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牡丹区社区建设的调查与思考(毕婉华 张效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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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牡丹区社区建设的基本情况
2002年7月, 区委、区政府经过认真研究,确定在城区原有居民委员会、村民委
员会的基础上,分期分批设立社区。截止目前, 已先后改建新建社区87个,其中东城
办事处13个,西城办事处13个,南城办事处14个,北城办事处11个,牡丹办事处11个,
万福办事处14个, 何楼办事处10个,吴店镇1个;社区规划面积119.14平方公里,总
人口35.5万人。通过近三年的实践,我区社区建设已取得了初步成效:
一是社区工作机制更加规范。各社区都建立了社区党组织,对辖区内企事业单位、
社会团体、失业下岗职工、离退休党员进行了登记,立案建档,分别成立了党支部和
党小组。按照《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有关规定,对社区居委会进行了公开选举,
对社区工作人员面向社会进行了公开招聘,并经培训后持证上岗。同时,各社区都制
订了居民公约,健全了党组织、社区居委会议事规则和“三会一课”、“党员责任区”、
思想政治工作、党风廉政建设、民主评议党员干部、流动党员管理、党员和居民代表
会议、民主选举、居务公开、财务管理等项工作制度,各项规章制度内容合法,规范
实用,并建立了居务公开栏,方便居民监督,促使社区各项工作走上了民主化、法制
化、规范化轨道。
二是社区基础设施建设不断完善。按照《达标社区建设标准》,区、办、社区三
级先后投入资金2000多万元,进行社区基础设施建设,并为每个社区安装了电话,进
行了微机联网(不包括新建社区),配置了办公设备。目前,我区已有社区70个社区有
固定的办公场所, 有不少于100平方米的办公用房和党员活动室,有30个条件较好的
社区建起了图书阅览室和健身中心,39个社区设立了社区服务站,东城、南城、北城
三个办事处还建起了高标准的社区服务综合楼,形成了全面覆盖的社区服务网络。区
民政局还为每个社区配置了室外健身器材,帮助南城马堤口、北城艺苑等社区建起了
2000多平方米的绿地广场,为居民休闲娱乐提供了良好的场所。
三是社区服务功能得到较好发挥。按照“重心下移,权力下放,财力下沉,人力
下派”的原则,公安、城建、规划、劳动保障等政府职能部门都将部分权力下放到了
社区,目前大多数社区都设有警区、规划助理员、社会保障服务站等机构,在户籍管
理、社会治安、医疗卫生、计划生育、社区就业、城市规划建设管理等方面协助各职
能部门做了大量工作。特别是在防治非典、创建“三无社区”、拆除违章建筑和开发
社区就业岗位等方面,更是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同时,各社区积极拓宽服务领域、
提高服务质量,全力为居民群众搞好各项服务,赢得了广大居民的信赖和支持。
四是社区共驻共建氛围日益浓厚。驻区各级各单位把社区建设作为推进小康社会
进程中的一项重大任务,把服务社区作为本单位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以社区为家,
密切配合,齐抓共管,主动承担职责,共建美好家园,重视社区、关心社区、参与社
区建设的社会氛围十分浓厚,共同推动了社区建设的整体发展。
总之,通过三年来坚持不懈的努力,社区越来越显示出十分强大的生命力,社区
的管理水平提高了,环境卫生改善了,社会治安稳定了,群众文化生活丰富了,日益
良好的人居环境使广大居民对社区建设赞不绝口。2003年,我区荣获“全省社区建设
示范区”称号,为争创“全国社区建设示范区”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二、社区建设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户籍属地管理不到位
随着我区城市化水平的不断提高,城区居住人口逐年快速增长,这就给社区户籍
管理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而现实情况,一是在新增人口进住社区的同时,其户籍
并没有随之迁入社区;二是驻区单位干部职工及其家属的户口也没有完全纳入社区管
理;三是社区居民在其他小区购置新的住房,人迁出了社区,户口仍在原社区管理。
正是由于社区户籍属地管理不到位,给社区各项工作的正常有序开展造成了很大困难。
如南城马堤口社区平时掌握的居民人数是620人, 但经过调查摸底,统计出该社区辖
区内常住人口、暂住人口、流动人口为2200人,有三分之二的人员基本情况社区不掌
握。
(二)“费随事转、权随责走”原则落实较差
推进社区建设要求各职能部门重心下移,工作进社区,服务到居民。自2001年计
划生育属地管理以来,随着社区建设的不断推进,计划生育、社会治安、户籍管理、
环境卫生、城市建设、规划管理、消防安全、劳务输出、就业再就业、养老抚幼、社
会保障、救灾救济、城市低保、保险金的征缴、离退休人员养老金的发放与人员管理、
婚姻登记、组织建设、征兵入伍等几十项工作都将逐步转移到社区,社区承担了各级
各部门相当程度的工作量。但有些部门只是把工作推给了社区,向社区下任务、定指
标、压担子,根本没有配套落实“费随事转、权随责走”的要求,没有把相应的职权
交给社区,更没有把活动的经费落实到社区。这就造成了每个部门都可以向社区安排
工作,每个单位都可以都可以对社区检查考核,但谁也不管社区是怎样工作的、是怎
样完成任务的,以致于有人形象地说“社区是个筐,啥都往里装”。但繁重的工作任
务与有职无权、只办事不给钱的巨大反差,使社区难以维系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长
此以往,不仅会导致社区工作流于形式,甚至会把社区压垮、拖垮、累垮,使之昙花
一现、中途夭折。
(三)社区经费严重不足
必要的经费保障是搞好社区建设的基础和关键,但由于我区底子薄、经济基础差,
社区经费主要靠自筹解决,而大多数社区集体公共积累少,甚至有相当一部分社区一
点集体积累都没有。社区经费严重不足,是阻碍社区建设进程的最根本问题。调查表
明,一个社区要维持正常的工作运转,一年至少需要10万元左右的经费,用于发放社
区自治工作者的工资,各种专项活动的开支,以及电话费、报刊费等正常的办公经费
等。而目前除市民政局每年几万元不定额的预算外补贴外,区财政每年下拨的社区建
设资金也只有10万元,实在是杯水车薪。为了维系社区工作的运转,各街道办事处只
有从本来就捉襟见肘的财政中拿出一部分用于社区建设。如经费落实较好的南城办事
处, 每年向每个社区拨付3万元资金,但也仅够支付社区人员低标准的工资。截止目
前,全区还有18个社区没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只能靠租赁民房打“游击战”,更不用
说社区内修建道路、建设老年活动中心等公益性事业了。
(四)社区自治工作者业务素质偏低、待遇亟待改善
目前, 在全区社区自治工作者中,从年龄层次看,50岁以上的占16.1%,36~49
岁的占52%, 35岁以下的占31.9%;就文化结构而言,初中文化以下的占35.8%,高中
(中专) 的占47%,大专以上的仅占17.2%。80%以上的社区自治工作者是原居委会和村
委会工作人员,这部分人员年龄普遍偏高,文化素质偏低,缺乏城市管理工作的经验,
缺乏开拓创新精神,相当一部分不能适应新形势下的社区工作。同时,社区自治工作
者待遇标准参差不齐, 普遍偏低,平均工资在500元以上的只有东城的仓房、东岳和
北城的艺苑、 文苑、田苑等五个社区,占不到全部社区的1%;平均工资在400~50 0
元之间的有20个,占23%;平均工资在300~400元之间的有17个,占19.5%;平均工资
在200~300元之间的有15个,占17.2%;平均工资在200元以下的尚有30个,所占比例
高达34.5%。 其经济收入水平不仅无法与市、区直单位相比,就是与街道办事处工作
人员相比,也有较大差距。微薄的经济收入很难维持家庭正常开支,再加上养老保险
金基本靠自己负担,对社区自治工作者来说,无疑是雪上加霜。另外,自《居民委员
会组织法》颁布实施以来,社区自治工作者不能再享受退休待遇,政治地位的升迁对
他们来说更是无缘,这样他们得到的回报与他们付出的艰辛劳动很不成比例,直接影
响了他们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使社区工作很难打开新的局面。
(五)驻区单位、居民群众参与意识有待提高
由于受社区建设属新生事物等客观因素的影响,个别驻区单位特别是社区内机关
家属院、暂住流动人员和小区居民对社区建设工作认识不够、支持不力、配合不好,
甚至有个别单位受某种利益重新调整分配的影响,对社区工作不仅不配合、不参与、
不支持,反而泼冷水、拉后腿、设障碍,从而阻碍了社区建设的开展。另外,社区居
委会不像农村村委会与农民群众那样,相互之间存在着相当大的经济权益利害关系,
致使辖区内的部分干部居民对社区建设的重要意义认识不足,不能摆正自身与社区的
关系,存有“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思想,对社区建设工作关注程度低,热情不高,
严重缺乏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约束、自我监督、自我服务、自我发展的高品位
意识,从而淡化了轰轰烈烈开展社区建设的氛围和基础。

三、加快社区发展的建议与对策
(一)不断提高广大居民的参与意识
要利用一切可以利用的手段,采取各种有效的方式,广泛宣传搞好社区建设的重
大意义。让广大驻区单位和居民群众认识到,搞好社区建设,是推进城市化进程、争
创城区新优势的大势所趋,是提高居民群众生活质量和社会平安稳定的现实选择,是
扩大基层民主、巩固基层政权的必然要求,是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必须长期坚持、
持续发展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
(二)强化社区居民户籍属地管理
公安部门要借助当前对社区进行居民统计清查的有利时机,充分发挥各社区警务
室的职能作用,驻区各单位要紧密配合,尽快完善社区内的户籍属地管理工作,使社
区真正掌握辖区内常住人口、暂住人口、流动人口等各类人员的基本情况,为社区工
作的全面开展打下坚实基础。
(三)提高社区干部整体素质和各项待遇
一要强化对社区干部的人员配备,借助当前行政事业单位机构改革和大中专毕业
生来源充足的大好机遇,通过招考的方式,选拔招聘一批年轻有为、素质较高、进取
心强、适应社区发展新要求的干部充实到社区。二要面对社区发展中的许多新情况、
新问题,加强对社区干部,特别是那些村改社区的社区干部的政治教育、业务培训,
引导他们解放思想,更新观念,不断学习新知识,接受新事物,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在城市社区管理的实践中创出新的路子、新的经验来。同时,按照杜昌文市长在我区
调研时指出的“要让社区干部的工资待遇达到或高于市直水平,使其成为最有吸引力
的岗位”的指示精神,必须逐步提高社区干部的各项待遇。一方面,要想方设法提高
他们的经济待遇,现阶段要使他们的工资标准首先达到街道办事处同等条件工作人员
的标准,然后逐步向区、市标准靠拢。另一方面,要从提拔重用、退休养老等方面,
逐步完善社区干部管理体制,按照副科级职级标准配备社区主要干部,并将社区自治
工作者纳入干部管理,使其享受应有的待遇,切实解除他们的后顾之忧。
(四)不断增加社区经费投入
根据《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第十七条的规定,社区工作经费建议按照3∶3∶2∶2
的比例从以下四块解决,即市级财政拨一块,区级财政拿一块,街道办事处挤一块,
社区居委会筹一块。同时,倡导“四个一部分”的筹资补充办法,即驻区单位赞助一
部分、“星光计划”资助一部分、政策优惠减免一部分、经济实体贡献一部分,调动
社会方方面面的积极性,拓宽社会投资渠道,建立和完善政府与社会相结合的多元投
入机制,保障社区建设发展的经费需要。二要在引导各部门从全面推进社区建设的大
局出发,严格落实中央、省、市出台的优惠政策,支持街居经济发展的同时,制订更
优惠的扶持政策,最大限度地鼓励支持便民利民的社区服务型经济,逐步壮大社区集
体经济实力,推进社区建设的顺利进行。三要在引导各社区积极开展福利服务的同时,
指导鼓励其多方开辟服务领域,进行各式各样的有偿服务,以补充其经费不足。
(作者单位:菏泽市牡丹区史志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