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工作统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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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工作统计

医院属差额预算管理单位,按规定以其业务收入抵补支出,支大于收的差额部分,列入国家预算,由国家预算拨款弥补,维持收支平衡。1955年建院时筹集资金60954.2元,国家投资7000元,全院固定资产只有1988.36元。1967年至1975年间,因处于“文化大革命”期间,财务管理混乱,收入减少,而支出却逐年增加,每年的支出都超过业务收入,所以上级的拨款逐年增加。1984年4月山东省政府对部分医疗收费项目提高了收费标准,医院同时加强了经营管理,随着人员设备的逐年增加,规模逐渐扩大,收入支出都相应提高。在经费管理上,自1986年起,潍坊市财政对本院的补助实行“定期定额拨款,专项补助,结余留用”的差额预算管理制度。财务管理一直沿用国家财政部、卫生部规定的传统的财务制度和会计制度。1999年1月1日起,按照财政部、卫生部《财社字(1998)148号》、《财会字(1998)58号》文件要求,执行新颁发的《医院财务制度》和《医院会计制度》。随着医院改革的深化和部分医疗收费标准的提高,医院的业务收支、结余和固定资产逐年增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