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众化是方志工作的必由之路(陈希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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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方志工作公众化的必要性
方志工作公众化就是在资料的搜集,志书的编纂、出版、发行以及对方志信息的
开发利用等方面,面向社会公众。目前,从方志工作的现状和方志工作的目的以及地
方志的特点来看,方志工作走公众化的道路是十分必要的。
(一)公众化是方志特点决定的
1、 方志是记述一个地方自然与社会各方面历史与现状基本面貌的资料性著述,
它具有广泛性、资料性等特点。江泽民同志指出:“方志作为‘一方之全史’,是记
载一个地区上至天文,下至地理,从自然到社会,从政治到经济,从历史到现在,从
人物到风貌,一应俱全的全面、系统、准确的社会大观的综录。”方志内容的这种广
泛性,决定了修志是个人行为无法完成的,特别是在部门和行业的社会分工越来越细
的情况下,要编修一部资料性和科学性具佳的志书,必须要有各个领域熟悉业务的行
家里手共同参与。
2、 资料性是地方志的本质属性,是否具有丰富翔实的资料,是地方志能否成为
科学著述的物质基础。梁滨久先生认为:“资料性是地方志书具有生命力的根本所在,
它是地方志书发挥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物质基础。衡量一部志书的质量高低和价值
大小,主要是看其有无资料性。”他认为:“我们编写地方志书,应该把辑录全面、
系统、准确、翔实,有社会应用价值的资料,作为最高目的和衡量志书质量的最重要
标准。”因而,地方志的编纂中资料的收集是至关重要的。要使编修的志书具有较强
的资料性,就必须对资料广征博采。但是,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我国的经
济成分呈多元化,多样化的发展趋势。随着政治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特别是我国加
入WTO以后, 政府由过去的微观管理,向宏观管理转变,相当一部分管理权限下放。
所有这些变化,使得编修方志所需的资料更加分散:有的保存在机关单位;有的保存
在厂矿学校;有的保存在乡镇村队;有的散存在个人手中;许多实物资料分散在辖区
内山川、河流、湖泊等大自然中;口传资料则流传在民间。要收集齐全这些资料,仅
靠专职方志人员是难以做到的,必须广泛发动社会公众参与。
(二)公众化是实现方志工作目的的必然要求。
郁文同志在全国地方志工作会议上强调:“志书可以在当代就致用,这是新编地
方志工作的一个特色,是由时代的特点和新编地方志本身的特点所决定的。各地修志
机构不仅修志,而且还组织推动用志,努力开发方志资源,为两个文明建设服务。”
经世致用是方志工作的根本目的。要充分发挥方志经世致用的作用,方志部门必须把
有利于社会公众作为地方志编纂和开发利用的出发点和归属点。要做到这一点,方志
部门除了编纂出版资料性和著述性具佳的地方志外,也要根据社会公众的需要编纂出
版一些副产品,提供给社会利用。此外,方志部门还要很好的收集保存志书和地情资
料为社会提供服务。在地情资料信息的服务对象上,不仅要把国家机关和公职人员、
专家、学者纳入服务的范围。而且,还要把各种自由职业者和其他普通公民纳入服务
范围。只有这样,才能最大限度的发挥地方志经世致用的作用,实现方志工作的目的。
(三)公众化是方志事业自身发展的需要。
长期以来,社会上和方志部门有一些人,对地方志机构的工作任务和职责范围不
十分明确,在许多人看来,地方志机构的任务不过就是编纂出版一部志书,有些方志
工作人员也把修志作为自己唯一的任务,忽视了方志应用工作。这种片面的认识,使
方志信息得不到充分的开发利用,导致了方志工作地位下降,制约了方志事业的发展。
有为才有位,地方志工作的生存发展需要领导的重视和社会的支持,然而领导的重视
和社会的支持都取决于我们努力工作、卓著的成绩,地方志工作的地位和作用只有在
为社会公众的服务中才能充分显现出来,工作也才有生机和活力。实践证明,充分发
挥地方志工作的服务功能,投身于服务当代实践中,不仅是争取领导重视、社会支持
和提高自身地位的有力措施,也是促进自身发展的重要途径。因此,方志部门必须把
用志贯穿于方志工作的全过程,让社会公众能方便的读志用志,从而获得社会效益和
经济效益,以扩大方志工作的影响,提高方志工作的社会地位,促进方志事业的健康
发展。

二、方志工作公众化的措施
编修方志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必须使方志机构,行政力量,学术力量,社会
力量有机结合起来,即走公众化道路,才能保证其顺利进行,才能编写出精品佳志。
方志工要走公众化的道路,笔者认为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一)加大宣传力度、扩大方志工作的影响
要使方志工作公众化,首先要扩大方志工作的影响,特别是要提高社会公众和方
志工作人员对方志工作的认识,让社会公众认识到,地方志是人们工作和学习的重要
参考材料;让方志工作人员认识到,关起门来修志不行,只有开门修志,发动社会公
众参与修志,才能保证方志的资料性、科学性,才能提高志书的质量,方志工作也才
能得到社会公众的认可。为此,方志部门应通过电视、广播和报刊等新闻媒体广泛的
宣传,将方志和方志工作宣传到社会,介绍给读者。通过宣传,提高社会公众对方志
工作的认识,扩大地方志的影响和知名度,让社会公众都关心和支持方志工作,都读
志用志。为志书服务当代打下基础。
(二)方志的编纂要公众化
1、 篇目的拟订要公众化。编修一部高质量的志书,篇目的拟订是关键。因此,
在拟订篇目时,专职修志人员不能闭门造车,必须进行深入的调查研究,搜集材料,
通过走访、座谈讨论、查阅档案,弄清情况,明确范围,掌握特点后,拟订篇目。篇
目拟好后,还要反复修改,进一步锤炼,除了要邀请领导、专家、学者、著名人士进
行座谈讨论外,还要广泛听取上级主管部门、下级单位和广大人民群众的意见,集思
广益,取长补短,尽量使拟订的篇目完善、科学、合理。
2、资料搜集要公众化。资料是志书的生命,只有有了全面、系统、详实的资料,
编修志书才有基础。方志部门要通过下发文件,张贴通告,在电视台、广播电台、以
及因特网上发布征集资料的信息,发动社会公众为修志提供资料;也要召开座谈会,
走访老党员、老干部、社会名流、专家学者以及阅历深,亲身经历某些历史事件的当
事人,让其提供口碑资料、专题资料、实物资料等。同时,方志部门也可以与档案馆、
图书馆、博物馆、党史部门和政协文史部门联合征集资料,以保证所需资料的齐全完
整。
3、 方志撰写要公众化。地方志不仅要由“专家”修,也要“众手成书”。在志
书的撰写阶段,方志部门要发动各部门各单位专业人员撰写专题、专章或节目,为撰
修总志打下基础。专业或专门志的撰写,也可以发动老领导、老同志编写或向社会公
开招标,让社会上愿意修志的人竞争上岗,参与修志。如沂水县在编写《爱我家乡--
沂水》时,首先公布了该书收录的内容范围,向社会征稿,并聘请了史志办、党史委、
政协文史委退休的老同志和4名作家作为编委, 使编写的该书,具有很强的资料性和
可读性,成为县情教育的好教材。
4、 方志出版发行要走向社会。长期以来,地方志的出版发行总是依赖地方财政
出钱,但从目前情况看,多数地方的财政并不宽裕,方志部门如果一味依赖财政投资,
势必影响地方志出版发行的速度。因此,地方志的出版发行也要公众化,即按市场经
济的要求,方志部门面向社会寻求合作者,如史志部门与企业合作,由企业出资金出
版地方志,方志部门要为企业做好宣传。志书的价格定位要让平民能够承受的起。地
方志的发行也要面向社会公众,让读志用志者,能方便的获得志书。
(三)方志信息开发利用要公众化
地方志,作为记载一定地域内自然状况与社会历史的资料性著述,是属于全民的、
社会的,修志工作者,在志书编辑出版任务完成后,要适时的把方志工作,发展成为
适应新时代要求的社会服务工作。积极主动地将用志推向社会,让社会各界都了解志
书,阅读志书,利用志书,使修志成果逐步转化为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要做到这一
点,方志部门必须做好如下工作:
1、 建立方志馆,配备专职管理人员,广泛收集志类书和其他地情资料,形成丰
富的馆藏结构,对馆藏方志资源进行加工开发,并向社会开放,接待社会公众的咨询、
查阅。
2、 确立公众化的服务目标,即将公众化程度的高低作为衡量方志信息开发利用
实绩大小的重要标志,列入方志部门量化管理考核指标中。使方志馆的各项活动在公
众目标的正确导向下,得到积极有效的开展。
3、树立良好的服务意识。社会公众对方志工作的认识程度,受方志意识的制约,
方志部门只有树立起良好的社会意识,志书的价值才有可能最大限度地发挥出来。地
情资料信息管理人员,要树立起公众需要什么就做什么的服务理念,把利用者的需要
放在第一位,只有树立起良好的服务意识,才有可能吸引社会公众利用方志信息,扩
大方志工作的影响。使方志的“资治、教化”功用得以充分发挥。
4、 方志信息上网。方志部门要建立方志信息网站,在网上及时发布方志信息,
让用志者足不出户就能从网上方便快捷地获取方志信息,使方志的开发利用真正走上
公众化。
(作者单位:沂水县史志办公室,本文原载《云南史志》2003年第2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