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昭福同志在全省地方史志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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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3月10日)
山东省副省长 张昭福
这次全省地方史志工作会议,回顾总结2005年工作,研究部署2006年任务,对于
全面推进我省新一轮续修新志工作,很重要也很必要。
过去的一年,是我省史志事业大发展的一年。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和社会
各界的大力支持下,通过各级史志机构和广大修志人员的共同努力,全省史志工作取
得显著成绩,有了新的突破。隆重召开了具有里程碑意义的全省首届修志总结表彰大
会,成功承办了全国读志用志工作经验交流会,顺利出台了《山东省地方史志工作条
例》,全面启动了《山东省历史地图集》编纂工作,续修新志进入全面编写阶段,读
志用志取得明显成效。我省史志工作取得的这些成绩,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在
全国地方志系统产生了强烈反响,这是非常不容易的。借此机会,我代表省政府,向
辛勤工作在史志战线的同志们,表示亲切的问候和衷心的感谢!
关于今年的史志工作,秋增同志还要作具体部署,希望大家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下面,我讲几点意见。

一、认清形势,进一步增强做好史志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
当前,我国已进入第十一个五年规划时期,经济社会发展处在了新的历史起点上。
站在新起点要实现新发展,这既对史志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也为史志事业的发展
提供了难得的机遇。
从史志工作面临的社会政治新形势来看,做好史志工作是贯彻落实“三个代表”
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的必然要求。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实现经济和社会事业全
面协调发展,是“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地方史志凝聚着中华民
族的优秀文化,是社会事业发展不可缺少的重要组成部分。做好史志工作,使其与经
济和各项社会事业协调发展、共同进步,才是真正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
科学发展观。去年胡锦涛总书记视察山东时指出“山东有着深厚的历史文化底蕴,要
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在推进社会主义文化建设上迈出更大步伐”。我省非常重视社会
主义文化建设,制定了加快文化大省建设的工作思路和重点。今年省人代会审议通过
的《山东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总体规划纲要》,对发展文化事业和文
化产业作了重点规划和部署。今年的省政府工作报告也对做大做强文化事业和文化产
业,依法搞好新一轮地方志编修工作进行了具体安排。这充分说明了省委、省政府对
包括史志工作在内的社会文化事业发展的重视。史志工作任重道远、空间广阔,广大
史志工作者任务光荣、责任重大。
从我省史志工作情况来看,一方面,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近年来,全省史志工作
进展顺利, 圆满完成了首轮修志任务, 各级地方史志机构已经发展成为服务当地的
“地方文献中心、地情资料中心、区域研究和课题咨询中心”,成为“三个文明”建
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对外经济文化交流、招商引资和产业开发方面都发挥了重要作
用。特别是去年出台了《山东省地方史志工作条例》,对地方史志工作的地位和作用、
任务和要求、组织和保障、审查和验收、编纂和出版、管理和使用以及违法处罚等,
做出了明确规定,为依法修志,建立史志工作长效机制,确保史志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提供了法律保障,为今后做好史志工作奠定了坚实基础。另一方面,我们也要看到,
我省史志工作还存在许多问题和不足,主要是史志工作发展不平衡,一些地方依法修
志意识不强,协调不得力、随意性大、机构和人员不稳定,尚未建立史志工作长效机
制等,必须采取得力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编史修志是中华民族的优良文化传统,是党和国家的一项重要事业。做好新一轮
续修新志工作,全面记述改革开放以来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历史进程、辉煌成就和成
功经验,深刻揭示事物发展变化的客观规律,对于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
谐社会,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对于加快推进文化大省建设和“大而强、富而美”的社
会主义新山东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地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增强
做好史志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切实把修志工作抓紧抓好,推动我省史志事业不断
前进。

二、以严把质量为重点,扎实推进续修新志工作
质量是志书的价值所在。要坚持高起点、高标准、高质量,把精品意识贯穿到修
志工作的全过程和各个环节,严格把好质量关,真正把新一轮续修志书修成经世致用、
流传千古的名志佳作。当前,新一轮续修新志工作已经由组织发动阶段转入业务编纂
阶段,到了非常关键的时期。越是到了关键时期,越要强化精品意识,正确处理好进
度与质量的关系,决不能为了赶进度而放松对质量的要求。
一要确保志书的政治质量。地方志不是一般的地情资料,是代表党和政府编写的
大型资料性文献著作,属于意识形态范畴,不仅具有资料性、学术性,而且具有政治
性。志书编纂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维护最广大人民的
根本利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严格遵守党和国家的宣传纪律。要坚持解放思想、实事
求是的思想路线,以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基本立场、观点、方法观察问题、
分析问题,编修出反映时代变化、体现时代精神、展示时代风貌的新一轮社会主义新
方志。
二要注重志书的内容质量。这届志书的断限范围,正是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
我省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快速发展、社会生活各个领域发生深刻变化的历史时期。
要全面准确、客观真实地把这一波澜壮阔的伟大历史记述下来,把山东人民的探索史、
进步史、发展史原原本本地留给后人。要全面、系统、科学地搜集和编写资料,体现
地方特色和时代特点,做到思想性、科学性和资料性的有机统一。
三要提高志书的编辑质量。省史志编委会已经制定下发了《〈山东省志〉 (1986
-2005) 编纂通则》,下一步国家和省还将制定提高第二轮志书质量的规范性文件,
如行文规范、审稿程序和出版办法等。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要求,严格把关。各地
政府史志工作机构是志书质量的第一责任人,要根据《条例》的规定依法履行职责,
加强业务指导和督促检查,严格执行审查验收制度,切实把好政治关、保密关和史实
关,对不合格的志稿要坚决驳回进行重修,对未经审查批准的志书决不允许出版发行。
这里,我强调一下关于《山东省历史地图集》的编纂问题。编纂《山东省历史地
图集》是一项宏大的文化系统工程,朔古追今,规模宏大。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
把它作为我省文化大省建设的标志性工程,成立了由韩寓群省长亲自挂帅的编委会,
春节前召开了编委会第一次会议,就相关工作进行了部署和安排。各有关部门和单位
要把这项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尽快调集人员,抓紧落实任务。省史志办要搞好综
合协调工作,保证工作顺利开展。

三、以拓展服务为中心,大力开展读志用志工作
在新的形势下,各级史志机构不但要管好修志,还要管好读志、用志,充分发挥
其为经济建设服务、为全局工作服务、为领导决策服务、为基层群众服务的作用。近
年来,我省各级史志机构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大力挖掘方志资源,在为现实服务方面
做了许多有益的探索,取得了很好的成效。但总体上看,读志用志仍是一个薄弱环节。
应当看到,随着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加速推进,随着经济社会现代化、信息化程
度的不断提高,各级领导和社会各界对地情信息的需求越来越大,也越来越迫切。各
级史志机构要转变思想观念,发挥资源优势,积极探索用志新途径,拓宽用志新领域,
使史志工作在开拓创新中焕发生机和活力。一是要在用志理念上创新。要把用志贯穿
于修志的全过程,不仅修志后要抓用志,修志中也要用好志,充分利用现有的丰富资
料和中间成果。不仅要用好修志成果,也要用好修志机构、修志队伍和修志人才,全
方位地开发利用资源。要进一步加大地情文献库、地情文献网站工作力度,加快“三
个中心”建设步伐,为人民群众提供多层次、广覆盖的服务网络和高质量、低成本的
服务产品。二是要在用志方式上创新。要根据社会不同层次的需求,编纂相关专著、
论文、资料,编辑出版史志音像制品,充分利用新闻媒介、影视作品、教材读本、资
政论坛等形式开展丰富多彩的读志用志活动,在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方面积极探索、
大胆创新。三是要在用志时效上创新。用志要有针对性,要用在节骨眼上,多走“当
头炮”,少走“马后炮”。当前要重点围绕建设文化大省、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构
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等抓好读志用志工作,多出有价值、高水平的地情研究报告,做
到服务当今与服务未来相结合,服务政治与服务经济相结合,服务领导与服务群众相
结合。

四、以贯彻《条例》为抓手,切实加强对史志工作的领导
去年,省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的《山东省地方史志工作条例》,是我省修志史上
的一个重要里程碑,标志着我省地方史志工作走上了法制化轨道,在全国修志界产生
了重要影响。认真贯彻实施《条例》,对于依法推进我省地方史志工作,全面、客观、
真实地记述地方区域地情,科学地积累、保存、开发、利用地方文献,发挥地方志资
治、教化、存史作用,促进山东经济社会发展,都具有重要的意义。各级各有关部门
一定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条例》的精神实质,扎扎实实地抓好贯彻落实。首先,
采取多种形式、 利用多种渠道, 进一步加大《条例》的宣传力度,让社会各界了解
《条例》、熟悉《条例》、执行《条例》,在全社会形成关心支持史志工作的良好氛
围。其次,省里要根据《条例》的规定要求,制定实施细则,各市、县(市、区)要结
合当地实际,提出具体贯彻实施意见。第三,各地各部门要对照《条例》的要求,找
出工作中的差距和不足,特别是影响本地区、本单位修志工作的突出问题,制定切实
可行的措施,抓紧解决存在的矛盾和问题。
当前要重点解决好两个突出问题。一是续修新志进展问题。我省少数部门和单位
至今没有启动续修新志工作,工作态度很不严肃,影响了全省修志工作的开展。《条
例》明确规定了各级政府、各部门和单位修志工作的职责任务。过去不重视修志工作
还可以说是认识问题,现在《条例》颁布施行了,不按要求修志,就属于违法了。各
级各有关部门特别是省直部门,一定要从全省的大局出发,把修志工作当作一件大事,
按照《条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积极主动地做好史志编纂工作。二是全面落实
“一纳入、五到位”问题。把修志纳入各地经济社会发展计划,做到领导到位、机构
到位、人员到位、经费到位、条件到位,是《条例》根据中央要求做出的明确规定。
各级政府要按照《条例》的要求,加强领导,搞好协调,不折不扣地抓好“一纳入、
五到位”的落实,为史志工作提供宽松和谐的环境。各级要把修志经费列入财政预算,
在安排公益文化建设项目时,应当给予政策倾斜。要进一步理顺关系,县级史志机构
没有单设的,可以合并到县(市、区)政府办公室,对外保留史志办的牌子,但人员要
少而精,任务明确,职责明确。省直单位要有领导分管、有人具体承担史志工作。
今年是实施“十一五”规划的第一年,也是我省史志工作承前启后、继往开来的
一年。我们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树立大方志、大事业的理念,以人为
本, 科学发展, 开拓创新,扎实工作,为构建和谐社会、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建设
“大而强、富而美”的社会主义新山东做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