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庆施(1886—1933),字子善,山东滕县(今滕州市)城南五所楼村人,同盟会员,曾任国民党山东省政府秘书长,著名民主人士。
李庆施出生于当地一个业医之家。早年除入私塾就读外,还曾随其父李宣化先生习医。后考入山东优级师范学堂理科本科。毕业后回到家乡,出任滕县劝学所所长。1907年,为探求救国救民的途径,他负笈东瀛,前往日本留学。在日本,他加入了同盟会,投入到了民主革命之中。回国后,李庆施担任了济宁州中学堂的学监。他和曹州府普通中学堂的同盟会会员王鸿一相互联络,相互配合,积极开展革命活动,成为邹、滕、峄三县首领。
1912年8月,同盟会改组为中国国民党,李庆施随之转为国民党员。“二次革命”爆发后,李庆施等山东革命党人也在鲁南地策动驻军及绿林武装,积极谋图响应。随后,李庆施等山东革命党人陆续加入了中华革命党,在山东地区开展反袁活动,直到反袁斗争取得胜利。
1918年,李庆施当选山东第二届省议会议员。在省议会议员任内,李庆施常提兴利除弊之议案,不仅于国有益,而且民受其惠。据《李庆施先生事略》记载:“先生对于省政,独具硕见,词严义正,刚直之气,蜚声议坛。”
1919年初“巴黎和会”上,在英美列强控制下,日本继承了战败国德国的在华利益特权,而北洋政府对此妥协,激起了全国人民的极大愤慨。对此,山东人民更有切肤之痛。4月20日,山东省议会副议长王鸿一及议员李庆施、王乐平、聂湘溪、张星平等人,在济南演武厅举行了规模空前的“山东国民请愿大会”。到会者达一万三千余人。大会上,李庆施率先发言,义愤填膺,慷慨激昂,声泪俱下,与会者莫不为之悲愤。大会提出“外争国权、内惩国贼”的口号,选出李庆施等11人为代表组成请愿团,通电要求惩办卖国权奸,废除不平等条约。会后游行示威,宣传演讲,直至深夜。这次大会影响很大,震动遐迩,实为“五四”爱国反帝运动之先声。
4月26日,李庆施与王讷、庄陵兰等二十余位代表同先期赴京的山东代表房金锜、刘志和等11人,于上午10时往见总统,而由秘书长许宝蘅代见。李庆施、王讷、房金锜痛陈山东人民愤激状况,及日本近年在山东的横暴情形,敦请政府力为主持,并请电训我国在欧会的专使,嘱其坚持到底。
5月1日,中国国民外交协会,电告英、法、美、意四国首脑,再次要求将德国在山东所攫取之权利,直接归还中国。山东参、众两院全体议员,致电我国驻欧专使:“乞拼死力争,主张直接索还青岛及铁路、矿山,并废除中日新约。”
5月4日,巴黎和会中国外交失败的消息传来,北京学生三千余人在天安门前召开大会,提出“外争国权”“内除国贼”“取消二十一条”“还我青岛”等口号。会后,与会学生游行示威,火烧赵家楼曹汝霖住宅,怒打了章宗祥,“五四”反帝爱国运动爆发。旅京山东学生也参加了5月4日北京学生的爱国斗争。当天下午,济南各界人士数十人在省外交商榷会开会,由国民外交协会派来山东的寿鹏飞报告青岛外交情形。李庆施时驻北京,他与其他驻京鲁籍议员樊文耀等二十余人发表通电,反对五国共同管理青岛之说,并表示:如果不把青岛直接交还给中国,则坚决斗争不止。在李庆施等驻京鲁籍议员的联络组织下,5月11日上午11时,旅京鲁籍数万人,在彰义门外的旷野召开了恳亲会。
6月20日,山东省议会致电巴黎和会专使,坚持拒签对德和约,指出:“与其屈强权而生,毋宁服公理而死,通国士庶,已抱决心。诸公愿入国内,尚其坚持斯义。”(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枣庄市委员会文史资料委员会《辛亥革命在枣庄》第15辑,1992年,第188页)山东省议会、律师公会、报业公会、教育会、学生会、农会、商会等七团体代表以及山东旅京同乡会会长马龙标和山东省前来请愿代表李庆施、王乐平、张文英等为首的85人以及旅京山东学生界代表,于当日上午7时在化石桥山东学校开会,决定进行方法:一、向总统府国务院要求拒不在对德和约上签字,请政府给以支持,并给欧会专使电告拒不签字,严惩卖国奸人;二、通电各省请求援助;三、电达山东同乡军人将领王占元、卢永祥、吴佩孚等,请给以主持一切。上午11时许,李庆施等人率山东请愿团手持白旗列队向总统府行进。12时,李庆施等人率山东各界请愿团一行齐集新华门前,要求晋谒总统徐世昌,被警察阻止,不得入内。大家立于烈日之下,交涉多时迄无结果。北洋政府的敷衍激起了请愿团的愤慨。于是,有些成员直闯新华门,守门卫兵忙把大门关闭。李庆施与请愿团各成员见无法进入新华门,就跪在门外大哭。经李庆施与各代表再三哭诉,对方始得放请愿团一行进入总统府第一道大门。总统府派秘书陈某接见,推脱阁议后再答复,劝令代表解散。李庆施与请愿团代表齐声大呼,要求立见总统,未获允准。下午2时许,大雨淋漓,李庆施及各代表鹤立不顾,而后又跪在大雨之中,衣裳湿透,无一起立者。总统徐世昌派一军官及一秘书由后门出府,对李庆施与各代表“力为劝说,仍无效果”。徐世昌无奈,急请代总理龚心湛、内务总长朱深、外交次长陈篆等入总统府,商磋对付办法;并请军警督察长、山东旅京同乡会会长马龙标到府,以同乡私谊向代表们劝说。下午4时左右,马龙标奉命出来接见请愿团,他一开始也是婉劝加威胁:“劝告代表暂时回去,否则逮捕法办。”李庆施与请愿团成员无一惧者,“仍效申包胥哭秦廷,坚持请愿意见”(中国史学会济南分会《山东近代史资料选集》,山东人民出版社1959年版,第300—301页)。至下午6时许,李庆施及代表坚持如故。当李庆施等人率请愿团各代表退出时,已是深夜10时。此时,山东旅京同乡会还致电各省当局、各团体、各报馆,表示:“宁死虫沙,不甘鱼肉。”(山东省地方史志编纂委员会《山东史志资料》第1辑,山东人民出版社1984年版,第106页)恳请他们奋力抗争,并联合各省各界一致进行。
6月21日下午2时,李庆施等人带领请愿团排队执旗前往国务院面谒总理,由西苑门进居仁堂会见国务院代总理龚心湛、司法总长兼内务总长朱深。代表团根据与马龙标、吴炳湘、徐邦杰等分头接洽所定,推举李庆施、王乐平、张文英、张敬承、徐寅亮5位代表陈述意见,面递请愿书。请愿书内列三项要求:一、巴黎和约关于山东三条,必须拒绝签字;二、高徐、顺济铁路草约,必须废除;三、卖国奸人必须严惩(中国社会科学院历史研究所第三所近代史资料编辑组《近代史资料:五四爱国运动资料》,科学出版社1959年版,第607—608页)。代表反复陈述要求,龚心湛却一味敷衍,李庆施等5位代表坚持山东三条如不能保留则完全拒绝签字,表示:不达目的,决不罢休。龚心湛见此,只得表示下午4时到总统府,转告徐总统办理。下午3时,李庆施等代表始行退出。此后,他们又商榷并准备下次请愿需要力争的事项。
李庆施等代表退出后,国务院便于次日致电“巴黎和会”中国专使陆宗舆,告知山东请愿团来京请愿力争之事,令其采取措施,鼎力补救。
6月23日早2时,李庆施等人召开山东各界请愿团全体会议。会上,请愿团推举李庆施、王乐平等15人为谒见总统时的发言者,又举2人为预备代表。是日下午5点,李庆施与请愿团全体成员奔赴新华门。7时,由李庆施等17位代表入见总统,其余代表在新华门外等候。总统徐世昌在怀仁堂接见了请愿团代表。17位代表复推举李庆施等人率先发言。李庆施首先向总统等人痛陈日人在鲁暴行,涕泪俱下,几至痛哭。次由王乐平代表陈明请愿团三项请愿要求:一、巴黎和约,要求保留三条,否则全约拒不签字;二、高徐、顺济铁路条约要求取消,垫款由山东地方筹偿;三、曹、陆、章3人卖国之罪,擢发难数,应交付法庭,依法严惩。徐世昌敷衍应付,最后还表示:山东诸代表要求各事,政府终无圆满之答复。李庆施等各位代表怒火中烧,表示:政府如此答复,“我等决无面目再回山东”。徐世昌又推托说:“此事关系重大,应由内阁负责,当将诸君诚意转达总理,共商办法,代表暂行回寓。”(《山东代表谒见总理情形》,《大公报》1919年6月26日)李庆施一行见事已至此,遂整队退出总统府。
由于山东各界请愿团对“拒签和约”之事“坚持甚力”,国务院不得不再次致电“巴黎和会”中国专使陆宗舆,令其迅速与日方协商,督促日本交还青岛。6月24日,国务院对于山东各界请愿团所请三条已正式拟批。当晚,山东各界请愿团接到国务院的书面批示。该批示说:“关于欧洲和约我国专使尚在设法筹维,政府亦必慎为保持,总期熟权利害妥筹。”关于高徐、顺济路约的批示是:“查该约尚系草约,惟既经双方商订,非片面所能取消。”关于惩办国家奸人的批示说:“共和国家,一切措施,悉当准诸法律,岂能因无据之言,入人以罪。”(《新众院通过保留青岛案》,《大公报》1919年6月30日)对此搪塞敷衍之词,请愿团全体成员“皆颇为愤懑”,遂当即拟就电稿,揭露政府含混搪塞,毫无诚意,并希望各界遥为声援,且于25日一早即将电报发出。
25日上午10时许,在京山东各界请愿团由李庆施等人率领,复往国务院,由已推举出的李庆施、王乐平等四人入见代总理龚心湛。双方连续交谈达三个小时之久。李庆施等人指出:国务院的批示,含混搪塞,不着边际。因此请求政府收回原批示,并表示:如果含糊奉批,代表当不能归见父老。龚、陈两人甚窘,只得答应将原批示撤回,转达总统,请示办法慎重再批。李庆施等四代表见目的基本达到,遂即告退而出。
在接到国务院的批示后,山东各界请愿团极为不满,决定派代表李慎五回省组织第二批请愿团,复行赴京,以为代表后盾。
25日下午1时,以李庆施、王乐平为首的山东各界请愿团与北京中等以上学校学生联合代表请愿团及京师总商会代表、留日学生代表、报界代表、教会代表、陕西学生代表,共约四五百人,冒着炎天烈日,齐集总统府请愿,并于2时到达新华门,要求进入总统府晋见总统。总统徐世昌不肯出来接见,李庆施及省内外代表决心不食、不回,露浸风吹,坐待通宵,并表示:不见总统,坚决不退。
6月28日晨,李慎五率同各府、县76人组成的山东第二批请愿代表团赴京。下午1时,以李庆施、王乐平为首的山东第一批请愿团与李慎五率领的第二批请愿团会合后,在齐鲁公学召开大会,发表启事,宣布国会贻误外交罪状,反对中日直接交涉的卖国政策,反对卖国军阀、济南镇守使马良。会后,李庆施等人组织山东两批请愿团各代表结队游行,散布白话传单。接着,山东各界又选出代表,组成第三次赴京请愿团,并电告北京政府,准备赴京。
当时,“五四”反帝爱国运动已席卷全国,各地爱国青年学生更是浴血拼搏。北洋政府惮于正义舆论之压力,终于在6月28日决定电令“巴黎和会”中国专使拒绝在“巴黎和约”上签字。此后,李庆施与山东请愿团两批成员陆续回到了济南。不久,他又参与领导了爱国群众砸《昌言报》馆事件。李庆施在“巴黎和约”拒签斗争中所表现出的坚韧不拔的精神,受到了各界人士的赞扬。
1921年,山东省议会已届改选之期,当时的山东督军兼省长田中玉打算操纵选举,以为己用,对不顺从者,就以武力胁从。李庆施在当时的兖州选区最具影响力,故被田中玉视为眼中钉。开票结束,凡与李庆施有关之人,全部落选。李庆施率众抗议,不予承认。军警将李庆施等八人“予以逮捕”,然后“解往地方检察厅侦讯”。在济南狱中,李庆施与当局周旋了一年,终将此前兖州舞弊之非法选举予以推翻。继而重新改选,结果,李庆施一方大获全胜。此次选举诉讼,震撼山东政坛,而李庆施之声名益彰。
李庆施的所作所为为北洋军阀势力所不容,不久便离鲁就职于京绥铁路局。然而慕名前来求与之结识者颇不乏人。后来,国民革命军西北军将领冯玉祥经友人介绍,延参军幕。李庆施先后任绥远省教育厅长、国民革命军第二集团军总司令部外交司长等职。
1927年“四一二政变”后,李庆施倦于无谓的内战纷争,于1928年返回山东,在临时省会泰安担任了山东省政府秘书长一职,并兼署建设厅厅长。此后,李庆施又一度奉命改任山东省政府委员。
1929年3月,李庆施以山东地方代表的身份,参加了“五三惨案”善后的谈判,并负责济南的接收事宜。他勉力从公,在对日谈判中尽力维护国家尊严与民族利益,终于顺利地完成了济南的谈判接收任务。此后不久,他即辞去了山东省政府内的任职。
1933年2月26日,李庆施突发心脏病去世,终年45岁。
(刘晓焕)
李庆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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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庆施(1886—1933),字子善,山东滕县(今滕州市)城南五所楼村人,同盟会员,曾任国民党山东省政府秘书长,著名民主人士。
李庆施出生于当地一个业医之家。早年除入私塾就读外,还曾随其父李宣化先生习医。后考入山东优级师范学堂理科本科。毕业后回到家乡,出任滕县劝学所所长。1907年,为探求救国救民的途径,他负笈东瀛,前往日本留学。在日本,他加入了同盟会,投入到了民主革命之中。回国后,李庆施担任了济宁州中学堂的学监。他和曹州府普通中学堂的同盟会会员王鸿一相互联络,相互配合,积极开展革命活动,成为邹、滕、峄三县首领。
1912年8月,同盟会改组为中国国民党,李庆施随之转为国民党员。“二次革命”爆发后,李庆施等山东革命党人也在鲁南地策动驻军及绿林武装,积极谋图响应。随后,李庆施等山东革命党人陆续加入了中华革命党,在山东地区开展反袁活动,直到反袁斗争取得胜利。
1918年,李庆施当选山东第二届省议会议员。在省议会议员任内,李庆施常提兴利除弊之议案,不仅于国有益,而且民受其惠。据《李庆施先生事略》记载:“先生对于省政,独具硕见,词严义正,刚直之气,蜚声议坛。”
1919年初“巴黎和会”上,在英美列强控制下,日本继承了战败国德国的在华利益特权,而北洋政府对此妥协,激起了全国人民的极大愤慨。对此,山东人民更有切肤之痛。4月20日,山东省议会副议长王鸿一及议员李庆施、王乐平、聂湘溪、张星平等人,在济南演武厅举行了规模空前的“山东国民请愿大会”。到会者达一万三千余人。大会上,李庆施率先发言,义愤填膺,慷慨激昂,声泪俱下,与会者莫不为之悲愤。大会提出“外争国权、内惩国贼”的口号,选出李庆施等11人为代表组成请愿团,通电要求惩办卖国权奸,废除不平等条约。会后游行示威,宣传演讲,直至深夜。这次大会影响很大,震动遐迩,实为“五四”爱国反帝运动之先声。
4月26日,李庆施与王讷、庄陵兰等二十余位代表同先期赴京的山东代表房金锜、刘志和等11人,于上午10时往见总统,而由秘书长许宝蘅代见。李庆施、王讷、房金锜痛陈山东人民愤激状况,及日本近年在山东的横暴情形,敦请政府力为主持,并请电训我国在欧会的专使,嘱其坚持到底。
5月1日,中国国民外交协会,电告英、法、美、意四国首脑,再次要求将德国在山东所攫取之权利,直接归还中国。山东参、众两院全体议员,致电我国驻欧专使:“乞拼死力争,主张直接索还青岛及铁路、矿山,并废除中日新约。”
5月4日,巴黎和会中国外交失败的消息传来,北京学生三千余人在天安门前召开大会,提出“外争国权”“内除国贼”“取消二十一条”“还我青岛”等口号。会后,与会学生游行示威,火烧赵家楼曹汝霖住宅,怒打了章宗祥,“五四”反帝爱国运动爆发。旅京山东学生也参加了5月4日北京学生的爱国斗争。当天下午,济南各界人士数十人在省外交商榷会开会,由国民外交协会派来山东的寿鹏飞报告青岛外交情形。李庆施时驻北京,他与其他驻京鲁籍议员樊文耀等二十余人发表通电,反对五国共同管理青岛之说,并表示:如果不把青岛直接交还给中国,则坚决斗争不止。在李庆施等驻京鲁籍议员的联络组织下,5月11日上午11时,旅京鲁籍数万人,在彰义门外的旷野召开了恳亲会。
6月20日,山东省议会致电巴黎和会专使,坚持拒签对德和约,指出:“与其屈强权而生,毋宁服公理而死,通国士庶,已抱决心。诸公愿入国内,尚其坚持斯义。”(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枣庄市委员会文史资料委员会《辛亥革命在枣庄》第15辑,1992年,第188页)山东省议会、律师公会、报业公会、教育会、学生会、农会、商会等七团体代表以及山东旅京同乡会会长马龙标和山东省前来请愿代表李庆施、王乐平、张文英等为首的85人以及旅京山东学生界代表,于当日上午7时在化石桥山东学校开会,决定进行方法:一、向总统府国务院要求拒不在对德和约上签字,请政府给以支持,并给欧会专使电告拒不签字,严惩卖国奸人;二、通电各省请求援助;三、电达山东同乡军人将领王占元、卢永祥、吴佩孚等,请给以主持一切。上午11时许,李庆施等人率山东请愿团手持白旗列队向总统府行进。12时,李庆施等人率山东各界请愿团一行齐集新华门前,要求晋谒总统徐世昌,被警察阻止,不得入内。大家立于烈日之下,交涉多时迄无结果。北洋政府的敷衍激起了请愿团的愤慨。于是,有些成员直闯新华门,守门卫兵忙把大门关闭。李庆施与请愿团各成员见无法进入新华门,就跪在门外大哭。经李庆施与各代表再三哭诉,对方始得放请愿团一行进入总统府第一道大门。总统府派秘书陈某接见,推脱阁议后再答复,劝令代表解散。李庆施与请愿团代表齐声大呼,要求立见总统,未获允准。下午2时许,大雨淋漓,李庆施及各代表鹤立不顾,而后又跪在大雨之中,衣裳湿透,无一起立者。总统徐世昌派一军官及一秘书由后门出府,对李庆施与各代表“力为劝说,仍无效果”。徐世昌无奈,急请代总理龚心湛、内务总长朱深、外交次长陈篆等入总统府,商磋对付办法;并请军警督察长、山东旅京同乡会会长马龙标到府,以同乡私谊向代表们劝说。下午4时左右,马龙标奉命出来接见请愿团,他一开始也是婉劝加威胁:“劝告代表暂时回去,否则逮捕法办。”李庆施与请愿团成员无一惧者,“仍效申包胥哭秦廷,坚持请愿意见”(中国史学会济南分会《山东近代史资料选集》,山东人民出版社1959年版,第300—301页)。至下午6时许,李庆施及代表坚持如故。当李庆施等人率请愿团各代表退出时,已是深夜10时。此时,山东旅京同乡会还致电各省当局、各团体、各报馆,表示:“宁死虫沙,不甘鱼肉。”(山东省地方史志编纂委员会《山东史志资料》第1辑,山东人民出版社1984年版,第106页)恳请他们奋力抗争,并联合各省各界一致进行。
6月21日下午2时,李庆施等人带领请愿团排队执旗前往国务院面谒总理,由西苑门进居仁堂会见国务院代总理龚心湛、司法总长兼内务总长朱深。代表团根据与马龙标、吴炳湘、徐邦杰等分头接洽所定,推举李庆施、王乐平、张文英、张敬承、徐寅亮5位代表陈述意见,面递请愿书。请愿书内列三项要求:一、巴黎和约关于山东三条,必须拒绝签字;二、高徐、顺济铁路草约,必须废除;三、卖国奸人必须严惩(中国社会科学院历史研究所第三所近代史资料编辑组《近代史资料:五四爱国运动资料》,科学出版社1959年版,第607—608页)。代表反复陈述要求,龚心湛却一味敷衍,李庆施等5位代表坚持山东三条如不能保留则完全拒绝签字,表示:不达目的,决不罢休。龚心湛见此,只得表示下午4时到总统府,转告徐总统办理。下午3时,李庆施等代表始行退出。此后,他们又商榷并准备下次请愿需要力争的事项。
李庆施等代表退出后,国务院便于次日致电“巴黎和会”中国专使陆宗舆,告知山东请愿团来京请愿力争之事,令其采取措施,鼎力补救。
6月23日早2时,李庆施等人召开山东各界请愿团全体会议。会上,请愿团推举李庆施、王乐平等15人为谒见总统时的发言者,又举2人为预备代表。是日下午5点,李庆施与请愿团全体成员奔赴新华门。7时,由李庆施等17位代表入见总统,其余代表在新华门外等候。总统徐世昌在怀仁堂接见了请愿团代表。17位代表复推举李庆施等人率先发言。李庆施首先向总统等人痛陈日人在鲁暴行,涕泪俱下,几至痛哭。次由王乐平代表陈明请愿团三项请愿要求:一、巴黎和约,要求保留三条,否则全约拒不签字;二、高徐、顺济铁路条约要求取消,垫款由山东地方筹偿;三、曹、陆、章3人卖国之罪,擢发难数,应交付法庭,依法严惩。徐世昌敷衍应付,最后还表示:山东诸代表要求各事,政府终无圆满之答复。李庆施等各位代表怒火中烧,表示:政府如此答复,“我等决无面目再回山东”。徐世昌又推托说:“此事关系重大,应由内阁负责,当将诸君诚意转达总理,共商办法,代表暂行回寓。”(《山东代表谒见总理情形》,《大公报》1919年6月26日)李庆施一行见事已至此,遂整队退出总统府。
由于山东各界请愿团对“拒签和约”之事“坚持甚力”,国务院不得不再次致电“巴黎和会”中国专使陆宗舆,令其迅速与日方协商,督促日本交还青岛。6月24日,国务院对于山东各界请愿团所请三条已正式拟批。当晚,山东各界请愿团接到国务院的书面批示。该批示说:“关于欧洲和约我国专使尚在设法筹维,政府亦必慎为保持,总期熟权利害妥筹。”关于高徐、顺济路约的批示是:“查该约尚系草约,惟既经双方商订,非片面所能取消。”关于惩办国家奸人的批示说:“共和国家,一切措施,悉当准诸法律,岂能因无据之言,入人以罪。”(《新众院通过保留青岛案》,《大公报》1919年6月30日)对此搪塞敷衍之词,请愿团全体成员“皆颇为愤懑”,遂当即拟就电稿,揭露政府含混搪塞,毫无诚意,并希望各界遥为声援,且于25日一早即将电报发出。
25日上午10时许,在京山东各界请愿团由李庆施等人率领,复往国务院,由已推举出的李庆施、王乐平等四人入见代总理龚心湛。双方连续交谈达三个小时之久。李庆施等人指出:国务院的批示,含混搪塞,不着边际。因此请求政府收回原批示,并表示:如果含糊奉批,代表当不能归见父老。龚、陈两人甚窘,只得答应将原批示撤回,转达总统,请示办法慎重再批。李庆施等四代表见目的基本达到,遂即告退而出。
在接到国务院的批示后,山东各界请愿团极为不满,决定派代表李慎五回省组织第二批请愿团,复行赴京,以为代表后盾。
25日下午1时,以李庆施、王乐平为首的山东各界请愿团与北京中等以上学校学生联合代表请愿团及京师总商会代表、留日学生代表、报界代表、教会代表、陕西学生代表,共约四五百人,冒着炎天烈日,齐集总统府请愿,并于2时到达新华门,要求进入总统府晋见总统。总统徐世昌不肯出来接见,李庆施及省内外代表决心不食、不回,露浸风吹,坐待通宵,并表示:不见总统,坚决不退。
6月28日晨,李慎五率同各府、县76人组成的山东第二批请愿代表团赴京。下午1时,以李庆施、王乐平为首的山东第一批请愿团与李慎五率领的第二批请愿团会合后,在齐鲁公学召开大会,发表启事,宣布国会贻误外交罪状,反对中日直接交涉的卖国政策,反对卖国军阀、济南镇守使马良。会后,李庆施等人组织山东两批请愿团各代表结队游行,散布白话传单。接着,山东各界又选出代表,组成第三次赴京请愿团,并电告北京政府,准备赴京。
当时,“五四”反帝爱国运动已席卷全国,各地爱国青年学生更是浴血拼搏。北洋政府惮于正义舆论之压力,终于在6月28日决定电令“巴黎和会”中国专使拒绝在“巴黎和约”上签字。此后,李庆施与山东请愿团两批成员陆续回到了济南。不久,他又参与领导了爱国群众砸《昌言报》馆事件。李庆施在“巴黎和约”拒签斗争中所表现出的坚韧不拔的精神,受到了各界人士的赞扬。
1921年,山东省议会已届改选之期,当时的山东督军兼省长田中玉打算操纵选举,以为己用,对不顺从者,就以武力胁从。李庆施在当时的兖州选区最具影响力,故被田中玉视为眼中钉。开票结束,凡与李庆施有关之人,全部落选。李庆施率众抗议,不予承认。军警将李庆施等八人“予以逮捕”,然后“解往地方检察厅侦讯”。在济南狱中,李庆施与当局周旋了一年,终将此前兖州舞弊之非法选举予以推翻。继而重新改选,结果,李庆施一方大获全胜。此次选举诉讼,震撼山东政坛,而李庆施之声名益彰。
李庆施的所作所为为北洋军阀势力所不容,不久便离鲁就职于京绥铁路局。然而慕名前来求与之结识者颇不乏人。后来,国民革命军西北军将领冯玉祥经友人介绍,延参军幕。李庆施先后任绥远省教育厅长、国民革命军第二集团军总司令部外交司长等职。
1927年“四一二政变”后,李庆施倦于无谓的内战纷争,于1928年返回山东,在临时省会泰安担任了山东省政府秘书长一职,并兼署建设厅厅长。此后,李庆施又一度奉命改任山东省政府委员。
1929年3月,李庆施以山东地方代表的身份,参加了“五三惨案”善后的谈判,并负责济南的接收事宜。他勉力从公,在对日谈判中尽力维护国家尊严与民族利益,终于顺利地完成了济南的谈判接收任务。此后不久,他即辞去了山东省政府内的任职。
1933年2月26日,李庆施突发心脏病去世,终年45岁。
(刘晓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