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史志办公室编 高国耀等 总编 段祥泰 寿杨宾 副总编 孙百刚 吴
本新 主编 曲虹 寿杨宾 副主编
北京五洲传播出版社 2002年 1000册 350千字 555页 58.00元
ISBN7-5085-0023-7
《青岛市志·政权志》 的编写,始于20世纪90年代初,至1998年形成了初稿,2
002年正式出版。全书分为篇、章、节、目等层次。共分4篇,16章。首篇为:权力,
依次为: 行政、人事、施政纪要。本志的年代断限,上限自青岛建置始,下限至199
2年。为彰明个别事物的因果,适当上溯或下延。
《青岛市志·政权志》忠实地记录了青岛市地方政权的产生、变化和发展过程。
青岛市地方政权的建立,始自1891年胶澳驻兵设防。1897年11月德国侵占青岛后,于
次年4月设立德国胶澳总督府, 对青岛实行殖民统治。1914年11月日本第一次侵占青
岛后,设青岛守备军司令部,对青岛实行法西斯军事统治。1922年12月,黎元洪任命
熊炳琦为胶澳商埠督办公署督办,会同王正廷办理接收胶澳事务。胶澳商埠督办公署
归北洋政府直辖。 1925年7月,张宗昌督鲁,擅自将胶澳商埠督办公署改为胶澳商埠
局,设总办统辖行政,并将胶澳商埠划归山东省管辖。
1929年4月,南京国民政府接收青岛,设青岛特别市政府。初期,由于派系斗争,
市长频频更迭,朝令夕改,经济建设难以发展。1931年12月,沈鸿烈担任市长。他扶
持民族工商业,推行平民教育,兴建了一批市政、公用设施,使青岛经济、文化得到
相应发展。 同时,沈鸿烈也残酷地镇压学生运动和工人运动,以维持其统治。193 7
年日本第二次侵占青岛前夕,沈鸿烈实施所谓“焦土抗战”政策,于1937年12月率国
民党党政军机关撤离青岛。
日本第二次侵占时期,先后成立了伪青岛治安维持会和伪青岛特别市公署(政府),
组建扩充伪军、 警、 宪、特,推行“治安强化”运动,频频对胶东抗日根据地进行
“扫荡”。日本无条件投降后,日伪青岛政权随之灭亡。
抗日战争胜利后,由于国民党政权倒行逆施,导致青岛物价飞涨,经济崩溃,人
民陷于水火之中。1949年,在中国人民解放军的强大攻势下,国民党政权随着国民党
军队逃离青岛而土崩瓦解。新中国成立后,青岛按照政权机关名称的变化,基本上形
成四个历史阶段。
其一,青岛市各界人民代表会议和市人民政府阶段。1949年6月至1956年4月,青
岛市人民行使权力的机关和行政机关为青岛市各界人民代表会议和市人民政府,市人
民政府受山东省人民政府领导。在市各界人民代表会议闭幕期间,市人民政府即为市
行使政权的机关,市各界人民代表会议代行市人民代表大会的职权。
其二, 青岛市人民代表大会和市人民委员会阶段。根据1954年9月全国人民代表
大会第一届一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地方人民代表大会和各级人民委员
会组织法》规定,市人民代表大会是青岛市国家权力机关,市人民代表大会由市人民
委员会召集。市人民委员会是市人民代表大会的执行机关,是市一级的国家行政机关。
市人民委员会对市人民代表大会和上级行政机关负责。 1956年4月,召开市第一届人
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 选举产生了市人民委员会。1957年1月、1958年6月、196 1
年5月、1963年10月、1966年4月,分别召开青岛市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了人民委
员会。这一时期,开始全面建设社会主义。
其三,青岛市人民代表大会和市革命委员会阶段。“文化大革命”开始后,全市
地方行政机关工作处于瘫痪状态,先后成立了市、区、公社革命委员会。革命委员会
是在特定历史条件下形成的特殊政权形态。 1967年1月22日成立青岛市“革命造反委
员会” ,3月1日改称革命委员会,为党政合一的行政机关。1975年8月中共青岛市委
成立后,市革命委员会成为市最高行政机关。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四届一次会议通
过的《中华人共和国宪法》规定,市人民代表大会是市地方国家权力机关,市革命委
员会是市人民代表大会的常设机关,市革命委员会对市人民代表大会和上级行政机关
负责并报告工作。
其四,青岛市人民代表大会和市人民政府阶段。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五届二次
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
规定, 1980年2月,市革命委员会改称青岛市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是市人民代表大
会的执行机关,是青岛市国家行政机关,对青岛市人民代表大会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
负责并报告工作。 在市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对市人大常委会负责并报告工作。1
983年4月和1988年1月, 先后两次召开青岛市人民代表大会会议,选举产生市人民政
府。在此期间,青岛市于1984年被国务院列为14个沿海开放城市之一,1987年被列为
计划单列市。
(赵嘉朱)
青岛市志·政权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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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史志办公室编 高国耀等 总编 段祥泰 寿杨宾 副总编 孙百刚 吴
本新 主编 曲虹 寿杨宾 副主编
北京五洲传播出版社 2002年 1000册 350千字 555页 58.00元
ISBN7-5085-0023-7
《青岛市志·政权志》 的编写,始于20世纪90年代初,至1998年形成了初稿,2
002年正式出版。全书分为篇、章、节、目等层次。共分4篇,16章。首篇为:权力,
依次为: 行政、人事、施政纪要。本志的年代断限,上限自青岛建置始,下限至199
2年。为彰明个别事物的因果,适当上溯或下延。
《青岛市志·政权志》忠实地记录了青岛市地方政权的产生、变化和发展过程。
青岛市地方政权的建立,始自1891年胶澳驻兵设防。1897年11月德国侵占青岛后,于
次年4月设立德国胶澳总督府, 对青岛实行殖民统治。1914年11月日本第一次侵占青
岛后,设青岛守备军司令部,对青岛实行法西斯军事统治。1922年12月,黎元洪任命
熊炳琦为胶澳商埠督办公署督办,会同王正廷办理接收胶澳事务。胶澳商埠督办公署
归北洋政府直辖。 1925年7月,张宗昌督鲁,擅自将胶澳商埠督办公署改为胶澳商埠
局,设总办统辖行政,并将胶澳商埠划归山东省管辖。
1929年4月,南京国民政府接收青岛,设青岛特别市政府。初期,由于派系斗争,
市长频频更迭,朝令夕改,经济建设难以发展。1931年12月,沈鸿烈担任市长。他扶
持民族工商业,推行平民教育,兴建了一批市政、公用设施,使青岛经济、文化得到
相应发展。 同时,沈鸿烈也残酷地镇压学生运动和工人运动,以维持其统治。193 7
年日本第二次侵占青岛前夕,沈鸿烈实施所谓“焦土抗战”政策,于1937年12月率国
民党党政军机关撤离青岛。
日本第二次侵占时期,先后成立了伪青岛治安维持会和伪青岛特别市公署(政府),
组建扩充伪军、 警、 宪、特,推行“治安强化”运动,频频对胶东抗日根据地进行
“扫荡”。日本无条件投降后,日伪青岛政权随之灭亡。
抗日战争胜利后,由于国民党政权倒行逆施,导致青岛物价飞涨,经济崩溃,人
民陷于水火之中。1949年,在中国人民解放军的强大攻势下,国民党政权随着国民党
军队逃离青岛而土崩瓦解。新中国成立后,青岛按照政权机关名称的变化,基本上形
成四个历史阶段。
其一,青岛市各界人民代表会议和市人民政府阶段。1949年6月至1956年4月,青
岛市人民行使权力的机关和行政机关为青岛市各界人民代表会议和市人民政府,市人
民政府受山东省人民政府领导。在市各界人民代表会议闭幕期间,市人民政府即为市
行使政权的机关,市各界人民代表会议代行市人民代表大会的职权。
其二, 青岛市人民代表大会和市人民委员会阶段。根据1954年9月全国人民代表
大会第一届一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地方人民代表大会和各级人民委员
会组织法》规定,市人民代表大会是青岛市国家权力机关,市人民代表大会由市人民
委员会召集。市人民委员会是市人民代表大会的执行机关,是市一级的国家行政机关。
市人民委员会对市人民代表大会和上级行政机关负责。 1956年4月,召开市第一届人
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 选举产生了市人民委员会。1957年1月、1958年6月、196 1
年5月、1963年10月、1966年4月,分别召开青岛市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了人民委
员会。这一时期,开始全面建设社会主义。
其三,青岛市人民代表大会和市革命委员会阶段。“文化大革命”开始后,全市
地方行政机关工作处于瘫痪状态,先后成立了市、区、公社革命委员会。革命委员会
是在特定历史条件下形成的特殊政权形态。 1967年1月22日成立青岛市“革命造反委
员会” ,3月1日改称革命委员会,为党政合一的行政机关。1975年8月中共青岛市委
成立后,市革命委员会成为市最高行政机关。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四届一次会议通
过的《中华人共和国宪法》规定,市人民代表大会是市地方国家权力机关,市革命委
员会是市人民代表大会的常设机关,市革命委员会对市人民代表大会和上级行政机关
负责并报告工作。
其四,青岛市人民代表大会和市人民政府阶段。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五届二次
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
规定, 1980年2月,市革命委员会改称青岛市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是市人民代表大
会的执行机关,是青岛市国家行政机关,对青岛市人民代表大会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
负责并报告工作。 在市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对市人大常委会负责并报告工作。1
983年4月和1988年1月, 先后两次召开青岛市人民代表大会会议,选举产生市人民政
府。在此期间,青岛市于1984年被国务院列为14个沿海开放城市之一,1987年被列为
计划单列市。
(赵嘉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