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崔鸿(471—525),字彦鸾,北魏东清河鄃(今淄博临淄)人,北魏著名史学家。
崔鸿出生于清河崔氏,是魏晋时期的世家大族。清河崔氏历世涌现出不少杰出人物。崔鸿的高祖崔辑仕晋为中尉。高叔祖崔州平是三国时的隐士,有极高的文才和名望,与南阳诸葛亮,颍川石广元、徐庶,汝南孟公威相友善,时人称诸葛亮第一,崔州平第二。崔鸿的曾祖父崔旷(《崔氏族谱》中作崔修之)仕宋为乐陵太守;祖父崔灵延(《崔氏族谱》中作崔幼孙)仕宋为长广太守;伯父崔光为北魏台阁大臣,权倾朝野,是孝文、宣武、孝明三朝元老,也是孝明帝的师傅,曾主持迎立孝明帝即位大典,官至尚书令、骠骑大将军、司徒、太保,位极人臣。崔鸿的父亲崔敬友,官本州治中,乐善好施,心地善良,其德行为同僚所敬佩,尤其为下层民众所敬仰,后除梁郡太守,以丁内忧而没有到任。而在崔鸿的近宗叔伯辈中,如崔宗伯、延伯、亮、俊、仲文、仲方、光韶、宏、郾等,皆为朝中重臣。其中崔宏(崔鸿的近宗,长一辈)仕魏为吏部尚书,曾主持制定北魏的各种典章制度,国号“魏”即是由其所拟定,人称“天官大人”,卒谥白马公。崔鸿的从兄弟(叔伯兄弟)崔励、崔劫(崔光之子)及同宗的崔瞻、崔浩亦均为朝中大员。对清河崔氏之世族,崔鸿曾撰有《崔氏世传》7卷(现已考定《崔氏五门家传》即其书),以纪其门第声望。
在优越的家族文化氛围中,崔鸿少年时便专心学问,博通经史之学。太和二十年(496),崔鸿官拜彭城王国左常侍,景明三年(502)迁员外郎兼尚书虞郎中,奉命撰写本朝《起居注》。后迁给事中,兼祠部郎,转尚书都兵郎中。正始元年(504),他与伯父同时受皇帝特诏,与30位才能出众的儒学大师公卿朝士一起于尚书上省议定律令,时论以为荣,为人所仰慕。永平初年,豫州城人白早生杀刺史司马悦而叛,宣武帝下诏令镇南将军邢峦讨伐,并让崔鸿为行台镇南长史。之后崔鸿徙三公郎中,加轻车将军,迁员外散骑常侍,领郎中。
延昌二年(513),宣武帝想要大行考察百官之举,崔鸿并不认同,他认为官吏的升降应根据实际才能,而不是死板的考核,令有才之人僵硬地晋升。宣武帝没有听从。次年,崔鸿因父丧解任归家,人传有甘露自天降至其门前树,朝廷以此为祥瑞,宣武帝召其回朝任职。延昌四年(515),再传有甘露降崔鸿在京兆府邸院子里的树上,故他又被加官中坚将军,仍领常侍、郎如故。后崔鸿迁中散大夫、高阳王友,仍领郎中,同年又为司徒长史。正光元年(520),加官前将军,与著作佐郎王遵业共同撰修高祖(魏孝文帝)、世宗(魏宣武帝)两朝《起居注》。孝昌初年,崔鸿拜给事黄门侍郎,不久加官散骑常侍、齐州大中正。他秉性耿直,遇事直陈,为同僚所钦佩。
在此之前,时任著作郎的崔光曾奉诏修撰《魏史》,但是仅仅拟定了卷目,所集素材亦未考证,阙略尤多,宣称《魏史》非己之能修成,自己所作资料收集,记录历朝之事,是在留予后人修史所用。因此,掌修国史多年的崔光病危时,即上言孝明帝举荐崔鸿,认为崔鸿才、学、识兼备,足以担当修史大责,将修史希望寄托于崔鸿。于是孝明帝下诏令崔鸿以本官修辑国史。正光五年(524),崔鸿开始着手撰修国史,孰料还没有见到成果便染病去世了,被追赠镇东将军、度支尚书、青州刺史,谥号文贞。而崔鸿去世后,魏国史复由山伟等人负责继续编纂,然山伟史学才能不及崔鸿,仅能守旧而已,故所记史实万不存一,为后人进一步修史带来重重困难。
崔鸿所处南北朝时期是一个比较混乱的时代,尤其是在北方地区,更是朝代迭变频繁。西晋灭亡后,便先后有匈奴刘渊、羯族石勒、氐族苻坚等少数民族建立了16个政权,历史上称之为“十六国”。这些政权虽各有自己的国史,但所纂“国书”、史体各行其是,内容不顾及他朝,因此体例繁杂不一,内容繁简不当,残缺错谬,难为信史。正如崔鸿后来所称:“诸史残缺,体例全亏,编录纷谬,繁略失所。” 这就使人难以了解此期历史的整体面貌,但是,十六国历史又都是中国历史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其“善恶兴灭之形,用兵乖会之道,亦足以垂之将来,昭明劝戒” 。总结此期的历史经验教训,具有重要的历史意义与学术价值,于是,“弱冠便有著述志”的崔鸿立志修撰一部全面系统记述十六国历史的《十六国春秋》。
崔鸿自景明初年(500)着手撰写《十六国春秋》,后来他奉命修《起居注》,得以借机广泛阅读公私藏书,搜集所需文献资料。为了搜集抄录资料,他几乎竭尽家产和俸禄。为撰写5卷“蜀录”,他四处访购常璩《蜀书》竟达20年之久。直至正光三年(522),他在诸国旧史基础上,广泛采集利用史料,最后完成《十六国春秋》。
《十六国春秋》共102卷,包括传、序例、年表、论赞等部分,将各国史书的“书”改名为“录”,“录”内存“传”,以纪传体例记载了前赵、后赵、前燕、前秦、前凉、后燕、后秦、西秦、后凉、南凉、西凉、北凉、南燕、北燕、夏、蜀等政权的历史,体例完备,内容翔实。《十六国春秋》采用单一的东晋年号来纪年,解决了十六国年号纷繁导致的时间不够明确的问题,然后把各国史实按时间先后排比一起,做到“区分时事,各系本录,破彼异同,凡为一体,约损烦文,补其不足”,避免了原先各国史各自为界、相互重复的情形,将当时中国北方地区的历史全貌展现出来,这在当时南北政治敌对严重的环境下能做到这些是相当不容易的。只是因崔鸿家族有两世出仕江左政权,崔鸿没有抄录僭越晋朝、宋朝(刘宋)及齐朝(萧齐)的书。他也有怕有人为此找事,便不敢将自己所修史书公之于众,尤其是书中崔鸿把儒家价值观作为判断是非的标准,认为史书的作用就在于让后人以史为鉴,从历史中汲取经验教训,从而为现实政治服务,因此运用所谓“春秋笔法”来褒贬善恶。同时,在当时社会环境中,他的思想中也不可避免地掺杂着一些天人感应之类的迷信成分。
后来宣武帝听说崔鸿在修十六国史,便派人前来讨要。崔鸿因所编修的十六国史与北魏初年之事有关联,况全书并没有最后完成,故没有将书呈献给朝廷。直到永安年间,他的儿子崔子元始缮写一本,上奏朝廷,该书得以公开流传,但传播不广。据学者考证,崔鸿的《十六国春秋》至北宋时已经散佚不全。现在所见《十六国春秋》,主要有3个版本:一为简本,共10卷,《隋书?经籍志》题为《纂录》,原本不一定是崔鸿所著,或系当时人根据崔鸿原书删节而成应是较为可信的。据史载,宋代史家司马光曾见过此简本,司马光称之为《十六国春秋抄》。二为详本,共100卷,系明朝万历年间屠乔孙、项琳等人从《晋书》《北史》《魏书》《册府元龟》《艺文类聚》《太平御览》等书辑录《十六国春秋》原录十六国史事,重新加以整理编纂而成的,名为《十六国春秋补遗辑佚》,仍题为魏崔鸿撰。此本辑录详尽,凡《十六国春秋》所录十六国的史实,一概收入,但是欠考证,错讹较多。原书被群书引用的材料,反而有失检录,有些则没有完全收集起来。三为清人汤球的辑佚本,亦为100卷,名为《十六国春秋辑补》,是以世传简本为底本,汇集《晋书》张轨、李暠等传及刘渊等《载记》及散见于群书中的《十六国春秋》史料辑佚而成。
崔鸿博闻多识,为学严谨,修史有法,志存实录。虽然现存《十六国春秋》并非原本,但毕竟保存了大量十六国历史的重要原始资料,因而仍具有较高的史料价值,崔鸿在中国史学史上也就占有一席之地。
(冯雨晴 张玥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