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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克选(1867—1923),福山县(今烟台市莱山区)东泊子村人,字志诠,“系烟台经营电业第一人”。
孙克选出身于东泊子村的望族,父亲孙泰岳早年经商,后捐了一个诰封布政司经历职衔(五品)。身为四个兄弟中的老大,孙克选自幼聪慧好学,学问品行闻名乡里,后来承袭了父亲的职衔(未仕)。他不但早早投身商海,谋求靠实业致富,更成为东泊子村的“首事”(近似于族长),东泊子村与邻村的地界纠葛、村内的官司诉状,均由孙克选出面料理。
孙克选曾随父辈闯关东从事皮货生意,也曾远走日本经营面粉等洋货,甚至在政记轮船公司当过多年的业务员和经理。多年的经商活动使他积累了一定的资金实力和经验,为投资实业打下了基础。
20世纪初,国内城市绅商兴起了投资举办实业之风。孙克选看到,烟台地处内地与关东的行商要道,借助港口和航运,经商贸易可望发达繁荣,而此时外国资本势力则觊觎烟台,多方试探投资开办企业。在这种情势下,孙克选深感责任重大,刻不容缓,唯捷足先登,方可占得先机,确保经济利益不为外商所攫夺。
当时烟台尚无电力企业,新式机器工业和商业缺乏可靠的动力支撑,影响了城市工商业的发展。针对这种状况,孙克选断定兴办电业将会有良好的发展前景,于是便将兴办实业的目标锚定在开办发电厂一事上。1905年,他将创办电灯公司的想法付诸实施。这一年,他邀集商界志同道合者公议,筹创电业公司,在取得地方绅商共识后,即于次年农历六月上书省宪、商部请予批准立案,注册颁照。获得批准后,公司遵章开办,定名为“烟台金埠华商电灯有限公司”,孙克选任董事长兼总经理。
金埠华商电灯公司从创始之日便提出:凡集资者均为烟台本地人士,拒绝外资入股。在《章程》“宗旨”中的第一条,便揭橥创办电业的初衷:“烟台一隅本为南北行商之要道,际此东港又开商埠,其市面日盛一日,不待智者而能知。特繁盛之区种种商业,外人必先觊觎电灯其一也。本公司为自保利权以杜侵越起见,爰邀同志公议,专集华商股本创办电灯业,经呈请大部批准立案并恳注册颁照,俾有执守,以便遵章开办。”
该章程的主要内容为:一、呈请商部批准立案,注册颁照,以便遵章开办。二、华商电灯公司不准外人(指外国人)入股,并申请刻制“烟台金埠华商电灯有限公司”印章。三、拟筹股本银十万两作为一万股。已集股五千,计银为五万两,汇存烟台商号以备先行购置机器。四、地址选定河东沿旷地五亩,商部颁给执照后用以盖建厂房。五、公举总经理三人,副总经理二人,凡持两千股者为协理,一千股者为议董。公司有重大事件,协理和议董均可参加会议。持有五百或二百五十股以上者为股董。六、股息分配事项。七、公司申请承办烟台电灯建设场站。其线路所经当先尽繁盛地方设立。街道到电杆之处应请商部通知地方将所有路灯一律改换电灯。八、股票转让事宜。
公司以营业名义集资,凡参与集资者均为烟台本地人士,孙克选自己投资白银4万两,共集得股金15万两,作15万股,每股计漕平银10两。公司地址选在河东沿空地(约5亩,今烟台邮电大楼以北、华丰街西首河东沿),从上海恒丰有限公司购置供5000盏电灯使用的发电设备。
为从上海商购发电机组以备发电之需,孙克选曾向时任国子监祭酒的福山人王懿荣求助。在寄给王懿荣的信中,孙克选一方面阐述了创办华商电灯公司的目的所在,一方面期望王懿荣出面,为华商电灯公司联系订购一台发电机组。孙克选身为原牟平一带的望族,与身为福山望族的王懿荣早年相识,两大家族更有姻亲关系,虽然一个是地方商贾,一个是京官大员,但常年保持书信往来。孙克选呈递给清政府的开办电灯公司奏章,很大程度上也是托王懿荣的关系得以呈上。毕竟在当时条件下,一个捐五品的商人实业计划若想得到清政府的允准,还得有上层人物代为疏通关系。有人分析,电厂从上海恒丰有限公司购置的供5000盏电灯照明的发电设备,可能就是由王懿荣托其妹夫、时任两江总督的张之洞代为办理的。
此后,孙克选又先后涉足商业、交通、外贸、林业等多个领域。但在外商的竞争中,华商电灯公司举步维艰。1914年5月1日,苦心经营9年之久的华商电灯因各种原因停业。身为创始人的孙克选,也在1923年赴东北经商时感染风寒,不幸去世,享年仅56岁 。
(庄维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