寿光盐业考古

Original URL: http://lib.sdsqw.cn/bin/mse.exe?seachword=&K=f7&A=3&rec=94&run=13

寿光盐业考古

一、寿光大荒北央遗址
寿光大荒北央遗址位于寿光市羊口镇(原卧铺乡)郭井子村西南2.5公里处,南距双王城盐业遗址群5公里,东北距莱州湾16公里,新塌河从遗址东侧流过。面积3平方公里,盐业遗址33处,其中西周27处,东周10处,非常密集(现代盐田和油田破坏了西北部分)。西周27处盐业遗址为同时共存,分为4组,共34个作坊。大荒北央盐业遗址的开始年代与双王城盐业遗址盐场结束时间相衔接,可认定是同一群生产者在不同阶段制盐活动的遗存。两者为一个前后发展的整体。
该遗址发现于1980年开始的全省文物普查,原调查报告称“郭井子荒北央遗址”。遗址现为一高岗(鲁北沿海多称高岗为“央子”),海拔3.8米,地表散布大量陶盔形器残片,面积约4万平方米。
2000年底,山东大学历史文化学院考古系主任王青教授为山大考古系1998级学生第二年春天的考古发掘实习选择遗址,他将目标锁定在尚未科学发掘的山东北部盐业遗址,并最终选择了寿光北部沿海的大荒北央遗址。2001年春山东大学历史文化学院考古系和寿光市博物馆进行试掘,考古人员在东西2100米、南北1400米,面积3平方公里范围内进行了系统调查,共发现盐业遗址33处,在遗址群中部不足1平方公里范围内发现了20处遗址,分布相当密集。在位于一条东西方向的古贝壳堤上,面积数万平方米,发现遗址包含了龙山早期和东周时期的堆积。东周时期的堆积主要位于新塌河西部。遗址文化堆积较厚,该遗址是鲁北沿海地带集中出土盔形器的一处遗址,地表采集盔形器残片占陶片总量的95%以上。经钻探,该址文化层厚约1米。第1层为表土,第2、3两层为文化层,包含物仍以盔形器为大宗,其比例超过90%。共计发现完整及可复原者6件。其余大量为残片。盔形器的尺寸大小基本相仿,口径和器高都在20厘米左右,胎厚2厘米左右,整体比较厚重坚实,腹部均装饰螺旋式粗绳纹。多数在内壁附着有白色或灰绿色凝结物硬层,厚达1毫米~3毫米,质地坚硬并显层理结构。该遗址出土的部分盔形器的外表局部呈红色,这应是经过火烧二次氧化的结果,而不是烧制盔形器时产生的,说明有些盔形器在使用过程中是经火烤过的。另外,该遗址出土的盔形器绝大多数都是残片(这也是鲁北沿海出土盔形器遗址的普遍特点),这是因为成盐过程中通常会在器具表面形成坚硬的钙化物凝结层,只有打碎制盐器具才能取出盐饼。综合以上证据,可以断定该遗址是煎煮海盐的聚落。
出土的大量盔形器,其质地分两类:一类红褐色,质地差,估计是用当地的土壤在当地烧制的。另一类灰色或黑灰色,质地好,应是在外地烧制好以后的输入品。这些盔形器内壁底部有白色沉淀物。对这种盔形器的功能,学者们也有不同看法。有的说是汲水器,有的说是陶臼,也有人说是煮盐的用具。山东大学历史文化学院考古系主任王青教授、安徽合肥工业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朱继平副教授根据出土盔形器的遗址的地理分布和盔形器出土状态,认为“鲁北地区盔形器存在两个不同的分布带,即沿海密集分布带和内陆少量分布带”。并采用XRF、XRD方法对盔形器内壁凝结物和文化层土样进行了物相分析和盐度分析对比,样品的Na元素和Cl元素XRF分析结果表明,盔形器的含盐量明显高于其他样品,显示盔形器与早期海盐生产有关。盔形器表面附着土样用去离子水过滤后,滤液结晶体的XRD分析结果,进一步表明盔形器是商周时期渤海湾地区海盐生产的器物。大荒北央遗址盔形器的内壁沉淀物与长江三峡中坝遗址出土的花边陶釜的内壁沉淀物具有基本相同的物相,进一步表明其与海盐生产有关。可以想见,最初的盐民一定是用自己平日烹饪的陶釜开始煮盐的,后来才制成了专用的煎盐器具。王青、朱继平指出“沿海密集分布带出土的盔形器应为海盐生产的专用工具”。大荒北央遗址出土的盔形器“以细砂陶为主(多出土于第2层),还有少量夹粗砂和贝壳碎屑陶(多出土于第3层和灰坑、灰沟)”。王青、朱继平根据这一现象,并结合鲁北地区先秦时期的海陆变迁过程,指出“大荒北央遗址第3层出土的盔形器大多应为采用海成土烧制而成,即当地所产”,而第2层出土的细砂盔形器则“很可能是从鲁北内陆输入的”。寿光市大荒北央遗址的发掘者据共出的鬲、簋、罐的时代特征,将遗址的时代定在西周前期。
在遗址中发现了一条小灰沟,深约1米,沟壁内斜,沟底就是中全新世形成的海相层,这层堆积巨厚的海相层富含海浸期海水浓缩形成的卤水,地下卤水会沿沟壁渗出。由此可推断,这条灰沟应是人工挖成的卤水沟。同时发现了摊灰刮卤的堆积及淋卤坑等制盐遗迹。用草木灰摊成的人工“摊场”,其表面则有盐土溶化后形成的白色硬面。大量黑色草木灰与白色凝结物交互成层现象,这些白色凝结物与盔形器上的白色凝结物基本一致,薄层和硬面相互叠压很有规律,没有发现混杂现象,而且从中出土的盔形器残片棱角分明,未见明显的磨损痕迹。而这些薄层和硬面均在草木灰之上,草木灰为有规律的数十层薄层,呈大面积水平分布,明显是人工形成的遗迹,应该就是人工“摊场”。化学分析表明,草木灰中的可溶性盐能与盐土中的钙离子或镁离子发生反应生成氯化钠,从而进一步提高了盐土的含盐量。草木灰上的白色沉淀物硬面表面非常光滑,味道微苦,物相分析表明,它的主要成分为石英和长石,与含盐物质溶解后的残留物有关。符合“摊灰刮卤”的主要环节。因此,这些草木灰和白色沉淀物硬面均可视为海盐生产中“摊灰刮卤”所形成的遗迹。其次还发现了用来盛放和溶解盐土的淋卤坑。发现的五个灰坑以内壁涂抹粘土为显著特征,这种粘土基本不透水。另在灰坑的底部发现较多草木灰颗粒,来源应与第二层的草木灰有直接关系。这些小灰坑应是“摊灰刮卤”过程中用来盛放和溶解盐土的淋卤坑。这些均与制盐有关的重要遗存,为早期海盐生产提供了重要实物。2007年《中国研究动态》(第1期)发表北京社会研究科学院历史研究所张翀的科研报告《2006年先秦史研究综述》。其中讲到,王青、朱继平《山东北部商周时期海盐生产的几个问题》(《文物》4期)认为山东北部生产海盐采用的应是淋煎法,主要有摊灰刮卤和煎卤成盐两个技术流程,大荒北央遗址的发掘可以证实和补充文献记载。
寿光市大荒北央遗址的发掘,是首次对鲁北地区古代制盐聚落遗址的发掘,它的发掘是上世纪90年代以来中国考古学发展新趋势的重要成果,解决了历史上模糊不清的海盐生产的工艺问题,弥补了文献记载贫乏的缺憾,进一步证实了海盐的生产对于社会发展的作用。
二、 双王城古盐场遗址
寿光双王城盐业遗址群位于寿光市羊口镇双王城水库周围。南界寇家坞村西南,北至六股路村南,东至辛沙公路,西至新塌河东岸。面积达30平方公里,是目前沿海地区所发现的规模最大的商周时期盐业遗址群。双王城一带属于巨淀湖(清水泊)东北边缘,古代曾称盐城、霜雪城。水库周围地标表平坦,地势低洼。海拔仅3米~4米。
该遗址群发现于2003年夏,后经多次较大规模的田野考古调查、钻探和试掘,基本摸清了双王城盐业遗址群的分布范围、遗址数量及时代。已发现古遗迹84处,其中龙山遗址3处(属于龙山中期偏晚),周代至西周初期77处,东周时期4处。其中含有金元时期遗址6处。双王城是目前我国沿海地区所发现的规模最大的盐业遗址。2008年4月始,北京大学考古文博学院、山东省文物考古研究所及寿光市博物馆,为探索鲁北沿海商、西周和金、元时期制盐业的生产方式、规模、海岸线的变迁,以及当时的社会经济、政治等问题联合对双王城水库工程范围内的遗址进行有计划的发掘,发掘面积近4000平方米,发现多处商周时期和金元时期与制盐有关的重要遗址。2009年4月,此次发掘被列入2008年度全国十大考古发现。7月底,又获得由国家文物局颁发的田野考古奖。
2003年夏到2004年春、秋,为配合南水北调东线工程双王城水库建设,山东省文化厅配合南水北调重点工程办公室与潍坊市、寿光市文物部门对设计方案中的征地范围进行了三次考古勘察、钻探和小规模试掘工作,在8平方公里范围内共发现商周盐业遗址39处,多个遗迹中暴露出卤水井、盐田(坑池),还发现了专门烧制盔形器的陶窑群。所有遗址出土物均以盔形器为主,所占比例在95%以上,有的遗址几乎全是盔形器。由于盔形器主要集中出土于渤海南岸一带的商周遗址内,学术界普遍认为,沿海一带的盔形器属于制盐工具。因此,双王城发现的这些遗址应是当时的制盐遗址。《中国文物信息网》《中国文物报》针对出土的盔形器碎片密集程度和文化堆积厚度分析了当时生产与生活地的可能;根据遗址的地理位于山东得天独厚的“地下液体盐矿体”分布带上,分析了制盐原料应是浓度较高的地下卤水。挖掘的坑池可能就是盐田、盐池;有意识使用草木灰制盐,与后世制盐中的淋灰法相似。此后从2005~2008年,北京大学考古文博学院、山东省文物考古研究所、寿光市博物馆等单位先后对双王城周边更大范围进行了调查、钻探和试掘工作,基本摸清了双王城作为一个盐业遗址群的分布范围、遗址数量及时代。
从2009年4月开始,北京大学考古文博学院、山东省文物考古研究所、寿光市博物馆的考古专家再次联合对该地进行继2003年遗址发现以来的第7次正式调查。这次又新发现遗址30余处。截至到2010年,双王城水库30平方公里的遗址面积上已发现盐业遗址87处。北京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盐业问题专家李水诚认为,双王城水库制盐遗址群面积之广、规模之大、数量之多、分布之密集、保存之完好,在全国非常罕见。“可以说,这是目前国内发现的商周时期最大的制盐遗址,并且与当时的政治、经济发展状况有着密切的关系”。国家文物局考古专家组专家、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研究员徐光冀说:“整个制盐历史过去做的很少,这一片(地区)是用海水来制盐,并且在商代就开始了,从考古史上来讲很重要。”目前在这个遗址群上出土的一处遗迹已经可以确定为制盐作坊,从中可以看到制卤、煮盐的生产过程,“这是迄今国内发现最早的用海水制盐的作坊。”尤其珍贵的是,出土的制盐作坊遗址完整有序,完整制盐作坊的揭露,也说明商周时期双王城的盐业生产是用地下卤水而非直接用海水作原料,从而彻底改写了中国海盐技术史。
双王城盐业遗址群有84个大小不等的遗址散布于双王城水库周围。各遗址面积较大的可达50000平方米,如011遗址;面积较小的也有2000平方米,如01遗址。经钻探,各个遗址堆积模式基本上包含井(深坑)、坑池等遗迹,盔形器、烧土、灰土等文化遗物和堆积散布于井周围及坑池一侧,形成一个个数百平方米大的“疙瘩地”。经过对014遗址的全面发掘和对07遗址、ss8遗址的重点发掘,发现遗址构成比较复杂。遗迹分属商周时期和金元时期。以014遗址A为例,发现商周时期遗迹除卤水井(1个)、坑池(沉淀池、蒸发池,共2个)外,还有蓄水坑(2个)、盐灶(1个)、基槽(2条)、类柱洞(32个)、灰坑13个。发现金元时期遗迹房屋基址1间,盐灶11个、沟5条、灰坑23个。
自战国以来,盐铁就为历代封建王朝所重视。从古至今在国家稳定、社会生活等各方面都占据着重要地位。制盐业在古代风貌如何?古人是如何制盐的?寿光双王城水库盐业遗址考古解开了商代制盐业的神秘面纱。从发掘资料分析,商代晚期与西周早期的制盐作坊基本一致。一个作坊由卤水井、盐池、盐灶等组成。人们从卤水井中提取卤水,在盐池内浓缩卤水,在盐灶上煮盐;煮盐使用的盔形器一般底部抹较厚的草拌泥。这是迄今国内发现最早的用海水制盐的作坊,对了解商周时期的盐业工艺流程,如制盐所需原料、取卤、制卤、成盐等过程,具有重要意义。
自2003年夏发现制盐遗址后,北京大学考古文博学院、山东省文物考古研究所、寿光市博物馆的考古专家曾连续多次对双王城盐业遗址群的规模、分布范围、遗址数量及时代进行徒步考察。经反复讨论、论证,专家一致认为,在寿光双王城水库周围30平方公里范围内发现的80余处文物点出土的遗物绝大部分为盔形陶器,时代大多为商周时期。同时,双王城遗址发掘发现了商代晚期遗存,说明该地区至少在商代就是重点的制盐地点,这为研究中国古代制盐提供了非常重要的资料。这是渤海南岸商周时期规模最大的制盐业遗址群,也是到目前为止我国发现的商周时期最大的制盐遗址群。该遗址群包括保留完整的制盐作坊、蒸发池、盐井、盔型器等。山东省文物考古研究所副所长王守功说:“寿光双王城盐业考古,是由中国考古研究机构独立进行的大型考古项目;尤其珍贵的是,这是海盐制盐作坊发掘及课题研究的第一次,填补了中国海盐制盐业考古研究的空白,为中国古代盐业史研究提出了更多、更深层次的问题;在渤海沿岸以海盐制作为课题研究进行的大规模考古,以及发掘保存如此完整的制盐作坊,在世界也尚属首次。”山东省文物考古研究所原所长、研究员张学海在接受众多媒体采访时这样说:“双王城水库盐业遗址群的发现可以说是抓住了中国盐业史的‘牛鼻子’,只要深入研究,相信中国制盐史这只大牛一定会显现本来面貌的。”
双王城水库盐业遗址出土最多的一种器具是“盔形器”。盔形器腹部内壁存有白色垢状物,有的盔形器底部还粘带圜底状红色草拌泥,014B遗址灶室内出土成堆白色和黄白色块状物,生产垃圾中出土成片白色粉状物,014B南部废弃坑池内出土灰白色硬块。随着世界对盐业考古的重视,专家们也对盔形器进行了研究,在用途上推断与古代制盐有关,科学分析结果表明,这些白色物质主要是钙镁的碳酸盐,以碳酸钙为主。这些白色物质是在煮盐过程中形成的。由此可见,盔形器为煮盐工具。可以推断这些文物点是与古代盐业有关的。有关资料表明,古代制盐往往需要打碎制盐工具来取出坚硬的盐饼,在双王城遗址考古现场也发现了陶片集中的灰坑。
通过对寿光双王城盐业遗址群的三个遗址进行发掘,揭露面积近1万平方米,清理出了一个完整的晚商时期制盐作坊单元。其结构布局可概括为:卤水坑井、盐灶、灶棚以及附属于盐灶的工作间、储卤坑等位于地势最高的中部,以之为中轴线,卤水沟和成组的坑池对称分布在南北两侧,而生产垃圾如盔形器碎片、烧土和草木灰则倾倒在盐灶周围空地和废弃的坑池、灰坑内。此外,灶棚内的空地可以作为盐工的临时住所以及仓储使用,具有房屋的功能。一个完整制盐作坊单元面积约在2000平方米上下(不含生产和生活垃圾区)。结合对沉淀池、蒸发池、储卤坑、盐灶的结构及相关遗存的科技分析,还可大体复原殷商时期该地区的制盐工艺流程:春季,盐工从坑井内取出地下卤水后,经卤水沟流入沉淀池过滤、沉淀,卤水在此得到初步蒸发、净化,再流入蒸发池内风吹日晒,形成高浓度的卤水;盐工把制好的卤水放入盐灶两侧的储卤坑;在面积达40多平方米的椭圆形和长方(条)形灶室上搭设网状架子,网口内铺垫草拌泥,其上置放煮盐工具盔形器;在工作间内点火,往盔形器内添加卤水,卤水通过加热蒸发后,不断向盔形器内添加卤水;盐块满至盔形器口沿时,停火;待盐块冷却后,打碎盔形器,取出盐块。煮盐工具盔形器口径20厘米左右、高20厘米以上,盛盐在5斤以上,盐灶上一次可置放200多个盔形器,也就是说举火一次可得盐1000斤上下 。
通过研究已清理出的不同时期坑池约10个,专家分析,这些分沉淀池和蒸发池两种。沉淀池主要作用为净化卤水,蒸发池主要作用为提高卤水浓度。沉淀池、蒸发池均是目前国内首次发现。它们的出现,说明商代人们已了解渤海南岸地区春夏之交水量少、干燥多风、蒸发量大的特点,并懂得充分利用日晒、风力等自然力来提高卤水的浓度,这是后来晒盐工艺的雏形。也是中国古代盐业官盐制度的雏形。考古人员认为,当地规模巨大的制盐设施,如盐井、盐池群、盐灶的发现,再加上双王城一带发现的多处规模大、密集分布的商周时期盐业遗址群,说明商周时期这里的制盐工业已有统一组织和管理。是国家控制下的盐业生产(官产)基地,比文献记载的东周时期齐国盐业官营制度早数百年。
寿光双王城盐业遗址的调查与发掘工作是首次在渤海沿岸为课题研究进行的大规模盐业考古调查。寿光双王城盐业遗址调查发现八十余处不同时期与制盐有关的遗址,是目前发现的规模最大的盐业遗址群。该遗址群年代早,延续时间长。此次发掘首次完整地揭露了一个商周时期制盐作坊,基本了解了该地区商周、金元时期制盐工艺流程和生产规模。了解古代尤其是商周时期制盐所需原料、取卤、制卤、成盐等过程,以及古代煮盐活动与环境的关系等问题。在全国乃至世界都是首次。双王城商代盐井的发现,把该地区盐井的历史提早了1500多年。这是中国沿海地区目前所发现的最早盐井。沉淀池、蒸发池也是目前中国商周盐业考古的首次发现。另据有关文献记录,金元时期,沿海地区制盐原料为海水,通过淋灰法来汲卤和提高卤水浓度,最后再用铁锅或盘煎熬,盐灶为平地垒筑灶台。这次双王城考古发现,既有与文献记录相同的一面(如用铁锅盘煎煮盐),又有与文献记录不同的一面,如原料为地下卤水、通过卤水沟和过滤沟来净化卤水和提高浓度、挖坑为灶等。这些考古发现修正或弥补了文献记录的不足。这一地区盐业考古的调查发掘工作,改写了人们对山东鲁北地区商周时期文化的认识。尽管发现的一些遗迹的性质还不明确,但在一定程度上填补了中国盐业史的空白,并为中国古代盐业史研究提出了更多、更深层次的问题。
2011年,寿光双王城盐业遗址群作为“黄河三角洲”盐业遗址群的主要部分之一,成功入选山东省第三次文物普查“十二大新发现”,代表山东省参加全国“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百大新发现”评选,成功入选。
三、寿光官台《创修公廨之记》
据《元史》记载,山东盐场有十九场,官台场、固堤场位列其中。对于元代山东盐场的情况史书中记载很少,流传下来的碑刻更是少之又少。寿光官台《创修公廨之记》碑现存于山东省寿光市羊口镇官台村,自元朝至今七百余年。是迄今为止唯一一块留存的有关官台场的石刻。2013年春天,此碑曾被不法文物贩子借助起重运输机械盗窃,幸被公安部门破案归还。《潍坊市盐业志》编纂人员通过对碑文拓片认真研究,多方查考历史资料,基本还原了碑文内容。
《创修公廨之记》整座石碑由青石雕刻而成,分为雕龙碑帽、碑身、赑屃碑座三部分。此碑当地人称为“龙碑”,是村里的“守护神”“镇村之宝”。该村原有两座雕龙碑,其中一座较小,因遭雷击,碑身断裂,连同雕龙碑帽跌落,将赑屃碑座头部砸碎,碑身仅剩一半。残碑亦落入沟壕埋于地下,难寻其踪。较大的碑碑帽长1.30米,宽1米,高1.21米,重1.5吨。两面各雕有两条盘龙,龙首分别位于左右两侧下端,雕刻精细,毛发后飘,具有明显的元代雕刻风格;龙尾互相攀绕于碑帽上端,龙身鳞片层次分明;二龙各以一爪扑抓一珠。正中六个篆书大字“创修公廨之记”。整座碑帽结构合理,布局匀称,雕工精湛,令人惊叹,堪称石雕艺术之精品。碑身高2.06米,宽1.08米,厚0.28米,重达5吨。此碑两面均有碑文,正面除碑体下端部分字迹较清晰外,多数字迹已模糊难辨;而背面上除“协赞提名”四个楷书大字清晰可辨外,其余多模糊难辨。碑座,长2.35米,宽1.30米,厚0.75米,重2.5吨。此碑总高4.10米,总重量达9吨。
2012年8月,考古专家燕生东在双王城盐业遗址考古时,曾对此碑进行过考证。根据石碑的右下角刻有“本司自至治元年”等字样,碑的右上角刻有“高家岗场、王家岗场”等字样(碑体背面),燕生东推断:“通过高家岗场、王家岗场等字样,可以断定这是一块元朝时期盐运司衙署碑,同时表明官台村早在元朝就是盐业衙门官台场的所在地。”
此碑两面均有碑文。阳面为“创修公廨之记”,自右向左竖排,共计28列。每列全格为65字,全碑含空格在内共1820格。开篇为“创修公廨之记”。其后是碑文作者、书写者的名字及官职,由于年代久远,碑额篆书者的名字模糊不可辨认。正文介绍了官台的来历及地理环境;元朝对官台治理的沿革;官台场盐司令武秀来场时间以及当时存在的诸多问题、采取的解决办法等;重建公廨的相关事宜以及其他事宜。阴面是“协赞提名”,该题目之下纵排38行文字。记载了社会各界赞助修建公廨的单位、场区内所辖的村庄提供的材建筑和有关人员,从右至左书写单位名称及人员职务姓名、各村庄提供的材料及人员姓名。
官台历史悠久,虽然无确切记载其地名具体的来历、时间,但历史传说源源不断。“夫官台遗迹,土人云:齐王避暑之所,故俗相传未为实。而基址尚在,然无文字可考矣”。从碑中文字记载可知,官台地名要远远早于官台场名。即先有官台,而后有官台场,场以地而名。
此碑记中明确记载了官台场的管辖范围。“东涉于弥,西被于淄,南接斟鄩,东北距海。”也就是说,官台场的东边到弥河,西边毗邻淄河,南边与斟鄩古城接壤,东北是大海。从阴面的“协赞题名”中可以知道其附近还有高家港场、王家岗场(在今东营市广饶境内)、固堤场(现潍坊滨海经济开发区内)等盐场,这与事实记载是相符的。所辖近三十余个村庄及五个井灶。辖区方圆二百余里,在当时规模是很大的。
官台“其地广斥”,非常适合产盐。在元朝以前这里就早已产盐了。在元代山东沿海地区的经济结构中,盐业生产始终占有重要地位。蒙古人入主山东之后,在整合金代盐官设置以及元初转运司官设置基础上形成了盐官体系,把盐业生产控制在自己手中,当时并没有系统而完善的盐官名称和体系。所谓“国初草创,盐政未立,任土之贡一付京官”。《元史》卷九四《食货志二》载:“山东之盐:太宗庚寅年(1230年),始立益都课税所”。对官台场的管理,民国《寿光县志》“卷六·官制”中“盐官之制”载:“元初设立官台场,置盐课大使。”官台场在元世祖忽必烈至元初(1264年)就已派驻了盐场官员碑记载:“至元初(1264年),设官勾以治之”。丁未年(1307年)官台场的管理机构改升为司令司,设盐场官员两名司令、司丞,品秩分别为七品、从七品。这一时段的官台场盐场官员没有管勾这一级。司令、司丞之下是奏差、称尹、司吏。附近的高家港场、王家岗场、固堤场盐场官员设置司令、司丞之下亦是司吏;这与《元史》中的记载略有不同。但在山东沿海的其他县志中,胶东所属盐场有管勾一职。可见元朝盐场官的设立是采取不同的地域特点而进行必要调整的因地制宜的政策。司令司的建立和升等使盐场官员的级别有了区分,突出了司令在盐场管理中的领导职能,其他官员的辅助作用更加明确。
元朝从事盐业生产的人,碑中称“灶民”。 灶民“世袭永充而不能脱籍,亦不得服官”。从碑文中可以看出官台场盐场的基层组织是灶。每灶由若干盐户组成,都有固定的居住地区和生产地区。官台场有康家井灶、乔家井灶、林家井灶、□□井灶、福亭灶五灶。元朝全国灶户约有5万户~6万户,而山东灶户定额到至元十八年才达到2870户。官台场在至元初就设有五灶,“民几四百”。也就是说,官台场的灶户占当时山东定额近五分之一。向国家缴纳生产物盐,是盐户的主要封建义务。盐户缴纳的盐有固定的数额,称为“额盐”,亦称“课盐”。 元政府为了增加盐课收入,不断提高各盐司上缴的盐额。官台场在至元初(1264年)“办课盐一万七千余引”,计6.8万多斤。而山东在至元二年,“办课银四千六百锭一十九两”。按照“每银一两,得盐四十斤”计算,全山东课盐额为18.47多万斤。官台场占总数三分之一多。到丁未年(1307年),“山东盐运使司续增额二万二千引”,达到三万九千余引。据《元史》记载,至大元年(1305年)之后,山东“岁办正、余盐为三十一万引”,官台场此时的课盐占山东总额近13%。当时,就全国灶户平均额盐而言,一般每户每年交2万斤左右。而官台场每户每年交3.9万斤左右,这点产量在今天看来微不足道,但在生产力极为落后的元代,仅仅靠人力熬卤制盐,付出的劳动量是极大的。可谓“政繁民困”。制盐任务本来繁重,且不断增加,加以盐官的勒索剥削以及天灾流行,所以灶户的生活是十分困苦的,逃亡情况经常不断发生,如碑中所记“逃间者济济”。
灶户制盐,每年必须达到一定的产量,且必须如额提供给盐场。盐场按照一定价格发给灶户“工本”,作为生产劳动的代价。“工本”通常以钞计,故亦称为“工本钞”。工本钞是按盐的数额多少以引为单位发给的。据《元史》卷九四《食货志二》记载,至元十八年,“灶户工本钱亦增为中统钞三贯”。总的说来,盐的售价大致为“工本钞”的五六倍,差距最大时为十比一。一般来说,“工本钞”的增长总是落在盐价的增长后面。生产的产品全部归国家所有,生产者所得到的只不过是以“工本”为名的勉强足以维持生活和从事再生产的必需的费用。对于封建统治者来说,发给“工本”,既是对盐户进行剥削的方式,又是保证再生产进行的手段。发放“工本钞”的方式通常是生产开始时发给一半或一部分,其余则当盐户缴纳“其所当付”的额盐时补足。如果盐户不能缴足额盐,政府除了使用政权力量强行追征外,同时便扣发“工本”。此即碑文中所载“追灶民工本以补经年亏课”。封建国家的官僚们把这种“依验多寡,俵付工本口粮”的办法说成是为了“以励勤惰”,其实质是以此来强迫盐户完成封建义务。
封建国家是“天地自然之利”的所有者。盐业生产的基本生产资料盐池、盐井、盐田均属于国家。元朝海盐生产与自然生态环境有着密切的关系。在传统海盐制法(刮土淋卤、煎煮成盐)的技术条件下,成品盐大都以柴草为燃料进行煎制。这就需要在海盐产区附近有充足的柴草供应地,有充足的制盐作业地,浅海含盐度较高。官台场北部临海,沿海有辽阔的涂滩,这就为盐业生产提供了充分的条件。煮盐需要柴薪,因而出产柴薪的荡地便成了盐业生产的另一项重要生产资料。元代沿用宋制,官给煎盐灶具,官给草荡。盐业荡地均属国有土地,称为“官地”。并“非灶户己业”“不许典卖,亦不许人租佃开耕”。官台场地处海滨,薪草相当缺乏,官拨草荡是盐业生产首要的生产要素。为完成增加的课盐数额必须有更多的薪草,这样就出现了官拨薪草不能满足生产需要。为完成课盐任务,必须有足够的薪草。在官拨薪草不够的情况下,野草成为盐业生产资料的唯一补充。野草是指在官拨荡地以外的土地上的薪草,主要作为日常生活所用,是老百姓一日三餐不可或缺的生活资料。“本场野草常为运民家窃取”,灶民每日从事盐业生产,没有时间刈草,难免出现不同户籍之间的矛盾。解决此类矛盾的方法是灶户词讼约会。灶户词讼约会,即灶户与民户在民事诉讼和轻微的刑事诉讼中需要约会。当灶户与军户相互诉讼时,盐司官与管军官约会“一同取问归结”;当灶户与民户相互诉讼时,盐司官与管民官约会“一同取间归结”。当官台场得到灶民与运民因野草收取引发纠纷,“公委人抚灶民”实际就是灶户词讼约会的具体表现。
元代的其他政治方面在碑文中也有所体现。如籍匠制度、乡村管理制度等。碑文最后一行,“蒙阴石匠作孙成、孙德明、孙□”,这些孙姓石匠让人一看便知或是兄弟、父子、叔侄,虽无从考证三人之间的具体关系,但来自一个家族,这一点毋庸置疑。这是匠户职业世袭,非经放免,不能脱籍的具体体现。而在碑记的《协赞题名》中所列的孙云子村、屯田村、孟家村、夹河村、东方村、北邵村、景明村、王高村、崔家庄、迴河口村、临泽村、南邵村、轮运村、南比村、南北河村、宋家庄、垒村、北楼村、下口村、四岐村、上口村、北邢姚村、陈□□村、高家井灶、王里村、王□村、福亭井灶……(还有部分村庄、井灶及人名因碑蚀难以辨认)。近三十个村庄都有“某社官”,有的村庄还不止出现一个。至元七年 (1270年),元政府下令在汉地立社,规定: “县邑所属村疃,凡五十家立一社,选年高通晓农事者一人为之长。增至百家者别设长一员,不及五十家者与近村合为一社。地远人稀,不能相合,各自为社”由此可知,社在元代是一种地方基层行政组织,其编制是以自然村为基础,在一定规定下(主要是户数)建立起来的一种基层行政机构。社的构成,按《元典章》中《劝农立社事理条》规定,正常情况下以50户为1社,在特殊情况下可以在50户~100户间为1社,在人户稀少地区可以少于50户。在地理范围上多以一个自然村为单位,在人户稀少地区可以由三、五个自然村为一社。据此,大致可以判断村庄的大小,村民人数多寡。“至治三年四月日”立碑,距今近七百年过去,不少的村名至今沿用。
碑记中提到的人名颇多,绝大多数无从考证。只有碑记的作者,同时也是书写者的翟若绳以及时任官台场司令的武秀可在史籍中查到蛛丝马迹。翟若绳曾于元成宗大德七年(1293年)撰书元达鲁花赤兴哥撒里《重修宣圣庙碑》(民国《寿光县志》卷三十·金石志四十),其时任学录。撰写《创修公廨之记》时为“敕授般阳府路莱州儒学教授”。官台场盐司令武秀,天一阁藏明代方志选刊《青州府志》卷之十三《宦绩》中记载:“武秀,济南人。仁宗时以清誉擢升为蒙阴令。经制有方,规画尽法,兴学校劝农桑。迁山东东路都转运盐使。去后,民为立石颂德”。武秀在蒙阴任县令期间,于元延祐二年县尹武秀创建了县衙、修建了儒学。清道光《济南府志》对其也记载。武秀在官台场采取“兴学校,正风俗,化民迁善;严公廨,畏民瘼,使民远罪”的管理办法,深得民心。其导之以道,齐之以刑的为政思想,至今仍值得借鉴。
据明朝宋濂所编的《元史》记载:“山东东路转运盐使司……盐场一十九所,每场设司令一员,从七品;司丞一员,从八品;管勾一员,从八品。”武秀的官秩应该是从七品,碑记中却记载“设司令、司丞二员,品秩同县邑”。从官衔上看,武秀的官衔是忠勇校尉官台场盐司令,张珪是敦武校尉官台场盐司丞。固堤场蒋仕照的官衔是修武校尉司令。忠勇校尉、敦武校尉、修武校尉都是散官职衔。散官,古代表示官员等级的称号,与职事官表示所任职务的称号相对而言。职事官与散官品级不定一致,散官高而充低级职事官,待遇则按其散官品级。据《元史》卷九十一《百官志七》载:忠勇校尉、修武校尉、敦武校尉都属武散阶。其中,忠勇校尉正七品,修武校尉、敦武校尉从七品。元朝盐场官的设立是采取不同的地域特点而进行必要调整的因地制宜的政策。这里的“校尉”已不再是官职了,只是标志等级的阶号,好像近代的军衔。固堤场司令加修武校尉也是如此。而高家港场、王家岗场的司令、司丞,固堤场的司丞则没有这种待遇。官台场司令、司丞都加武散官衔也说明了官台场的重要性。
“金石所载,历代方闻之士取以证经、佐史。”寿光官台“创修公廨之记”的发现、考证,为研究元朝潍坊地区的盐业经济、管理提供了确凿依据。
附:
创修公廨之记
敕授般阳府路莱州儒学教授翟若绳撰并书□□篆额
夫官台遗迹,土人云齐王避暑之所,故俗相传未为实。而基址尚在,然无文字可考矣。四际围之仅二百余里,东涉于弥,西被于淄,南接斟鄩,东北距海。其地广斥,乃利国煮盐之地也。至元初,设官勾以治之,办课盐一万七千余引,所管五灶,民几四百。至丁未改升司令司,设司令、司丞二员,品秩同县邑,隶山东盐运使司续增额二万二千引,额重户转,政繁民困,逋逃□间者继□,□□□攘窃之风盛行,国无盈余而民不被其泽。至治改元夏,司令武公至场,欲化民□□其□□□□使民有所□□□□□,乃设以□□圣贤使民有所畏,择明师,申明孝义,无民心之利诱。至治壬戌夏,盐运司召讲盐法,督场官追灶民工本以补往年亏课,众皆称□□□,公弗从,曰:苟利于民,□□□□□国之利也,今欲病民以补亏课,犹刃股以充腹,腹饱而身毙,□□□坐间之□灶民。敕牒吾所不拒,勒灶民工本,吾弗从也。官课有亏,乃予职不□以致若是,民所欲□□□□□□□□官皆从。乃设宴,赐以币礼盛馔慰劳,其言公曰:“武公不违办课,爱民之方,所从者咸许之”。本场野草常为运民家窃取,□被灶民监获。公委人抚□灶民曰:‘□□□□务,遍假车牛,协力办使公务毕,许汝自取其草,何如?’闻者悦从,愿裨以役。劝戒恩与数百日,是郊无野火,灶民安逸,运民无盜草之名矣。公尚患民无□□□□以于是察吏之攘窃者,不使遂其奸。民之豪強者,不得逞其欲。赏罚信治具明,教令肃徭役,省追侵漁财物,贮诸仓库以奉补亏。使官令本司令吏掌场,相沿以前所□,而其诚欲阴绝灶民供给之艰,逋逃间者继继秩于本司。公廨旧无石纪,不知岁月。栋木朽腐,柱石欹侧,毀圮不克嗣葺。公惛然而太息曰:“不为改作,安能仍其旧乎?”□创修廨,灶民度其功,代其役,以朱元等董其事,不数月,创构正厅七间,暖室三间。鼓楼层檐,悦乎明丽。下当仓库、囹圄。莫不渜然公前尹□□□□,令写此功,能闻于肃政,举除般阳府路淄川令尹。论二等,升承务。民感其德,乡耆郑珪、朱元闻灶民代以□源运石以刻字师之懋德,李君实状其事以请载。余以乡野后学不可以先长者,请固辞不克,逾勉逾方,乃□所闻以告。曰:武公事上临下,将□救其才力固有过逾者,然学问之功,亦不可诬矣。其为政也,知所先后。兴学校,正风俗,化民迁善;严公廨,畏民瘼,使民远罪。可谓道以德政,齐以礼刑。既教且公,俚人不以利欲之心,求理义之学,不以理义之获文利欲之私。化民成命之美,不可不纪撰之,为政者亦将有感于斯人。公名秀,字子实,济南人也。仍系之以铭,曰:
明良武公,泽民所先,隐图修政,不待来年。崇重人文,兴学养士,吏不侵渔,人知廉耻。奕奕公廨,武公作之,戒民勿亟,如子求道。栋宇峻严,跂焉如翼,廉隅整饰,如矢斯棘。哕哕其冥,殖殖其庭,君子居之,怀德惟宁。土人刻纪,非敢为忤,武公名实,目睹耳听。
至治三年四月 日乡耆郑珪 朱元 李高等立石
司吏黄俊德 许□ 赵武 前司吏孙怀诚 佟居正 梅诚
官台场称尹□友恭 刘全 贴利李兑
山东东路都转运盐司所委雇煎奏差张祖
敦武校尉山东东路都转运盐使司官台场盐司丞张珪
忠勇校尉山东东路都转运盐使司官台场盐司令武秀
蒙阴石匠作孙成 孙德明 孙旺 木匠作头郭民福 郭亭 高林孙福 泥匠作头叶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