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平国故城
东平国是西汉宣帝甘露二年(前52年)在古宿国遗址地设立的,汉宣帝刘询封其子刘宇为东平国王,国都设在宿城,辖无盐、任城(今济宁东南)、东平陆(今汶上北)、富城、亢父(今济宁南)、樊(济宁东)、章(东平鄣城)等7县。东汉光武帝建武十七年(41年)封其子刘苍为东平国王。三国魏明帝太和六年(232年)封曹操之子曹徽为东平国王,国都由宿城迁至寿张。西晋,东平国都又迁至须昌。东晋,改东平国为东平郡,宿城为郡城。北魏,宿城仍为东平郡治。隋朝设东平县,宿城为县城。宿城自西周开始至唐代,或为国、或为郡、或为县,绵延持续2000余年。
东平国故城,位于东平县东平街道宿城村西北,城址大体呈长方形,东西长1600米,南北宽1300余米。1997年被山东省政府列为省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对于这处规模宏大的王城遗迹,清代著名考古历史学家蒋作锦著的《东原考古录》载:“宿国故城在危山(白佛山)前……汉置东平国……治无盐(无盐村),无盐为县城,宿为王城。”清光绪《东平州志》载:“州东二十里汉置东平国,治无盐为县城,宿为王城,晋改东平国为东平郡,宿又为郡城……”现故城址的西北角、东南角和东北角还有残存的汉代城墙。特别是西北角的城墙,高度在3米以上,东西长180米,宽15米,夯土层、柱洞十分明显,为研究汉代城池建筑工程提供了重要依据。
东平国故城址内残砖碎瓦和石质、陶质建筑构件随处可见,这表明当年城内有较大规模的建筑群落。从历年群众动土的断面上考查,可知文化层厚度达2米以上,而且包含物十分丰富。文化层大致分三层:上层以隋唐文化层为主,中层为汉代文化层,底层为商周文化层。汉代文化层包含物最为丰富,主要有灰陶路钉砖、筒瓦板瓦、泥质五铢钱范、灰陶豆、罐、缸瓮和铁质的锄犁等。1972年,遗址的北部曾出土了大量新莽时期的货泉、布币等。皇城区位于城的西南侧,原高出地面2米多,于1976年冬季农田基本建设时被推平,当时出土了一些金银器、陶器、瓷器和铁器等。特别是在遗址的北部还出土一宗比较珍贵的文物,如焦园村村民平整土地时一次出土虎符竟达十多枚,经专家鉴定为晋代遗物,是鲁西南乃至山东地区不可多得的珍品。虎符长6.5厘米,高4.5厘米,厚2.5厘米,用铜铸成伏虎状,通体有虎斑条纹,错金铭文刻于虎颈和背缝处凸起的长条形棱上,需两半扣合方读。虎符是古代帝王授予臣属兵权和调动军队的信物,分左右两半,右一半由国王保存,左一半交给带兵的将帅。要调动军队时,国王将右一半交给另外的将领或亲信拿去和带兵将帅手中的左一半扣合,互相符合完整表示命令验证可信,方有权调动军队,所以又称“兵符”。我国迄今发现的较早的虎符实物,是现藏于中国历史博物馆的战国时期秦国颁发的“新鄭虎符”和秦虎符、杜虎符。东平县文物管理部门还从东平国故城附近的村民手中征集到许多汉代铁制生产工具,以及花纹不同的瓦当、路钉砖、大型板瓦、筒瓦和瓷器等。有的出土器物已被专家鉴定为国家级重要文物,对研究和考证当时东平地区乃至整个鲁西社会经济发展史提供了重要依据。
东平国故城出土的晋代虎符
宿城故城
位于东平县东平街道,为省级文物保护单位。《东原考古录》载:“东平古名郡也。考自倚危开国,筑宿为城,南澄汶水之清,东撷龙山之秀……”可见古帝王早就看中了这块风水宝地。
古宿国,在今宿城村及村西一带。鲁隐公元年(前722年)九月,“宋人盟于宿”,这是《春秋》中第一次提到“宿”。据考,西周初年,东平一带的古国有须句、鄣、宿等。鲁庄公十年(前684年)三月,宋灭宿,齐又灭宋,宿国被齐国占领后,即在宿地设“无盐邑”。秦代,改设无盐县。西汉宣帝甘露二年(前52年)设东平国,国都设在宿城。东晋,改东平国为东平郡,宿城为郡城。南朝宋,东平郡属兖州,领须昌、寿昌(今寿张)、无盐、平陆、范5县,郡治宿城。北魏,宿城仍为东平郡治,领无盐、须昌、寿张、富城、平陆、范、刚7县。北齐,东平郡移至泰安博城(今泰安市郊区旧县),无盐并入须昌县,须昌县移治宿城。北周,宿城境属鲁州。
隋朝开皇十六年(596年),须昌县迁至须昌(今东平县老湖镇埠子坡),并在原无盐县境设宿城县,宿城为县城。唐太宗贞观元年(627年),宿城县并入须昌县。中宗景龙元年(707年),复置宿城县。德宗贞元四年(788年),改宿城县为东平县,这是历史上最早出现的东平县名。文宗太和四年(830年),改东平县为天平县,三年后并入须昌县,自此,宿城县废。
宿城,自西周开始至唐代,为国、为郡、为县近2000年。
近代,称宿城为须城,是方言“宿”与“须”同音而误。《东原考古录》载:“惟须昌故城与东平州城称须城,均与宿城无涉。”“文化大革命”前,宿城北门外曾有巨型石碑一座,上书“宿峗保障”。1988年,改“须城”为“宿城”。
沟坝遗址
沟坝遗址
位于东平县梯门镇沟坝村西侧,距县城17.6公里。遗址为高出四周3至6米的台形地,其保存范围为南北长70米,东西宽90米,为泰安市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该遗址未进行科学发掘,但从遗址南部山水冲刷的断面上观察,地表20厘米下即为文化层,深度在5米左右。文化层为灰褐色土质,内包含的文化遗物比较丰富,主要有烧土块、兽骨和各种陶器残片,红、灰、黑色陶片均有,但以灰陶为多。1973年泰安地区文物大普查时曾在此遗址发现粗柄豆、袋足鬲、夹砂罐等陶器。附近村民还在遗址东部发现不少陶豆和陶罐,并发现有青铜剑等。
根据文物工作者的现场考察和征集到的出土器物标本分析,该遗址应为持续时间较长的商周时代文化遗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