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初稿形成后亟待解决的问题(王松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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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规范文体,必须姓“志”
有些初稿形成后给人的第一印象就是不伦不类。地方志对文体的要求是语体文记
述体,而在我们已形成的初稿中,给人最直观的印象就是文体不统一,总结报告式、
新闻报道式等多种文体并存,所以它还不能姓“志”。只有统一了志书的文体,才能
解决姓“志”的问题。
把搜集资料过程中的多种文体转化为方志文体的过程,既是著述文体的转变,也
是深加工的过程。举初稿中的两个例子,一个例子是记述一个部门的活动,文中称:
“为强化业务素质, 提高业务技能,更好地为全县经济建设服务,3月15日县局专门
印发了[1989] 2号文件《关于在系统内部广泛开展岗位技术练兵的实施意见》,作
了统一部署, 通过这一活动的开展,涌现出技术能手6人、岗位标兵15人,系统上下
精神面貌焕然一新,在职人员的业务水平有了明显的提高,对于推动行业的高效运转
奠定了良好的基础。”作为一个部门的活动,不是全县性的,只记其大致梗概,将前
因与后果反映出来即可。 如果将文字记述改成“3月15日,以强化业务素质,提高业
务能力,服务全县经济建设为主题,开展岗位技术练兵活动,有6人被评为技术能手,
15人被评为岗位标兵。”这样既可节省文字,又能突出主题。另一个例子是记述桓台
县村民自治示范活动情况的部分内容,文中称:“1991年伊始,根据市民政局关于桓
台县在全市率先开展村民自治示范活动的意见,县委、县政府十分重视,连续下发了
《桓台县村民自治示范达标村的意见》《桓台县村民自治示范村达标标准》《关于验
收村民自治示范达标的意见》 。5月,县人大副主任×××、副主任×××,民政局
副局长×××、政权科科长×××及索镇、唐山、起凤三镇分管政权建设的副书记和
华沟村的村主任去莱西市、招远县、章丘县参观学习。根据学习的经验和桓台县的实
际情况,民政局组织专人深入乡村作了一个月的调查研究,总结出‘为民服务六统一’
在全县推广……”从上面一段文字可以看出,照搬了总结报告的格式和文体。所存在
的问题,一是表述不当,“1991年伊始,”是1月就写1月,不能用“伊始”来取代。
二是以引文和文件标题涵盖内容,如“为民服务六统一”“《桓台县村民自治示范达
标村的意见》《桓台县村民自治示范村达标标准》、《关于验收村民自治示范达标的
意见》”这两种表述形式,只能起到提示的效果,并不能取代具体内容。整个创建过
程避而不记,只有编者自己明白,而读者则无处猜测,自然也就无借鉴价值。通常情
况下,应把引号内的内容细化,文件标题应含而不露,以文件的核心内容作为创建这
项活动的依据,再由这些内容引申到创建活动所得出的结果。像最后一个文件标题可
在创建活动的最后用一句话来体现,即:“至×年×月通过哪一级验收”。三是记述
参观学习的过程过于具体,编者并没有超越本部门的范围,立足于全县的角度来考虑
内容的取舍,致使记述过细。从本部门来说可能是非常重要的,但是从全县的角度来
权衡就没有必要了, 可改为“5月,县、镇、村三级安排专人前往莱西等市县学习经
验”,再往下记述就是结合当地实际做了哪些工作。四是人与事交融,在通常情况下,
志书中人名的出现,除人物编以外,对有突出贡献或较强社会影响的人物,可在记述
其事迹或社会影响时把这个人的名字体现出来,也称“以事系人”, 上述内容的记述
只能对事而不对人。

二、填平补齐,确保内容的连贯性
有些初稿内容不连贯,存在“缺苗断垄”的现象。如记述事物的发展变化,有的
只记发展变化的过程,但这些发展变化所带来的结果却无处查找;或者是只记述结果,
而忽略了产生结果的原因,如此使事物成了“无源之水,无本之木”,自然也就削弱
了志书的功能与其应有的价值。正确的记述应该包容它的方方面面,例如在记述“桓
台县建成国家级生态示范区”这一专题时,至少应体现出以下方面的内容:一是时间。
应点明它是在1996年2月; 二是原委。由国家环保总局批准并作为全国首批69个生态
示范区试点之一来建设的一项尝试性工作;三是内容。它是以“着眼良性循环,大力
发展生态农业;坚持防治并重,大力发展生态工业;强化综合治理,进一步改善人居
环境”等作为主要内容;四是措施。它是采取“谁投资、谁管理、谁受益的方式来付
诸实施的一项系统性工程,资金来源以对外扩大招商引资,对内实行拍卖、出让、股
份、租赁、合资合作等多种形式并存,先后筹集并投入建设资金达9.15亿元;五是结
果。 到2001年4月,全县建成生态农业、生态工业、企业污染治理、城市环境综合整
治等领域的一大批生态项目, 覆盖整个桓台县,9月通过国家生态专家组验收,2002
年3月桓台县被正式命名为国家级生态示范区。 由此可以看出,这五个方面的内容各
有所用,是在其相互配合相互照应下共同完成的有机整体,缺少哪一部分都会削弱它
的表述效果。
再一种情况就是在记述一个专题内容时,先详写了县志上限1988年的情况,或者
是从1993年写起,然后再写到2002年,详写县志下限的内容,中间出现时间中断的现
象。这两种记述形式均属不当。首先是忽略了时间的连贯性。这次修志的特点是续修,
必须要有上限所规定的1988年的内容,至于上限和下限之间虽然年份不多,但这里边
还有其兴衰起伏的变化过程,有自然的变化,也有人为的因素,对于承接上限启示下
限或由上限内容过渡到下限有着密切的联系,起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初稿编写完成之
后,在确保志书文体的前提下,主编和编辑所要做的工作是统揽志稿,着重检查志稿
内容是否存在“缺苗断垄”的现象,侧重点要放在对重要内容的记述是否全面,记述
内容的前后衔接是否连贯,因与果的内在联系是否密切,文字记述过程中的前呼后应
是否得当等等,要在填平补齐上下功夫。

三、反复推敲,确保志稿史实可靠
初稿汇总起来之后,另一项重要工作就是要着重把好内容史实关。这方面要做认
真细致的工作,要实事求是。如关于桓台县的建置沿革,县内有些宣传资料,为刻意
烘托桓台县在历史上地位, 称:“桓台县周属齐国,秦归齐郡。公元前206年设县,
取名西安县。因境内有齐桓公戏台,1914年更名桓台县至今。”这段文字在记述桓台
建县这一史实上内容失实。桓台,原名新城,是在蒙古孛儿只斤拖雷元年 (南宋绍定
元年,公元1228年) 由当时临淄县西部、长山县东部和高苑县的南部各取部分辖地组
成的一个新县,始称新城县。在这之前现有区域分别隶属西安、高苑、临济、会城和
博昌县所辖。到1914年1月因全国有5个新城县名共存,故除保留河北新城县外,其它
全部更名。 初次更名是因境内乌河时称水,故称水县。到1914年4月,以多种原
因再次更名,因境内齐桓公戏马台而易名桓台,始称桓台县。虽然桓台这块土地早在
四五千年前就有先人生存, 但这与立县并非是一回事,如果称之为设县就得从公元
1228年说起。 在常识方面,如“退伍”与“转业”的区别,荣誉称号的确切叫法是
被授予还是被评为等等,也要规范。

四、强化素质,切实提高撰稿质量
当搜集资料结束之后,面对来之不易的劳动所得总想及早理出一个头绪,受急于
求成心理的驱使,使初稿的编写在很大程度上未经加工转化,由总结报告式、通讯报
道式等多种不合志书文体的形式编纂而成,在内容上参差不齐,史实上把关不严,此
时把处在这样一个层面的稿子视之为某一分志的初稿还为时过早,还有大量的工作要
做。作为一名修志工作者,最起码应该知道地方志是一种什么样的书,与其他图书的
区别在哪里,记述的重点应该放在哪里等等。如果连这些都搞不懂,所写出的志稿只
能是似是而非。
全面、系统地掌握方志知识,是搞好修志工作的一个重要环节。首届修志表明,
实践离不开理论的指导,正确的理论指导是避免编纂实践不走弯路或少走弯路的重要
途径。从桓台的实际情况看,如果说续修之初忙于组稿,未顾及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
的学习,那么从现在开始也不算晚,而且要带着问题寻找答案,有的放矢地解决缺什
么补什么的问题。在编纂业务上带着问题学,有目的地学,才能收到较为理想的效果。
(作者单位:桓台县史志办公室,本文原刊于《志与鉴》2004年第3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