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成书难问世的地方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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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法
修志大业,质量第一。强化质量意识,保证编纂质量,是成功的关键所在。自20世纪
80年代以来,在各地相继出版的新志书中,被誉为上乘佳作者不乏其例;而急功近利,
草率成书,以败作告终者亦有见闻。
栖霞市在世纪相交之际续修的《栖霞市志》(1985~1999)(以下简称《栖志》),
于2001年秋脱稿成书,匆忙出版发行(740千字,2500册) 。然而刚一问世,即在社会
上引起了较大反响。有的读者直言:“这本书不像地方志,误区太多了,传世于后岂
不混乱了地方历史! ”因其不合质量要求,亦未上报送审,刚一出版,便被烟台市政
府明文查封了。修志大事,功亏一篑,人财两费的后果,令人遗憾不已!
《栖志》是承接《栖霞县志》的续志,笔者作为《栖霞县志》的主编和县志办公
室主任,对栖霞地情较为熟悉,对编修地方志的要求和地方志理论亦较了解,也许是
职业病作怪,衷心抱着对一地历史负责的态度,认真阅读了这本续修未成功的地方志,
心情尤感沉重和惋惜。
然而,“失败是成功之母”。经验通常从正反两个方面获取,来自反面的教训往
往比正面经验启示还大。基于这一认识,笔者欲从失败之中找原因,归纳几点拙见,
与修志工作者交流。

一、卷中图片--取舍不当
图,是志书内容的有机组成部分,运用当否,对志书质量影响很大。这里所说的
图片,包括地图、照片和插图。
在一部志书中,地图、照片总是设在卷首,展卷即睹,印象深刻,是读者的“敏
感区”。《栖志》在图片的运用上,存在着一些不可忽视的问题。
(一)照片过滥。卷首、卷尾集中设有54个彩页,犹如一本画册,又似“广告园地”。
然而似是而非,从某些照片下角看,注有地址、电话号码、联系人等明显广告痕迹,
但这些照片除了有些文字外,却又纯是“见人不见物”的人物照。要说见物也不过是
耀眼的办公楼、 大门头等。 在54个彩页中,共摄取机关、企业、厂矿等53个单位的
250多名人物照片。 有的单位仅突出一、二名主要领导单人照;有的单位是领导班子
合照;也有的单位是不偏不倚,将全体工作人员都挤上了镜头,似有“排排坐,吃果
果”的味道。这些不同面孔的人物照片,并不能反映行业特色和地方特点,除了宣传
色彩外,没有什么实际意义。
对入志照片的选择,也看不出典型性来。如“七大银行”一家不漏;教育系统从
教委到各个中学,无一缺席。其实,都是重点就是没有重点,多则俗、多则滥。
对其照片“见人不见物”的说法并不夸张。因对真正能反映地方特色的重要风物、
景物和产物,都没有摄取。如艾山、牙山、英灵山 (过去是革命圣地,现在是旅游景
点) 及牟氏庄园、翠屏山公园、滨都宫等名胜古迹,也书中无影;又如市内两座较大
(庵里、龙门口)水库、白洋河大桥以及矿产大理石、液压件活塞、蓬莱阁香烟等名优
产品,也无一席之地。这怎么能起到作为资料用于现代,作为史料留于后世的“资政、
存史”作用呢?令人费解。
另外,对照片版面的题文也不和志体。如某些教育单位冠以“英贤育弟子,圣地
出状元”“颂母山下明珠落,白洋河畔群龙舞”;某些企业单位题为“淡妆浓抹总相
宜,为您产品添光彩”“栽下梧桐树,招引凤凰来”等广告色彩的溢美之词。
(二)缺漏地图。地图与地方志有着渊源相缘的关系。“无图不成书,有志必有图”,
早已成为定例。志书开卷一般设一张行政区划图,以示一县(市)之方位、概貌。还有
山脉水系图、交通邮电图、矿藏分布图等,都很有重要实用价值。可是在《栖志》中,
一无所见,实是一大缺憾。
(三)舍弃插图。插图是指除了地图和照片之外,为配合志书内容插在各篇章中的
黑白图,它既是辅助记事的手段,又能增加志书的美感。有图文并茂,相互印证,一
举双得的作用。可惜《栖志》并未运用这一有效手段,而是除了在卷首、卷尾集中一
大摞类似广告的彩照外,在全书中没有一个插图,大煞了志书风景。

二、篇目结构--不成体例
篇目是整部志书的总体设计,是方志体例的核心问题。历代方志学者对篇目都很
重视。故有“纂志之道固多,而门目标题则为首要”之说。而《栖志》在篇目设计上
存在明显不足和弊端。
(一)从编排次序看:大事记、附录不列编次,中间设33个专业编,即:《领导机
构》《群众团体》《建置》《人口与计划生育》《人事》《政法》《军事》《基础设
施》(下略)。
笔者认为,《建置》编从内容和性质看,一般应放在卷首,为全书的“排头”编,
使读者开卷即看到一县(市)的地理位置、建置沿革、行政区划等概况。而《栖志》把
它插到第三位次,以《领导机关》冠为首编,乍一看不知是哪一地的领导机构。这样
编排不符合逻辑,显得混乱,破坏了志书结构的系统性。这是个常识性的问题,乃是
书中“痛伤”。
(二)“自然地理”是一个反映一地自然特点的综合性篇目。而《栖志》不设《自
然地理》编,在古今志书中尚属罕见。其弊端:一是欠科学性。根据马克思历史唯物
主义原理,自然条件是人类活动的基础。志书编次应该是先自然后社会,先经济后政
治。其社会方面的经济、政治都位居自然之后,如果取消了《自然地理》编,岂不是
无源之水了! 二是无资料性。自然地理编包括地质地貌、土壤、植被、水文及自然资
源等内容,没有这些翔实资料,恐怕连市境内的土地资源、水利资源的分布和利用等
大略情况也交代不清楚,何谈“资治”作用? 三是不能反映地方特点。就山东半岛而
言,各县(市)地域性很强,有的是沿海,有的是平原,而栖霞是半岛腹地惟一山区。
没有自然地理编,怎么能反映“胶东屋脊”特点呢? 篇目设计残缺不全,有碍志书大
局质量。
(三)《栖志》第八编,以“基础设施”命题,将本来可以单独成编的“城乡建设”
“交通运输”“邮政、电信”等事业门类,统归于《基础设施》编之内。其弊端:一
是“基础设施”这个标题,笼统、抽象,题意含糊不清,也有名实不符之嫌。二是改
革开放以来,上述这些具有时代特点的事业发展变化很大,为了符合“基础设施”这
个标题,不惜削足适履,把城乡建设、交通运输、邮政、电信等门类,降为章级编写,
就未免失色了,也很难把内容写得详细、全面。如“城乡建设”一章就横排缺项,只
有“施工队伍”,而没有“技术设备”,这怎么能反映“科技就是生产力”“以科技
兴业”的时代特点呢?故不难看出“基础设施”这个标题,是多了一个层次的“赘疣”。
(四)《农业》编下设9章,以近3万字的篇幅却写得很平淡。原因主要是总括内容
太多,不易展开资料写深、写透。如果把具有山区特点的水利、林业等从大农业中分
离出来,单独成编,既能解决农业编的篇幅庞杂之弊,又能突出地方特点,何乐而不
为? 如1990年版《栖霞县志》根据自己的地方优势,将果业“提级升格”从农业中析
出, 单设一个近2万字的“果业编”浓墨重彩地写出了“中华苹果第一乡”的特色,
受到全国许多史志专家的好评(其书评论文载于《史志文萃》) 。时隔近20年了(前志
断限1985年) ,栖霞的果业面积、产量、优质品种及管理技术,无疑有了巨大发展和
变化,地方志书应该加大记述分量,在篇目设置上占有一席之地。方志姓“方”,不
能从篇目到内容突出地方特色的志书,不能称其为好的地方志。
(五)依篇目结构科学性的要求,编与编之间的篇幅比重,应尽量控制、调整,使
之适当。虽不能整齐划一,但不可畸轻畸重。《栖志》33个专业编中,篇幅最大的达
6万到9万字,最小的仅2500多字,多寡悬殊,比例大为失调。原因主要是取舍资料不
当,如《领导机构编》第四章第四节以“政府文件选录”为题,将两届政府领导人的
2个报告,从“同志们! ”开始到报告结束(2.5万多字),原文转录其中,“文书档案
搬家”的做法,自乱志书体例。
(六) 篇目标题, 是志书内容的高度概括。命题要简明、准确,符合志书体例。
《栖志》分编、章、节、目4个层次,其中有许多标题与志体要求相悖。1. 工作总结
式标题。如:“林业生产中的问题”“五大困难、五大作法”“妥善处理基本建设与
文物保护之间的矛盾”;2.新闻报道式标题。如:“千军万马闹市场”“发展方略、
发展优势” “薄弱的基础、20年发展轨迹”;3. 讲义式标题。如:“性质与职能”
“环境保护法制建设”等等。上述五花八门的标题,不伦不类,从形式到内容影响了
整部志书的质量。

三、资料匮乏--枵腹成书
地方志是朴实、严谨、科学的资料性著述。资料是志书的基础,没有翔实丰富的
资料,是不会修出高质量志书来的。
《栖志》整部志书资料匮乏,缺乏资料的系统性、完整性,反映不出事物的发展
历史和现状。书中仅有1985年和1999年“两头”年度的资料,或者仅有个别年份的资
料。不少章、节之下一点资料性的东西都没有,仅以空洞的叙述和议论作代替。例如
“审判” 一章仅有200字; “预算内资金管理”一章仅300字;“餐饮业”一章仅写
200余字。甚至在有的标目下仅用一张表格“滥竽充数”。
由于资料匮乏,导致整部志书内容不全或重大缺漏。例如“社会治安”一章中,
缺交通管理、户籍管理、消防管理等内容;“审判”章缺民事审判、刑事审判和经济
案件审判的记述;“林业”章缺植树造林、森林保护内容;《经济开发区编》中缺基
础设施建设、招商引资状况、三资企业状况和开发区管理等内容;《军事编》中缺拥
政爱民的内容等等。资料如此不全,其志书的“横不缺项,纵不断线”的要求成为空
谈。
地方志对资料的要求,不仅需要丰富全面,而且重在选择和运用一些有价值的活
资料。《栖志》在许多章节里,多是一些表象化资料,而具实用价值的深层次资料却
很少。如书中在“处理法轮功”一节中,仅记述“法轮功”的一般活动情况及做好转
化工作的人数,再开列几条采取的措施等等,而没有以现实的生动案例 (如迷信法轮
功受害者) 来充分揭露“法轮功”对人、对社会的严重危害,以警世人,起到资治、
教化作用。没有活资料,就把志书写“死”了。
乍看《栖志》以70多万字巨幅成书,但充数、“浮泛”之物不在少数。这些充数
的东西是什么? 笔者认为:一是炒作前志资料。凡例规定志书上限为1985年,个别地
方可追溯到1978年,但实际上不是“个别”地方,有很多内容是突破上限,搬用重复
了前志的大量资料,这是没有必要的;二是书中空话套话和拖泥带水的废话颇多,既
不符合志书文体,又虚占了篇幅;三是在总纂中没有认真处理好书中的重复交叉问题,
顾前不顾后,重复事、重复词迭出不穷,即使读者看了生厌,又会使篇幅增多;四是
特别附记了大量文书档案占幅不少。简言之,有价值资料不足,无价值资料有余,空
洞无物,枵腹成书。

四、观点有误--褒贬失当
鲜明正确的政治观点是新志书的灵魂。衡量一部志书的质量标准首先要看其政治
观点是否正确。《栖志》在涉及政治方面的一些内容似有严重问题。
其一, 在《人物编》中对入选的3位女传主姓名,前面冠上夫姓,沿袭封建时代
的做法,欠妥。又如在《宗教编》对一“道教”人物这样写道:“滨都宫的最后一名
道人叫潘明,由人民政府劝其还俗了”。短短一句话,把人民政府推上了被告席。
其二,在《市场编》记述“劳务市场”时,这样写道“建国以来,工人阶级、农
民阶级和广大知识分子都以主人翁的身份登上了社会舞台,一句‘劳动光荣?’掩盖
了绝大多数人是靠出卖劳动力谋生的实质”。这是什么政治观点? 此结论既不符合事
实,又混淆了新旧社会广大劳动者参加劳动的性质,未免荒谬。
其三,《栖志》对全国闻名的大地主牟墨林(牟二黑子)的评价更为出人意料。在
开卷醒目的“概述”中,竟把牟墨林归于“名士、伟人”一类加以褒扬:“有靠‘余
三余九’发家致富的平民牟墨林等等”。这个评语适当吗? 勿用笔者去费口舌。《栖
志》 在人物传中对传主牟墨林这样写道: “前人序云:‘墨林性简默,恶尘嚣’”
“善务农,余三余九,日益充盈”“惜在‘布袜青履’,‘生平无丝毫浪费’方面,
其后人多有所违背,是亦规律使然!”
不难看出上述这些褒扬之词,都是从旧资料(牟墨林谱书卷八)中搬用的;再夹杂
着编者的观点,能把牟墨林评成个什么人物呢?
然而,市内寿高者曾目睹过:牟墨林一生“锄镰从未入手,”怎么能称其“善务
农”? 牟墨林穿的明明是绫罗绸缎,吃的是山珍海味,连家犬吃的食也比穷人强,怎
么能说他“生平无丝毫浪费”呢?这样歪曲历史事实,世人是通不过的。
志书对牟墨林还有这样离奇的表述:道光年间大灾,引起百姓饥荒......“据传
在牟家存粮几尽之时,牟墨林从东北搞来的粮船恰至,于是有了一斗高梁换一亩地,
到一升高梁换一亩地的故事,牟墨林青出于蓝而胜于蓝,他在两厢情愿和绝对合法的
条件下,获得巨额财产不说,还能够让奄奄一息的以地换粮者高呼:‘积德,开恩’。
这就是清道光中期,发生在栖霞境内的一场大变革”。
作为新志书述事,岂能把牟墨林在大灾之年乘人之危,从以一斗高梁降为一升高
粱换一亩地的故事,称为“两相情愿”呢? 而为什么不说佃农是“走投无路,无可奈
何”? 又怎么能把这大灾之年,佃农一夜破产,牟墨林一朝暴发,称为发生在“栖霞
境内的一场大变革”呢?这是褒谁、贬谁?言中之意,让人怎样理解。
志书还例举这样一个事件褒扬传主:牟墨林于社会公益常常慷慨解囊,捐银二千
两,为州县筹集军饷,无不说明牟墨林“乐善好施者也! ”其实牟墨林捐银两是为办
团练,以支持旧官府对抗捻军。新志书岂能混淆善恶是非!
旧志常把农民起义贬为“匪、贼”;把封建统治者涂脂为“积善积德”等。我们
当今编修社会主义新方志,对旧志、旧资料要加以分析,以批判的态度继承,切不可
旧志云什么,我们就跟着写什么。要用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把旧志颠倒的历史再颠
倒过来,坚持正确的政治观点。否则,就将在政治上犯错误。

五、偏离章法--语言混杂
章法是文章的表现形式,志书行文必须符合新方志文体,即记述文,而不是议论
文、说明文、文艺文等。志书的基本章法是“据事直书,述而不论”“寓观点于述事
之中” 。 这就决定了它在语言表述上的要求:朴实无华,通俗易懂,简洁、流畅。
《栖志》在文体、文风方面存在许多问题,举例如下。
1、 滥加形容。如在《旅游编》中写道:“星罗棋布的水库、状如彩虹的连拱桥
和高耸入云的英灵山烈士塔......”等,这种描写笔法未免夸饰,夸就夸在失真上。
烈士塔再高也不能入云;栖霞水库虽多,也不是星罗棋布;仅有不足30米高的砌石连
拱坝,也不可用“状如彩虹”的形容词来修饰。诚然,谁人不爱家乡美,描写某些自
然景象、名胜古迹可以有点文采,但要有分寸,不可言过其实,切忌溢美之词。
另如在《政法编》中写道:“柳大队长一声‘追’,刚出口,侦查员们便象离弦
之箭追了上去,......正义的手铐终于铐住了罪恶的双手”。这些形容词都欠妥。又
如在《体育编》中形容健身热潮时写道:“于是,全民健身活动便形成了滚滚洪流,
无所不在”。其“无所不在”是不实之词,不符合实际情况。
2、 文白夹杂。如在《人物编》中对一传主写道:牟全“葬于观音山下,并建祠
纪念。迄今祠尚存焉”。如去掉这个多余的“焉”字(文言文) ,意思不更明白吗?另
如在同一篇志稿里常有“余”“我”互用之词。在全书行文中,老夫子气的“之乎者
也”,不乏其见。又如在《人物编》里对一传主有这样文字表述:“进督察院后,公
每读书,见古名臣谏奏兴除事,辄慷慨动颜色,必见诸行事。”在志书中塞进这些古
文,岂不读之别扭,令人头痛!
3、 空发议论。《栖志》在各编章节中,设有若干“小述”“无题述”,似可发
点议论,但在正文中又不乏夹述夹议和“穿靴戴帽”。例如在《广播电视》第一节里,
落笔就是:“广播,历来被认为是党的喉舌之一,它同报纸一样,担任着宣传党的方
针、政策的重任,又充当党联系群众的桥梁......”。以大段文字宣讲意义。又在第
二章第三节题下结论:“现在,栖霞人民离不开广播,离不开电视,这完全是党中央
的关怀在宣传文化领域的体现. .....”。在近300字的一节中,皆是空话连篇,没有
一点资料性。
“据事直书,述而不论”的志书章法,编志人员都比较熟悉,在凡例中一般也有
规定。然而为什么有章不循,理论脱离实际呢?笔者分析认为:一是编者有以理取胜,
好发议论的习惯。动辄跳出资料说话,乃“文如其人”使然。二是功底不深。“说起
来清楚,做起来糊涂”,说到底还是没有搞明白新方志的文体文风是什么。在不辨志
体,似懂非懂的状态下,要把握住语言文字就很难了。三是编者不是不懂文体,而是
撰稿前没有在深挖资料上下工夫,欲以资料取胜,也是纸上谈兵。这与“无米之炊,
何以成饭”同理,手头无资料,拿什么取胜?又不能题下无文,“光见帽子,不见人”,
就只好用空话、废话取而代之。这也许是一种规律和很难摆脱的弊病。
4、 行文不规范。新志书对一些称谓、纪年、量词和时间概念用词等,都有明确
要求。例如不能使用第一人称记述,而《栖志》却惯用“我市”“我们”;不能使用
不确定的时间概念记述,而书中多用“当前”“目前”“近几年来”等;对公元纪年
及一些专用词应写全称,而书中简写成“60”年、“86”年及“文革”等;对清朝可
写作“清朝”“清代”,不得称“满清”,而书中却写为“满清”;对一些计量单位
应使用公制,而书中仍沿用旧法,如“亩”“方”等等。
另外,《栖志》校对工作也很粗疏,舛误甚多。例如把“离职”写成“离直”,
把“9月”写成“9章”等等。对标点符号使用也不准确,如逗号和顿号、冒号和分号
也常有混淆,举不胜举。

六、生人立传--难以成立
我国《新编地方志工作暂行规定》第十二条明确指出:“在世人物不立传,凡在
世人物确有可记述的事迹,应在有关章节中予以记述”。在学术研讨中,尽管有的学
者曾提出“可为生人立传”的一些见解,但真正实践者却是罕有。不为生人立传,已
成古今定论。然而,《栖志》却大胆破例,以“市籍外任人士”“市内知名人士”命
题,为115名在世人物单独立了传记;再加40名已故人物,共计155名(近10万字),这
是笔者前所未见的庞大人物传。未免有滥收之嫌。细睹某些生人传主,除了百余字的
生平简介外,其述事不过是一般的工作成绩加“颂扬”,没有什么突出贡献。事迹平
平,功德不崇,为其立传,难为世人称道。更有甚者,某传主平时就口碑不好,不足
立传,果然,当《栖志》刚一面世,他就因涉嫌经济犯罪而锒铛入狱,影响极坏。地
方志历来以“信史”著称于世,而书中传主从“知名人士”转瞬变为阶下囚的丑闻,
岂不严重破坏了志书的美誉! 事实充分证明,为生人立传弊多无益,无论从理论和实
践上都难以成立,经不起历史的检验。
《栖志》凡例第八条规定:“编者有意让古代方志最重人物的传统在新时代方志
中回归。以反映社会进步和人才辈出的实际,也反映为国为乡人人做贡献的实际”。
此条规定为生人立传定了基调。乍看此说有理,实则言之无道。人所共知,旧志重人
物不假,但不为生人立传。对于社会确有突出贡献的在世人物,新方志可在各编章节
中采取“以事系人”的方法记述。这一重要指导思想和编纂原则,已为广大修志者所
共识。 而《栖志》 与众不同,一味看重为生人立传,要么是认识上有偏颇,要么是
“史德”有问题,或者可能还有别的什么原因。

七、卷尾附录--不足为取
附录是附在正编之后的杂记,在一部志书中起着“添花似锦”的作用。因此,收
录什么,怎样撰写,也要认真、严肃对待,切勿随心所欲,不加选择地把附录拼凑成
“大杂烩”。
《栖志》在附录中有“旧志沿革”“新志沿革”“我看栖霞20年征文”“散文诗
歌选编”等题目,乍看似有创新之意,但细看内容和语言却不成功,当属败笔。
先说旧志新志沿革一题。笔者认为在附录中,对古今志书择其质量优胜、具有存
史价值的序言、后记、修志始末以及篇目等,是可以辑存的。但不可对历代志书妄加
褒贬。《栖志》对历代《栖霞县志》作如下断语:“万历志--难为首创”“康熙志--
和泪成章”“乾隆志--点缀盛世”“60年志--大跃进的产物”“90年志--继往开来”
等等。如此乱下断语和评论是不适当的,不当之理很简单:这是一部志书,非同专业
刊物,方志附录不是写书评的场所,不宜利用这个场合对所有前志大作点评文章。况
且评论未免有误。
再说, “我看栖霞20年征文”一题,共收入5篇作品。有篇《这才是真正的大跃
进》文章,其中有段内容很不健康。作者写道:“1958年冬,我在庵里水库工地‘抛
卫星’,推着3个大筐的小车,累得几乎垮下去,然而听到一位指挥官的豪言壮语后,
我的心动了,所有民工的心也动了。他是说,‘到了共产主义每人每天能够吃到一个
鸡蛋啊! ’请先别笑,那位可爱的工农兵干部说的是他梦寐以求的目标,也是最大的
假设,其实他心里有什么底呢!”
笔者认为大跃进是可以贬的,像这样的内容和笔法出现在文艺小说里无可非议;
而在志书里勾勒一名工农干部,横加讥笑和抹黑就不严肃、不适当了!
后说,在“散文诗歌选编”标题下,共收入32篇作品,其中3篇散文,29篇诗歌,
再加上其它标题内容,似有“选而不精”,东拉西扯,多多益善倾向,从而把附录凑
合成足有6万多字的“臃肿体”,和书中正编相比(平均每编不足2万字)很不协调,显
得本末倒置,“尾巴大其身”了!
综观一部志书的质量优劣和成败得失,尽管有诸多客观条件影响,但根本问题是
取决于修志人员的素质。诚如修志格言云:“有德无识干不了;有识无德干不好”。
此言富有哲理,值得我们深思!
(原文由烟史办[2003]1号《通知》转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