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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献之(344—386),字子敬,小名官奴,是王羲之的幼子。祖籍琅邪(今山东临沂),生于山阴(今浙江绍兴)。献之初为州主簿、秘书郎,累迁建武将军、吴兴太守,后官至中书令,人称“王大令”。王献之学书和他的父亲一样,不局限于一门一体,而是兼通众家,能在“兼众家之长,集诸体之美”的基础上,创造出自己独特的风格,取得了与王羲之并列的艺术地位。在中国书法史上与其父王羲之并称“二王”或分称“大王”“小王”。又同钟繇、张芝、王羲之合称为“书中四杰”。他继王羲之之后,在书法界开辟了一个全新的书法时代,曾经独领风骚,风靡一时。

一、书香门第

家庭环境的熏陶是一个人成才的重要因素之一,在这方面,王献之有着得天独厚的优势。
王献之出生在一个书法世家,在这个书法世家里不仅造就了像王羲之这样的“书圣”,也产生了许多名噪一时的书法大家,书学传统源远流长。王献之的三位祖辈均系书法大家:王导(王羲之从伯父)以行草书名于当世;王廙(王羲之的叔父)“过江后为晋代书画第一”;王旷(王羲之的父亲)亦对书法有一定的研究。当时书法家卫夫人是王羲之父亲王旷的中表亲戚,也是王羲之早年的老师,经常到王家做客,不时给王献之以指导;卫妇人之笔法传自钟繇,钟繇又上承蔡邕。其外公郗鉴也是当时著名的书法大家。
献之早年学书直接得益于其父王羲之。王羲之共有7个儿子,自小便跟从羲之学书法。献之排行第七,他的6位哥哥中有5位善书法,即玄之、凝之、操之、徽之、涣之。凝之得羲之之韵,操之得其体,徽之得其势,涣之得其貌,唯有献之书画双全,独得父之真传,学得最好。
献之小时特别调皮,但是每当看到大人在写字他便会跑过去,有时还会趁着大人们不注意拿起笔来学着大人的模样乱画一通。平时献之总是缠着父亲羲之教他写字,羲之以为其尚小且调皮便没将他放在心上。献之见父亲不理睬自己,便向几位哥哥学习。他们练字,他也跟着练字;他们画画,他也跟着画画。还时不时地向哥哥们问这问那,以致哥哥们常被献之的问题难住,不愿和他在一起,献之只好去找他的母亲。其母郗氏出身于名门世家,自小也学过书法,后来受羲之的影响,对书法也有一定的研究。见小儿如此喜欢书法,便以羲之书帖教授献之,几年后,献之已有不小的进步。

承姑帖

同其他孩子一样,献之小时候活泼好动、天真顽皮,无事常与伙伴们用炭墨在墙上乱画,初始羲之以为小孩子们玩闹没太在意。偶有一次,羲之见很多人指着献之议论纷纷,羲之以为献之在搞什么恶作剧,过去一看,见献之正在书写方丈大字,尽管尚未脱稚气,但已非同一般的小儿能比,十分吃惊,觉得此儿大有前途。还有一次献之外出,见北馆新涂的白色墙很干净,便取帚蘸泥汁写了方丈大的字,观者如堵。羲之见而叹美,问是谁作的,众人都说:“七郎所书。”

王献之作品

某一日,七八岁的献之正在专心致志地学书,父亲经过,悄悄地来到他身后,猛然间掣其手中之笔,献之的手臂只是稍微晃动了一下,笔仍在手中。羲之大惊,暗喜说:“此儿后当复有大名!”
通过长时间的观察,羲之发现献之对书法有独到的领悟力,进步神速,于是便亲书《乐毅论》一本和《笔势说》一篇,专供献之学书之用,以开导献之的悟性。
父亲王羲之的悉心传授和指导,使献之奠定了坚实的笔法基础。由于献之是魏晋名家中晚出的一位,客观上他又获得了博采众家之长、兼善诸体之美的机遇。献之不仅学习王羲之,也师法钟繇的楷书、张芝的章草以及当时名人之书。
王献之继承家学,师法大家,但不墨守成规,而是将个人独特的性情融入书法当中,从而取得新的巨大突破。南朝虞和在《论书表》中说:“献之始学父书,正体乃不相似。至于绝笔章草,殊相拟类,笔亦流怿,宛转妍媚,乃欲过之。”在他的传世书法作品中,不难看出“继踵蹑步”和“别出蹊径”的踪迹。

二、临池学书

王献之初学书法时,总是不能静下心来,稍有进步,便沾沾自喜;再加上小孩子容易滋生骄傲情绪和周围人的称赞,没学几年,便觉得自己的字已经写得很不错了,于是便洋洋自得起来。有一天晚饭后,献之照例跟着父亲来到书房。父亲在灯下看书,献之闲着没事,突然想起要在父亲面前展示一下自己的才华,讨父亲的称赞,便在书桌上铺好纸,认认真真地写了个“大”字给父亲看。
献之喜滋滋地试探着。王羲之抬头看了下字:下边叉开的大了些,显得松散。看着儿子那得意的神情,知道了儿子的用意,羲之没有吱声,只提笔在“大”字底下加了一点,成了个“太”字,便又回头去看他的书。
献之见父亲不理睬自己,只好对着字左看右看,“大”字底下加一点是什么意思,是“太好”,还是“太差”?遂决定还是去问问母亲。献之快步跑到母亲卧房。母亲正在缝制衣服,王献之拿出刚写的字让母亲看,母亲仔细端详了一会,夸奖地说:“我儿学父三年整,终有一点像羲之。”
王献之一听,呆住了,这一“点”正是父亲刚才点上去的。他的脸一下子红到了耳根,惭愧极了。心想,原来与父亲比,自己还差得远呢!于是他又恭恭敬敬地去找父亲,向父亲讨教写字的秘诀。王羲之看到儿子有虚心学习的诚意,心里十分高兴,但表面上仍装着严肃的样子对他说:东汉的大书法家张芝临池学书,几年后,一大池子清水被他写成了墨水,终于练出一笔好章草,人称“草圣”。你要想学好书法,也应该像张芝那样有刻苦学书的精神才行。这就是秘诀。院子里有18口大缸,等你把18口大缸里的水全部用完,你就会和张芝一样受到大家的敬仰!
献之便以院子里18口缸中的水为墨练了起来,初时进步很快,但是过了一段时间后进步逐渐慢了下来。再拿自己写的字和父亲相比较,觉得没有什么差别,于是认为自己的字已经达到了父亲的水平,但是父亲每次看到了自己写的字总是不说什么,难道已超过了父亲?献之百思不得其解,决心找个机会与父亲一比高下,机会终于来了。
有一天,王羲之到京城去,临行前,在院里的墙壁上题了几行字,羲之走后,献之偷偷地将父亲的字擦掉,按照原来字的大小和笔画的粗细重新写了一遍。心想,父亲回来,看到这么好的字,一定认为是他自己走时写的,到那时,我把事情揭穿,看父亲还怎么说!谁知,王羲之从京城回家之后,看到墙上题的字不由大吃一惊,感慨地说:我走的时候,真是醉得厉害,竟把字写得这么糟糕!

王献之作品

献之听了这话,哭笑不得,这才真正认识到自己的字还远远赶不上父亲,心中非常惭愧,再也不敢骄傲了,决心坐下来加倍苦练。
于是献之从头学起。他先练基本笔画,单是横、竖、点、撇、捺,就练了两年;再练钩,又足足练了两年,这才开始练字。经过多年坚持不懈的努力,院子里18口缸中的水都已被他练完了。功夫不负有心人,献之的书法一日胜过一日,进步神速。在17岁那年就因书法出名,而被委任为州主簿之职,掌管一州文书的起草。

三、摹洛自怜

王献之传世的作品特别多,有《洛神赋(十三行)》《鸭头丸帖》《中秋帖》《廿九日帖》《东山帖》《送梨帖》《地黄汤帖》《十二月割至残帖》等等,前3部充分体现了王献之高超的书法艺术,代表了献之书法成就的最高峰。其中的《洛神赋》是经过献之千锤百炼的小楷精品,传说献之为了写好《洛神赋》练了不下数百遍。献之为何如此苦练《洛神赋》呢?这要从献之的婚姻说起。
王献之的第一任妻子郗道茂是其舅舅郗昙的女儿,也是他的表姐,从小两人便在一起长大,青梅竹马,感情甚笃,双方早已相互寄托终身。献之22岁那年,在父亲王羲之的安排下,有情人结成百年之好。婚后两人恩爱有加,情深意重。但是,好景不长,两人的美好时光只有短暂的六年。在献之28岁的时候,皇帝为新安公主司马道福重新挑选驸马,选中了献之。对此,献之也曾“以火烧脚”的方式反抗过,无奈圣命难违,面对皇族和家族的巨大压力,献之不得不同朝夕相处的爱妻郗氏离婚,因为他不能让公主做小妾。现实总是这样残酷,将这对鸳鸯活活地拆散。自此,尽管献之在官场上平步青云,但生活上却郁郁寡欢。与表姐感情极深,并有百年之约,未曾想被人拆散,怎能“不俯仰悲咽”,以致气绝!更令献之伤心的是,表姐并非性格刚烈的女性,而是缠绵悱恻,悲苦怅惘在心中不能清除之人,这就更增加了献之内心的不安。

洛神赋

献之与郗道茂离婚后,至死于心不安。据《世说新语》记载,献之在弥留之际,按道家的规矩要对自己生前的过失进行忏悔,家人问他在生前有何过失,还有什么遗憾的事?献之回答说:没有什么事,只是想起与郗家女离婚的事。这件事他至死都念念不忘,无法原谅自己,可见对他影响极深。
无法消弭内心的抑郁,献之只好借书法以自慰。也许是出于相似的遭遇,也许是文人之间的相互怜惜,献之喜欢上了《洛神赋》。
《洛神赋》是三国时期的文学名家曹植浪漫主义爱情诗篇,原名《感甄赋》,反映曹植与汉文帝曹丕之妃甄氏之间的一段错综复杂、感人肺腑的爱情故事。甄氏是中山无极人,上蔡令甄逸的女儿。建安年间,她嫁给袁绍的儿子袁熙。官渡之战后,袁绍兵败病死。曹操趁机出兵,甄氏成了曹军的俘虏,继而由曹操做主嫁于曹丕为妻。曹丕因长期忙于政事冷落了甄氏,而曹植与甄氏朝夕相处,互相之间产生了爱意。但因甄氏系哥哥曹丕的妻子,曹植虽爱甄氏却不能与她在一起,便郁郁寡欢。后来曹丕当了皇帝,甄氏被封为妃子,一年后被谗赐死。曹植得知后十分难过,便作此赋以怀念甄氏。

洛神赋

《洛神赋(十三行)》是王献之的传世小楷名作。晚唐书法大家柳公权曾说:“子敬好写《洛神赋》,人间合有数本,此其一焉。”可见王献之书写的《洛神赋》原是完整的一篇,且不止一本。至宋代仅残存13行,故又称“《洛神赋》十三行”。写于麻笺之上的真迹已无法看到,现存的《洛神赋》系南宋贾似道临摹本,刻于石上,因石色如碧玉,故又称“碧玉十三石”或“玉版十三行”。

四、更开一门

王献之本性潇洒,超然于世俗礼法之外,“风流为一时之冠”。据说有一次他和兄弟王徽之两人共处一室,不小心半夜闹起了火灾,急性子的王徽之连鞋都没有穿,就吓得赶忙跑出去了,可王献之竟然很镇静地把仆人叫来,穿戴整齐完毕之后,才不慌不忙地走出去,这不是一般人能做到的。这种超然世俗、怡然自得的个性使献之能够不为成法所束缚,并敢向成规挑战,从而在书法上取得了非同凡响的成就。
早在十五六岁时,献之就曾劝父亲改体。献之认为事贵变通,章草字字独立以致容易生发波磔,无法表现出更宏大的气势、奔逸的律动。在深入研究之后,他发现藁草与行书相结合可找到突破成法的办法,因而建议父亲“改体”。如此年幼,便有惊人发现,可见献之确有过人之处,对传统书体洞悉深刻,对创新路数了然于胸。
王羲之学张芝草书,从形势上突破章草的分割孤立,加以钩连,但一般不作多字连绵,仅二至三字一笔出之,羲之把章草的使转,发展为内向的、敛蓄的今草。而献之“幼学父书,次习于张(芝),后改变制度,别创其法”,在书法表现形式上突破了王羲之的连绵模式,发展成为更多字的贯通,即所谓的“一笔书”;在用笔上也由内向而转为外侈,由敛蓄而化为奔逸。

相过帖

“一笔书”是指“字之体势,一笔而成。偶有不连而血脉不断,及其连者,气候能其隔行”,而且“行首之字,往往继前行之末”。所以要求书法家对作品的艺术形象、气势、神韵、效果等方面,都应有通盘、妥善的考虑,做到隔行意不断,笔断意仍连。
“一笔书”肇始于张芝,王献之则是以张芝的章草为“杠杆”,以羲之的今草为“支点”,完成一种“破体”的创造,将张芝的章草和其父羲之的今草又向前推进一层。《书议》中曾这样评价王献之的创造:“子敬才高识远,行草之外,更开一门:夫行书,非草非真,离方循围,在乎季孟之间。兼真者,谓之真行;带草者,为之行草。子敬之法,非草非行。流便于草,开张于行,草又处其中间。挺然秀出,务于简易,神弛情纵,超逸优游,临事制宜,从意适便,有若风行雨散,润色开花,笔法体势之中,最为风流者也。”不但如此,他还将自己的天赋资质、精神风貌、思想情感等,都一一融进他的书法作品中,从而使他的“一笔书”更有“子敬之韵”。只可惜他四十多岁便谢世,否则他在书艺方面的成就当更为惊人。
后世对他的“一笔书”推崇备至,评价非常高。俞焯对献之的“一笔书”评价说:“草书自汉张芝而下,妙入神品者,官奴一人而已。”吴德旋也说:“大令狂草,尽变右军之法而独辟门户,纵横挥霍,不主故常。余谓大令草书,虽极力奔放,而仍不失清远之韵。”
《鸭头丸帖》和《中秋帖》是其“一笔书”的代表作。
《鸭头丸帖》共15字,系王献之赠给友人的便札。其文曰:“鸭头丸,故不佳;明当必集,当与君相见。”什么是“鸭头丸”呢?原来魏晋时期的文人喜欢服药求仙,而鸭头丸正是一种丸药,唐王焘和的《外台秘要》、明李时珍的《本草纲目》等医书,都提到过“鸭头丸”,说它是一种利尿消肿之药。从这一帖的语气来看,可能是朋友告诉他已服用过鸭头丸,但感到效果不好,因此写信告诉王献之这种情况。王献之服用后,觉得果然如此,所以回信约这位朋友明天聚会。
《鸭头丸帖》用墨枯润有致,以润取妍,以燥取险。全帖共两层意思,蘸墨两次,一次一句,墨色都由润而燥、由浓而淡,墨苞分明,从而展现出帖的节奏起伏和气韵自然变化。全帖笔画劲利、开拓跌宕,墨采飞动、气势充沛,神纵情驰、流美清秀,无一点尘俗之气;用笔上下相连,即便墨断,而笔势仍衔接。清代吴其贞在《书画记》里对此帖十分褒美,他说:《鸭头丸帖》书法雅正;雄秀惊人,得天然妙趣,为无上神品也。内中多有飞白笔、丝毫根根可数。
王献之的另一幅行草代表作为《中秋帖》。《中秋帖》,共22字,其文曰:

中秋不复不得相
还为即甚省如
何然胜人何庆
等大军

中秋帖

此帖神采如新,片羽吉光。后来为清高宗乾隆收入《三希帖》,与王羲之的《快雪时晴帖》、王珣的《伯远帖》合称“三希帖”,被视为“国宝”。清吴异认为此帖“书法古厚,墨采风韵鲜润”。今人多认为现存此帖系米芾所临,颇得献之意趣。此帖被誉为“一笔书”的典范。献之学张芝草书,并创独具面目的连绵草,从《鸭头丸帖》已见“一笔书”之涂轨,而此帖以流媚为主,间以顿隔,形成有柔有刚,有流有止的特有韵律;钩联曲折更为明显,圆转流美更甚。明代董其昌在《中秋帖》后题跋说:“米老(宋代米芾)以为天下第一敬书,又名一笔书。”《中秋帖》笔势连续不断,宛如滔滔江河,一泻千里,似一笔而成,表现出一种雄姿英发的飒爽之气。
献之以“小王”名世,正是由于“一笔书”与其父齐名。《书后品》尝云:“子敬草书,逸气过父,如丹穴凤舞,清泉龙跃,倏忽变化,莫如所自,或蹴海移山,翻涛簸岳。”后世狂草实滥觞于王献之的连绵开辟了一条广阔的道路,也为后来浪漫主义狂草书体的出现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后世之人学献之草书往往注重“连”,而不注重“点”“画”,结果无法领会“一笔书”之真谛,更无法得到献之书法艺术的精髓。清代包世臣在《艺舟双楫》中对王献之草书的“点”“画”有一段十分精当的评介。他说:“世人知其书之妙在使转,而不知草书之妙在点画,此草书所为不传也。大令草常一笔环转,如火箸画灰,不见起止。然相心探玩,其环转处,悉具起伏顿挫,皆成点画之势。内其笔力精熟,故无垂不缩,无往不收,形质成而性情见,所谓画变起伏,点殊轫挫,异之泉注,顿之山安也。”
献之墨迹传世的还有《廿九日帖》《兰草帖》等等。
《廿九日帖》为行楷书,是《万岁通天帖》中的一札。唐时阁臣宰相王方庆,将其先祖王羲之父子及诸孙辈数代人的墨迹献给武则天,武后于万岁通天二年(697)据王氏所进献的真迹为蓝本,命双勾摹拓以留内府,通称《万岁通天帖》。其文云:“廿九日献之白。昨遂不奉别,怅恨深。体中复何如。弟甚顿。匆匆不具。献之再拜。”此帖字端丽,潇洒秀劲,疏爽多姿,字字神逸,墨彩飞动,出右军书法之上,师古创新的面貌跃然纸上。此帖双勾技术精妙,有天下真迹一等之誉。
流传至今的献之书法,除《洛神赋》是楷书之外,其他多是行草书。此帖中有些字极近楷书,实开楷书之源,尤为可贵。此帖与其传世的其他帖不同,有些字结体微扁。有些字如“深”“体”“勿”等又同一般流行的魏晋及南朝字风格一致。从《廿九日帖》对研究当时书体风格的演变过程,有重要的参考价值,而且它将行楷和草书(如“何如”“献之再拜”等)放在一起,显得非常自然,没有一点牵强之感。《廿九日帖》不论用笔还是结字确实已变得姿媚流便,更接近后来的流行书体了。

五、独善行草

《晋书》里有这样一段有趣的记载:(谢)安又问曰:“君书何如君家尊?”答曰:“故当不同。”安曰:“外论不尔。”答曰:“人哪得知。”类似的记载在虞和《论书表》中也有。这段话一方面反映了献之孤傲不羁的性格,另一方面也是献之对自己和父亲的书法作比较后的基本看法。当时的人认为羲之的草隶无人能及,献之笔法的骨力远不及其父,而颇有媚趣。羲之善隶法,献之擅篆法,因此应该说二人各有千秋。
进入南朝宋后,由于审美观念和价值取向的变化,献之散朗妍妙的笔致和俊逸姿媚的字体大受欢迎,而“右军之体轻微,不复见贵”,再加上“羊欣重王子敬正隶书,世共宗之”,羲之的书法一度被冷落。此后直至梁武帝时期,献之的名声超过了他的父亲,海内学书之人俱习献之书,献之的书法几乎霸占了整个书坛。其间名家师法小王者,如《书断》所载,即有桓玄、宋文帝刘义隆、羊欣等。特别是羊欣,被称为“入于室者,惟独此公”,所以时人谓“买王得羊,不失所望”。另外还有薄绍之、谢灵运、孔琳、邱道护、齐高帝萧道成、萧思话、范晔等,也各具小王意趣。羊欣书艺独步于献之之后,传授门徒,使献之的影响更为扩大。

鸭头丸帖

初唐时期,唐太宗李世民崇拜王羲之而竭力贬低王献之。他说:“观其字势疏瘦,如隆冬之枯树;览其笔踪拘束,若严家之饿隶。”唐太宗将献之书法贬得一钱不值。唐太宗以个人好恶作为评价标准,对献之贬得太过有失公允。
尽管如此,唐人草书,几乎是无人不学大令。欧阳询的真、行既学“大王”又学“小王”,但师法于“小王”较多些。虞世南书得大令之宏观,含五方之正色。王绍宗,才高书古,祖述子敬。唐人对王献之的草书十分重视,尤其是狂草。张旭的草书就是师从王献之化出。唐人蔡希综在《法书论》中云:张草“雄逸气象,是为天纵”“议者以为张公亦小王之再出”。怀素也以小王为宗。由此可见,尽管李世民贬低小王,但终唐一代,还是有很多人学习献之书法,甚至李世民本人也不得不承认:“自晋、唐以来从大令问津以迄于成者,代不乏人。”
宋初的书法,并举“二王”,宋太宗赵光义留意翰墨,购募古先帝王名臣墨迹,命侍书王著摩刻10卷,这就是著名的《淳化阁帖》。“凡大臣登二府,皆以赐焉。”帖中有一半是“二王”的作品,著录王献之的书帖达73件。北宋宣和年间,宋徽宗雅好献之书法,《宣和书楷》所收的王献之书迹增至80余件。宋代四大书家之一的米芾,妙于翰墨,颇得献之笔意。他说:“子敬天真超逸,其父可比!”

思恋无往帖

元代赵孟頫,明代祝允明、文徵明、董其昌,清代王铎等书法大家,也都师法于王献之。
大王、小王各有千秋,各有所长,正如《书议》所言:“逸少秉真行之要,子敬执行草之权,父之灵和,子之神俊,皆古今之独绝也……右军草入能品,而大令草入神品也。”所以,献之在大草上所显示的良好状态,羲之也应会退避三舍的。在父辈的笼罩下,献之尚能突破藩篱与父辈平分秋色,甚至还有压过一头之势,这是何等的不容易。
小王的行草所表现的是一种彻底自由的状态,物我一体,无拘无束,以致有似周庄之说。魏晋以降,师法献之者,代有其人。但是那种自由自在的书法艺术,后世又有何人能真正学到手呢?因为它所代表的是一种优雅格调的极致。
(杨昭 王耀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