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志·第五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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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史志编纂委员会编 张福山 主编 王之本 朱佩锋 寿逢午 副主编
北京中华书局 1997年 5000册 894千字 615页 彩图 8码 106.00元
ISBN7-101-01789-4

《济南市志·第五册》保持全志编撰体例、行文、规范、时间断限的一致性。志
书共设置3卷,依次记述政权·政务、政党·社会团体、政法·军事。卷下设篇、章、
节、目,层层展开,力求真实、客观地反映济南市在这些方面的情况。
新中国成立后,济南市的政治制度建设步伐加快。济南市人民代表大会是济南市
地方国家权力机关,始建于1954年,济南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由各县、区人民代表大
会和中国人民解放军驻济部队军人代表大会选举产生。1979年12月,济南市第八届人
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按照1979年修改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地方各级人
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规定,开始设立常务委员会,作为济南市
人民代表大会的常设机构。 济南市人民代表大会会议每年至少举行1次。代表提出提
案、建议、批评和意见,经议案(提案)审查委员会审查后,由市人大常委会的办事机
构交有关机关和组织研究处理,并负责答复代表。地方权力机关的工作就此展开。
在工资制度方面,济南市的工作也取得进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济南市
在国家机关、国营企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中实行了职务等级工资制,企业工人实行了
等级工资制和岗位工资制,并采取了计时工资、计件工资、提成工资及奖励津贴等多
种形式。1979年至1984年,济南市连续四次进行了调资,1985年又按照国家的统一部
署进行了调资,企业统一实行了新的工资标准,即工人实行8级工资制或15级工资制,
使职工工资同本人所肩负的职务、责任和劳绩密切联系起来,解决了长期存在的职级
不符的问题。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各级民政工作逐步走上正轨。1978年至1985年,为适应
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改革开放的需要, 济南市4次调整行政区划;至1985年底全市
共建立乡(镇)人民政府67个,村民委员会2779个,同时整顿、加强了城市居民委员会;
改革了抚恤制度,提高了各项抚恤标准和在乡老红军的待遇,1984年至1985年共扶持
优抚对象33313户,占总户数的48%;改革了退伍兵安置办法,1978年至1985年,共接
收安置退伍义务兵37206名, 退伍的志愿兵和伤、残、孤、单军人2144名;1978年至
1985年, 全市遭受旱、涝、风、霜、虫等灾害7次,每年平均受灾面积2.33万公顷,
累计发放救灾款727万元。 此外,市民政部门还在社会救济、社会福利、婚丧管理等
方面加大工作力度、改革体制,使之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全局。
济南在中国近代革命史上占有重要地位,是中国共产党建立党组织最早的地区之
一。自1920年夏秋之际起,王尽美、邓恩铭等人便开始在当地宣传马克思主义,建立
以青年学生为主的进步团体。1921年,济南共产主义小组成立,在之后的中共一大召
开、京汉铁路工人罢工斗争等一系列历史事件中,都可以看到中共济南党组织派遣的
党、团员的身影。1978年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中共济南市委认真贯彻全会确定的
路线、方针、政策,实现了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工作重点转移。1990年至1992年,济
南市连续三年被评为全国“十佳卫生城市”;1991年底和1992年初,分别荣获全省、
全国“双拥模范城”称号;1992年又获省级“精神文明先进城市”称号。至1992年底,
全市省、市、县级文明单位已达2000多个。
此外, 济南市内还活跃着7个民主党派和济南市总工会、济南市工商联合会、盲
人聋哑人协会等十余个社会团体。它们为反映各方面呼声、保障各方面群众利益发挥
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济南的公安、检察、审判、司法行政工作在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日益向法制化、
规范化发展。队伍不断壮大,人员素质不断提高。仅法院系统:1985年底,全市两级
人民法院共有干警630人,其中具有大专以上学历者70人,高中文化者303人;市中级
人民法院共有干警146人, 具有大专以上学历者30人,高中文化者61人,干警人数是
1958年的2.6倍。
济南亦是军事要冲, 历来为兵家必争之地。1949年4月,解放军山东军区机关移
驻济南。1955年扩编为济南军区。1961年始建山东省军区,领导机关驻济南。1952年
成立济南市人民武装部,后几经变更,1983年改称济南军分区,为济南市地方武装的
领导机关。

(杨巍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