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志·计量标准志/物价志

Original URL: http://lib.sdsqw.cn/bin/mse.exe?seachword=&K=fa01&A=4&rec=130&run=13

青岛市史志办公室编 郑世侗等 总编 段祥泰 高庆才 副总编 于吉喜 张
彬 主编 刘金福 杨文襄 李德爱 副主编
北京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 1996年 1050册 200千字 295页 48.00元
ISBN7-5000-5757-1

《青岛市志·计量标准志/物价志》是《青岛市志》的两部分志,合为一册出版。
《青岛市志·计量标准志》上限自1891年青岛建置始,下限至1987年。《青岛市志·
物价志》上限自1891年青岛建置始,下限至1986年。
《青岛市志·计量标准志》的编纂始于1988年秋,1995年完成送审稿。
青岛市的计量、标准化和质量监督事业是随着青岛市工商业和科学技术的发展,
分别从20世纪20年代、50年代和70年代逐步发展起来的。1928年,南京国民政府公布
《中华民国权度标准方案》,规定推行标准制、市用制,划一度量衡。1931年,青岛
市政府在社会局内设置度量衡检定所,对青岛市区及李村、九水、阴岛、薛家岛、水
灵山岛乡区进行度量衡检定管理。1938年,日本第二次侵占青岛,度量衡检定所人员
离散。 1946年7月,青岛市政府决定恢复建立青岛市度量衡检定所。但度量衡制度依
然处于混乱状态。
新中国成立后,青岛市人民政府在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下设度量衡检定所。随即在
全市取缔旧杂制, 推行公制,使全市度量衡制度日趋划一。1955年2月青岛市度量衡
检定所改归市商业局辖属。1957年6月青岛市度量衡检定所更名为青岛市计量检定所。
1958年4月青岛市计量检定所改归青岛市重工业局领导。
1959年6月, 青岛市计量检定所划归青岛市科学技术委员会领导。计量工作从长
度、力学发展到热工计量和电磁计量,先后开展了中温、高温、电流、电压等量值传
递和计量仪器的检定管理。实验工厂研制生产一些专用检具,提供给工厂计量室使用。
1963年4月青岛市计量检定所改组为青岛市计量标准局。1980年7月改称为青岛市标准
计量局。1984年11月建立青岛市仪器供应站;同年12月建立青岛市标准计量情报所。
1985年11月,组建青岛市计量测试所、青岛市衡器管理所。
1986年至1987年底,市标准计量局由110人增加到208人。胶州市、胶南、即墨、
平度、莱西、崂山县及黄岛区标准计量机构均得到加强。在此期间,青岛市已制定长
度、热工、力学、电磁、化学5大部类45项166种计量标准,保证了全市各行各业使用
计量器具和计量仪表的准确一致。使全市1000多个企业建立了计量机构,专职计量人
员达4700多人。
1986年至1987年,颁布《青岛市医疗卫生计量工作暂行规定》等25个地方计量法
规, 使全市计量管理工作走上法制管理的轨道。青岛市标准计量局从1979年4月开始
承担产品质量和工程质量的监督检验工作。是年,青岛市有3种产品 (熊猫牌29/58印
花双面绒、M-31-51铆钉枪、工矿牌高碳石墨)获国家银质奖。
1985年6月25日, 青岛市人民政府颁发《青岛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暂行办法》。
同年, 青岛市被列入国家和山东省质量检验的产品91项。市标准计量局又将青岛市3
5个工业企业的27类78种产品列入青岛市的法定检验目录, 并开始对全市工业产品实
行3种监督检验制度。 1986年,对477个企业生产的258种产品进行周期性监督检验,
合格率为80.56%; 对122个企业的270种产品进行监督性抽查,合格率为80.13%。1
987年, 经国家经济委员会同意,青岛市可以评选市优质产品,可直接申报部优和国
家质量奖,可以使用优质产品标志;同年7月,市标准计量局评出市优质产品141种。
《青岛市志·物价志》的编纂工作始于1986年7月,1996年出版。
青岛解放前,市场物价从1923年至1936年的14年中,除1924年粮食价格大幅度上
涨, 其余年份,市场物价处于基本稳定状态,商品价格涨落幅度较小。1937年至194
5年, 由于日本帝国主义的侵略和掠夺,物资供应短缺紧张,青岛市场物价飞涨。其
中1941年12月至1945年8月, 青岛市场物价出现了暴涨。主要商品销售价格,以1937
年6月为基期计算,1942年上涨近7倍;1945年7月,上涨达3500倍。抗日战争胜利后,
国民党挑起内战, 经济萎缩,通货膨胀,市场物价直线上升。1948年8月发行金圆券
后, 物价疯狂上涨。 1945年9月至1948年8月, 青岛市10种主要商品销售价格上涨5
900倍。1948年9月至1949年5月,仅8个月时间,青岛市10种主要商品销售价格上涨了
107万多倍。
1949年6月青岛解放。粮油、纱布等几种主要商品价格一度几天时间上涨两倍多。
布纱价格上涨牵动其他物资价格跟随上涨。 主要商品平均涨价达4.9倍。为此,青岛
市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抛售物资,紧缩通货,取缔金银黑市和抢购投机、限制囤积
拒卖等措施,市场物价从1950年4月开始基本趋向平稳。
1950年至1952年, 青岛市零售物价总指数以1950年3月为基期100%,1951年为9
0.8%, 1952年为90.2%。从1953年至1958年,青岛市物价一直保持稳定。年平均上
升幅度为0.67%。1960年至1962年三年经济困难时期,引起了市场物价的普遍上涨。
1961年冻结了18类重要人民生活必需商品定量供应部分的价格。对糖果、糕点、自行
车、 手表、全部针棉织品等先后敞开,实行高价供应,价格一般高于平价2至4倍。1
962年,青岛市26种粮油副食品、日用杂品的集市价格高出牌价平均达2.4倍。零售物
价总指数比1958年提高7.4%。 1965年,取消了高价商品。1961年至1965年,市场零
售物价指数为上升阶段。上升最高的是1961年,为4.4%,其中食品类上升5.9%。上
升最低的是1965年,为1.2%。零售物价总指数1978年比1965年下降了3%,但集市贸
易价格却上涨了40%。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青岛市提高了烟、酒和纯棉纺织品的销售价格,几次
降低了黑白电视机等电子产品、化纤织物、手表等商品的销售价格,调整了部分医疗、
交通运价等非商品收费标准。
1981年至1983年, 工业品中的小商品实行市场调节。1985年2月,取消了计划外
生产资料价格上浮20%的限额,改为按照市场供求,由生产、经营企业自行决定价格。
1986年,又放开了缝纫机、手表、收音机、电风扇、自行车、黑白电视机、电冰箱、
洗衣机,中长纤维等商品价格,物价部门只作必要的指导和管理。1979年至1986年间,
零售物价指数再次转为上升阶段。1986年比1970年零售物价总指数上升34.2%。

(赵嘉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