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第二轮修志编纂业务若干问题的思考(孙邦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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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关于志书名称问题
山东省第二轮修志规定:各级地方志名,均应冠以现行行政区划名称,为了与首
轮志书相区别并和下一轮志书相贯通,应在志书名称的下边加括号写出上下限的起迄
年代。因此,列入首轮修志规划的县志续志的志名应是《××县志(19××~20××)》,
未列入首轮修志规划的市志的志名应是《××市志》。有的地方将志书名称定为《×
×县续志(1986~1993)》,加一个“续”字实无必要,以后再修志就成了续续志、续
续续志。城市区志的志名应在区名前加城市名称,如济南市市中区志志名应为《济南
市市中区志》,而不能是《市中区志》。就山东省而言,《市中区志》可以是济南市
的,也可以是济宁市的,或者是枣庄市的。同样,有的地方修乡镇志,就全省、全国
而言,多数县城驻地叫城关镇,《城关镇志》全省、全国有成百上千个,谁也无法分
清是什么地方的《城关镇志》。因此,乡镇志书的名称应为《××县××乡(镇)志》。
东关村、西关村,全省、全国也有成百上千个,为了加以区别,村志名称应为《××
县××村志》。现在是信息时代,志书上网,全国、全世界都可以检索、查询。一部
地方志书是国情资料的一部分,因此,志书出版时,建议在首页注明中华人民共和国
地方志丛书。

二、关于第二轮志书断限问题
第二轮志书的上限,一般应接前志的下限,必要时可适当上溯。下限根据每20年
左右续修一次的要求确定,特殊情况,可酌情处理。由于区划变动等原因,未列入首
轮修志规划的市、县编修新方志,志书的上限起自本级行政区划建置之始 (必要时可
适当上溯) ,下限参照省续志下限酌定。山东省大多数市、县志处于编修第二轮志书
阶段,其上限应接首轮志书的下限,下限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如《××县志 (1986~
2005)》。有的县撤县建市,断限的方法有3种,一种是下限断到建市前,如《××县
志(1986~1993)》;一种是编修市志,贯通古今,成为历史上的第一部市志,志名为
《××市志》,山东省即墨市就是这样做的;也可以上限接首轮志书的下限,下限根
据实际情况确定,撤县建市的情况在志书中作明确交待,如《××市志(1986~2005)》。
首轮修志,少数志书成稿后,由于客观原因,有的志稿下限整体后延,有的部分编章
后延,志书下限应根据全书主体部分的下限决定。未列入首轮修志规划的市和区编修
新方志,可以贯通古今,如《威海市志》《青岛市市南区志》。有的地方将第二轮志
书的上限定为1979年,下限定为2000年。这种断法从修志的长期性、连续性来看并不
妥当。志书一轮一轮地修下去,前后相接,绵延不断,这次续修断限为1979~2000年,
按照这个断限思路,下次续修断限很难确定。2000年是公元纪年的一个时段,没有什
么特殊的意义,志书下限定为2000年实际上并没有什么历史意义,应该根据客观实际
确定下限。下限确定后,志书中的事物的记述应都断到下限年份,不能有长有短,参
差不齐。志书原则上每20年左右续修一次,各地有各地的实际情况,不一定非20年不
可。上海市宝山县第二轮志书断限3年,河北省丰南县第二轮志书断限8年,四川省眉
山县第二轮志书断限13年。

三、关于述而不作问题
“述而不作,寓观点于资料之中”是修志的传统,这个传统应该坚持。志书是资
料性著述,以资料见长,修志者的任务是真实准确地记述当地、当代经济社会所发生
的变化,也就是用事实说话,用资料说话。志书是社会公器,代代都在用志,其根源
于志书真实准确的资料,不同的用志者可以从不同的角度利用志书资料、研究志书资
料。有人认为“述而不作,寓观点于资料之中”不过瘾,要体现编者的学术水平,志
书应该写编者的观点,编成一部研究性的著作。志书如果加进编者个人的观点,它就
不是政府主持编修的志书,而是个人著作,这样社会利用面不会很广,也不可能一代
一代地修下去。当然,不加进编者的观点,不等于没有编者的观点,而是寓观点于资
料之中。资料的选择、剪裁、编排实际上是体现了编者的观点。修志者的组织能力、
学术水平和文字功底应体现在资料的搜集、取舍、剪裁、编排上,努力编纂名志佳作。
这个要求实际是很高的,修志人不要自己瞧不起自己。资料性是志书的基本属性,首
轮修志一些地方注意不够,许多有价值的地方历史资料未能收入志书,第二轮志书不
要再出现这个遗憾。

四、关于不越境而书问题
地方志记述的内容限定在本地地域范围内的人和事,地域范围应以志书下限的行
政区划为准。不越境而书,应该有两层含义:一是境内的事物,不管其行政隶属关系
如何都应入志,中央、省、市属单位在本地的有关情况均应收入志书,以体现地情的
完整性,资料的利用上,上级驻地单位宜略不宜详;二是非本境域范围的事物不记,
有些事和人,历史上公认是本地属有的,由于区划变动划出去了,志书不应再记,由
划入的地方记述,特别是一些历史名人,划入的地方理所当然要记,划出的地方不记
又舍不得,往往出现争抢名人、记述重复、矛盾抵牾等问题。改革开放以来,企业管
理体制发生根本性变化,成为独立的市场主体,为发展的需要,生产、经营范围拓展
到外市、外省甚至外国(如海尔集团) 。教育、卫生等事业单位也有类似情况(如大学
在外地办分校) ,如果坚守不越境而书的框框,事物的记述则缺乏完整性。如青岛市
志记述海尔集团,应记其在外市、外省、外国经营、发展的有关情况。人物入志以本
籍人物为主,一生都在外地任职,其事迹亦应入志;客籍人物,只记与本地有关的事。
志书不应以分析、对比的需要,收入外地域资料。

五、关于志书体式问题
这是志书编写前讨论较多的一个问题,也是志书主编在设计思考志书篇目前必须
作出的一个重大决断。采用章节体好,还是纲目体、条目体好,这个问题首轮修志讨
论了20多年,至今没有一个明确的结论。之所以不能形成共识,是因为各有利弊。章
节体讲究的是志书的整体性、逻辑性和科学性,条目体讲究的是志书编写的方便性、
灵活性和条目的完整性、系统性。比较而言,条目体好写一些,但篇目制定工作量大;
章节体篇目可以与首轮志书大致相同,但写起来难度较大。首轮志书运用条目体的很
少,山东省只有《临沂地区志》用的是条目体,续修志书不少单位主张用条目体。确
定采用哪种体式,可由志书主编根据实际情况决定。

六、关于前志、后志的衔接问题
第二轮志书是对首轮志书记述内容的延续。承前简述的内容在第二轮志书中不能
没有,从实际出发,可采用以下几种办法:一是在志书的总概述中对首轮志书的编纂
情况作一概括的交代;二是在有关编章的总述中简要介绍部门、行业的历史发展脉络;
三是在记述某一具体事物的文字段落前面增加前志对该事物记述的简要情况。承前简
述的内容不宜过多,达到承前启后的作用就行。但做到提纲挈领、前后贯通并不容易。
为此,志书编辑要反复阅读、熟悉首轮志书的有关编章,主编要通读、钻研整部志书,
达到融会贯通。续修《周村区志》设前志简介,以替代承前简述,这个办法既起到了
承前简述的作用,又便于操作,各地可参考借鉴。

七、关于写好述体问题
述体有概述、综述、无题述等。述不是志文的辑要和转述,作为开篇之章和点睛
之笔,它统摄全志,沟通各类,反映特点,提示规律。述源于志文,高于志文,对志
文的编写起到一个提纲挈领、提要勾玄的作用。有时尽管没有文字上的概述、小述,
但实际上编者是在已有述的内容腹稿基础上纂修志稿的,述的内容即使不写出来也要
想出来,理出来。述虽篇幅不大,但文字精炼,内涵丰富,编者需熟悉、把握大量资
料,认真消化吸收,然后博观约取,提炼升华。述体最难写,述体写好了,其它部分
自然能够得心应手。写好述体是修志者的基本功,从首轮志书来看,述写得不甚令人
满意,有的干脆没有述。新一轮志书没有述不行,至少有一个承前简述的问题。述可
以起到承接前志、接续后志的作用,修志者须在写好述体上下一番功夫。

八、关于集中还是分散记述改革开放问题
在续志篇目阶段,许多理论文章提出续志应集中记述改革开放。山东省志稿具体
编纂阶段发现:一是题目太大,涉及面太宽,难把握;二是不好处理与有关篇章记述
重复的问题。各行各业的发展变化都是改革开放政策的结果,各行各业发展变化的历
史都应体现改革开放这条主线,续修志书的各篇章都需要记述改革开放。从已出版的
续志来看,有的志书说是集中记述,其实只是把相关的内容集于一个编内,具体还是
分别记述的,如: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工业经济体制改革、机构改革等,并不能涵盖
改革开放的全部内容,且不能很好地处理与有关篇章的重复问题。多数志书采取分散
记述改革开放的办法,各篇章均以改革开放这条主线统领资料,在总概述中集中反映
改革开放的历史进程、阶段重点、突出成果和观念的变化。这种记法可以学习借鉴。

九、关于部分门类资料难以搜集问题
首轮修志是在计划经济体制下运作的,修志资料由有关部门提供,行业主管部门
掌握的资料比较全。续修志书是在市场经济体制下运作的,随政府机构改革的深入和
行业主管部门职能的变化,再像首轮修志那样依靠行业主管部门提供全部资料的做法
难以奏效,这在工业、商业、物资等行业尤为突出。这些行业在续志断限时段内,前
期管的事比较多,后业逐步减少,无法提供全社会、全行业的资料。部门、行业系统
的资料难以搜集的问题从一个侧面反映了改革开放的深入和社会发展变化的特点,也
反映了第二轮志书是“改革开放志”的特点。所以,对部门、行业提供的资料有多少
记多少,是什么记什么。后期没有全面资料的可采取以点带面的写法,以一个企业、
一个市场、一个单位发展变化的历史过程反映整个行业的发展变化情况。在概述、小
述、无题述中记述行业发展变化的历史过程的同时,选择若干有代表性的典型事物,
以重点企业、市场、个体工商户简介的形式,以点带面地反映社会的变化。这是第二
轮志书与首轮志书在资料收集和编纂方法上的一个重要区别。修志者不能用首轮志书
编纂的方法框住自己的思想,志书质量评价标准,特别是资料标准也应与时俱进,随
着时代的发展、情况的变化而相应调整变化。个案资料可以由具体单位提供,可以从
报刊上选辑,也可以由修志者调查撰写。人民生活变化情况的资料,可从各级统计部
门的城乡调查队获得。

十、关于专记问题
专记就是专题记述,对志书正文未能充分记述的一些重要总是所作的专项调查和
专题报告。志书的体裁一般包括述、记、志、传、图、表、录。记包括大事记和专记,
是志书的一种体裁。专记的专字有两层含义:一是专门记述某一事物,与该事物无关
的不记;二是具体完整地专题记述某一事物。专记是对志书正文不能详细记述或不能
列入志书正文记述的事物,单列条目,进行集中完整地记述,能够在志书正文中详细
记述的事物,无须专记。专记的内容应是本地独有的、体现地方特色的或者是特别重
要的。首轮志书专记的体裁有运用,但不多。山东省《东营市志》对10万吨乙烯工程
立项、筹建、下马、善后等问题的记述就是专记的一个很好的实例。《乳山市志》以
《古代“云南迁民”考》为题收录有关考证资料也是一种专记。《苏州市志》《绍兴
市志》都有不少专记。第二轮志书应增加专记体裁的运用,如典型事物的记述、典型
经验的介绍、典型单位的简介、重大事故的记述、专题调查报告、专题研究文章等。
专记一般列在有关篇章志书正文的后面,以条目的形式出现。专记不是附录,是对志
书正文资料的补充,实际也是志书正文的一部分。山东省垦利县在续修《垦利县志》
中新设《垦利之最》一编,将一县最早、最好、最大、最具有典型意义的事物用条目
的形式集中记述,浓缩大事、要事,彰显地情精华,这个做法很有创意。

十一、关于生人入志与生不立传问题
生人可以入志。历史是人创造的,包括生人和故人,见物不见人不是史书的写法。
首轮修志有的编章在记述史实时系入有关的当事人或组织机构、领导人更迭表和劳动
模范、先进人物名录等。由于断限问题,第二轮志书可入传的已故人物不多,有人提
出生人也可立传或立传略。生人不能立传,这是修志的传统。立传牵涉到对一个人一
生行状的记述和评价,这对生人很难做到。生不立传是修志的原则,生人不可立传,
也不可立传略。已出版的第二轮志书有的设有人物简介,记述生人的基本情况和突出
事迹,这个做法可以借鉴,但不宜太多。人物入志可借鉴年鉴的做法,收录人物的照
片,这样存史的信息更多。类为一志是志书编纂的基本要求,有关人物的传、传略、
简介、表、名录等宜集中于人物编内,分散在有关编章中似不妥,约定俗成的做法为
全社会读志用志提供方便。

十二、关于图、照、表的使用问题
文字资料、图片资料都是历史资料,对修志来说同等重要。志书本身是从图经、
图志发展而来的,图书图书,书应有图。首轮修志山东省大都在志首安排少量的图、
照。新一轮志书要增加图、照的应用,并作为正文的有机组成部分,志书主编要特别
强调这个问题。图、照的大量使用应是新一轮志书与首轮志书在编纂手法上的一个标
志性区别,是新一轮志书在编纂形式上的突出特点。云南省《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志
(1991~2000)》志首有彩色照片114幅,随文图片130余幅,平均每3页有1幅图片。新
编《崂山志》 文字50万字,图片530多幅,图文并茂,深受读者欢迎。新一轮修志要
图照资料与文字资料同时部署,同时编辑,做到志书专业志正文的每一页都有图、照
资料。图有历史沿革图、行政区划图、资源分布图、经济地理图、城市沿革图、城市
规划图、市区平面图、交通图、园林绿化图、医院分布图、名胜古迹等图。首轮志书
一般都有行政区划图,新一轮志书应增加区位图、交通图和市区平面图、市区交通图、
城市规划图等。入志照片要有典型性、对比性、资料性,起到一照抵千言的功效。统
计图是表述统计资料的重要方法,形象直观。首轮志书就有见表不见图的弊病。对新
一轮志书的编纂应该提出这样的要求;每个统计表下面尽可能有相应的统计图。由统
计部门做这类图并不难。

十三、关于民俗、民谣入志问题
贯通古今的志书,对历史上的民俗甚至某些陈规陋习也可收入,以保持地情资料
的完整性。第二轮修志时,现已不存在或并不普遍存在的习俗可不记,主要记新风新
俗。民谣的收录,应是健康的、积极的、有教育意义的,格调低下的不收录。这个问
题首轮修志不突出,但是到了后期,在一些基层志稿中开始有这方面的内容,第二轮
修志时这个总是需要认真对待。河南省第二轮修志进度比较快,在审查志稿时发现这
个问题,并在全省郑重地向修志人员提出要注意入志民谣的政治倾向。

十四、关于对前志补遗、纠误问题
第二轮修志对前志的补遗、纠误是修志的优良传统。从已出版的第二轮志书来看,
由于种种原因,多数没有这方面的内容。补遗、纠误在志书中所占篇幅不大,但工作
量相当大。 从100多万字的志书中找出几个、几十个错讹,需要修志者有很高的识别
能力、历史知识和文化功底,需要细心、耐心、恒心。有时看一遍不行,要看若干遍
才能找出一两处错讹,个中辛苦外人不晓,修志同行自然心里有数。为了对历史负责,
补遗、纠误的内容不能少。

十五、关于编制索引问题
首轮修志未提这个要求,但是到了后期,少数志书开始编制索引,读者反响很好。
志书是一地的地情百科全书, 少则100万字,多则几百万、上千万字,编制索引方便
读者用最短的时间获取最有用的信息,有利于扩大志书的社会利用面,有利于全社会
读志用志。编制索引不是一件轻而易举的事,工作量很大。与修志相比,这更是一件
艰苦、辛苦、清苦的差事。最好是在编制第二轮志书的索引时,将首轮志书的索引也
一块编制完成。

十六、关于把好政治关、保密关和重大史实关问题
志书是政府主持编纂的出版物,国内外公开发行,存史资政,留传后世,千秋大
业,质量第一。衡量志书质量合格不合格,首先或重点是看政治、保密和重大史实上
有没有问题。有些问题,如文字不精练、数字不准确、资料有缺漏、史料有错讹等等,
当然不应该在志书中出现,个别地方出现这样那样的问题,可在下一轮修志时纠误、
补遗。政治上、保密上出现一个问题造成的损失都是不可弥补的。重大史实出问题,
人们会对编者是否具有修志的资格提出质疑。
从首轮修志审读志稿来看,政治问题没有,但政治性问题表述不当、不准的问题
并不少见。如对帝国主义侵略的记述,抗日战争时期日伪政权的记述,历史上“教案”
的记述,民族宗教问题的记述,突发事件的记述等,个别地方存在表述不当、不准的
问题。解决这方面的问题,一是看修志者尤其是主编的政治敏感性和政治把关能力;
二是加强学习,提高自身水平;三是学习、参考质量高的志书对有关问题的记述。
保密上出问题主要是供稿人和编纂者不清楚具体的规定。修志人员特别是主编,
要想把涉及全社会各行各业的具体规定都掌握得十分清楚、准确是不容易的,主要靠
各有关部门把关。一是严格按规定程序办,不能图省事,怕麻烦;二是向供稿单位提
出明确的要求,志稿终审前分别交各供稿单位进行保密审查,并签字盖章;三是根据
志书是公开出版物,国内外发行这一总的原则,看有关内容能否在报刊上公开发表,
如报刊上不能公开发表,则应考虑删节。一些单位将向上级报告工作的总结材料的内
容不加区别、不作取舍地写入志稿,这就容易出问题。此外,科学技术中的专利权问
题、军事编有关问题的记述等,也往往会出现保密处理不当的问题。不是所有的资料、
数据都可入志,不宜入志的资料坚决不收入志书。
重大史实把关,有时只是一两个字不当的问题,稍不留神就会出错。这要靠修志
人员平时的学习、积累,靠全体修志人员尤其是主编和志稿审查验收人员层层把关。
当地的史实只有靠修志人员和主编把关,志稿审查验收人员不了解具体情况,很难把
关。

十七、关于装帧设计问题
第二轮志书的内容和形式要体现改革开放的时代特点和当地的地方特色,志书的
装帧设计是一个重要方面。第二轮志书编纂要求是可信、可用、可读、可看。可看就
是要搞好志书的装帧设计。第二轮志书的彩页可借鉴年鉴的办法,设计得美观大方,
富于变化。护封是志书的脸面,其设计无论色彩还是图案都要精心构思,多种方案比
较,充分体现当地特色和改革开放的时代风貌。首轮志书护封和彩页设计大多古板、
沉闷,新一轮志书应有比较大的改进。

十八、关于志稿评审会问题
志稿评审会是提高志书质量十分重要的一个环节。志书初稿形成后,应召开有关
领导、专家、史志工作者参加的评审会,并根据评审意见对志稿作进一步深加工、精
加工。从首轮修志来看,评稿会上评稿人员基本上做到单刀直入,重点找错,畅所欲
言。这是史志工作者很好的传统,新一轮修志应该继续发扬。评稿会上多讲问题是为
了志书出版后找不到问题,所谓好心的话多,好听的话少。志稿评议会不是定稿会、
终审会,而是志稿质量评审会,全面提高志稿质量的动员会。对提出的问题不能就事
论,而要举一反三。对结构调整、资料补充、体例完善等方面的问题,不能修修补补,
交差应付,该“动大手术”的“动大手术”,甚至个别编章要推倒重来。新一轮修志
评稿会要改革创新,与时俱进。应将友情评稿变成工作评稿、责任评稿,不能稿子看
多看少,意见讲多讲少都行。市志稿评审会,由省史志办指导处认定志稿是否达到评
审稿的质量,达不到的要暂缓召开评审会。省史志办指导处对各市史志办和有关人员
分配看稿任务,要求把志稿中的问题基本上都找出来,并提供解决问题的办法。通过
一段时间的工作,逐步形成一种专业分工,定部类和篇章到单位、到人。在审读他人
志稿的同时,提高自己的业务水平,逐步成为这方面的专家,最后形成一支专业队伍,
这个专业队伍看过以后,志稿的质量基本上就有了保证。各市史志办对县(市、区)志
稿的评审也应这样做,这要成为一种制度。评稿会的时间决定于志稿评审质量的需要,
一般说来, 市、县志稿评审会不能少于3天。评稿会后修改完善志稿,一般需半年至
一年的时间。

十九、关于志稿送审问题
志书出版前必须经过审查验收,山东省志稿送审规定,审查验收志稿要把好政治
关、保密关和重大史实关,不合格的志稿退回重修。山东省志稿送审规定,市志报省
史志编委会审查验收,由市政府批准出版;县(市、区)报市史志编委会审查验收,经
省史志编委会审核后,由县(市、区)政府批准出版。新一轮修志,县(市、区)志的审
查验收由市史志办负责,省史志办只是审核、备案。所谓审核、备案,就是看报批、
验收、批准等程序是否合规,手续是否完备,而不是审查具体的志稿。省史志办发现
手续不完备的,可对市史志办提出建议,暂缓审批出版。县(市、区)志审批权的下放,
给市史志办加大了工作量,同时也增加了工作责任,谁审查验收、批准出版,谁对出
版后的志书质量负责。省里制发了一个审批备案表,要认真填报,不能有缺项,搞变
通。从首轮修志的情况看,省史志办在审查、验收市(地)志稿和抽审县(市、区)志稿
时,发现不同程度地存在政治性问题表述不当,保密上处理不好和重大史实有误等问
题,要求对有关部分作进一步修改加工,个别志稿曾退回重新修改。审查验收县(市、
区) 志稿,对市史志办修志人员编纂业务水平和政策把关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市
志稿经过若干次的修改加工和层层把关后仍然存在这样那样的问题,就此审查验收县
(市、区)志稿,同样性质的问题当然很难看出来了。

二十、关于电子版、网络版、影视版志书问题
科学技术的进步既为修志工作提供了现代化的工具和手段,提高修志效率,同时
也为地情资料提供了新的载体,方便社会读志用志。首轮修志任务是编纂出版书籍版
志书。新一轮修志在完成书籍版志书的基础上,要同时制作电子版志书(光盘)。志书
上网,地情信息共享,是大势所趋,在电子版志书的基础上制作网络版志书是建设地
情资料库存的必然要求。电子资料与文本资料同样重要,山东省要求各级志书出版后,
在上报样书的同时上报磁盘。
出版影视版志书,没有统一规定。首轮修志后期,一些省、市尝试编辑出版影视
版志书, 如陕西省的黄陵县。新一轮修志,山东省即墨市计划编辑出版100多集的影
视版《即墨市志》。这是一个大胆的创新,在山东省修志史上具有开创性意义。有条
件的单位在志书出版发行后,可以进行这方面的尝试。绘图、照相技术的发展,使图、
照成为地情资料的重要载体。随着影视技术的发展,特别是小型数码摄像机(DV)的普
及,影视资料将成为重要的地情资料。
(作者单位:山东省地方史志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