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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师敏(?—1774),字仲坚。初名本杞,后改师敏,号允堂。武定府惠民县人,清朝官员,乾隆三十七年(1772)担任台湾知府。
李师敏出身于官宦世家,曾祖父是清康熙年间文华殿大学士兼吏部尚书李之芳。李师敏自幼聪颖过人、嗜学若渴,性格刚毅持重,处事沉稳周详,受到父亲李寿瀚的信任和倚重,14岁时,李师敏父亲担任兰州通判时,便常把官府事务委托他处理。
乾隆十八年(1753),李师敏考中举人,次年被授予临朐县教谕。乾隆二十二年(1757)得中三甲进士,初担任京师刑曹,后历任湖广司主事、福建司员外郎、福建司郎中等职。乾隆二十九年(1764),因母病辞官,后又补刑部安徽司郎中。乾隆三十三年(1768),出任福建兴化知府,3个月后,任漳州知府。乾隆三十七年(1772)四月,调任台湾知府。
有清一代,从康熙二十三年(1684)在台湾设府,到光绪十三年(1887)建台湾省的二百余年间,清政府曾先后任命125位台湾知府,李师敏为第36任。史载,李师敏为官二十余年间,均“以廉能著称”,“所至皆有声”,政绩可圈可点、令人称颂。
李师敏在京师刑曹任上时,以明察秋毫、断案认真而著称。据记载,曾有一个因夫妻间琐事而引发的诉讼案子,此案原本同僚已经审结,但李师敏审阅卷宗后发现了疑点,坚持再审,他人都认为没有必要。后来李师敏果然审出妇人谋杀前夫的案情,众人方才叹服。朝廷对各地秋审情况进行考察时,李师敏总是名列前茅。
凭着卓越的才干和显著政绩,李师敏得到了乾隆皇帝的赏识,升任福建兴化知府。同年,因漳州知府空缺,又被委以漳州府知府。漳州地处海口,盗匪流寇猖獗,官府差役为害百姓。民间发生一点小纠纷,就有人收买胥役制造诈伪情状,兴狱问罪。李师敏到任后,运筹帷幄、严加治理,使情况很快好转。盗匪流寇无处遁迹,差役谨守规矩,百姓得以安居乐业。正如他所言:“吾惟饮清漳水而已。”
李师敏铁面无私,严惩地方恶势力,对百姓却满腔热忱、一片冰心。他体恤百姓疾苦,常到社会底层向百姓嘘寒问暖,有时还将百姓请到衙署询问政事得失。一旦听到好的意见,李师敏就马上采纳。乾隆三十六年(1771),漳州发生大水,百姓房屋淹没倒塌,所剩无几,民众纷纷避难于城池和山上,无家可归,食不果腹。李师敏招募一批志愿者,在城中征集衣食物品,亲自乘船救济百姓。李师敏往来于泥淖之中,率丁役修复民舍,连续奔波劳顿二十余天。
在漳州任职四年间,李师敏“以廉能著称”,树立了很高威望,得到百姓的称颂。离开漳州时,当地乡亲夹道相送,因送行人太多,甚至造成道路拥塞。
李师敏调任台湾知府后,见百姓生活十分困苦,治安状况很差。他一面减免税赋、与民休息、发展农商;一面兴办教育,移风易俗。他责令把皇帝“圣谕广训”张贴到各村,并亲自到乡间宣讲。当时的台湾,经常发生攘夺、抢劫和盗窃案情。为安定民众生活,李师敏责令修建望楼一千四百余座,南至达谷山,北至鸡笼山,并安排壮丁巡逻戍守,抓到盗贼和劫匪,就按律令严加处置。因此,盗贼和劫匪几乎绝迹。此时,李师敏还建立了多处隘勇线,以避免蕃汉住民发生冲突。
台湾当时盐法执行不畅,经常闹盐荒,给百姓生活带来严重影响。李师敏召集盐商巨贾,明令不限定盐税数额,使食盐运输不再迟滞,盐商和百姓都很满意。
李师敏在台湾任职期间,一如在漳州所为,得到了广大百姓的拥护。百姓评价李师敏:“廉明方正,有冰心铁面之风,所至苞苴不行,奸豪敛迹。营卒有不法,必按律以治。”李师敏治理台湾,要比治理漳州付出更多。为此,他勤勉政事,不敢有丝毫懈怠,经常工作到漏下30刻才就寝。
乾隆三十八年(1773),李师敏染上疫病。次年,卒于台湾知府任内。
李师敏在世时,曾多次得到乾隆皇帝的封赏,并被诰封为朝议大夫。其长子李宗蕃,曾于嘉庆四年(1799)任正定知府。李师敏祖居地在今惠民县城南门大街,其曾祖李之芳在世时,曾在这里修建有规模宏大的府第——“相国第”。
(赵鸿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