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垂(965—1033),字舜工,博州(今茌平)人,宋代水利专家。
宋真宗咸平年间(998—1003),李垂考中了进士。他曾担任湖州录事参军,还入为崇文校勘,累迁著作郎、馆阁校理等职。
李垂为人耿直,疾恶如仇,对于官场中那些逢迎拍马的作风深恶痛绝,坚决不与之同流合污。大家熟知的“趋炎附势”这一成语出自《宋史·李垂传》,讲的就是他的故事。
李垂很有才学,为人正直,讲求节操,对当时官场中弥漫的奉承拍马的风气非常反感,不屑与之为伍,因此得不到重用。当时权倾天下的宰相丁谓,就是用阿谀奉承的卑劣手法获取真宗欢心的。他玩弄权术,独揽朝政。许多想升官的人都极力地吹捧他,以求能有个一官半职。但是李垂却对丁谓毫不理睬,从来不奉承他。有人对李垂不结交丁谓非常不理解,问他为什么从未去拜谒过丁谓。李垂对他们说:“丁谓身为宰相,办事不公,天下失望。他只知玩弄权术,靠自己的权势行事。而且仗势欺人,有负于朝廷对他的重托和百姓对他的期望。这样的人我为什么要去拜谒他?看他的所作所为,将来必得带罪发配到朱崖。我不能跟他结党营私,跟他结伙儿。”丁谓听说李垂不肯攀附他,十分忌恨,就利用自己手中的权势把李垂贬出了开封。即使是受到这样的待遇,李垂依然保持着自己正直高洁的操守,他依然甘愿仕途上落魄,也不愿意和丁谓同流合污。丁谓的结局还真让李垂说准了。后来,丁谓失势遭贬,被发配到海南一带做司户参军,那个地方就叫“朱崖”。
乾兴元年(1022),丁谓不再受宠,下了台。李垂这时被召回京都。不过依然没有受到重用。一些关心他的朋友对他说:“朝廷里有些大臣知道你才学过人,想推举你当如制诰(为皇帝起草诏书等官员)。不过,当今宰相还不认识你,你何不去拜见一下他呢?”李垂平淡地回答他们说:“如果我30年前就去拜谒当时的宰相丁谓,可能早就当上翰林学士了。我现在年纪大了,见到有的大臣处事不公正,就常常当面指责。我怎么能趋炎附势,看别人的眼色行事,借以来换取他们的荐引和提携呢?”李垂的这番话传到了这时的宰相耳朵里,让其十分不高兴。结果李垂再次被挤出京都,到外地当州官。
后来,人们用“趋炎附势”这一成语用来形容走权门、或奉承和依附有权势的人。
李垂是一位有见地的水利专家。他曾经上《导河形胜图》3卷,提出自己治理黄河的策略,想要恢复九河故道,解决黄河经常决口、洪水泛滥的情况。虽然没有被朝廷采纳,但是在当时受到了广泛的关注。
在黄河的治理上,分流的方法经常被人们提到。“分流”治黄的思想自古有之,源远流长。文字记载最早的发明人就是家喻户晓的大禹。众所周知,大禹治水的范围包括江、淮、河、济,主要的治理措施就是分流导流,“疏九河而注诸海。”此后,汉代的冯逡、韩牧,宋代的李垂以及明代前期的宋濂、徐有贞和后期的杨一魁等,都崇尚分流导河的治河方略。他们想要通过分流的方式减轻黄河给民众造成的灾害。
大中祥符五年(1012),李垂上《导河形胜书》3篇并图。他针对宋初黄河连年决口、京东故道严重淤积的形势,主张“自汲郡东推禹故道,挟御河,较其水势,出大伾、上阳、太行三山之间,复西河故渎,北注大名西、馆陶南,东北合赤河而至于海。”他认为如此则“大伾而下,黄、御混流,薄山障堤,势不能远”“百姓获利,而契丹不能南侵矣。”对于李垂的建议,朝廷还是比较重视的。宋真宗阅奏后令枢密直学士任中正、龙图阁直学士陈彭年等详议。议后上奏:“详垂所述,颇为周悉。所言起滑台而下,派之为六,则缘流就下,湍急难制,恐水势聚而为一,不能各依所导。设或必成六派,则是更增六处河口,悠久难于堤防;亦虑入滹沱、漳河,渐至二水淤塞,益为民患。又筑堤七百里,役夫二十一万七千,工至四十日,侵占民田,颇为烦费。”因为任中正、陈彭年等人的意见,李垂的建议被束之高阁了。
天禧三年(1019),黄河于滑州天台山决口,泛水东入淮河,三十余州县受灾。朝廷发兵夫9万人治之,天禧四年(1020)二月决口才被堵上。庆功后,李垂又上书言疏河利害。真宗命其至大名府及滑、卫、德、贝诸州与通利军等地考察,并与地方长吏计议。回京后,李垂向真宗禀报了考察情况。他认为,应黄河北行,地方长吏“虑水势浩大,荡浸民田,难于堤备。”但如不改道使北,则“决河而南,为害既多,”“东河泄水又艰。”他反复衡量,提出了一个中间方案,“自上流引北载之高地,东至大伾,复泄于澶渊旧道,使南不至滑州,北不出通利军界。”他还对工程作了较详计划,并请发兵夫2万,于天禧五年(1021)二月兴工,十月完成。李垂的这一建议经朝廷审议后,“虑其烦扰”,仍未被采纳。
很有意思的是,其实在李垂治黄的建议中,除了治水之外,还包含着与当时的时局有关的军事防御的想法。这种将治河与军事上的防御结合起来,加以通盘考虑的做法,在当时是比较普遍的一种观念。宋此时在河北地区对辽国的防御,更多的是依赖黄河作为天然的屏障,来阻挡可能会出现的辽国的入侵。这一考虑和以往的治黄的主张是不一样的。
李垂在黄河治理上的贡献还是不能抹杀的。他是一位有见地的水利专家。
李垂的儿子李仲昌也和水利有着密切的联系。至和二年(1055)李仲昌任职河渠司。时因北流故道壅塞,回河东流之议起。九月,李仲昌建议纳河水入六塔河,使归景祐元年(1034)冲开的横陇故道,以舒一时之急,欧阳修两次上书反对未果。朝廷以知澶州事李璋为总管,李仲昌提举河渠,内殿承制张怀恩为都监,并以龙图阁直学士施昌言总领其事,积极进行回河工程。嘉祐元年(1056)四月,商胡决口塞,当晚复决,“溺兵夫,漂刍藁不可胜计。”御史吴中复劾仲昌等“不俟秋冬塞北流而擅进约以致决溃,”李仲昌充军英州,其他主河事者也遭受不同程度的处分。李垂之子李仲昌的治水经历以失败而告终。
(宋冬梅)
李垂
李垂(965—1033),字舜工,博州(今茌平)人,宋代水利专家。
宋真宗咸平年间(998—1003),李垂考中了进士。他曾担任湖州录事参军,还入为崇文校勘,累迁著作郎、馆阁校理等职。
李垂为人耿直,疾恶如仇,对于官场中那些逢迎拍马的作风深恶痛绝,坚决不与之同流合污。大家熟知的“趋炎附势”这一成语出自《宋史·李垂传》,讲的就是他的故事。
李垂很有才学,为人正直,讲求节操,对当时官场中弥漫的奉承拍马的风气非常反感,不屑与之为伍,因此得不到重用。当时权倾天下的宰相丁谓,就是用阿谀奉承的卑劣手法获取真宗欢心的。他玩弄权术,独揽朝政。许多想升官的人都极力地吹捧他,以求能有个一官半职。但是李垂却对丁谓毫不理睬,从来不奉承他。有人对李垂不结交丁谓非常不理解,问他为什么从未去拜谒过丁谓。李垂对他们说:“丁谓身为宰相,办事不公,天下失望。他只知玩弄权术,靠自己的权势行事。而且仗势欺人,有负于朝廷对他的重托和百姓对他的期望。这样的人我为什么要去拜谒他?看他的所作所为,将来必得带罪发配到朱崖。我不能跟他结党营私,跟他结伙儿。”丁谓听说李垂不肯攀附他,十分忌恨,就利用自己手中的权势把李垂贬出了开封。即使是受到这样的待遇,李垂依然保持着自己正直高洁的操守,他依然甘愿仕途上落魄,也不愿意和丁谓同流合污。丁谓的结局还真让李垂说准了。后来,丁谓失势遭贬,被发配到海南一带做司户参军,那个地方就叫“朱崖”。
乾兴元年(1022),丁谓不再受宠,下了台。李垂这时被召回京都。不过依然没有受到重用。一些关心他的朋友对他说:“朝廷里有些大臣知道你才学过人,想推举你当如制诰(为皇帝起草诏书等官员)。不过,当今宰相还不认识你,你何不去拜见一下他呢?”李垂平淡地回答他们说:“如果我30年前就去拜谒当时的宰相丁谓,可能早就当上翰林学士了。我现在年纪大了,见到有的大臣处事不公正,就常常当面指责。我怎么能趋炎附势,看别人的眼色行事,借以来换取他们的荐引和提携呢?”李垂的这番话传到了这时的宰相耳朵里,让其十分不高兴。结果李垂再次被挤出京都,到外地当州官。
后来,人们用“趋炎附势”这一成语用来形容走权门、或奉承和依附有权势的人。
李垂是一位有见地的水利专家。他曾经上《导河形胜图》3卷,提出自己治理黄河的策略,想要恢复九河故道,解决黄河经常决口、洪水泛滥的情况。虽然没有被朝廷采纳,但是在当时受到了广泛的关注。
在黄河的治理上,分流的方法经常被人们提到。“分流”治黄的思想自古有之,源远流长。文字记载最早的发明人就是家喻户晓的大禹。众所周知,大禹治水的范围包括江、淮、河、济,主要的治理措施就是分流导流,“疏九河而注诸海。”此后,汉代的冯逡、韩牧,宋代的李垂以及明代前期的宋濂、徐有贞和后期的杨一魁等,都崇尚分流导河的治河方略。他们想要通过分流的方式减轻黄河给民众造成的灾害。
大中祥符五年(1012),李垂上《导河形胜书》3篇并图。他针对宋初黄河连年决口、京东故道严重淤积的形势,主张“自汲郡东推禹故道,挟御河,较其水势,出大伾、上阳、太行三山之间,复西河故渎,北注大名西、馆陶南,东北合赤河而至于海。”他认为如此则“大伾而下,黄、御混流,薄山障堤,势不能远”“百姓获利,而契丹不能南侵矣。”对于李垂的建议,朝廷还是比较重视的。宋真宗阅奏后令枢密直学士任中正、龙图阁直学士陈彭年等详议。议后上奏:“详垂所述,颇为周悉。所言起滑台而下,派之为六,则缘流就下,湍急难制,恐水势聚而为一,不能各依所导。设或必成六派,则是更增六处河口,悠久难于堤防;亦虑入滹沱、漳河,渐至二水淤塞,益为民患。又筑堤七百里,役夫二十一万七千,工至四十日,侵占民田,颇为烦费。”因为任中正、陈彭年等人的意见,李垂的建议被束之高阁了。
天禧三年(1019),黄河于滑州天台山决口,泛水东入淮河,三十余州县受灾。朝廷发兵夫9万人治之,天禧四年(1020)二月决口才被堵上。庆功后,李垂又上书言疏河利害。真宗命其至大名府及滑、卫、德、贝诸州与通利军等地考察,并与地方长吏计议。回京后,李垂向真宗禀报了考察情况。他认为,应黄河北行,地方长吏“虑水势浩大,荡浸民田,难于堤备。”但如不改道使北,则“决河而南,为害既多,”“东河泄水又艰。”他反复衡量,提出了一个中间方案,“自上流引北载之高地,东至大伾,复泄于澶渊旧道,使南不至滑州,北不出通利军界。”他还对工程作了较详计划,并请发兵夫2万,于天禧五年(1021)二月兴工,十月完成。李垂的这一建议经朝廷审议后,“虑其烦扰”,仍未被采纳。
很有意思的是,其实在李垂治黄的建议中,除了治水之外,还包含着与当时的时局有关的军事防御的想法。这种将治河与军事上的防御结合起来,加以通盘考虑的做法,在当时是比较普遍的一种观念。宋此时在河北地区对辽国的防御,更多的是依赖黄河作为天然的屏障,来阻挡可能会出现的辽国的入侵。这一考虑和以往的治黄的主张是不一样的。
李垂在黄河治理上的贡献还是不能抹杀的。他是一位有见地的水利专家。
李垂的儿子李仲昌也和水利有着密切的联系。至和二年(1055)李仲昌任职河渠司。时因北流故道壅塞,回河东流之议起。九月,李仲昌建议纳河水入六塔河,使归景祐元年(1034)冲开的横陇故道,以舒一时之急,欧阳修两次上书反对未果。朝廷以知澶州事李璋为总管,李仲昌提举河渠,内殿承制张怀恩为都监,并以龙图阁直学士施昌言总领其事,积极进行回河工程。嘉祐元年(1056)四月,商胡决口塞,当晚复决,“溺兵夫,漂刍藁不可胜计。”御史吴中复劾仲昌等“不俟秋冬塞北流而擅进约以致决溃,”李仲昌充军英州,其他主河事者也遭受不同程度的处分。李垂之子李仲昌的治水经历以失败而告终。
(宋冬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