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区办事处南麻一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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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况
南麻老街原为一片低洼地,宜种麻,俗称“南麻地”。唐贞观年间(627年) ,先
有黄氏在此居住, 后有白、 祝、刘、吴姓氏陆续迁此定居,形成村落。清顺治初年
(1644年)沿袭地名,将“地”字略去,故称南麻。南麻一村是在1961年落实中共中央
《农村人民公社工作条例(草案)》时建立的行政村,隶属沂源县城区办事处管辖。
南麻一村位于沂源县城北部,鲁山、沂河之阳。东与吴家官庄毗邻,西与南麻二
村、西合村接壤,南连南麻三村,北接东北麻村。地势北高南低,南部为平原,土地
肥沃,北部为丘岭。辖区面积309公顷,其中河滩占地181公顷,可耕地68.5公顷,宜
种小麦、玉米、大麻、蔬菜等农作物。因地处县政府驻地,土地被机关、厂矿、企业、
驻军和村办企业占用, 至1986年7月转为非农业户口时,全村仅有可耕地18公顷,全
部有偿收归国有。
境内交通便利。博(山)沂(水)、泰(安)薛(家岛)省级公路干线在南麻交汇。南麻
至济南、青岛、临沂、日照、潍坊、淄博、莱芜、蒙阴、青州、临朐等市、县的客车
在南麻始发。县城的鲁山路、健康路、军民路与居民区的街道相连接,依托驻县城的
区位优势,发展二、三产业有着得天独厚的条件。
2000年,全村共有485户,总人口1098人,人口自然增长率连续8年保持负增长。
有李白刘陈曾马祝,张徐郑霰赵孙吴,杜王杨谢何许郎,周唐任高朱盛苏等31个姓氏,
其中祝、白、吴姓氏最多,均为汉族。
1949年,农村经济总收入2.5万元。1978年,农村经济总收入28.98万元。2000年,
完成总产值7600万元, 实现利税670万元,集体总收入368.8万元,人均纯收入346 0
元。 第一、二、三产业占全村经济总收入的比重分别为5%、21%、74%。固定资产
投资达3800万元。
该村是淄博市经济百强村之一。 1995年以来,连续6年被中共淄博市委、市人民
政府授予“市级文明单位” 。自1999年4月,连年被淄博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授予
“文明村示范点”称号。

大事记
1926年,匪首刘黑七(刘桂堂) 率部袭击南麻。财物被洗劫一空,66人被杀害,3
2名青年妇女、58名青壮年被抓走。
1938年秋,村民王金秀(王晓东)加入中国共产党,是该村第一个中共党员。
12月,成立中共南麻村第一届支部委员会,赵焕仁任书记,王金水、王金秀任宣
传、组织委员。
1943年春,伤寒流行,南麻村病死130人。
是年, 由于惨遭日伪军的蹂躏,全村122户逃往南沂蒙、关东,44户卖儿卖女卖
老婆,96人被活活饿死。
1944年4月26日,南麻第一次获得解放。6月,建立第一届村政权,王金明任村长。
秋,建立农救会,王锡之任会长。
1946年7月,南麻进行土地改革,没收36户恶霸、地主、富农土地158公顷,房屋
526间,衣物、粮食一大宗。
1947年6月29日,国民党整编十一师,在师长胡琏的率领下占领南麻。7月17日至
21日,华野集中二、六、七、九纵队发起南麻战役(史称南麻临朐战役),歼灭国民党
整编十一师5000余人,歼灭整编二十五师、六十四师4000余人。南麻获得第二次解放。
是年, 南麻战役期间,被国民党军队打死的村民33人,打伤14人,掳走113人;
烧毁房子1111间,割青苗137.6公顷,抢去粮食5.1万公斤、各种牲畜69头,所有树木
被伐光。
1954年春,南麻村一分会成立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吴树功任社长。
1961年12月,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农村人民公社工作条例(草案)》,南麻生产
队分为三个大队,建立南麻一大队。
1973年10月,建成老牛槽水库扬水站,扩大水浇地面积26.6公顷。
1979年7月1日,经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一大队社员转为菜农,由国家按定量供
应社员口粮。
1984年10月, 一个建筑面积1559平方米,拥有88台缝纫设备、134名工人的村办
企业--沂源县第二服装厂投产。
1986年7月1日, 经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南麻一村472户、1636人转为非农业户
口,全部土地有偿收回归国有。
10月, 投资60万元,建筑面积2522平方米,有150张床位,集就餐、住宿、停车
为一体的泰薛宾馆正式开业,是当时县城最高档的宾馆。
1988年秋,融商业、办公为一体,占地3566平方米,建筑面积2321平方米的村委
办公大楼落成并投入使用。
11月,投资70万元新建的村办企业沂源县棉织厂第一织布厂正式投产。
1992年6月28日, 一村组建的淄博市隆祥企业总公司开业,注册资金2529万元。
党支部书记白正叶兼任总经理。
1993年9月18日, 全国人大常委、法律委员会副主任、民盟中央副主席、著名经
济学家厉以宁来一村考察。
是年冬,村委投资15万元,为居民架设有线电视电缆5000米,成为全县第一个有
线电视村。
1996年7月1日, 总投资250万元的隆祥塑胶制品厂,经过80天的土建、安装、调
试,一次试车成功,年创利70万元。
1997年9月,沂源县第一部村志《南麻村志》出版。
是年,投资2.5万元,沿街建法制宣传栏、喷刷标语、制黑板报、安装调频喇叭,
建成高标准法制宣传一条街。
1998年5月,党支部书记白正叶被授予“淄博市农业劳动模范”。
是年,投资80万元硬化街道830米。至此,全村2200米主要街道达到硬化、绿化、
亮化标准,总投资130万元。
1999年5月,投资28万元,完成农村电网改造。
是年,自筹资金1450万元,改建城中大观园商场和人民旅馆,拆旧建筑6500平方
米,新建商业楼18000平方米,次年竣工投入运营。

经济发展
第一产业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 粮食亩产仅75公斤。1956年1月成立同乐高
级农业合作社。 当年,修容量1万立方米的水库一座,打井60眼,购买水车23部,有
效灌溉面积达17公顷。科学技术开始推广,粮食亩产大幅度提高,到1957年,亩产达
到180公斤。
1964年至1979年, 在坚持整平地面、深翻整地的同时,先后打机井7眼,修蓄水
池2个,建扬水站3座,修渠道6条长达2.04万米,铺管道3950米,实现了农业水利化。
1975年, 580名劳力上阵,投工4万个,搬运土石5.9万立方米,在螳螂河西岸建成旱
能灌、涝能排的高标准“大寨田”12公顷。成立了科学实验队,普及良种,改革耕作
技术,提高复种指数,使粮食亩产逐年上升。1964年上《纲要》,1973年过“长江”
达到475公斤,1975年首次突破千斤关(521公斤),1979年达到855公斤。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一村于1979年调整农业结构,形成粮菜并举的布局,把
村水浇地全部建成蔬菜基地。实行了“五定”联产承包责任制,保证了县委、县政府
实施的“菜篮子工程”。经济效益明显增长,在可耕地大量减少的情况下,农业总收
入由1978年的15.03万元增至1986年农转非时的27万元。
第二产业 南麻一村的工业是在1964年创办棉花加工厂、粮油加工厂的基础上逐
步发展起来的, 到1969年,工业总收入只有4万元。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党支
部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充分发挥地理优势,大力发展第二产业。特别在1986年转
为非农业户口后,党支部及时调整产业结构,把资金、劳力向第二产业倾斜,先后投
资885.6万元, 建起了修配厂、木器厂、第二服装厂、腐竹厂、福利汽修厂、氢氧化
铝厂、 织布厂、沂源塑胶制品厂等12个工业项目,安排劳力265人,创造了较好的经
济效益。2000年,实现工业总产值1590万元,创利税151万元,上交村集体112.5万元。
建筑业:1985年,在村办建筑队的基础上,建立了城区建筑公司。至1990年,发
展成为拥有11个建筑队, 1个砼件厂,在册职工520人,有机械设备132台,固定资产
总值达198万元的三级企业。 2000年,完成总产值1560万元,实现利税75万元,固定
资产原值320万元,上交集体34万元。
第三产业 南麻自古就是沂蒙山区西北部的一个重镇,交通方便,店铺林立,历
来是农副产品集散地。建国初期,一村有十几家个体商业,1956年社会主义改造时加
入了县供销联合社。之后的若干年,在计划经济体制下,私营经济受到制约,第三产
业发展缓慢。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党支部抓住机遇,凭借驻县城的区位优势,第
三产业有了长足的发展。 1979年村委将已建成的办公楼改为饭店, 以此为起点,至
199 0年,先后投资535万元,建起了中心旅馆、院西旅馆、花木公司、泰薛宾馆、大
观园商场等十多处饮食、 百货、旅馆等服务性企业。第三产业收入较1978年增长310
%。1999年,村委投资1450万元,改建大观园商场和人民旅馆,使其建筑面积增加至
1.8万平方米。 大观园商场成为沂源最大的商业性综合大楼。此工程竣工后,租赁给
193户经商者,开办了证券交易所、药材店、饭店、百货店等,年增加集体收入217万
元,并安排60多名适龄居民就业。村委制定了多项优惠政策,鼓励居民从事个体私营
经济,至2000年底,全村从事第三产业的居民达700多人,年产值5600多万元。

社会进步
文教科技 建国前,一村的文化科技活动条件差,观念落后,适龄儿童入学率仅
占28%。新中国建立后,条件有所改善。80年代初,村委划出10亩地,投资60多万元,
与相邻单位联合筹建南麻第五小学,校舍、教学设备有了很大改观,适龄儿童入学率
达到100%。先后有40多名学生考入大中专院校,有2人考取了硕士。自学成才形成风
气,90年代以来,先后有56人报考各类大专院校或参加自学考试,取得了毕业证书,
有14人获得中级技术职称,25人获初级职称。文体事业有了新的发展,新建健身体育
场地,建立了老年活动室,多次参加县体委组织的篮球、乒乓球比赛,并取得了好成
绩。业余文艺宣传队在1995年9月举办的“市级文明单位”文艺调演中获一等奖。
人民生活 建国前,绝大多数村民贫困交加,不得温饱,年人均粮食约55公斤,
人均纯收入在25元左右。建国后,随着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科学技术的推广,村民的
生活水平逐年提高。 1956年,村民人均粮食175公斤,人均纯收入45元。1979年人均
粮食达到261公斤,人均纯收入181元。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一村全面落实联产承
包责任制, 发展个体私营经济, 至2000年,人均收入达3460元。年底人均存款余额
860 0元。居住条件有了很大改善。全村拥有各种私有机动车48辆,其中轿车9辆。居
民拥有各种摩托车281辆,程控电话417部、手机103部,彩电510台、计算机18台、电
冰箱210台、洗衣机345台。
村庄建设 茅草屋,土坯墙,不挡风,不纳凉,祖孙三代居一堂,这就是解放前
一村绝大多数村民居住条件的真实写照, 人均居住面积不足4平方米。街道狭窄,道
路泥泞。建国后,特别是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随着县城的旧城改造,一村统一
规划了居民小区,纵横成行。每户14米见方的院落,石基砖墙瓦顶,配以玻璃钢窗前
出厦,美观实用。1995年以来,建居民楼3幢,近150户搬进了“小康楼”,人均居住
面积41.5平方米。 自1993年以来,先后硬化居民区大街3条2200米,达到了绿化、美
化、亮化。全村居民实现了水、电、路、闭路电视四通。
集体福利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集体经济不断壮
大, 居民福利也逐步提高。1981年居民用上了自来水;架设高、低压线9.5公里,解
决了居民生活用电;投资15万元为居民架设了闭路电视专线;凡报考进修学校的学杂
费用由村里报销;凡考取大中专学校的学生,一次性奖励500~200元,居民“三提五
统”和“两工”费用全部由集体承担。从1987年始,60岁以上老人实行退休生活补助,
逐年增至年人均720元。 1997年以来,为全村18~55岁的居民办理了社会养老保险;
对已退休的村干部,按照政策享受干部退休生活补助,年人均3000~5000元;为推进
丧葬改革, 村委补助死者家属500元,作为火化、丧事简办费用;幼儿入托、居民治
病也享受一定的福利待遇。

组织建设
中共地方组织建设 1938年秋,王金秀(王晓东)加入中国共产党,成为一村第一
名党员。1938年11月,日军占领南麻。为开展抗日斗争,1938年12月成立了中共南麻
村第一届支部委员会,赵焕仁任书记,有党员6名。在党支部的领导下,成立了110人
的自卫团, 对抵御日军侵略发挥了重要作用。解放战争时期,组织支前民工970多人
次,参战民兵240多人次。仅莱芜、孟良崮战役期间,组织妇女碾米、磨面4.3万公斤,
做军鞋3600多双。1948年春,中共沂源县委在南麻搞公开党支部试点,公开了党支部
工作,公布党员名单,全村有党员18名。1961年分队后建立南麻一大队党支部,许庆
法任书记。至2000年,先后由徐道香、马继荣、白正叶、吴成义(主持工作)任书记。
全村有党员54名。多年来,历届党支部加强党支部的思想、作风、廉政建设,具有较
强的凝聚力、号召力和战斗力,两个文明建设取得了一定成绩。1983年被山东省人民
政府授予“拥军优属先进单位”,先后被淄博市委、市人民政府分别授予“先进基层
党组织”“拥军优属先进单位”“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安全文明单位”“五好村党支部”
“个体私营经济工作先进单位”等称号。被中共沂源县委、县人民政府授予“奔小康
带头村”“安全文明村”“红旗党支部”“五好村”“计划生育‘六好’合格村”等
荣誉称号。
基层行政组织建设 1944年4月26日南麻解放。秋,成立农救会,王锡之任会长。
6月,建立第一届民主政权,王金明任村长。之后,村抗联、青救会(新青团) 、妇救
会、民兵队相继建立。村政权建立后的主要任务是动员参军、支前、生产救灾、维护
社会治安。 仅1945年3月、1946年11月,南麻村即动员31人参了军。1956年1月,在5
个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的基础上,成立了同乐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张德信任社长。
1958年8月成立红旗人民公社, 设立南麻生产队,张德信任队长。1961年12月,成立
南麻一大队委员会, 先后由祝振普、祝加善任队长。1967年2月成立南麻一大队革命
委员会,祝加善任主任。1984年12月,农村体制改革,建立南麻一村村民委员会,先
后由白正荣、徐道香任主任。1990年改建南麻一村居民委员会,下设13个居民小组,
刘美孝、吴成义先后任主任。2000年,南麻一村下设9个居民小组。居委会有5人组成,
主任吴成义,副主任李县成、刘美孝,委员祝玉同、白正娟。民兵连长吴树刚,治保
主任刘美孝(兼),调解主任李圣成(兼),民政主任祝玉同(兼),妇女主任、计生委主
任白正娟(兼)。村(居)委在党支部的领导下,为一村的经济建设、社会稳定做了卓有
成效的工作,多次受到政府的表彰。

人物简介
马大娘 1900年生,姓朱,1943年携儿女逃荒到南麻一村落户。1944年南麻解放
时被选为村妇救会长。在战争年代,掩护伤员,动员参军,组织妇女支前。仅莱芜、
孟良崮战役期间,她带领全村妇女做军鞋3600多双,缝面袋子350余条,碾米磨面4.3
万公斤,被誉为“支前模范”。马大娘本来没有名字,1947年《鲁中大众》报记者采
访她的先进事迹时,才给她起了个名字叫朱明诚。
王金秀(王晓东) 1922年生,1938年秋加入中国共产党。历任村党支部委员、沂
水县八区区委委员、蒙阴县委副书记、济南市第三区区委书记,上海市人事处二处处
长,上海市财贸政治部副主任等职。不论在民主革命时期,还是在社会主义建设时期,
王金秀立场坚定, 勤奋工作。“文化大革命”中被迫害致死,年仅45岁。1978年7月
平反昭雪,同年9月在上海市革命公墓举行了骨灰安葬仪式。
祝林远 1924年12月生。 1944年参加工作,1949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先后在
沂源县财粮料、 县担架团、华东支前司令办事处工作。1949年8月编入中国人民解放
军西南服务团,随军入川,任荣昌县公安局股长、江津地区公安处科长、永安地区公
安处政治部主任、重庆市公安局政治部副主任、调研员(副厅级)。因成绩卓著,被公
安部授予“人民警察一级金盾”荣誉奖章。
白正美 1938年1月生,女,1971年4月加入中国共产党。从1973年起,曾任党支
部委员、妇代会主任、计生委主任等职。因妇代会和计划生育工作成绩显著,1987年、
1991年村妇代会两次被山东省妇联授予“先进妇代会”称号。白正美本人也在1976年
5月受到山东省妇联的表彰。1993年3月被山东省计生委、省妇联分别授予“计划生育
先进个人”“‘三八’红旗手”荣誉称号。
刘美桂 1938年5月生,1965年4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先后任生产队长、村委出纳
会计三十多年。他义务照顾烈属孤寡老人唐作英三十年如一日,让老人幸福地度过了
晚年。1990年10月,山东省人民政府授予刘美桂“优抚对象先进个人”。
刘美孝 1950年9月生, 大专学历,经济师。1968年入伍,同年12月在部队加入
中国共产党,1970年退役。从1973年先后任党支部委员、团支部书记、民兵连长、村
委副主任和主任、党支部副书记、隆祥企业总公司副总经理、居委会副主任、治安主
任等职。 因民兵工作政绩突出,1995年被淄博军分区授予“优秀民兵连长”。次年3
月被山东省人民政府、山东省军区授予“优秀民兵连长”荣誉称号。他是沂源县十三
届人大代表。
白正叶 1957年8月生, 大学学历,经济师。1976年加入中国共产党,同年任一
村党支部副书记。1984年至1991年兼任村民委员会副主任。1991年12月任党支部书记,
翌年6月兼任隆样企业总公司总经理。 1998年调任沂源县城区办事处党委委员、副主
任兼一村党支部书记。是沂源县第十三、十四届人大代表。政协淄博市委员会第七、
八届委员会委员。任书记10年,兴建了隆样塑胶制品厂、大观园商场、人民旅馆等重
点工程, 实施了企业改革,使一村集体经济较1990年增加了272.4%,人均纯收入增
加335%。 被中共沂源县委授予“模范党支部书记”“优秀共产党员”,被淄博市妇
联授予“文明家庭标兵” , 被山东省文明办授予“模范文明户”。1998年被评选为
“淄博市农业劳动模范”。

(刘汉勤)

责任编辑:林秀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