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阳六十年代初的经济调整和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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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文涛
1953-1957年, 是我国发展国民经济的第一个五年计划时期。从五十年代末到六十年
代初,就海阳县国民经济发展情况看,有成功的经验,也有失败的教训,留给我们不
少启示。

一、对农业的社会主义改造
海阳是革命老区、农业大县。1941年成立抗日民主政府后,号召农民组织起来,
走互助合作的道路。1943年成立第一个互助组,即磊石区榆林涧村马光明互助组。到
1949年,全县成立互助组8688个,29703户农民参加,占全县总户数的32.5%。1953年
2月, 党中央公布了《关于农业生产互助合作的决议》后,到1954年,农业互助组发
展到17248个,参加农户76041户,占总农户的77.4%。
在海阳县政府的引导下,1952年,昌水区栾家村成立了第一个初级农业生产合作
社,有10户农民参加。1955年发展到1396处,入社农户30772户,占总农户的30.9%;
1955年10月,党的七届六中全会通过了《关于农业合作化问题的决议》,加速了农业
社会主义改造高潮的到来。1955年冬,鞠家庵村成立了第一处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
即光明高级社。到1957年,全县发展到556处,入社农户10468l户,占总农户的99.8%;
入社耕地126.2万亩,占总耕地的94.65%。至此,海阳的农业社会主义改造基本结束。

二、对私营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
建国前,海阳工业有盐业、缫丝、花边、刺绣、烧锅、铁匠炉等,多为私营独资。
日本侵略军侵入海阳后,工业几濒绝境;商业有为数不多的商号,以行商、小贩为主,
经营杂货、土产、鞋帽、糕点、烧酒等,多在1945年至1947年停业。
三年国民经济恢复时期,在海阳县政府引导帮助下,海阳工商业开始恢复发展。
1951年组织起手工业合作社6处, 社员82人。1953年,党在过渡时期总路线制订和贯
彻后,手工业合作社进入了新的发展阶段。到1955年12月,第五次全国手工业生产合
作会议在北京召开后,手工业社会主义改造进入高潮。到1956年底,海阳手工业生产
合作社发展到35处,社员2237人,工业总产值达到729万元。
海阳自1955年秋天开始,按照中央“统筹兼顾,全面安排,积极改造”的方针,
开始对私营工商业进行改造, 到1957年基本结束, 全县私营商业和饮食业从业人员
1048人, 其中安排到供销合作社238人,合作商店l2人,代销的225人,饮食384人,
合作店12人,合作小组4人,共占应改造人数的83%。
海阳在三年国民经济恢复时期及发展国民经济第一个五年计划时期,就工农业发
展情况看,是非常成功的。这期间,农业在劳动管理与分配上,从1957年开始,按照
“包工”、“包产”的原则,把生产队分成若干作业小组,实行“四小”、“三包”、
“四固定”的管理方法。现金分配,坚持“少扣多分”的原则,集体扣留不超过总收
入的40%,60%以上按劳分配,当年兑现,工完帐清 (这种方法在六十年代初经济调整
后得到进一步完善);工业实行劳动分红、计件工资制,劳动分红不超过利润的15%;
从全县总的经济状况看: 1953年全县工农业总产值4301万元,其中工业总产值395万
元; 粮食总产量13.59万吨,平均亩产120公斤;职工年均工资332元,农民人均纯收
入7l元; 社会商品零售总额1641万元;财政总收入185万元。1955年全县工农业总产
值4844万元,其中工业总产值617万元;粮食总产量13.50万吨,平均亩产130.5公斤;
职工平均工资382元, 农民人均纯收入76元;社会商品零售总额2103.7万元;财政总
收入234万元。l956年全县工农业总产值5048万元,其中工业总产值729万元;粮食总
产量14.36万吨, 平均亩产135.5公斤;职工平均工资440元,农民人均纯收入79元;
社会商品零售总额2583万元;财政总收入249万元。

三、五十年代末经济发展遭受严重挫折
从建国初到1957年,海阳同全国一样取得了超额完成第一个五年计划的巨大成绩,
人民群众在生产建设中发挥了高度的社会主义积极性和创造精神,表现出很高的革命
热情,形势大好。但是,在大好形势下,党内自上而下在经济建设工作中“左”的思
想发展了。表现在对经济发展速度估计过高,认为经济增长速度的“常规”应该打破,
要来一个“大跃进” 。这种形势下,在1958年8月,中央北戴河会议上,讨论通过了
《关于在农村建立人民公社问题的决议》,决定在全国农村普遍建立人民公社。之后,
海阳县委错误地做出决定:将全县555处农业生产合作社合并为150处,短短两个月的
时间,全县一举成立起15处人民公社,实现了“政社合一”、“一大二公”的人民公
社化。混淆了集体所有制同全民所有制的界限,社会主义同共产主义的界限,刮起了
“共产风”。实行一平二调(对集体经济平均分配,无偿调拨);搞平均主义,穷富拉
平,不承认差别;无偿调拨生产队和社员的财产、劳力,干活不记工分,吃饭不要钱
等。这种以平均主义为特征的“共产风”违背了等价交换,按劳分配的原则,严重脱
离了实际,挫伤了社员的积极性。
工业方面, 1958年8月,海阳县委按照中央“以钢为纲,全面跃进”的方针,开
展了规模空前的大炼钢铁群众运动, 全县投入劳力74910人,强使“钢铁元帅升帐,
卫星上天。”原料缺乏,便砸锅收铁。小高炉、小土炉遍及全县。当年炼生铁5088吨,
炼钢150吨、土钢1503吨,由于质量太差,有800余吨氧化生锈,拨给莱阳钢铁厂重炼。
因为不管技术条件,不顾客观实际,严重违背了客观规律和实事求是的原则,造成了
严重的劳民伤财, 据1959年统计,全县小高炉补贴83万元,亏损177.4万元,使海阳
刚起步的工业元气大伤,造成工业生产恶性循环,致使1958年后至1961年全县工业亏
损。

四、六十年代初农业调整收效显著
由于五十年代末,在发展国民经济中“左”的错误没有得到及时纠正,造成国民
经济严重比例失调。1961年1月党的八届九中全会通过了1960年8月国家计委向国务院
提出的国民经济调整方针,正式决定对国民经济实行“调整、充实、巩固、提高”的
八字方针。 1961年3月,中央在广州召开的工作会议上,讨论通过了《农村人民公社
工作条例(草案)》,简称《农业60条》。海阳县委认真贯彻了中央、省、烟台地委的
有关指示,在农业调整方面做出了卓有成效的工作。
一是纠正“五风” 。早在1959年3月,海阳县委召开有机关干部、公社干部、管
区书记、支部书记、生产组长、群众代表参加的8000人大会,传达、贯彻中央在郑州
举行的政治局扩大会议(即第二次郑州会议)、省六级干部会议精神,解决以原高级社
为基础的三级所有制问题。重新调整人民公社内部的管理和权益分配,纠正“一平、
二调、 三收款”等“共产风”。1960年1月,召开了四级干部会议,会议中心任务是
纠正“五风”(共产风、浮夸风、命令风、干部特殊风、生产瞎指挥风)。会上县委作
了工作检查,大会自上而下开展了批评与自我批评,全面深入地揭发了县、社“五风”
事实及“五风” 造成的恶果, 挖了“五风”的根子。二是生产自救。由于海阳遭受
“五风”危害严重,加上自然灾害的影响,1960年,全县在完成6820万斤征购任务后,
每人每天能吃上半斤粮以上的单位403个, 不到半斤者94个,需要吃统销粮的82个,
口粮比1959年减少了一半。在这种情况下,县委发动群众,广集干鲜菜,大搞代食品
运动。全县人民在县委的领导下,积极投入生产自救。经过艰苦奋斗,终于渡过困难
时期。 三是调整社队。从1961年3月开始,海阳县委按照《农业60条》的要求,将全
县人民公社体制改为“三级(公社、大队、生产队)所有,队为基础”,以生产队为基
本核算单位, 到1962年底调整结束,全县将原有15处公社调整为18处,全县划为731
个大队,4604个生产队。四是实行科学管理。从1963年1月开始,按照“包工、包产”
的原则,对原有“三包、四固定”的管理方法进一步加以完善,推行“四、三、二、
一、四”管理方法,即“四到田”:作物安排到田、产量指标到田、生产措施到田、
定额用工到田; “三建立” :建立劳动组织、建立劳动岗位责任制、建立样板田;
“二基本”:基本劳动日制、基本肥料制;“一年早知道”:生产队根据生产计划制
订出预分方案和社队收入计划;“四小作业”:小段生产计划、小段包工、小段检查
验收、小段总结评比。
经过一系列调整,1963年,海阳县粮食总产量达到14.42万吨,平均亩产141公斤,
农民人均纯收入74元,全县农业生产基本恢复到一五计划末健康发展水平。

五、六十年代初工商业调整进展顺利
海阳县委在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发布的《关于城乡手工业若干政策问题的规定 (试
行草案) 》,简称《手工业35条》和1962年《关于商业工作问题的决定》过程中,紧
紧围绕“调整、充实、巩固、提高”的八字方针,本着“发展经济、保障供给;缩短
工业战线,拉长农业战线;缩短重工业,拉长轻工业、手工业”的原则,对全县工商
企业进行了有计划、有步骤地整顿和清理工作。
首先纠正“大跃进”以来在手工业问题上的“左”倾错误,根据海阳实际情况,
将8处全民所有制工厂中的4处转为集体所有制, 23处社办工厂,有2处转为县属集体
企业。在经营管理上,恢复了技术管理、质量管理等制度,改计时工资为计件工资,
克服了不讲经济核算、“吃大锅饭”的做法,调整了企业内部关系,使企业生产逐步
好转。其次是对县属以上所有制工商企业全部进行了清产核资,结束时,清查出报废、
削价、 丢失、短缺物资总值359.8万元。三是压缩非农业人口,减少商品粮供应。按
照烟台地委分配给海阳减少吃商品粮人数为7775人,到1961年10月底结束,全县共减
少7940人,超额完成地委计划。其中工业、交通、基本建设系统减少3590人,农、林、
商业、饮食服务业减少44人,教员、学生改由生产队供应口粮者3063人,社办企事业
减少1143人。 全县共发给退职职工生产补助费18.16万元,退职金5.56万元,对回乡
职工的生活、生产,均进行了妥善安排。
通过对农业、工商业的调整,到1963年,全县工农业总产值达到5957万元,其中
工业总产值743万元,职工年平均工资533元,社会商品零售总额2966万元,财政总收
入947万元,全县国民经济基本恢复到一五计划末的有序发展状态。

六、教训及启示
回顾海阳五十年代经济发展到六十年代初的经济调整走过的曲折道路,结合改革
开放以来取得的辉煌成就,两相对照,给我们以深刻的启示。启示之一,发展农村经
济必须立足生产力发展水平,确立相适应的生产关系;启示之二,发展农村经济要尊
重农民意愿,切实保障他们的生产经营自主权;启示之三,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社会
才能稳定,事业才能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