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志编纂应注意的几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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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希周

提要: 近几年,随着方志事业的蓬勃发展,许多市、县开始了专业志、乡镇志的编纂工
作。专业志的编纂要注意志书的体例和特色。记述时,既要宏观展示特色事业,也要注意编、
章、节、目之间的相互照应。记述时既要防止超出专业范围,也要注意漏记专业内容。要秉
笔直书,客观的记述事物的得失。并要注意体力创新、形式创新、行文创新。专业志编纂要
严格按照《地方志工作条例》的规定进行申报、审查、验收、评议。史志工作管理部门要依
法履行职责,对本行政区域内编纂的专业志严格把关审查。编撰人员对各方面提出的修改意
见要认真研究、修改,把专业志编修成集中民智、凝聚民心、体现民意的精品工程。
关键词:专业志 编纂 创新 体例

近几年, 随着方志事业的蓬勃发展,许多市、县开始了专业志、乡镇志的编纂工作。纵
观现已出版的专业志,不乏上乘之作。但个别专业志,也还存在着美中不足。笔者认为,要
编修出观点正确、体例完备、史料翔实、特点突出的专业志,应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一、 要注意志书的体例与特色
志书体例由体裁、 结构、章法“三要素”构成。目前有些地方专业志存在着不符合体例
要求的现象。如有一部政协志结构凌乱,章、节、目安排,不是有序地运用“横排纵写”的
修志原则,而是东一榔头、西一棒子地“横中有纵”、“纵中有横”,杂乱无章,一团乱麻,
读来使人费神吃力。有的专业志书割裂材料,类目雷同。也有的把本该编入正文的内容变成
了“附录”,有的将本应编入附录的内容编入正文。如有一部人大志,设一编原文收入了人
大常委会审议通过的重要决议、决定。还有的对体裁把握不住,不能灵活的运用述、记、志、
传、图、表、录等体裁,把志书写成了工作总结、经验总结或文件汇编之类的东西。
专业志的编纂应体现“记述时间的连续性, 记述空间的地方性,记述内容的资料性,记
述形式的独特性”。专业志的纵横安排,要因事而异,要根据不同的专业和断限情况而定。
横分到那一级,是节还是目,要以完整说明问题为度。在记述中要遵循叙而不论的原则,要
以类系事,按时间顺序纵写。纵写要注意写好事物的发端、现状和变化、起伏。
一部专业志要修的成功,必须突出自身的特色,展示“人无我有,人有我强,人强我优”
的东西。虽然某一专业工作在不同的行政区域大同小异,但在具体工作实践中却是千差万别
的。而且,不同的地域有不同的自然环境、人文条件和社会发展进程。因此,必然形成自己
的地方特色。在专业志的编纂中,应体现地放特色。不仅竖写的内容要有地方特色,而且横
排的事项也要有地方特色。在篇目设计时,要将地方特色比较突出的事物适当增加记述的层
次。记述时,既要宏观展示特色工作的兴衰起伏,也要注意编、章、节、目之间的相互照应。
在专业志中, 能否突出地方特色,是编修专业志能否获得成功的一个重要标志,也是衡
量志书质量高低的主要标准之一。
二、 要把握好记述范围
专业志贵在专。 这包括两个方面的问题。一是记述要全。无论是地(市)级还是县级,
由部门牵头撰写的是专业志,而不是部门志。在记述时,一定要将本行政区域内有关本专业
的事物全面记述。不能只记述本部门的工作情况,不记其他部门本专业的工作情况。目前,
已出版的专业志,有的只记了部门成立之后的工作情况,未记部门成立之前本行政区域内本
专业的情况。如县交通运输志,只记交通局权限范围内的交通运输情况,未记公路局所管的
国道、省道及其管理情;科技志只记科技局和科学技术学会的工作,不记社会科学;医药志
只记卫生局、药监局的工作情况,不记民间医药;教育志只记教学管理,不记推广普通话;
国土资源志只记土地、矿产管理部门成立后的内容,不记成立前和管理范围以外的内容等等。
就国土资源管理而言,自建国之初,国家就加强了对土地征用的管理,自50年代末开始土地
整理、开发。而土地、矿产管理机构,在80年代初才相继成立,如果一部国土资源志只记土
地、矿产管理机构成立后的工作,就无法展示该行政区域内国土资源管理的全貌,将专业志
写成部门志。二是超出了专业范围记述了非专业内容。如有一部军事志,设置了编、章,记
述了本行政区域内的教育、科技等情况。这种超出专业范围的记述,往往会造成各专业志之
间内容的交叉重复。一部专业志,只要将本行政区域内本专业范围内的情况记述全面,就是
成功的志书。如果超出专业范围记述,会使专业志编撰造成混乱。如果说军事志记述教育、
科技的内容,那教育志、科技志又该记述哪些内容呢。
三、 要防止只记得、不记失
我们知道, 志书应该将是非、功过、得失、褒贬、盛衰、成败、经验教训进行全面记述
的,要秉笔直书,准确客观地反映历史事实的本来面貌。目前,有的专业志,只记得,不记
失,只记功不记过,只记成功,不记失败。如国土资源管理中的矿产开发,在80年代,矿产
资源一度出现了国营、私营、集体、个体等一齐开采的混乱局面。这种无序的乱采滥挖既破
坏了环境,不仅造成了矿产资源的浪费,也使得安全事故频发,其危害至今还没有彻底消除。
如现在许多个体小煤、金矿安全事故不断发生。对国土资源管理工作中的这种失误,多数国
土资源志没有很好的记述,只记期间矿产资源开发的兴盛状况。志书有资治、教化功能,只
有客观的记述过去得失,才能使后人总结经验,得以借鉴。如果只记得,不记失,往往使人
难以得出正确的结论。
四、要注意创新
创新是一个民族的灵魂。 任何工作若没有创新,就没有生机和活力。编纂志书同样需要
创新。就修志而言,虽然早已有了约定俗成的规矩和法定规范,但随着时代的进步与形势的
发展,也有个与时俱进的问题。这其中,一是要体例创新。若千人一面,则会令读者索然。
应做到既不“泥古不变”、“食古不化”,也不全盘否定,而是本着继承和创新相结合的原
则行事。只有百花齐放、推陈出新,才能万紫千红。因此,在谋篇布局、内容安排上一定要
富有新意。如第二轮修志,多数志书对人物的记述在遵循生不立传原则的前提下,增设了人
物简介;有的志书设专记、特载等编、目,增加了志书的资料性。二是要形式创新。既可采
用平面文字记述的形式,也可采用图、表、照片的形式表述。如近几年出版的不少志书在正
文中插入大量照片,使志书图文并茂、相得益彰。21世纪已到了“读图时代”,照片、图表
不仅本身就是形象直观的信息表现形式,且具有文字表述所欠缺的特色和功能。三是要行文
创新。既要依照横排竖写规范的记述形式,又要研究地情,分析自身的特点,力求扬长避短,
凸显个性。记述时既要注意把握好“人物、时间、地点、事件、原因、结果”六要素,也要
避免流水账式的平铺直叙,要根据不同情况,抓住专业活动的重点浓墨重彩记述,切记平均
使用笔墨。
五 要严格志书的审批制度
对于专志的编纂和质量评判, 在《地方志工作条例》实施后早已有着约定俗成的规矩和
全新的审视标准。《山东省地方史志工作条例》规定:“省、设区的市、县(市、区)三级
志书志稿实行分级申报、审查、验收制度。设区的市、县(市、区)的志书报上一级地方史
志编纂委员会审定,经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出版。县(市、区)志报省人民政府史志工作机
构备案。”专业志编修也要按照《地方志工作条例》的规定进行申报、审查、验收、评议,
并按程序,及时将志稿篇目设置、初稿、评议稿、定稿报同级史志工作管理部门审查备案,
经批准后,方可出版发行。未经批准的不得擅自出版发行。
史志工作管理部门要依法履行职责, 对本行政区域内编纂的志书严格把关审查,对不符
合体例要求的专业志,要提出修改意见令其认真修改。
编撰人员对各方面提出的修改意见要认真进行研究, 确定修改方案,认真进行修改。真
正做到兼收并蓄,集思广益,努力把专业志编修成集中民智、凝聚民心、体现民意的精品工
程。

(作者单位:沂水县史志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