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保险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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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保险办公室

1997年10月,随着潍坊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改革的进行,医院成立了医疗保险办公室,时有工作人员3名。至2004年12月有工作人员4名,其中主任1名,主任助理1名,工作人员2名。
医疗保险办公室主要职能:
1.传达贯彻上级有关医疗保险工作的各项政策。
2.组织起草本院一系列医疗保险配套管理文件。
3.监督检查上级各项医疗保险政策的落实和院内各项医疗保险管理规定的执行情况。
4.审批参保病人住院期间特殊检查、治疗以及转院治疗。
5.审核参保病人住院期间发生的各种医疗费。
6.负责市、区工伤保险、女工生育保险定点医疗的配套管理。
7.负责市重点保健对象来院医疗的服务和管理。
1997年10月至2000年12月期间,医疗保险办公室承担着潍城区、奎文区企业职工大病统筹、工伤、女工生育保险定点医疗的配套管理工作。按照各级政府对参保人员在定点医院门诊、住院、处方用药、检查治疗以及费用结算等方面的具体要求,制订完善了大病统筹、工伤、女工生育保险等一系列配套管理办法,并认真贯彻落实。1999年初,医院根据城区职工群众日益增高的医疗保健需求和竞争日趋激烈的医疗市场,采取了“走出去、拉定点、争市场,变被动服务为主动服务”的重要举措,制订了定点医疗协议、定点医疗优惠政策,印发了定点医疗服务承诺和定点医疗管理办法等文件,并且印制了定点医疗联系卡,到市区企事业单位上门宣传,主动服务。在医院干部职工的共同努力下,较短时间内有46家市区企事业单位与医院签订了定点医疗协议。
2001年1月以来,伴随着潍坊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改革的正式实施,医院被定为首批市、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按照市委、市政府提出的一系列新的政策规定,医院在管理上及时进行了调整,顺利地实现了由大病统筹管理到基本医疗保险管理的转轨。同时出台了参保病人门诊、住院、特殊慢性病医疗和市重点保健医疗等一系列配套管理办法,完善了参保病人身份确认、住院病人特殊检查治疗审批、医疗费最终审核、参保病人转院审批等各项规定,促进了潍坊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改革的顺利开展。
2002年以来,潍坊市卫生系统按照上级指示精神全面实行ISO质量管理,医疗保险办公室按照ISO质量管理的标准要求,修改完善了科室工作制度、各类人员工作职责、各项工作流程和每个工作环节的质量要求,使医疗保险办公室的工作走上了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
2003年12月医院新病房大楼建成启用后,医院的住院条件和服务环境有了明显的提高和改善。来院治疗的参保病人呈现明显的上升势头,门诊参保病人日均接诊200余人次,住院参保病人日均保持在150人以上,来院定点医疗的特殊慢性病病人达2500余人。

历任负责人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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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性别 │籍贯 │职务 │任职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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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永朴 │男 │山东平度 │主任 │1997.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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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纪昌 │男 │山东济南 │副主任 │1997.10当月 │
│ │ │ │ │调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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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旭东 │男 │山东昌邑 │副主任 │1997.10-2 │
│ │ │ │ │00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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