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世人物入志问题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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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颖慧

提 要:在世人物的入志问题,中国地方志指导小组在颁发的相关文件中作了明确的规定,
“人物志坚持生不立传的原则,在世人物的突出事迹以事系人入志”。而第二轮修志以来,
部分问世的志书,却频频突破这一底线,采取变通的方法,巧妙避开“生不立传”四个字的
技术防线,以人物简介的方式,变相为在世人物立传。这样产生的后果是把不确定因素带入
志书,违反志书的技术规定,志书的质量受到影响,并在不同程度上使志书的权威性、思想
性、理论性受损伤。
关键词:人物入志,生不立传,以事系人,生人入志

最近几年, 在各级政府的重视之下,全国各地掀起了二轮修志热潮;县修县志,市修市
志,省修通志。章学诚说:“志乃一方之全史”。而在当代来说,地方志的编写对于社会主
义经济的发展,对于国计民生,对于爱国主义的传统教育,也都具有重大意义。而志书中的
人物传, 则更为重要。 中国地方志指导小组颁布的《关于地方志编纂工作的规定》指出:
“人物志要坚持生不立传的原则,在世人物的突出事迹以事系人入志。”对过世和在世人物
入志的方式有明确的规定。对于“生不立传”,不少人有不同看法,认为志书作为官书,必
须按上级的规定办。另外,“盖棺定论”是中国编史修志的传统,一般人盖棺尚可论定,因
为他的行为影响生前已显示出来;而有的政治人物,盖棺还不一定能论定,他做的事情还要
影响更长的时间,他做的事的效果要在更长的时间才能看清。死者尚且如此,要为生人立传
就更难以做到客观公正了。? 这里,本人对在世人物的入志问题谈一点粗浅认识,以期本着
仁者见仁、智者见智的科学态度,引发史志同仁和各家学者的共鸣,以达明晰是非曲直之目
的。
近年相继出版的续志和其他类志书(村镇志、专业志) ,在世人物入志事宜存在问题较为
突出,其表现形式主要有两种:第一种是把在世人物和去世人物都用“人物简介”作一级篇
目,按生辰年月先后为序,一揽子排到底,也同样采用史传体记述。这种现象主要表现在自
发性编修的志书,如肥城市的《石横镇志》、《孙庄村志》等。第二种是以篇目作掩饰,把
在世人物写入人物志(编)。做法是在综合志篇目中,设“人物”为一级篇目,设 “人物传”
和 “人物简介” 两个二级篇目,立传人物为去世人物,简介人物为在世人物,两者均用同
样体裁写入人物志(编)。这种现象多表现在市、县级续修志书中,如《商丘地区志》的“人
物”篇概述中云:“按照逝者立传、生者简介的原则,分别以传记、简介、名表三种形式将
其载入……”,以每人1000字左右和500字左右来界定其入志的人物是属“传”还是“简介”,
所记人物110人,其中逝者9人,在世者占绝大多数。该志书中人物“传”与“简介”从内容
上两者之间是很难区别的。以上两者从形式上看略有不同,但问题实质却完全相同,都用变
通方式、抽换概念的办法,对“生不立传”和“以事系人”的根本原则进行修改,变相为在
世人物立传,并造成审视错觉,一时对问题是非难以作出准确判定。
判定在世人物入志定位准确与否, 有两条法则:一是生不立传,二是以事系人,无论冲
破了哪一条法则的底线,其结果都是把不确定因素带入志书。名义上不立传,实则上立传,
把在世人物编入人物志内容框架中,形成在世人物入人物志(编)之事实。
中国地方志指导小组颁发的《有关地方志编纂工作的规定的通知》 ,要求“人物志坚持
生不立传的原则,在世人物的突出事迹以事系人入志”。这一原则的核心是,无论任何理由、
任何方式、任何体裁,都不能把在世人物写入人物志(编)。在世人物不能以人而入志,而是
以事而入志, 即以“以事系人"的方法把人物引入其中。按着其职业特点,工作性质和事业
分类,分别记入综合志的相关篇章中。辟如教育界的记入教育编,科技界的记入科技编,文
化界的记入文化编等。一个人无论职位高低,工作没有贵贱之分,只要在本职工作岗位上做
出突出成绩,为推动某一项事业发展做出显著贡献,才有必要在记述其事业的发展轨迹中,
展现其先进事迹和先进思想。如阳信县著名劳动模范、农民科技状元朱万祥,数十年如一日,
刻苦钻研 “鸭梨密植栽培技术”和 “鸭梨早期丰产技术”,取得重大成果,为鸭梨丰产丰
收和为农村经济发展作出了卓越贡献,多次获得国家相关部委表彰奖励。针对他的先进事迹,
在第一轮县志编纂过程中,采取以事系人方式,利用浓墨重彩的记述手法,将其生平简略和
模范事迹分别记入农业编相关章节,收到了良好效果,既坚持了在世人物入志原则,又维护
了志书资料的科学性。
生不立传的原则, 是地方志编纂必须恪守的基本原则。这原则是对其他边缘学科成功经
验的借鉴,更是修志成果得到社会验证的科学规范。它的理论源于史学的“盖棺定论”,盖
棺定论的前题是 “生命终结” ,生命终结意味着一生行为的终结。一个人生命终结之时,
也正是盖棺定论之时。无论是万众称颂的道德楷模,还是千夫所指的不齿之人,千秋功罪自
有后人评判,任何早断,任何臆想猜测,难免留下深深的遗憾。
就在世人物入志定位问题而形成的事业性缺失,从以下三个方面进行分析。
一、权威性缺失
权威性缺失是由志书内容中的不确定因素即质量残缺所致。 地方志是集社会科学与自然
科学于一体的综合性著述,有着“信史”之称,更有“一书在手、全局在胸”之赞誉。地方
志作为客观反映一方地域内政治、经济、社会、文化、自然等权威性的官修文书(政府修志),
其大众化的诚信效果,是地方志的体例、体裁,以及自身的运作规程形成的,严格的技术操
作规范及信息包容量,是其他边缘学科所不能比拟、不能替代的。权威的形成也是修志者自
我完善、自我约束、勇于探索、锐意进取而铸就的成果。
编纂地方志作为一项繁杂的系统工程, 影响其质量的因素较多,其中任何一个环节出现
问题,志书“资政、存史、教化”的功效就会受到影响,志书的生命力和权威性就会受到损
伤。文中讨论的在世人物入志定位问题,不单单是资料取舍问题,更重要是一个体裁问题。
人物资料作为志书资料的一个单元,可谓重中之重。对于单个人物资料的取舍和记述只是一
个技术水平问题,而对一个单元资料的取舍和定位却是个学术问题。无论我们抱着什么样的
态度和什么样的出发点,一个问题的实质不容回避,就是把在世人物作为资料单元,放在人
物志 (编)中的内容中,变相为在世人物立传,这样产生的后果和影响,我们必须有充分的
认识,文学作品中有一种章回体的小说,每回留下一个悬念,引导读者去下一回中寻求答案。
作为地方志不能这样,让读者去下一部志书中寻找这个人的最后答案,把在世人物放在人物
志(编)中,就等于在志书中也留下了悬念。地方志注重的是因果关系,对在世人物的入志只
有一个途径,以事论事,以事系人,结合人物职业特点从事业发展的轨迹中,寻找人的足迹,
并对号入座。否则志书体裁受到冲出,志书质量受到影响,志书的权威性也必然受到损伤。
强调以事业立志原则, 从事业发展的因果关系中表述模范人物事迹。以事论事,以事系
人,很大程度上起到遏制在世人物入志数量,提高入志标准。可有效避免为入志而入志,和
按一定级别划线、把大量事迹平平的现政人员写入志书现象发生。要想做的更好,务必编织
一道严密的技术防线,把一切游离于优良传统之外的偏差,阻挡于技术框架之外。
二、思想性缺失
思想性缺失也可理解为精神性缺失。 精神产生的先决条件是物质,作为物质基础的地方
志出现了技术性残缺,必然也给依赖于这种物质存在的思想,造成不同程度的缺失。从儒家
到道家,从唯心主义到唯物主义,从古代到现代,思想之花处处开放,思想是人类历史发展
的结晶,是依附于物质之上的一种境界。一个人有一个人的思想,一部著作有一部著作自身
内容蕴含的思想。“人无完人,金无足赤”,这只是从生活的角度对普遍价值观的认可,这
种理念给人们的提示是宽容和大度。对一般性的事物,不必要求过于完美,过于理想,应留
有一定的空间和余地,并允许瑕疵的存在。单从个人的道德观来看,这是一种美德,是一种
值得倡导和发扬的思维模式。然而,地方志作为社会科学范畴中的一门科学,无论是技术上
或思想上,主观上不能允许这种缺失的存在。“客观、真实、可信”是地方志的灵魂,也是
地方志的生存之本,其生产的规范及独到的特质,都对本身技术、思想提出了较高标准。资
料翔实、体例完备、记述得体是现代地方志必须具备的要素。这些要素是支撑和巩固思想之
背的根本。司马迁《史记》和司马光《资志通鉴》,是世人公认的不朽著述,在历史长河中,
长久不衰,光芒四射,就是因为著作的思想溶入了民族灵魂的血脉之中,成为中华民族思想
文化情结的一个组成部分。
历代修志讲述“秉笔直书” ,现代修志依然倡导这种实事求是的作风和传统。作为志书
的编修即志书生命的缔造者,志书思想性的展现,同时也是修志者思想的展现,如有不慎或
失误,志书质量出现硬伤,缺失的不仅是志书的思想性,修志者的思想精神是地方志事业性
损伤的一部分。“地方志编纂是价值观的建构”,“价值观作一个标尺”,对于衡量修志者
的思想道德和职业道德有着双重意义。作为一个地方志编纂者,使命感和责任感告诉我们,
在对待在世人物入志问题需慎之又慎,不能看面子,不能看人情,摒弃功利和诌媚,注重提
高自身的审美观能力,维护地方志技术和思想的完整与统一。
三、理论性缺失
理论性缺失指的是编纂理论的损伤。 地方志理论大体分为编纂理论和评论。编纂理论指
导修志,评论理论是对疑点进行分析和评判,它类似文学的创作理论和文艺评论。
地方志的编纂, 自明清两代高潮,到上世纪第一代社会主义新志书的纂修,经过历代纂
修者努力和探索,基本形成了理论体系。这一体系尽管还不够完善,但对于整个修志实践,
起着“纲举目张”的作用,并随着地方志事业的发展,逐步得以完善。
地方志理论和实践, 是一个“渐进并举”的关系,一个相互对应的关系。一个方志编修
者,同时也是一个方志理论的实践者。从清代学者章学诚,到现代方志学家傅振伦,他们既
是方志理论家,又是方志编修参与者。志书作为理论和实践的产物,是思想和智慧的结晶。
一部志书从酝酿、编修到成书,理论作为先导,起着指点迷津,矫正航向的功效。随着一部
成功志书的产生,意味着地方志理论的又一次完善和充实。志书就如同一面镜子,从其内容
的折射中看到理论的完整与缺失。严密性和严谨性是衡量志书质量的标尺,志书中存有不确
定因素,严密性和严谨性就会受到影响,起着指导意义的方志理论,自然会留下缺失的迹痕,
人们就容易对原本已经熟悉的理论变得陌生,本来认可的理论产生怀疑,并造成今后修志时
的误导。这就给我们提出了一个警示,己经被无数次实践证明成熟的理论,没有必要去怀疑
去修正,更没有必要去打碎已经建立起来的科学规范。它与“创新”是毫不相同的两个概念,
创新是指思想观念的创新,记述手法以及框架设计上的创新,而不是随意对优良传统在传承
过程中的更改和消弱。
生不立传的原则是修志的传统规则, 然“生不立传” 与“生不入志” 本不是一回事。
“对当地有贡献有影响的在世人物,根据传事不传人的原则,其事迹可记入有关篇章节目,
不单独立传”。董一博在全国北方十三省市“县志稿” 评议会闭幕式上的讲话,对“条例”
中“生不立传” 的规定作了很好的说明: “入志并不等于立传。这是不应逾越的界线”,
“生不立传” 并不是说,生人不能入志。对有重大贡献和社会影响的在世人物,尽可以按
中国地方志指导小组明确规定的要求在“有关篇章节目中予以记录”,“以事系人入志”。
“以事系人”的形式入志远比那种以“人物简介”的形式干巴巴的作生平履历介绍式记述来
得有血有肉,更生动具体地反映事件,更深刻地反映时代特点。
然而第一届志书对在世人物事迹只在志书正文中采取“以事系人”的方法捎带叙述几句,
大量丰富翔实的生人资料被摒弃在志书以外,不能较好地显示一地新编志书下限时人物的全
貌,在一定程度上削弱了人民群众的创造力和推动历史前进的巨大作用,削弱了新编志书资
政、教育、存史的价值。二轮修志工作具有时近的特点,按照志书“生不立传”的原则,很
多活跃在历史舞台上,为社会、经济的发展做出重大贡献的在世人物,难以立传。编志既然
要略古详今,为生人立传正是详今的重要内容。对此,要解放思想,更新观念,在记述生人
事迹上谋划突破和创新,反映出时代的人文精神和特点。
一、 重视在世人物入志问题
中国方志学史告诉我们, 方志学的根本议题是人和人的活动,记人是志书的本质属性,
记人的活动是志书的基本内容。清代学者兰鼎元说:“人物为一郡之柱础,乡邦之光耀。”
方志学家章学诚强调:“邑志尤重人物。”一部志书如果不记述人物(包括故人和生人),
就无法完整地反映一个地方的社会历史,就不能全面地反映乡土民情。故在方志界素有“古
来方志半人物”之说。中国历代旧志编修都遵循着“生不立传”的原则,不为生人立传,但
却十分重视生人入志,并设置了多种生人入志的门目。旧志生人入志的门目主要有:名宦、
选举、乡贤、职官、宦绩、功德、节妇、忠义、孝悌、义行、流寓、武功、文苑、寿耋等等。
由于旧志设置了许多生人入志门目, 有大量的生人资料入志, 因而能够做到收录一地人物
“密而不猥,疏而不漏”,较好地显示一地志书下限时人物的全貌,达到综记一个时代一地
人物的目的。
在编纂第一届社会主义新方志的过程中, 对在世人物入志问题未予足够重视,新编志书
中普遍存在见事不见人、见物不见人的毛病。其主要原因就是对记述在世人物事迹的重要性
认识不足,“以事系人”不全面,有的虽然也系了几个人,但只重视系“死人”,不重视系
“生人”,只重视系“大人物”,不重视系“小人物”,只重视系“官”,不重视系“民”,
只重视“局部”系人,不重视“全方位”系人,这实际上是忽视了人民群众创造历史的作用。
重视生人入志,设置多种生人入志门目,大量收录生人资料入志,是中国历代旧志编修的优
良传统之一,在编修社会主义新方志时,应该认真加以继承和发扬。
二、 做好“以事系人”
为了解决在世人物入志的问题, 《关于地方志编纂工作的规定》中有明确规定,“在世
人物的突出事迹以事系人入志”,在各部类中采取“以事系人”的方法,重点记述各行各业,
特别是新兴领域为社会、经济做出重大贡献、具有重大影响的人物,主要反映其贡献和成就,
突出反映改革开放这个伟大时代的人文精神和时代风貌。
如何做好“以事系人” ?首先要把握好“系人”标准。以事系人,并不是要求事事皆系
人,而是系其中人物活动,值得浓墨重彩地记述的事。需要“系人”的事和物,也不是所有
参加者都系,只能系对历史发展有重大影响的人物,而且是以起过积极影响的杰出人物为主。
其次是把握好系人方式,系人的方式大致有列名、列表、随文而出等多种,最多、最基本就
是人随所记的事或物出,把人与事、人与物糅在一起写。比如记述事物的开端就系创始人、
倡导者、决策者,事物的实践过程就系组织指挥者和先进人物,事物的转折阶段就系起促进
作用的关键人物,事物的结束就系集大成者、获奖励者、对事物的评论者。这样结合起来记
述,人能为事(物)增光,事(物)能为人增色,相辅相成。
三、 创新在世人物入志方式
改革开放30年来, 中国现代化建设取得了很大的成绩,作为社会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的
创造者,人民大众在其中发挥了巨大的作用。如何把这些先进人物写入我们的志书,不仅是
志书客观真实反映历史面貌的需要,也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
新编志书对在世人物入志大多采用“以事系人” 方式,然而“以事系人”有个不足,就
是因事分散,见事不见人,人物得不到集中体现。不能鲜活、生动的记载在改革开放和现代
化建设中发挥重要作用、作出突出贡献的在世人物,一方面会造成志书自身的缺陷,人物内
容的单薄,另一方面也势必造成资料的相对滞后,许多人物只能安排在下轮修志中记载。
为了更好的记录在世人物事迹,就要创新在世人物入志方式。当然,创新不是不要继承,
而是要在继承的基础上创新。我们在编写人物志时,对立传人物,坚持必须是亡故之人,是
继承了“生不立传” 这一传统。对有贡献有影响的在世人物,采用其他恰当的形式记入人
物志,既不违反人物志的编写原则,又丰富了人物志的内容,这种尝试应该提倡。“生不立
传”和“生人入志”,区别在于生者立不立传。我们只要坚持生人不立传,用其他形式把在
世的各类人物记述在人物志中,既符合于人物立传的原则,又体现了人物志的时代精神。例
如可以在相关篇章节后面设专记人物,用更灵活的笔调详写他们的事迹,所记事迹和事业、
行业、专业密切相关,实际上是“以事系人”的一种延伸。
四、 严格把握在世人物入志标准
在世人物入志是很敏感的话题, 入志人物如何界定?制定在世人物入志标准是关键。二
轮修志记录和反映的正好是改革开放以来最为波澜壮阔的转折时期。时代的进步,社会的发
展为我们的志书提供了最具亮点、最有光彩的丰富素材,极大地升华了志书的历史和文化价
值。历史是人民创造的,我们必须本着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科学态度,实事求是
地记述对社会、经济产生重要影响和重要作用的人,不论其职务、级别的高低,以业绩和影
响作为唯一的标准。
部分志书入志人物标准不严, 只是根据官品和职位载入。有些在世人物的事迹实在不足
称道,更说不上影响和贡献,却以“人物简介”方式把记入人物分志,实有为现政官员“谀
颂”之嫌。对官员的入志,应视其有“可记之迹”否?其有可记之迹,即使级别很低也应入
志;如果是平庸之官,即使级别再高,于法也不得入志。经核实无“谀颂”之嫌、“取舍分
辨真伪”后,在具体操作上也会遇到些问题,可能会发生私人请托而干扰人物分志的编写,
可能会产生讲情面、夸饰和溢美等弊端。
把握生人入志的关键在于修志者应秉笔直书, 出于公心,不溢美,不隐恶,真正做到实
事求是,用翔实资料存史,述而不作,寓观点于记述中。有专家学者指出,续志对生人入志
要注意几个问题:一是应持严肃慎重态度,因为这是“青史留名”的大事,所以要对入志生人
严格挑选,要好中选优,一定要有代表性,典型性。二是入志生人要看其业绩和影响大小,一定
要讲群众基础。对入志人物要由下而上推荐和筛选, 真正走群众路线。对入志生人要进行考
察,倾听群众呼声和评价。三是对模范人物和专业技术人员人表要讲“规格”,一般模范人物
拟控制在获省部级奖励者, 专业技术人员拟控制在副高级职称以上者。四是对每个入志生人
及其业绩要经过一定的“审核程序”,要由其所在单位盖章,本人对所写事迹确认无误。

(作者单位:阳信县史志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