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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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述

潍坊市盐区,位于渤海莱州湾南岸,东经118o47′~119 o33′,北纬36o51′~37o19′。海岸线长140公里,滩涂属淤泥沙质平原。面积为1472 平方公里,其中地下卤水带面积1100 平方公里,占莱州湾沿岸卤水带面积的76.7%。至2011年底,全市盐田总面积492.6万公亩,其中生产面积422.7万公亩。原盐产量1514.9万吨,占全省海盐年产量的93.39%;溴素生产能力达到10万吨。盐区滩涂广阔,土质良好;蒸发量高,降水量少;卤水充裕,地下卤水浓度高,质量好,储量大,埋藏浅,易开发,海盐生产条件优越。且交通便利,基础设施配套齐全,是全国重要的海盐及盐化工生产基地。
从20世纪90年代开始,潍坊盐业进入大改革、大发展时期。全市盐业实施“以盐为主,盐化并举”的发展战略,在扩大原盐生产规模,提高质量的同时,突出发展盐化工,加快产业、产品结构调整步伐,先后新建了一大批溴素厂,在此基础上开发了溴系列深加工产品,实现了深加工、多增值。盐化工成为潍坊盐业的半壁江山。
1990年3月2日,国务院第51号令颁布《盐业管理条例》。该条例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的第一部盐业行政法规,为盐业管理提供了法规依据,使盐业管理走上了法制化轨道。1993年7月10日,潍坊市人民政府以市政府4号令发布实施《潍坊市盐业管理办法》,这是潍坊盐业发展史上第一个规范性文件。
1994年1月1日,国家进行税制改革。税制改革前,盐税属一个单独的税种,税制改革后,合并原有的资源税和盐税,将盐作为资源税的一个税目,与其他应税矿产品一样,缴纳资源税,同时缴纳增值税。8月23日,国务院第163号令颁布《食盐加碘消除碘缺乏危害管理条例》,自1994年10月1日起施行。该条例对碘盐的加工、运输和储存、碘盐的供应、监督和管理作出了明确规定。食盐加碘关系到人民群众健康水平和素质的提高,是一项惠民工程。《条例》的出台,为确定食盐专营政策奠定了基础。
1995年11月8日,国家计委、国家经贸委颁发〔1995〕1872号文,该文件的主旨是将工业盐的计划分配改为在国家总量计划指导下的合同订货,盐碱生产企业直接见面,双向选择,签订合同,直接结算。该文件的颁布实施,是盐业的一次历史性转折,它打破了建国以来一直实行的计划经济体制,标志着盐业由长期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转变,使盐业生产企业走向市场,真正成为自主经营、自我约束、自我发展、自负盈亏的经济实体。这一转型,对潍坊盐业产生了重大影响,使潍坊盐业的资源优势、规模优势、成本优势等诸多优势得到充分发挥,发展潜能得到充分释放,促进了潍坊盐业的快速发展。
1996年5月27日,国务院197号令发布《食盐专营办法》,该办法明确规定:国家对食盐实行专营管理。国务院授权的盐业主管机构负责管理全国食盐专营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授权的盐业主管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食盐专营工作。并对食盐的生产、销售、储存和运输等作出了明确规定。该《办法》的实施,不但使食盐专营工作有法可依,而且大大提升了盐业的社会地位。此后进行的一系列工作,使食盐专营水平逐年提高。食盐专营成为一项基本国策,成为一项功在当代,利在千秋,惠及民生的神圣事业。经中国盐业总公司组织有关部门现场检查评定,寿光菜央子盐场、山东海洋化工(集团)有限公司、寒亭盐化集团第一盐场、昌邑盐化(集团)有限公司灶户盐场、寒亭区央子洗精盐厂、济南军区政治部洗精盐厂取得食盐生产许可证,成为国家食盐加碘的定点生产企业。
1997年7月,潍坊市人民政府以潍政发〔1997〕58号文件印发了《关于确定食盐专营管理体制的通知》,明确潍坊市盐务局为市政府的盐业主管机构。1998年,潍坊市政府下发了《关于加强食盐管理 确保全民食用合格碘盐的通知》,推广碘盐送销到户。
1999年6月23日,山东省人民政府以鲁政发〔1999〕70号文件颁发《关于调整和完善盐业经营管理体制的通知》;同年11月9日,潍坊市政府办公室以潍政办〔1999〕132号文件下发《关于进一步完善盐业经营管理体制的通知》,制定了全市盐业经营管理体制改革方案。12月2日,市政府召开全市盐业体制调整会议,部署全市盐业经营管理体制的调整理顺工作,全市盐业经营管理体制理顺工作全面展开。各级政府和盐业部门认真贯彻鲁政发〔1999〕70号和潍政办〔1999〕132号文件精神,加快盐业经营管理体制调整理顺步伐,先后完成了潍坊城区、海化开发区、昌邑、寒亭、安丘、青州、临朐、诸城、高密县(市、区)
盐业机构的划转工作,重新设立了昌乐盐业机构。使其成为省、市盐业公司的直属或下属企业及当地政府的盐业主管部门。潍坊市盐业公司更名为潍坊盐业公司,同时挂潍坊市盐务局的牌子,为山东省盐业总公司直属的法人实体和潍坊市人民政府的盐业行政主管部门。
经营管理体制理顺后,加大工作措施,全面落实国家对食盐专营的各项政策。按照国家规定实行食盐生产定点制度,经过逐步优胜劣汰,潍坊市确定了管理规范、设备先进、质量可靠、布局合理的3家企业为国家定点食盐生产企业;在运输环节实行食盐、其他用盐准运证制度;在批发环节实行食盐批发许可证制度;在零售环节实行食盐零售许可证制度;健全完善了全市遍布城乡的食盐营销网络和碘盐送销服务机制;建立了食盐专营统一管理、统一计划、统一组织供应、统一结算、统一上交碘盐基金的“五统一”管理制度,使食盐专营政策逐步落实到位;为满足不同消费者的需求,食盐定点企业开发了多品种营养盐,提高了食盐质量和档次。在2003年受“非典”疫情影响而导致的食盐抢购风潮中,各县市区盐业机构发挥食盐专营优势,上下配合,加强组织调度,仅用十天时间即平息了食盐抢购风潮。在2005年春季由于原盐价格上涨导致食盐产销价格倒挂而影响食盐供应的非常时期,潍坊市盐务局及时采取措施,确保了市内外食盐市场的稳定供应;并本着“科学补碘,分类指导”的原则,按计划调拨供应非碘食盐,适于特殊人群需要。通过一系列艰苦努力,潍坊食盐专营各项工作跃居全省前列,食盐计划完成率、碘盐普及率、合格碘盐食用率全部达标。
2000年,省人大颁布了《山东省盐业管理条例》等地方法规。各级盐业管理部门经法规授权,成为盐政执法主体,在盐业资源、生产、运销、市场管理、查处盐业违法案件中发挥了巨大作用。市县两级执法主体,建立了“产区源头治理、销区市场监管、产销结合部重点稽查”三位一体的执法保证体系,与公安等部门建立了联合执法机制,使盐业产销秩序逐步得到规范,市场逐步得到净化。
2000年起,顺应改革大潮,盐业企业实行改制。除山东海化集团羊口盐场、山东菜央子盐场、山东寒亭第一盐场三大企业外,其他盐业企业全部改制为民营企业。企业改制使企业的产权关系更加明晰,责、权、利更加明确,企业发展的动力得到加强。在企业改制的同时,民营资本进入盐业,一大批民营企业家纷纷投资建设盐场和盐化厂,其投资规模、经济实力、发展速度前所未有,成为潍坊盐业的一支新生力量。企业改制和民营经济极大的推动了潍坊盐业的发展。
2001年3月,在潍坊市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特别是产区人民政府着手整顿盐业产销秩序。潍坊市人民政府成立整顿和规范盐业产销秩序领导小组,在市盐务局下设办公室。建立了“政府主导、盐业牵头、部门配合、企业参与”的工作格局。提出了“科技兴盐、依法治盐”的总体目标和“走科学化发展、法制化管理、集约化经营”的路子。采取“发展壮大一批、规范完善一批、查处整改一批、取缔关闭一批”的方针,对整合企业实行“统一财务结算、统一对外签订销售合同、统一开具销售发票、统一结算货款、统一缴纳各项税费”的“五统一”管理。并逐步建立了系统完整的工业盐港站运销监管体系,将工业盐纳入了有序规范的管理。同年4月,潍坊市人民政府以市长令出台《潍坊市实施<山东省盐业管理条例>办法》。8月20日,山东省公安厅、山东省盐务局联合发出通知,全省盐政执法部门统一加入“110”社会联动体系,建立盐政、公安联合执法机制。潍坊市盐务局与市公安局成立联合打击渉盐犯罪办公室,定期召开联席会议,联合查处重大涉盐犯罪案件,有力地加强了盐政执法力度,有效地实现了行政执法与刑事执法的结合,使一些重大渉盐案件得到及时查处,重大渉盐案件犯罪疑犯受到法律的严惩,盐业市场特别是食盐市场得到净化,维护了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同时,食盐专营及碘盐知识宣传日益加强。全市盐业系统每年利用“3·15”消费者权益日和“5·15”防治碘缺乏病日,大张旗鼓进行宣传,全民食用碘盐率和健康意识明显增强。
为充分保护开发卤水资源,自2005年前后,根据市委市政府要求,推行盐溴联产制度,按照盐溴联产、以盐定溴、盐溴平衡的原则,所有溴素生产企业必须配套足量盐田,充分利用提溴卤水。同时,不再批准新上盐溴生产装置,并对辖区内制溴企业,重新划分了配套盐田区域,避免了提溴卤水空排造成的资源浪费和环境污染。在原盐生产淡季,实行溴素汛期限产和冬季停产,在每年12月1日至次年2月28日,所有溴素生产装置将全部停产。2005年,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整顿和规范盐业市场秩序活动,大力进行企业组织结构调整,采取兼并联合的方式进行企业整合重组。按照省局要求,以换发制盐许可证为抓手,建立制盐行业准入制度,严格审核生产资质和质量保证体系,对全市制盐企业的生产资格重新确认,提高了潍坊盐业企业组织化程度和生产经营集约化水平,逐步改变了潍坊盐业一度出现的“多、小、散、乱”状况和相互冲击、低价倾销、无序竞争的局面,实现了良性发展。全市制盐企业及业户从千余家调整整合为151家,并全部取得了制盐许可证,每家企业的盐产能均达到5万吨/年以上,规模化生产格局初步形成。
2006年,潍坊市政府出台了《关于实行食盐专营村级管理目标责任制的意见》和《制盐工业结构调整意见》,全市9454个行政村中已落实目标责任制的行政村8807个,占总数的93.15%。推行营销业务部建设,全市建起营销业务部46个,设置食盐零售网点13511处。潍坊市盐务局进而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食盐专营社区管理的意见》,将食盐专营社区化服务纳入制度化、规范化管理。期间,由于全国两碱工业迅猛发展,用盐量大幅增加,拉动了原盐销售,加上北方海盐不同程度的欠产,使供求关系发生根本性变化,呈现供应偏紧的局面,同时由于生产成本的上升,多重因素推动了原盐价格的上升。
从2006年开始,潍坊盐业贯彻实施国家发改委《全国制盐工业结构调整指导意见》,进一步推动全市盐业结构调整,至2009年,为解决部分制盐企业“小、散、乱”和卤水利用率低的问题,依托现有大企业,对小型制盐企业进行并转联合,潍坊制盐企业按30万吨以上规模的要求,将151家制盐企业继续整合为38家,进一步提升了集约化生产经营水平。为保护资源,科学发展,严格执行溴盐联产、冬季溴素休产的发展战略,有效地节约了地下卤水资源,使资源的综合利用率不断提高,节能减排工作取得实效。
2010年,潍坊市盐及盐化工产品均实现销大于产,盐业实现销售收入75亿元,国、地两税入库8.5亿元。食盐安全成效显著,顺利通过碘缺乏病防治目标省级考评。尤其通过改进市场经营体系和建立客户信息体系、落实营销业务体系、完善物流配送体系,构造安全监测体系,参与市场竞争的基础进一步牢固。潍坊市以有效占领食盐市场为目的,不断加大食盐零售终端直达配送网络体系的建设力度,终端配送网络更加成熟。各县市区碘缺乏病防治目标实现全部达标。潍坊市碘盐覆盖率97.98%,碘盐合格率96.82%,合格碘盐食用率94.84%,继续保持先进水平。盐政执法力度明显加大,行业管理日趋规范,以“转方式、调结构”为主线,认真组织实施盐业结构调整振兴计划,继续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发改委《全国制盐工业结构调整指导意见》,积极引导和培育大型企业集团,推进盐业科技进步,引导企业加快技术改造创新步伐,发展后劲明显增强。
到2011年,全市有制盐企业38家,员工人数33564人。全市原盐生产面积422.7万公亩,结晶面积107.4万公亩,其中塑苫面积104.5万公亩,占结晶面积97%;年生产原盐1515万吨,生产面积单产3.58吨/公亩,结晶面积单产14.11吨/公亩,均创历史新高。全年销售原盐1548万吨。生产盐化工产品30.94万吨,销售30.81万吨。其中,盐化工主导产品溴素产量达到8.49万吨。全行业完成销售收入103.20亿元,首次突破百亿大关。实现两税入库11.11亿元,突破十亿大关。
纵观潍坊盐业二十三年来的发展,令人振奋。这段时期是盐业改革力度最大、发展速度最快、经济效益最好、为国家贡献最突出、职工收入最实惠的时期,它的辉煌历程将永载史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