯彻实施《条例》为动
力,依法推进第二轮修志工作,加快“三个中心”建设,促进史志工作全面持续健康发展。主要抓好
以下八项工作。
(一)深入学习贯彻《条例》。《条例》的颁布施行,为做好史志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律保障,
但要把《条例》的各项要求真正落到实处,还需要我们付出长期的、坚持不懈的努力,今年尤为关键。
各级史志机构都要把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条例》作为今年的首要任务,年底要作为重要指标来考核。
省里将根据《条例》的规定要求,制定实施细则,各市、县要结合当地实际,提出具体贯彻意见。为
了提高全省史志系统的依法行政能力,学会运用法律手段管理修志工作,省里将分期分批举办学习班,
各市、县史志办主任和省史志办机关全体工作人员都要参加培训,学习结束进行考试,成绩作为向当
地政府法制部门申领行政执法证的依据。年内各市史志办都要举办《条例》学习班,将市、县修志工
作人员全部培训一遍。同时,还要按照《条例》精神,对过去制定下发的有关规定进行修订完善。上
半年省里将成立检查组,分赴各地检查督促《条例》贯彻落实,检查情况在全省范围内予以通报。
(二)依法推进第二轮修志。省志分志编修工作全部启动,并及时转入实质性编纂阶段。抓好分志
志稿编写试点,有针对性地做好初稿编写阶段的业务培训和指导。市县志上届志书下限在1990年以后
的也要全面启动。强化质量管理,完善志书质量管理和评价机制。省志方面,制定《省志编纂工作要
求》、《省志版式规定》、《山东省志·大事记资料收录标准》等。市县志方面, 制订出台《关于
提高新一轮志书质量的若干意见》 。按照《条例》要求,严格执行编纂方案和篇目审批制度,重新
修订志稿审查、验收、批准、备案制度。规范专业志、基层志的编纂。继续搞好《志与鉴》、《史志
工作动态》的编发,及时向政府和上级部门报送工作信息。
(三)高标准、高质量地做好《山东省历史地图集》编纂工作。《山东省历史地图集》 编纂已全
面启动, 并被纳入文化大省建设总体规划。作为“文化强省”的标志性工程,历史地图集的编纂要
成为精品工程,成为一部服务当代和留传后世的名篇佳作。各有关单位要按照编委会第一次会议提出
的要求,全力以赴,齐心协力,确保按计划、分阶段、高质量地完成承担的任务。全省史志系统对这
项工作都要积极配合,大力支持,主动服务。
(四)做好各级年鉴的编纂出版工作。进一步完善年鉴的体例结构,增加信息量,提高可读性,增
强时效性,扩大影响面,争取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双丰收。积极开展年鉴理论研究,围绕当前年鉴编
纂出版、发行中存在的问题和年鉴理论研究的热点,集中开展业务研讨活动。充分发挥山东年鉴学会
的作用,搞好全省优秀年鉴论著评奖。
(五)加快推进“三个中心”建设。“三个中心”建设今年要实现新的突破。各级史志部门在安排
工作时,都要与“三个中心”建设挂起钩来,工作重心要向“三个中心”建设倾斜。各级方志馆要努
力丰富馆藏内容,改进服务方式,方便社会各界利用。突出抓好县级地情资料库建设,年底前县级建
库总数达到100个。有条件的市县史志办可以建设机关办公局域网,努力提高修志工作现代化水平。
(六)进一步做好读志用志工作。从今年开始,各级史志机构都要转变思想观念,把读志用志列入
工作计划,修志、用志两项任务一起部署,成绩同时考核。各级史志部门要发挥优势,选准切入点,
多出有历史深度、有现实意义的地情研究报告,提供有效的资政服务。
(七)加强人才培养,提高业务素质。各级史志机构都要制定业务培训计划,大力培养人才,提高
修志队伍的整体业务素质。积极开展业务研讨、业务练兵、业务竞赛活动,善于发现并积极培养业务
骨干、拔尖人才和学科带头人。采取精神和物质相结合的奖励措施,鼓励每个业务工作干部与本职工
作相结合,撰写有价值、有分量的业务理论文章,在本单位、本系统或更高一级报刊等媒体发表,高
水平的成果要给予重奖。
(八)努力搞好各级史志机构的自身建设。按照“外树形象、内强素质”的要求,采取多种措施,
把各级史志机构建设成为学习型、发展型、服务型、文明型的“四型”机关。各级史志机构都要按照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总体要求,在全省和谐社会建设中争当模范。要切实转变作风,建立有效的
上下联动机制,确保全省史志系统政令畅通。
(作者单位:山东省地方史志办公室,本文为2006年全省地方史志工作会议上的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