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应对修志工作向基层发展的新趋势(李德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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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修志工作向基层延伸是时代发展的必然结果
(一)各级政府修志的推动和引导。自20世纪80年代社会主义新方志编纂工作启动
以来,全国各省、市(地)、县(区)三级政府普遍开展修志工作。各级党委、政府把搞
好修志工作当做一项重要的政务工作来抓,形成“党委领导,政府主持,各方参与,
专家修志”的新格局。由于地方志书内容“横及百科,纵述千年”,编修志书的资料
工作涉及一地的各行各业。特别是地市级以下基层单位,往往承担着为上级业务主管
部门修志和本地政府修志提供资料的任务。有关单位在完成为上级部门和地方政府修
志供稿任务的过程中,也为本单位修志培训了人才,积累了资料,单位领导对修志工
作的认识也逐步加深。一些有条件的部门或单位,在完成上级修志任务后,因势利导,
同时也编纂出版了专业志或单位志。
(二)改革开放以来各项事业大发展对修志工作产生强大的拉动力量。自1978年中
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各项事业在改革开放的大潮中快速发展。经济社会的全面发
展进步,必然对相应的历史文化事业的发展产生强大的拉动力量。一个部门、单位在
经历了若干年的大发展后,往往有一种全面记述历史、宣传成就、吸取经验教训的愿
望。志书恰恰是满足这种愿望的比较恰当的选择。很多单位都编过宣传画册,但宣传
画册仅能满足对成就的形象展示,从客观展示历史的角度看有“溢美”之嫌,从囊括
历史的容量看信息过于简单和平面化。还有一些单位编过一些展示某方面专业成就的
资料书,但其记述历史的全面性、系统性、客观性无法与志书相比。志书具有资料信
息量大、系统性强、质量可靠等优势,既可存史,又可资政,同时也具备独特的宣传
教育功能。在新的历史时期,伴随着各项事业的大发展,基层单位出现修志热,应该
是历史发展的必然选择。

二、修志工作向基层延伸给史志事业带来新的机遇
(一)史志工作更具深度和广度。大批的基层单位开展修志工作,在全社会形成浓
厚的修志氛围,史志工作的重要性进一步为社会所了解,史志工作的外部环境明显改
善。众多基层志书的出版,增加了为各级政府修志供稿的深度和厚度,为政府修志奠
定了坚实基础。
(二)政府史志部门与基层单位的关系发生“角色转换”。首届修志时,大部分基
层单位的主要任务是为各级政府修志提供资料,而基层修志开展起来后,基层单位由
“配角儿”变成“主角儿”,由过去的“要我写”变为现在的“我要写”。基层单位
普遍缺乏修志经验,迫切要求政府史志部门提供业务指导。众多基层单位开展修志工
作,对史志专业人员的需求大增,很多史志系统离退休的老同志,成为各基层修志单
位争相聘用的“香饽饽”。

三、修志工作向基层延伸给史志事业带来新的挑战
(一)基层修志工作缺乏统一规划和管理。省、市、县三级政府修志,是按照国家
的统一规划和部署进行。基层修志,主要是政府修志的拉动和单位自身需求相结合产
生的自发行动。由于各级史志部门对基层修志缺乏必要的规划和管理,基层单位修志
工作处于一种比较松散的状态,并产生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一是修不修志全凭基层
单位领导的态度,存在较大的随意性;二是个别基层领导对修志缺乏正确的认识,把
志书当成单纯弘扬成绩和歌功颂德的工具;三是有的志书编纂质量不高,接近于“资
料汇编”,著述性不强,“硬伤”较多;四是志书版式规格缺乏统一管理,同一类型
同一级别的志书(如乡镇志、村志),开本规格、内容编排顺序和版式各行其是,杂乱
无章;五是执行“三审”制度不够严格,个别志书未经审批就擅自出版。
(二)史志部门业务指导和管理工作压力增大。各级政府史志部门人员编制一般都
较少,同时本身又承担着修志、编年鉴等繁重任务,一般没有专门的基层修志指导机
构。大批基层单位开展修志工作,政府史志部门业务指导的工作量很大,难以为其提
供及时有效的指导。拟定篇目需要帮助把关,培训人员需要为其授课,修志过程中需
要及时帮助解决难题,评审阶段需要认真审查稿件。这些工作,需要业务熟练、水平
较高的编辑人员来做。特别是审稿工作,市级出版的基层志书,认真审完一般需要一
个月左右时间,并且必须要有一定水平的史志专业人员才能胜任。有时几部志书档期
挤在一起,审稿力量捉襟见肘。政府史志部门力量不足,不利于基层志编纂工作健康
发展。

四、建议与对策
(一)加大规划力度。各级政府史志部门,要加大对基层修志的规划力度。一是对
基层单位修志进行分期规划。根据基层单位的具体情况,先易后难,分期分批对基层
修志工作进行科学规划和引导。规划先期修志的单位主要考虑:国民经济的主要行业、
经济基础较为雄厚的单位、修志愿望较为迫切的单位。通过这些单位的示范带动作用,
促进和推动其他单位修志工作,使基层修志工作由点到面,有序发展。二是对辖区内
不同档次的系列志书进行必要的分层次规划。如某一县的基层志书,大体可分为县属
行业(单位)志、乡镇志、村志三大系列,明确每一系列志书的基本的开本规格和样书
模式,体现系列书的特征。如村志,一般不超过20万字,应统一规划为32开精装本为
宜;县属行业(单位)志和乡镇志,一般在20~50万字,应统一规划为16开精装本为宜。
在外观大体一致的前提下,允许修志单位体现行业特色和个性特点,做到“管而不死,
活而不乱”。
(二)加大管理力度。根据国务院颁布的《地方志工作条例》,政府史志部门对辖
区内地方志工作负有行政管理责任,管理不到位就可能出现问题。一是要加强市、县
两级政府史志机构建设,增加力量,在史志办内设专门的基层志指导科室 (至少要有
专人负责) ,选派业务骨干从事基层志指导工作。史志办人员不足、临时增加编制有
困难的,可考虑聘请一些离退休的有经验的史志工作者协助工作(特别是审稿工作)。
二是明确管理的内容和重点。基层单位修志的编纂方案和篇目要报政府史志部门审批
备案;志稿完成后要经过“三审”(单位自审、专家评审、政府史志部门终审)合格后,
方可进入出版印刷程序。
(三)加大指导和服务力度。政府史志部门要有针对性的对基层修志工作进行指导
和服务。筹备阶段,重点是帮助制定编纂方案和篇目。编纂方案要切实可行,篇目要
符合志体、有利于突出特色。全面发动阶段,重点帮助基层单位培训人员。搜集资料
和撰写初稿阶段,要及时帮助基层单位修志过程中遇到的各种问题。初稿完成后,重
点是协调好各方面领导和专家认真评审志稿,搞好志稿的后期深加工。
由于基层修志人员均为非史志专业人员,基层志书的志稿要比专业史志部门的志
稿质量要低;加之基层单位领导个人意志在志稿中体现较多,往往志稿中会出现一些
偏颇之处。因此,基层志稿的评审,除按常规评审把关外,还要重点注意以下几种倾
向性的问题:一是过多记述成绩,回避问题;二是过于“详今略古”,现状记述多,
过去记述少,现任领导记述多,往届领导记述少等等;三是志书美术装祯过于追求华
丽,与志书庄重典雅的风格相悖;四是注意核对到基层单位工作的上级领导职务和姓
名;五是注意志稿中“以事系人”要掌握同一标准;六是注意志稿中过多收录文件、
领导讲话、报刊文章等,使志稿成为“大杂烩”;七是注意规范志稿中的计量单位、
数字用法、纪年等。
志稿经终审合格后,史志部门不要撒手不管。很多基层修志单位没有出版印刷经
验,在这个环节上草率出书,非常可惜。政府史志部门对出版印刷的各个环节比较熟
悉,要为基层修志单位当好参谋,帮助进行志书装帧的总体策划,帮助选择和联系出
版社等。史志部门这种全程的管理与服务,是基层修志单位非常需要的,也是非常受
基层修志单位欢迎的。
(作者单位:东营市史志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