荀子(生卒年不详),名况,字卿,又称孙卿,赵国人,但一生却与山东密切相关。荀子先到当时学术中心齐国的稷下学宫(位于今淄博临淄)游学,并在稷下学宫“三为祭酒”,是当时名副其实的学术权威,在晚年则安家并卒于临沂兰陵。是战国末期著名的思想家,儒家学派的重要代表人物,先秦儒家最后一位大师,先秦诸子的集大成者。
一、居齐讲学与周游列国
荀子来到齐国的时间,史书中有不同的记载。据司马迁《史记》、刘向《叙录》记载,在齐威王、齐宣王统治时期,50岁的荀子来到齐国稷下学宫。但学者们多认为这一记载有误,应采用应劭《风俗通义》的说法:荀子15岁时,到稷下学宫游学。战国时,齐国统治者为了富国强兵、招揽人才,在首都临淄的稷门附近,设立了稷下学宫,诸子百家都可以在这里讲学、论道、著书立说。宽松的学术环境、优厚的物质待遇、众多的学派、丰富的学术活动,使稷下学宫成为当时的学术中心,孟子、邹衍、慎到、申不害等著名学者都曾经在稷下学宫讲学。在稷下学宫游学的经历,为少年荀子的成才打下了坚实的基础。学有所成之后,荀子继续在稷下学宫从事学术活动,并因其杰出的成就而三次担任祭酒,成为当时的著名学者。
在取得辉煌学术成就的同时,荀子的教育事业也成绩斐然。荀子培养出一大批杰出的弟子,其中最为知名的是韩非、李斯、毛亨、浮丘伯、张苍等。韩非是中国历史上著名的思想家,先秦法家学派的集大成者,著有《韩非子》一书。李斯是中国历史上著名的政治家,为秦国统一天下、建立中央集权的政治制度做出了重要贡献。毛亨又称大毛公,是毛《诗》的传承者。浮丘伯是鲁《诗》《谷梁传》的传承者。张苍是西汉开国功臣,在汉文帝时担任丞相,是《左传》的传承者。毛亨、浮丘伯、张苍都是秦末汉初儒学传承史上的重要一环。
荀子还积极从事政治活动。荀子曾经周游列国,去过齐、楚、赵、秦等国,试图说服诸侯们接受他的政治主张。《荀子·强国篇》记载,荀子曾与齐相讨论政治。荀子认为,在竞争激烈的战国时代,只有实行商汤王、周武王的王道才能得民心、取天下,否则就会像夏桀、商纣王那样,身死国亡。《荀子?议兵篇》记载,荀子在赵国时,曾与临武君讨论军事。临武君从军事的角度出发,主张用兵以机变权诈为贵,应该根据实际情况,随机应变。荀子主张用兵应该以仁义为本,把礼义建设作为军队建设的根本,注重人心向背,战争的目的是为民除害,而非侵略屠杀。荀子在秦国的政治活动记载在《荀子》之《儒效篇》《强国篇》等篇章中。荀子认为,秦国地势险要,物产丰富,民风淳朴,官员都能秉公守法、不结党营私,呈现一片欣欣向荣的景象。对此,荀子评价很高,称之为“治之至也”。秦国政治的缺点在于不重用儒者,不实行儒家的仁义王道。秦昭王认为儒者是古非今、夸夸其谈,对治理国家没有帮助。荀子解释说,儒者法先王、隆礼仪,处于低位时,能谨守臣、子之礼,有助于形成良好的社会秩序;处于高位时,能行仁义、制礼乐、定法则,使国家大治,而且能以礼义、辞让、忠信等道德行为教化百姓,使得民风淳朴、人心向善。因此,秦国应该改变一味推崇暴力而不行仁义的政策,以王道统一中国。
据《史记》记载,春申君担任楚国令尹期间,曾两次任命荀子为兰陵令。公元前238年,楚考烈王去世,春申君被杀。荀子因此受到牵连,被免官,遂定居兰陵,在此传经授徒,潜心著述。荀子死后,也葬在兰陵。今兰陵县兰陵镇驻地东南约一千米处,仍存位于运女河西岸的荀子墓,1977年被公布为山东省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现被扩建为荀子文化园,为国家AAA级旅游景区。
荀子生活的年代,正是中国社会和文化发生剧烈动荡、转型的时期。从春秋时期开始,由宗法血缘所确定的社会等级制度和由礼乐文化所维持的纲纪规范,已经难以有效地维持社会秩序、规范人们的行为,出现了礼崩乐坏的局面。诸侯国之间展开了长期而激烈的兼并战争,给人民带来了极大的痛苦,造成了严重的社会危机。重建统一的社会秩序、恢复合理的人伦规范,成为当时社会的迫切要求。到了荀子的中晚年时期,秦国统一中国的局面已经基本形成,封建社会制度也日益成熟完备——中央集权制已经建立,郡县制代替了分封制,专职官僚制代替了世卿世禄制,土地私有制代替了井田制等。思想文化上也出现了从百家争鸣到学术融合的趋势。荀子的思想就是这一趋势的体现,他以儒家思想为内核,对先秦诸子的思想进行了总结、批判、吸收、融合,对先秦诸子的学说有集大成的意义。
荀子著有《荀子》一书。该书原本有300多篇,经过西汉学者刘向的整理,定为32篇。《荀子》在自然观、人性论、认识论,以及政治思想、经济思想、军事思想、教育思想、逻辑思想等方面均有所创见。
二、自然观
先秦时期,人们普遍认为天是有意志的,对宇宙万物、人类社会的发展变化起着支配作用。荀子认为,天是由日月、星辰、四季、阴阳、风雨等组成的物质世界,是没有意志的,也不被神灵控制,而是按照自然规律在自发地运行。气是组成物质世界的基本微粒,所有的物质都是由气组成的。
荀子认为,各种自然现象的出现都是自然规律作用的结果。“天行有常,不为尧存,不为桀亡。”大自然的运行有其自身规律,不会因为尧的圣明或者桀的暴虐而改变。既然如此,就不能用自然现象来牵强比附人类社会。据此,荀子批评了当时的迷信活动和天人感应思想,批评对象主要包括鬼神观念、祈雨活动和相人术。荀子认为,人死以后,生命就终结了,不会有鬼神的存在。鬼神观念的产生,是因为人们遇到怪异的现象,不去仔细观察思考,而是疑神疑鬼,盲目归之于鬼神。这其实源自人们的愚昧无知、认识水平低下,所以鬼神是人造出来的。荀子还批评了当时的求雨等迷信活动。荀子认为,下雨是自然规律作用下的自然活动,根本不会受到求雨活动的影响,而且也并不存在专门掌管雨水的神灵,没有举行求雨活动的必要。祭祀、占卜等宗教活动也是如此。荀子还批评了相人术。相人术声称,根据一个人的外表就可以判断出他的道德品质、吉凶祸福等情况。荀子认为,一个人的吉凶祸福取决于他的行为和所处的客观环境,而非天生的相貌。
在自然之天的基础上,荀子提出了“天人之分”的理论。所谓“天人之分”是指:自然界的运行有其自身规律,不会因为人的好坏而存亡,不会决定人类社会的治乱兴衰、吉凶祸福,也不会主宰人的命运;人应该认识并充分利用自然规律,以趋利避害,促进社会生产的发展;人类社会的发展程度,主要取决于人类自身的行为。荀子特别强调人的主观能动性。他认为,人在自然界面前并不是被动消极的,而应该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认识和利用自然规律,以达到管理天地万物的目的。这就是“制天命而用之”的著名观点。
总之,荀子的自然观是朴素唯物主义的自然观。有学者认为,荀子的自然观受到先秦道家的影响。老子主张“道法自然”,认为天按照其固有的规律在运行,是“无为”的,并没有受到神的控制或影响。这与荀子的自然观有很大的相通之处。先秦道家是稷下学宫的重要派别,荀子受其影响是很有可能的。
三、人性论
人性论是先秦时期的重要课题,很多学者都曾对此进行过论述。孔子说:“性相近,习相远。” 孔子认为,人性是相近的,只是由于后天养成的习性才使得人们的差距变得很大。孟子提出了“性善论”,认为人天生就具有仁、义、礼、智等道德品质,如果能够保存并发扬这些道德品质,就可以成就善性。告子认为“性无善无不善”,即人性本没有善恶之分,善恶是后天养成的。法家认为人的本性是趋利避害,应该加以控制和引导。
荀子提出了性恶论。荀子认为,人性是人生来就具有的自然属性,每个人都有,没有是非善恶之分,但是如果任由欲望、情感的无节制发展,就会导致恶。也就是说,就发展趋向而言,人性向恶。因此,有必要对人类社会进行管理控制,通过仁义礼乐、法律等来规范人们的行为、制约人性向恶的发展趋势,以成就人们的善行。这就是荀子说的“化性起伪”。
荀子非常重视修身。荀子认为,人性相同,都有向恶的趋势,善言善行都是后天修身的结果,只有修身才能使人具有高尚的美德。荀子在修身方面的主张包括:修身,首先要认清自身的社会角色,遵循该角色应遵守的道德规范。只有各种社会角色的人都能遵守相应的道德规范,社会才能得到治理。修身,应该知行合一、坚持不懈。修身,要以诚实守信为原则,以礼义为行为规范。修身,要见贤思齐,见不善而内自省,不断反思自己的言行是否符合道德要求,不怨天尤人,追求道德的完善。修身,要有坚定的意志,不因外界环境的压力而屈服。
荀子的性恶论与孟子的性善论针锋相对。两人的分歧主要在于:荀子将自然之性和道德之性进行了区分,自然之性与生俱来,道德之性是后天养成的,荀子称之为“伪”。孟子认为道德之性也是人与生俱来的,后天的学习只是为了保持并发扬来自于天的道德之性而已。根据孟子的性善论,“人人皆可为尧舜”,天下大治就有了实现的可能。根据荀子的性恶论,就必须实施仁义礼乐、法制等。二者各有所长。荀子的弟子韩非继承了荀子的性恶论,并将荀子的重法变为重罚,成为法家学派的代表人物。
四、认识论
荀子认为,人的认识都是后天获得的,获得知识的途径有三种:学习传世典籍,向别人学习,向自然界学习。荀子认为,即便是圣人,也是后天努力学习的结果,不存在生而知之的人,也不存在笨到无可救药的人。一个人只要能够坚持不懈地学习,就会从卑贱、愚昧、贫穷变成高贵、聪明、富有。
荀子认为,人们在认识客观事物时,首先是耳、鼻、口、舌、目等感官与客观事物相接触,形成感知、印象,这就是“天官意物”。每一种感官都只能认识事物的某一个方面,具有局限性和片面性,还需要通过“心”(抽象思维),对感官的感知进行综合、分析,从而得到正确、完整的认识,这就是“心有征知”。换言之,荀子主张先有感性认识,在感性认识的基础上,通过抽象思维,形成理性认识。
荀子强调,人在认识事物时,要防止片面性。荀子提出了“蔽”的概念。所谓“蔽”是指人受到自身水平、喜好、情感、客观环境等的影响,对事物只有片面的了解,缺乏全面而正确的认识。“蔽”会导致严重的后果,夏桀、商纣王甚至因此而亡国。要避免“蔽”,首先要在认识事物时,不掺杂个人偏见,尽可能全面而详尽地掌握各个方面的材料。其次,要采用正确的标准来分析事物。这个标准就是“道”,也就是体现了事物本质和变化发展规律的客观真理。要认识“道”,就要“虚壹而静”,即排除杂念和干扰,专心致志,充分发挥思维的能动作用,以保证获得正确的认识。避免片面性,获得对事物的正确认识,就是荀子说的“解蔽”。有学者认为,荀子“虚壹而静”的主张是受到道家思想影响的结果。道家在认识事物时,强调“静”,比如《老子》中就有“致虚极,守静笃”之语,强调认识事物时应该心“静”,排除私欲和外界的干扰。
荀子重视实践,主张知行合一、学以致用。荀子认为,学习是获得知识的重要来源,但是学习的目的是为了实践,而非为了学习而学习。实践不仅是知识的直接来源,而且可以用来检验所学的知识。一个人只有将所学知识用于实践,才算是真正的明于事理。因此,荀子提出了“知有所合谓之智”的观点,即所学知识只有与实践的结果相一致,才是正确的知识。荀子的主张对后世认识论的发展具有一定的影响。
五、政治思想
荀子的政治思想是在对先秦诸子的学说进行批判总结的基础上形成的。他一方面继承了儒家的王道、礼乐思想,另一方面也借鉴、吸收了法家的霸道、法治思想,提出了王霸并用、礼治与法治相结合的政治主张。
礼治是荀子政治思想的核心内容。他深入分析了礼的起源和本质,为后世的礼治政策提供了理论依据。荀子认为,人生来就有欲望,如果不进行控制,就会引起纷争。礼的建立就是为了节制人们的欲望,使其得到合理的满足而不至于无限发展。礼的另一个重要作用是“别”。由于社会财富是有限的,人与人之间又存在着阶层、等级的差别,分配社会财富时做不到平均分配,难免会引起争夺。这就需要礼来“别贵贱”,使贫富贵贱各有等级,相互制衡而不至于起纷争。从本质上来讲,礼是维护等级社会的社会秩序的制度和规范。礼对不同社会地位的人的要求是:君公、臣忠、父慈、子孝、兄友、弟恭、夫义、妻顺。贯穿于礼中的基本道德原则是:敬重权贵、孝顺老人、尊重长辈、慈爱幼小和对普通人仁爱。在制定礼仪时,应该“法后王”。这是由于古代的明君圣王的事迹和他们所创立的制度已经失传或者残缺不全,也未必符合当今社会的要求,因此应该着眼于完善现有的礼仪制度,将当今的明君圣王作为效法的对象。由此可见,礼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只有用礼、义来节制人们的欲望和对利益的追求,才能实现等级社会的上下有序、贵贱有等和安定和谐。荀子认为,礼是“人道之极”,是人所应该遵守的至高无上的原则和规范。
法和礼在维护等级社会的秩序方面有相同的作用。两者的区别在于,礼更注重道德教化,法更强调暴力强制作用。荀子主张性恶论,加上受到法家重法思想的影响,因此荀子很重视法制的作用。
荀子指出,法律的作用在于惩罚罪恶,警戒世人,把好人、坏人区分开,因此法律必须被严格执行,不能法外开恩。有人认为,尧舜时期没有真正的刑罚,只是采用象征性的刑罚(即“象刑”),注重礼乐教化,从而使天下大治。荀子否定了这种说法,他认为有罪不罚,就是纵容犯罪,难以达到警戒世人的目的,国家也难以得到有效的治理。在执法的过程中,应该注重“信”,“无功不赏,无罪不罚”,赏、罚的力度都要恰到好处,这样才能树立起法律在民众心目中的威信。如果难以做到恰如其分,那就与其严刑酷法、冤枉好人,不如疑罪从无,放过证据不足的犯罪嫌疑人。古代中国是人治社会,法律的执行情况与执法者的素质密切相关。同样的法律,由宽恕君子来执行和由酷吏来执行,效果可能完全不同。因此,荀子指出,选择执法者应该以宽恕君子为首选。
荀子的政治思想既不同于片面强调礼治、夸大道德作用而忽视法治的传统儒家思想,也不同于片面强调法治而忽视礼治的法家思想。荀子提出了隆礼重法的政治主张,这是对先秦儒家德治思想的创新发展。需要指出的是,荀子虽然礼、法并重,重视法律在维护社会稳定方面的作用,但是荀子的基本立场是儒家的隆礼,而非法家的重法。
在王道和霸道的关系上,荀子认为,霸道不如王道。王道以仁义争取民心,霸道以强力、权术征服弱小,未必能使人心服。所以,取天下应该用王道仁义。商汤王、周武王就是如此。他们以区区百里之地,行王道而成为天下共主。后世君主不明白这个道理,致力于武力兼并,行霸道,给人民带来了沉重的负担。不过,荀子并未完全否定霸道。他认为,齐桓公、晋文公等霸主,虽然不如实行王道的明君圣王,但是基本的德、义精神还是具备的,他们信守诺言、任贤使能、注重民间疾苦、注意勤俭积蓄、谨慎用兵、君臣上下同心协力,故能“信立而霸”。齐桓公等人的霸业,顺应了历史潮流,具有积极意义。
荀子主张加强中央集权,维护君主的绝对权威。《荀子?致士篇》说:“君者,国之隆也。父者,家之隆也。隆一而治,二而乱。自古及今,未有二隆争重而能长久者。”国君是国家的权威,父亲是家庭的权威,国家和家庭只有一个权威时,才能治理得好,否则就会因为争权夺利而难以持久。荀子的这一主张是与当时中央集权的专制主义国家开始形成的历史背景相一致的,符合时代发展的要求。国君的职责是“能群”,即通过选贤任能、爱民养民,来实现社会的安定和谐。君主需要制定明确的制度,使人民的行为有所依从;君主需要具有高尚的品德,足以成为全体人民的表率。君主的执政分为三步:首先是端正态度,谦虚谨慎、虚心纳谏;其次是明察秋毫,坚毅果敢;最后是亲贤远佞、赏善诛恶,建立君子政治。
荀子很重视尚贤使能。荀子认为,只有得到人才的辅佐,君主才能治理好国家。在选拔人才时,要不论资排辈、不管亲疏远近和社会地位,只看才德。遇到不合格的官员,不必等到有过错就可以斥退。王公贵族的子孙如果没有才能,也可以降为庶人;庶人的子孙如果有才能,也可以当上卿相、士大夫。荀子的这种思想与当时世卿世禄制被打破、社会阶级结构发生变动的历史进程相一致,具有积极意义。荀子不仅反对世卿世禄制,也反对惩罚罪犯时牵连无辜,搞连坐制。荀子指出,按照连坐制的标准,就连舜都会受到牵连——舜的父亲、后母和弟弟象的德行都不好。考核人才的方法是:以礼义观察其行为和修养,以具体的政事观察其是否具有政治才能和应变能力,观察其是否沉溺于声色享乐等。荀子所说的贤能是指儒家知识分子,这是因为儒者明于君臣大义,通晓礼仪制度,具有高尚的人格,勤政爱民。只有任用大儒,才能实现王道。
荀子主张惠民、爱民。在《荀子·哀公篇》中,荀子将君民关系比作舟和水的关系,水能载舟,亦能覆舟。因此,君主必须重视民众的利益,要收养鳏寡孤独、救济贫困、提倡礼乐教化、奖励孝悌、选贤任能,使民众过上安定的生活。君主还要节省开支,不横征暴敛,明白征税是为了养民而非君主个人享受的道理;田赋要轻;防止商人投机倒把,损害平民利益;开采自然资源要根据季节时令,取之有度;促进货物流通,防止商品滞销等。荀子认为,要增加国家财政收入,首先要发展生产,使人民生活富裕,藏富于民。
六、经济思想
荀子的经济思想包括注重农业,适当限制工商业;主张开源节流、藏富于民,减轻民众负担,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保护生态环境等。
农业是自然经济占主体的古代中国社会的支柱型产业,是国民经济的基础。荀子认为,要想富国强民,就要重视农业生产,以农为本。这就需要保证耕者有其田,这是稳定农业生产的前提条件;轻徭薄赋,使民以时,不因徭役而影响农业生产;掌握并运用自然规律,兴修水利、疏通水渠、根据气候的不同种植不同的农作物,从而使自然环境有利于农业生产;设立专门的农业管理机构,控制和指导农业生产;增加对土地的投入,提高农业生产率;节省开支、藏富于民等。荀子有重农抑商的思想倾向。荀子认为,农业是“本”,工商业是“末”,如果从事工商业的人多了,从事农业生产的人就少了,国家就会贫困,因此必须在一定程度上限制工商业的发展。不过,荀子并没有完全否定工商业的作用。荀子指出,手工业可以制造生产和生活用品,商业可以促进不同地区之间的物资流动、互通有无,两者都可以改善民众的生活,提高农业生产率,因而都是必不可少的。荀子还主张免除商人的关税、市税,以促进商业的发展。
荀子认为,农业生产是财富的“本”,政府的财政收入是财富的“末”;风调雨顺、耕作及时、农业丰收是财富的“源”,政府增加财政收入是财富的“流”。统治者应该强本节用、开源节流。这样就会使民众的财富积累越来越多,民众会把多余的财富投资到土地上,从而提高农业生产率,进一步促进财富积累。民众富裕以后,就可以对民众实行礼乐教化,实现天下大治。否则民众就会因为贫穷而减少在土地上的投资,导致国家和民众的贫穷。
荀子还主张保护生态环境。他认为,在草木开花结果的季节,应该禁止砍伐;在动物繁殖的季节,应该禁止捕捞。这样,各种自然资源都能得到繁殖、发展,从而可以给人类社会带来长远的利益。
七、军事思想
荀子从儒家的仁义思想出发,认为战争的目的在于禁暴除害,而不是侵略土地、抢夺财富。荀子将战争分为3种类型:以德服人,以力服人,以富服人。以德服人是指通过实行仁义,来赢得别国的归心,从而取得战争的胜利。以力服人是指通过武力征服,使别国屈服。以富服人是指通过利益收买,得到别国的顺从。荀子推崇的是以德服人。荀子并不反对战争,也不反对建立强大的军队。恰恰相反,荀子认为,只有建立强大的军队,才能抵御侵略、禁暴除害。
荀子重视军队的思想教育,认为只有把礼义作为军队建设的根本,才能统一军心、建立一支强大的军队。荀子重视军队的纪律建设,认为只有纪律严明、赏罚分明,军队绝对服从命令,才能战无不胜。荀子认为,战争的背后是政治,政治(尤其是民心向背)对战争胜负有非常重要的影响。倘若得不到民众的支持,就算是商汤王、周武王也不可能取得战争的胜利。军队的将领应该有智慧,思维周密成熟,能作出正确的决策,行为果敢,有坚强的意志,能从实际情况出发,多作调查。国防的原则是:兵力强大、城池坚固、发展生产、增强国力、积极防御、不主动侵略等。荀子还主张通过外交手段,来营造和平的国际环境,以避免战争的爆发。
八、教育思想
荀子是著名的教育家,他曾在稷下学宫“三为祭酒”,并培养出韩非、李斯等一大批杰出的弟子。
荀子重视道德教育,认为教育的目的是使学生们都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移风易俗,实现社会的和谐稳定。实行道德教育,就要以《诗》《书》《礼》《春秋》等儒家经典为教材。《诗》言志,《书》记载了古代明君圣王的言行事迹,《礼》记载了君子应该遵守的礼仪制度,《春秋》记载了孔子的微言大义,这些儒家经典把天地间所有的真理都包括进去了。只有学习儒家经典,才能增进学识、培养良好的品德。正因为荀子注重儒家经典的学习,荀子一派的儒家学者才成为先秦、秦末汉初儒家学术的重要传承者。清代学者皮锡瑞说:“荀子能传《易》《诗》《礼》《乐》《春秋》,汉初传其学者极盛。”
荀子主张性恶论,认为人性有向恶的趋势,所以荀子很重视教育。教育可以改造人性,“化性起伪”,使人心向善。教育还可以培养大量的人才,促进国家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荀子注意到生活环境和社会习俗对人的影响,认为人应该谨慎选择环境,选择与良师益友为伍。良师益友是最好的学习伙伴,可以帮助人快速取得进步。教师在教学的过程中,应该因材施教,采用启发式教学。荀子还主张学无止境,应该终身学习。
九、逻辑思想
荀子的逻辑思想主要体现在他的“正名”论上。“正名”最早由孔子提出,用来纠正春秋以来诸侯、大夫僭越礼制而导致的名分颠倒、名不副实的情况。荀子认为,“名”是用来说明客观事物的本质或事实的,应该与它所代表的“实”相一致。荀子尤其反对名家的“离坚白”“合同异”等说法,认为这些说法只是逞口舌之利,混淆事实,无益于礼乐教化,为君子所不取。荀子的“正名”是希望从理论上拨乱反正,改变礼被僭越的情况,并统一学术思想。
荀子指出,“正名”的原则是:区分事物的异同,同样的事物给予同样的名称,不同的事物给予不同的名称;命名时要注意区分单音节词和多音节词、“共名”和“别名”(“共名”相当于逻辑学上的属概念,“别名”相当于逻辑学上的种概念);选择符合人们传统习惯的名称;区分真实概念和虚假概念;选择通俗易懂、不会引起混乱和误解的好名称;根据实际情况,决定名称的数量。荀子还批判了名实关系中存在的三种错误(即“三惑”):以名乱名、以实乱名、以名乱实。以名乱名是指混淆名词。比如,《墨子?小取》中有一个著名的命题:“杀盗非杀人。”荀子认为,其错误在于,强盗也是人,杀强盗也是杀人。以实乱名是指把个别现象当作一般情况。比如,名家学者邓析主张“山渊平”,山和渊一样高。荀子认为,其错误在于可能有些地方的山和渊一样高,但是就常识而言,山高渊低是人所共知的。以名乱实是指利用名词的不同而抹杀事实,而名家学者公孙龙的“白马非马”论就是如此。
荀子注意到概念、判断、推理等思维形式,对归纳推理和演绎推理也比较重视。荀子是先秦儒家学者中真正的逻辑思想家,他的逻辑思想是先秦名辩思潮的产物和总结。
荀子是先秦诸子思想的集大成者。在天下即将统一的历史背景下,荀子以王道仁义为标准,对先秦诸子进行了批判总结,试图实现思想文化上的统一。荀子对先秦诸子的思想多有借鉴。荀子的哲学思想受道家影响很大,他吸收了道家自然无为的天命观,发展出唯物主义和无神论思想。荀子的政治思想受法家影响很大,表现为王霸、礼法并用的政治思想和性恶论。在认识论和逻辑学方面,墨家为荀子提供了正面借鉴,名家的诡辩论思想则从反面影响了荀子。正因如此,郭沫若说:“荀子是先秦诸子中最后一位大师,他不仅集了儒家的大成,而且可以说是集了百家的大成的……他是把百家的学说差不多都融会贯通了。先秦诸子几乎没有一家没有经过他的批判。”
在不同的历史时期,人们对荀子有不同的评价。战国、秦汉时,荀子与孟子齐名。司马迁在《史记》中,将孟子、荀子合传。董仲舒、刘向均赞美荀子。到了唐代,韩愈认为荀子大醇而小疵,不及孟子。到了宋代,理学家们注重心性修养,极为推崇孟子的性善论。作为性善论的对立面,荀子和荀子的性恶论受到严厉批判,被视为异端,鲜有问津。清代朴学兴起以后,学者们对荀子进行重新评价,多赞同韩愈的大醇而小疵之说。现代学者多对荀子有较高的正面评价。
总之,作为一代儒学大师,荀子批判吸收了先秦诸子思想,为儒家学说加入了新鲜血液,促进了儒学的发展。荀子及其门人对先秦儒学的传承有重大贡献。荀子的学说为大一统集权社会的建立和完善,提供了比较系统而完善的理论依据,对传统社会和文化的发展有一定的贡献。因此,荀子在中国思想史上和儒学史上都占据着非常重要的地位。
(衣抚生)
荀 子
荀子(生卒年不详),名况,字卿,又称孙卿,赵国人,但一生却与山东密切相关。荀子先到当时学术中心齐国的稷下学宫(位于今淄博临淄)游学,并在稷下学宫“三为祭酒”,是当时名副其实的学术权威,在晚年则安家并卒于临沂兰陵。是战国末期著名的思想家,儒家学派的重要代表人物,先秦儒家最后一位大师,先秦诸子的集大成者。
一、居齐讲学与周游列国
荀子来到齐国的时间,史书中有不同的记载。据司马迁《史记》、刘向《叙录》记载,在齐威王、齐宣王统治时期,50岁的荀子来到齐国稷下学宫。但学者们多认为这一记载有误,应采用应劭《风俗通义》的说法:荀子15岁时,到稷下学宫游学。战国时,齐国统治者为了富国强兵、招揽人才,在首都临淄的稷门附近,设立了稷下学宫,诸子百家都可以在这里讲学、论道、著书立说。宽松的学术环境、优厚的物质待遇、众多的学派、丰富的学术活动,使稷下学宫成为当时的学术中心,孟子、邹衍、慎到、申不害等著名学者都曾经在稷下学宫讲学。在稷下学宫游学的经历,为少年荀子的成才打下了坚实的基础。学有所成之后,荀子继续在稷下学宫从事学术活动,并因其杰出的成就而三次担任祭酒,成为当时的著名学者。
在取得辉煌学术成就的同时,荀子的教育事业也成绩斐然。荀子培养出一大批杰出的弟子,其中最为知名的是韩非、李斯、毛亨、浮丘伯、张苍等。韩非是中国历史上著名的思想家,先秦法家学派的集大成者,著有《韩非子》一书。李斯是中国历史上著名的政治家,为秦国统一天下、建立中央集权的政治制度做出了重要贡献。毛亨又称大毛公,是毛《诗》的传承者。浮丘伯是鲁《诗》《谷梁传》的传承者。张苍是西汉开国功臣,在汉文帝时担任丞相,是《左传》的传承者。毛亨、浮丘伯、张苍都是秦末汉初儒学传承史上的重要一环。
荀子还积极从事政治活动。荀子曾经周游列国,去过齐、楚、赵、秦等国,试图说服诸侯们接受他的政治主张。《荀子·强国篇》记载,荀子曾与齐相讨论政治。荀子认为,在竞争激烈的战国时代,只有实行商汤王、周武王的王道才能得民心、取天下,否则就会像夏桀、商纣王那样,身死国亡。《荀子?议兵篇》记载,荀子在赵国时,曾与临武君讨论军事。临武君从军事的角度出发,主张用兵以机变权诈为贵,应该根据实际情况,随机应变。荀子主张用兵应该以仁义为本,把礼义建设作为军队建设的根本,注重人心向背,战争的目的是为民除害,而非侵略屠杀。荀子在秦国的政治活动记载在《荀子》之《儒效篇》《强国篇》等篇章中。荀子认为,秦国地势险要,物产丰富,民风淳朴,官员都能秉公守法、不结党营私,呈现一片欣欣向荣的景象。对此,荀子评价很高,称之为“治之至也”。秦国政治的缺点在于不重用儒者,不实行儒家的仁义王道。秦昭王认为儒者是古非今、夸夸其谈,对治理国家没有帮助。荀子解释说,儒者法先王、隆礼仪,处于低位时,能谨守臣、子之礼,有助于形成良好的社会秩序;处于高位时,能行仁义、制礼乐、定法则,使国家大治,而且能以礼义、辞让、忠信等道德行为教化百姓,使得民风淳朴、人心向善。因此,秦国应该改变一味推崇暴力而不行仁义的政策,以王道统一中国。
据《史记》记载,春申君担任楚国令尹期间,曾两次任命荀子为兰陵令。公元前238年,楚考烈王去世,春申君被杀。荀子因此受到牵连,被免官,遂定居兰陵,在此传经授徒,潜心著述。荀子死后,也葬在兰陵。今兰陵县兰陵镇驻地东南约一千米处,仍存位于运女河西岸的荀子墓,1977年被公布为山东省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现被扩建为荀子文化园,为国家AAA级旅游景区。
荀子生活的年代,正是中国社会和文化发生剧烈动荡、转型的时期。从春秋时期开始,由宗法血缘所确定的社会等级制度和由礼乐文化所维持的纲纪规范,已经难以有效地维持社会秩序、规范人们的行为,出现了礼崩乐坏的局面。诸侯国之间展开了长期而激烈的兼并战争,给人民带来了极大的痛苦,造成了严重的社会危机。重建统一的社会秩序、恢复合理的人伦规范,成为当时社会的迫切要求。到了荀子的中晚年时期,秦国统一中国的局面已经基本形成,封建社会制度也日益成熟完备——中央集权制已经建立,郡县制代替了分封制,专职官僚制代替了世卿世禄制,土地私有制代替了井田制等。思想文化上也出现了从百家争鸣到学术融合的趋势。荀子的思想就是这一趋势的体现,他以儒家思想为内核,对先秦诸子的思想进行了总结、批判、吸收、融合,对先秦诸子的学说有集大成的意义。
荀子著有《荀子》一书。该书原本有300多篇,经过西汉学者刘向的整理,定为32篇。《荀子》在自然观、人性论、认识论,以及政治思想、经济思想、军事思想、教育思想、逻辑思想等方面均有所创见。
二、自然观
先秦时期,人们普遍认为天是有意志的,对宇宙万物、人类社会的发展变化起着支配作用。荀子认为,天是由日月、星辰、四季、阴阳、风雨等组成的物质世界,是没有意志的,也不被神灵控制,而是按照自然规律在自发地运行。气是组成物质世界的基本微粒,所有的物质都是由气组成的。
荀子认为,各种自然现象的出现都是自然规律作用的结果。“天行有常,不为尧存,不为桀亡。”大自然的运行有其自身规律,不会因为尧的圣明或者桀的暴虐而改变。既然如此,就不能用自然现象来牵强比附人类社会。据此,荀子批评了当时的迷信活动和天人感应思想,批评对象主要包括鬼神观念、祈雨活动和相人术。荀子认为,人死以后,生命就终结了,不会有鬼神的存在。鬼神观念的产生,是因为人们遇到怪异的现象,不去仔细观察思考,而是疑神疑鬼,盲目归之于鬼神。这其实源自人们的愚昧无知、认识水平低下,所以鬼神是人造出来的。荀子还批评了当时的求雨等迷信活动。荀子认为,下雨是自然规律作用下的自然活动,根本不会受到求雨活动的影响,而且也并不存在专门掌管雨水的神灵,没有举行求雨活动的必要。祭祀、占卜等宗教活动也是如此。荀子还批评了相人术。相人术声称,根据一个人的外表就可以判断出他的道德品质、吉凶祸福等情况。荀子认为,一个人的吉凶祸福取决于他的行为和所处的客观环境,而非天生的相貌。
在自然之天的基础上,荀子提出了“天人之分”的理论。所谓“天人之分”是指:自然界的运行有其自身规律,不会因为人的好坏而存亡,不会决定人类社会的治乱兴衰、吉凶祸福,也不会主宰人的命运;人应该认识并充分利用自然规律,以趋利避害,促进社会生产的发展;人类社会的发展程度,主要取决于人类自身的行为。荀子特别强调人的主观能动性。他认为,人在自然界面前并不是被动消极的,而应该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认识和利用自然规律,以达到管理天地万物的目的。这就是“制天命而用之”的著名观点。
总之,荀子的自然观是朴素唯物主义的自然观。有学者认为,荀子的自然观受到先秦道家的影响。老子主张“道法自然”,认为天按照其固有的规律在运行,是“无为”的,并没有受到神的控制或影响。这与荀子的自然观有很大的相通之处。先秦道家是稷下学宫的重要派别,荀子受其影响是很有可能的。
三、人性论
人性论是先秦时期的重要课题,很多学者都曾对此进行过论述。孔子说:“性相近,习相远。” 孔子认为,人性是相近的,只是由于后天养成的习性才使得人们的差距变得很大。孟子提出了“性善论”,认为人天生就具有仁、义、礼、智等道德品质,如果能够保存并发扬这些道德品质,就可以成就善性。告子认为“性无善无不善”,即人性本没有善恶之分,善恶是后天养成的。法家认为人的本性是趋利避害,应该加以控制和引导。
荀子提出了性恶论。荀子认为,人性是人生来就具有的自然属性,每个人都有,没有是非善恶之分,但是如果任由欲望、情感的无节制发展,就会导致恶。也就是说,就发展趋向而言,人性向恶。因此,有必要对人类社会进行管理控制,通过仁义礼乐、法律等来规范人们的行为、制约人性向恶的发展趋势,以成就人们的善行。这就是荀子说的“化性起伪”。
荀子非常重视修身。荀子认为,人性相同,都有向恶的趋势,善言善行都是后天修身的结果,只有修身才能使人具有高尚的美德。荀子在修身方面的主张包括:修身,首先要认清自身的社会角色,遵循该角色应遵守的道德规范。只有各种社会角色的人都能遵守相应的道德规范,社会才能得到治理。修身,应该知行合一、坚持不懈。修身,要以诚实守信为原则,以礼义为行为规范。修身,要见贤思齐,见不善而内自省,不断反思自己的言行是否符合道德要求,不怨天尤人,追求道德的完善。修身,要有坚定的意志,不因外界环境的压力而屈服。
荀子的性恶论与孟子的性善论针锋相对。两人的分歧主要在于:荀子将自然之性和道德之性进行了区分,自然之性与生俱来,道德之性是后天养成的,荀子称之为“伪”。孟子认为道德之性也是人与生俱来的,后天的学习只是为了保持并发扬来自于天的道德之性而已。根据孟子的性善论,“人人皆可为尧舜”,天下大治就有了实现的可能。根据荀子的性恶论,就必须实施仁义礼乐、法制等。二者各有所长。荀子的弟子韩非继承了荀子的性恶论,并将荀子的重法变为重罚,成为法家学派的代表人物。
四、认识论
荀子认为,人的认识都是后天获得的,获得知识的途径有三种:学习传世典籍,向别人学习,向自然界学习。荀子认为,即便是圣人,也是后天努力学习的结果,不存在生而知之的人,也不存在笨到无可救药的人。一个人只要能够坚持不懈地学习,就会从卑贱、愚昧、贫穷变成高贵、聪明、富有。
荀子认为,人们在认识客观事物时,首先是耳、鼻、口、舌、目等感官与客观事物相接触,形成感知、印象,这就是“天官意物”。每一种感官都只能认识事物的某一个方面,具有局限性和片面性,还需要通过“心”(抽象思维),对感官的感知进行综合、分析,从而得到正确、完整的认识,这就是“心有征知”。换言之,荀子主张先有感性认识,在感性认识的基础上,通过抽象思维,形成理性认识。
荀子强调,人在认识事物时,要防止片面性。荀子提出了“蔽”的概念。所谓“蔽”是指人受到自身水平、喜好、情感、客观环境等的影响,对事物只有片面的了解,缺乏全面而正确的认识。“蔽”会导致严重的后果,夏桀、商纣王甚至因此而亡国。要避免“蔽”,首先要在认识事物时,不掺杂个人偏见,尽可能全面而详尽地掌握各个方面的材料。其次,要采用正确的标准来分析事物。这个标准就是“道”,也就是体现了事物本质和变化发展规律的客观真理。要认识“道”,就要“虚壹而静”,即排除杂念和干扰,专心致志,充分发挥思维的能动作用,以保证获得正确的认识。避免片面性,获得对事物的正确认识,就是荀子说的“解蔽”。有学者认为,荀子“虚壹而静”的主张是受到道家思想影响的结果。道家在认识事物时,强调“静”,比如《老子》中就有“致虚极,守静笃”之语,强调认识事物时应该心“静”,排除私欲和外界的干扰。
荀子重视实践,主张知行合一、学以致用。荀子认为,学习是获得知识的重要来源,但是学习的目的是为了实践,而非为了学习而学习。实践不仅是知识的直接来源,而且可以用来检验所学的知识。一个人只有将所学知识用于实践,才算是真正的明于事理。因此,荀子提出了“知有所合谓之智”的观点,即所学知识只有与实践的结果相一致,才是正确的知识。荀子的主张对后世认识论的发展具有一定的影响。
五、政治思想
荀子的政治思想是在对先秦诸子的学说进行批判总结的基础上形成的。他一方面继承了儒家的王道、礼乐思想,另一方面也借鉴、吸收了法家的霸道、法治思想,提出了王霸并用、礼治与法治相结合的政治主张。
礼治是荀子政治思想的核心内容。他深入分析了礼的起源和本质,为后世的礼治政策提供了理论依据。荀子认为,人生来就有欲望,如果不进行控制,就会引起纷争。礼的建立就是为了节制人们的欲望,使其得到合理的满足而不至于无限发展。礼的另一个重要作用是“别”。由于社会财富是有限的,人与人之间又存在着阶层、等级的差别,分配社会财富时做不到平均分配,难免会引起争夺。这就需要礼来“别贵贱”,使贫富贵贱各有等级,相互制衡而不至于起纷争。从本质上来讲,礼是维护等级社会的社会秩序的制度和规范。礼对不同社会地位的人的要求是:君公、臣忠、父慈、子孝、兄友、弟恭、夫义、妻顺。贯穿于礼中的基本道德原则是:敬重权贵、孝顺老人、尊重长辈、慈爱幼小和对普通人仁爱。在制定礼仪时,应该“法后王”。这是由于古代的明君圣王的事迹和他们所创立的制度已经失传或者残缺不全,也未必符合当今社会的要求,因此应该着眼于完善现有的礼仪制度,将当今的明君圣王作为效法的对象。由此可见,礼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只有用礼、义来节制人们的欲望和对利益的追求,才能实现等级社会的上下有序、贵贱有等和安定和谐。荀子认为,礼是“人道之极”,是人所应该遵守的至高无上的原则和规范。
法和礼在维护等级社会的秩序方面有相同的作用。两者的区别在于,礼更注重道德教化,法更强调暴力强制作用。荀子主张性恶论,加上受到法家重法思想的影响,因此荀子很重视法制的作用。
荀子指出,法律的作用在于惩罚罪恶,警戒世人,把好人、坏人区分开,因此法律必须被严格执行,不能法外开恩。有人认为,尧舜时期没有真正的刑罚,只是采用象征性的刑罚(即“象刑”),注重礼乐教化,从而使天下大治。荀子否定了这种说法,他认为有罪不罚,就是纵容犯罪,难以达到警戒世人的目的,国家也难以得到有效的治理。在执法的过程中,应该注重“信”,“无功不赏,无罪不罚”,赏、罚的力度都要恰到好处,这样才能树立起法律在民众心目中的威信。如果难以做到恰如其分,那就与其严刑酷法、冤枉好人,不如疑罪从无,放过证据不足的犯罪嫌疑人。古代中国是人治社会,法律的执行情况与执法者的素质密切相关。同样的法律,由宽恕君子来执行和由酷吏来执行,效果可能完全不同。因此,荀子指出,选择执法者应该以宽恕君子为首选。
荀子的政治思想既不同于片面强调礼治、夸大道德作用而忽视法治的传统儒家思想,也不同于片面强调法治而忽视礼治的法家思想。荀子提出了隆礼重法的政治主张,这是对先秦儒家德治思想的创新发展。需要指出的是,荀子虽然礼、法并重,重视法律在维护社会稳定方面的作用,但是荀子的基本立场是儒家的隆礼,而非法家的重法。
在王道和霸道的关系上,荀子认为,霸道不如王道。王道以仁义争取民心,霸道以强力、权术征服弱小,未必能使人心服。所以,取天下应该用王道仁义。商汤王、周武王就是如此。他们以区区百里之地,行王道而成为天下共主。后世君主不明白这个道理,致力于武力兼并,行霸道,给人民带来了沉重的负担。不过,荀子并未完全否定霸道。他认为,齐桓公、晋文公等霸主,虽然不如实行王道的明君圣王,但是基本的德、义精神还是具备的,他们信守诺言、任贤使能、注重民间疾苦、注意勤俭积蓄、谨慎用兵、君臣上下同心协力,故能“信立而霸”。齐桓公等人的霸业,顺应了历史潮流,具有积极意义。
荀子主张加强中央集权,维护君主的绝对权威。《荀子?致士篇》说:“君者,国之隆也。父者,家之隆也。隆一而治,二而乱。自古及今,未有二隆争重而能长久者。”国君是国家的权威,父亲是家庭的权威,国家和家庭只有一个权威时,才能治理得好,否则就会因为争权夺利而难以持久。荀子的这一主张是与当时中央集权的专制主义国家开始形成的历史背景相一致的,符合时代发展的要求。国君的职责是“能群”,即通过选贤任能、爱民养民,来实现社会的安定和谐。君主需要制定明确的制度,使人民的行为有所依从;君主需要具有高尚的品德,足以成为全体人民的表率。君主的执政分为三步:首先是端正态度,谦虚谨慎、虚心纳谏;其次是明察秋毫,坚毅果敢;最后是亲贤远佞、赏善诛恶,建立君子政治。
荀子很重视尚贤使能。荀子认为,只有得到人才的辅佐,君主才能治理好国家。在选拔人才时,要不论资排辈、不管亲疏远近和社会地位,只看才德。遇到不合格的官员,不必等到有过错就可以斥退。王公贵族的子孙如果没有才能,也可以降为庶人;庶人的子孙如果有才能,也可以当上卿相、士大夫。荀子的这种思想与当时世卿世禄制被打破、社会阶级结构发生变动的历史进程相一致,具有积极意义。荀子不仅反对世卿世禄制,也反对惩罚罪犯时牵连无辜,搞连坐制。荀子指出,按照连坐制的标准,就连舜都会受到牵连——舜的父亲、后母和弟弟象的德行都不好。考核人才的方法是:以礼义观察其行为和修养,以具体的政事观察其是否具有政治才能和应变能力,观察其是否沉溺于声色享乐等。荀子所说的贤能是指儒家知识分子,这是因为儒者明于君臣大义,通晓礼仪制度,具有高尚的人格,勤政爱民。只有任用大儒,才能实现王道。
荀子主张惠民、爱民。在《荀子·哀公篇》中,荀子将君民关系比作舟和水的关系,水能载舟,亦能覆舟。因此,君主必须重视民众的利益,要收养鳏寡孤独、救济贫困、提倡礼乐教化、奖励孝悌、选贤任能,使民众过上安定的生活。君主还要节省开支,不横征暴敛,明白征税是为了养民而非君主个人享受的道理;田赋要轻;防止商人投机倒把,损害平民利益;开采自然资源要根据季节时令,取之有度;促进货物流通,防止商品滞销等。荀子认为,要增加国家财政收入,首先要发展生产,使人民生活富裕,藏富于民。
六、经济思想
荀子的经济思想包括注重农业,适当限制工商业;主张开源节流、藏富于民,减轻民众负担,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保护生态环境等。
农业是自然经济占主体的古代中国社会的支柱型产业,是国民经济的基础。荀子认为,要想富国强民,就要重视农业生产,以农为本。这就需要保证耕者有其田,这是稳定农业生产的前提条件;轻徭薄赋,使民以时,不因徭役而影响农业生产;掌握并运用自然规律,兴修水利、疏通水渠、根据气候的不同种植不同的农作物,从而使自然环境有利于农业生产;设立专门的农业管理机构,控制和指导农业生产;增加对土地的投入,提高农业生产率;节省开支、藏富于民等。荀子有重农抑商的思想倾向。荀子认为,农业是“本”,工商业是“末”,如果从事工商业的人多了,从事农业生产的人就少了,国家就会贫困,因此必须在一定程度上限制工商业的发展。不过,荀子并没有完全否定工商业的作用。荀子指出,手工业可以制造生产和生活用品,商业可以促进不同地区之间的物资流动、互通有无,两者都可以改善民众的生活,提高农业生产率,因而都是必不可少的。荀子还主张免除商人的关税、市税,以促进商业的发展。
荀子认为,农业生产是财富的“本”,政府的财政收入是财富的“末”;风调雨顺、耕作及时、农业丰收是财富的“源”,政府增加财政收入是财富的“流”。统治者应该强本节用、开源节流。这样就会使民众的财富积累越来越多,民众会把多余的财富投资到土地上,从而提高农业生产率,进一步促进财富积累。民众富裕以后,就可以对民众实行礼乐教化,实现天下大治。否则民众就会因为贫穷而减少在土地上的投资,导致国家和民众的贫穷。
荀子还主张保护生态环境。他认为,在草木开花结果的季节,应该禁止砍伐;在动物繁殖的季节,应该禁止捕捞。这样,各种自然资源都能得到繁殖、发展,从而可以给人类社会带来长远的利益。
七、军事思想
荀子从儒家的仁义思想出发,认为战争的目的在于禁暴除害,而不是侵略土地、抢夺财富。荀子将战争分为3种类型:以德服人,以力服人,以富服人。以德服人是指通过实行仁义,来赢得别国的归心,从而取得战争的胜利。以力服人是指通过武力征服,使别国屈服。以富服人是指通过利益收买,得到别国的顺从。荀子推崇的是以德服人。荀子并不反对战争,也不反对建立强大的军队。恰恰相反,荀子认为,只有建立强大的军队,才能抵御侵略、禁暴除害。
荀子重视军队的思想教育,认为只有把礼义作为军队建设的根本,才能统一军心、建立一支强大的军队。荀子重视军队的纪律建设,认为只有纪律严明、赏罚分明,军队绝对服从命令,才能战无不胜。荀子认为,战争的背后是政治,政治(尤其是民心向背)对战争胜负有非常重要的影响。倘若得不到民众的支持,就算是商汤王、周武王也不可能取得战争的胜利。军队的将领应该有智慧,思维周密成熟,能作出正确的决策,行为果敢,有坚强的意志,能从实际情况出发,多作调查。国防的原则是:兵力强大、城池坚固、发展生产、增强国力、积极防御、不主动侵略等。荀子还主张通过外交手段,来营造和平的国际环境,以避免战争的爆发。
八、教育思想
荀子是著名的教育家,他曾在稷下学宫“三为祭酒”,并培养出韩非、李斯等一大批杰出的弟子。
荀子重视道德教育,认为教育的目的是使学生们都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移风易俗,实现社会的和谐稳定。实行道德教育,就要以《诗》《书》《礼》《春秋》等儒家经典为教材。《诗》言志,《书》记载了古代明君圣王的言行事迹,《礼》记载了君子应该遵守的礼仪制度,《春秋》记载了孔子的微言大义,这些儒家经典把天地间所有的真理都包括进去了。只有学习儒家经典,才能增进学识、培养良好的品德。正因为荀子注重儒家经典的学习,荀子一派的儒家学者才成为先秦、秦末汉初儒家学术的重要传承者。清代学者皮锡瑞说:“荀子能传《易》《诗》《礼》《乐》《春秋》,汉初传其学者极盛。”
荀子主张性恶论,认为人性有向恶的趋势,所以荀子很重视教育。教育可以改造人性,“化性起伪”,使人心向善。教育还可以培养大量的人才,促进国家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荀子注意到生活环境和社会习俗对人的影响,认为人应该谨慎选择环境,选择与良师益友为伍。良师益友是最好的学习伙伴,可以帮助人快速取得进步。教师在教学的过程中,应该因材施教,采用启发式教学。荀子还主张学无止境,应该终身学习。
九、逻辑思想
荀子的逻辑思想主要体现在他的“正名”论上。“正名”最早由孔子提出,用来纠正春秋以来诸侯、大夫僭越礼制而导致的名分颠倒、名不副实的情况。荀子认为,“名”是用来说明客观事物的本质或事实的,应该与它所代表的“实”相一致。荀子尤其反对名家的“离坚白”“合同异”等说法,认为这些说法只是逞口舌之利,混淆事实,无益于礼乐教化,为君子所不取。荀子的“正名”是希望从理论上拨乱反正,改变礼被僭越的情况,并统一学术思想。
荀子指出,“正名”的原则是:区分事物的异同,同样的事物给予同样的名称,不同的事物给予不同的名称;命名时要注意区分单音节词和多音节词、“共名”和“别名”(“共名”相当于逻辑学上的属概念,“别名”相当于逻辑学上的种概念);选择符合人们传统习惯的名称;区分真实概念和虚假概念;选择通俗易懂、不会引起混乱和误解的好名称;根据实际情况,决定名称的数量。荀子还批判了名实关系中存在的三种错误(即“三惑”):以名乱名、以实乱名、以名乱实。以名乱名是指混淆名词。比如,《墨子?小取》中有一个著名的命题:“杀盗非杀人。”荀子认为,其错误在于,强盗也是人,杀强盗也是杀人。以实乱名是指把个别现象当作一般情况。比如,名家学者邓析主张“山渊平”,山和渊一样高。荀子认为,其错误在于可能有些地方的山和渊一样高,但是就常识而言,山高渊低是人所共知的。以名乱实是指利用名词的不同而抹杀事实,而名家学者公孙龙的“白马非马”论就是如此。
荀子注意到概念、判断、推理等思维形式,对归纳推理和演绎推理也比较重视。荀子是先秦儒家学者中真正的逻辑思想家,他的逻辑思想是先秦名辩思潮的产物和总结。
荀子是先秦诸子思想的集大成者。在天下即将统一的历史背景下,荀子以王道仁义为标准,对先秦诸子进行了批判总结,试图实现思想文化上的统一。荀子对先秦诸子的思想多有借鉴。荀子的哲学思想受道家影响很大,他吸收了道家自然无为的天命观,发展出唯物主义和无神论思想。荀子的政治思想受法家影响很大,表现为王霸、礼法并用的政治思想和性恶论。在认识论和逻辑学方面,墨家为荀子提供了正面借鉴,名家的诡辩论思想则从反面影响了荀子。正因如此,郭沫若说:“荀子是先秦诸子中最后一位大师,他不仅集了儒家的大成,而且可以说是集了百家的大成的……他是把百家的学说差不多都融会贯通了。先秦诸子几乎没有一家没有经过他的批判。”
在不同的历史时期,人们对荀子有不同的评价。战国、秦汉时,荀子与孟子齐名。司马迁在《史记》中,将孟子、荀子合传。董仲舒、刘向均赞美荀子。到了唐代,韩愈认为荀子大醇而小疵,不及孟子。到了宋代,理学家们注重心性修养,极为推崇孟子的性善论。作为性善论的对立面,荀子和荀子的性恶论受到严厉批判,被视为异端,鲜有问津。清代朴学兴起以后,学者们对荀子进行重新评价,多赞同韩愈的大醇而小疵之说。现代学者多对荀子有较高的正面评价。
总之,作为一代儒学大师,荀子批判吸收了先秦诸子思想,为儒家学说加入了新鲜血液,促进了儒学的发展。荀子及其门人对先秦儒学的传承有重大贡献。荀子的学说为大一统集权社会的建立和完善,提供了比较系统而完善的理论依据,对传统社会和文化的发展有一定的贡献。因此,荀子在中国思想史上和儒学史上都占据着非常重要的地位。
(衣抚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