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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焕(1542—1619),字文光,号吉亭,掖县(今山东莱州)人。明后期重臣。官至吏部侍郎、刑部尚书、兵部尚书等职。
嘉靖四十四年(1565),赵焕考中进士,初任乌程(今浙江湖州)知县,勤政爱民,后因政绩突出,被提拔为工部主事,又改任御史。
赵焕为人耿直,在担任监察御史期间不畏强权,刚正不阿。据《明史》记载,万历三年(1575),中官张宏派遣同党谋取材木专卖事宜,赵焕决不同意,坚持把此事上奏皇帝。时大学士、首辅张居位高权重,很多官员对其阿谀奉承,而赵焕并不曲意逢迎。据载张居正父死,理应回家守丧,但一些趋炎附势的大臣,联名上奏皇上,请求挽留其留任。在联名上奏的折子上,“唯独赵焕不署名”。
万历十四年(1586)三月,明神宗广开言路,让言官、御史多提意见。赵焕进言道,“请恢圣度,纳忠言,谨频笑,信政令,时召大臣商榷治理,次第举行实政,弊在内府者一切报罢,而饬戒督抚有司务求民瘼”。主张皇帝,要以广阔胸襟接纳逆耳忠言,颁布的法律制度能使人信服。强调皇上应该常与大臣商讨治理国家的政策,整饬吏治,严惩官场腐败,各级官吏都能体察百姓疾苦,认真办事。神宗对赵焕提议相当欣赏,并“嘉纳焉”。赵焕被改任工部右侍郎,又晋升为吏部左侍郎。
此间,赵焕乞假回乡获准,离职还乡。不久,朝廷任命赵焕为南京右都御史,赵焕以“亲老”为由婉拒。后因朝廷批准赵焕兄长、辽东巡抚佥都御史赵耀辞归侍奉双亲。赵焕为此只好重返朝廷,不久被任命为刑部尚书。期间因在日本朝贡、发配刑犯和浙江巡按使彭应参案等事项中,赵焕与朝廷意见相左,惹得神宗不满。赵焕感到政治抱负难以施展,只好以生病为由辞官回乡。
此后赵焕数次推辞南京右都御史、吏部尚书等任命,赋闲在家16年。这一时期,万历皇帝怠于政事已久,朝廷机构多有空置,户部、礼部、工部只各有一侍郎,都察院已8年无正职。按照旧例,朝廷各官署机构,总共应设给事中50人,御史110人,但“至是皆不过十人”。
朝政在此种空转状态下,万历四十三年(1615)二月,神宗又亲召赵焕,委任他为刑部尚书兼兵部尚书。同年八月,万历皇帝决定改变官署空缺的严重状态,命赵焕为吏部尚书。赵焕的意见也得到采纳,匮缺的官署人员得到填充,每部各任命侍郎4人,又考选补充给事中17人,御史50人,各部运转渐趋正常,赵焕赢得朝廷内外一致赞誉。
赵焕重返中枢,正值朝廷朋党林立之时。赵焕难以伸展抱负,又多次上书神宗请求去职还乡,神宗每次都对他下诏抚慰挽留。此时赵焕上书神宗:
今国事艰难,人才日寡。在野者既赐环无期,在朝者复晨星无几,乃大小臣工,日寻水火,甚非国家福也。臣愿自今以后共捐成心,忧国事,议论听之严官,主张听之当事。使大臣得展布而毋苦言官之掣肘,言官得发舒而毋患当事之摧残,天下事尚可为也。
万历四十四年(1616)春,赵焕受到御史汤兆京等人的多次弹劾、诋毁,赵焕屡次上书分辩,并“杜门不出”,称病不再出任何官职,神宗无奈,接受赵焕的请求,赐赵焕乘车归乡。
万历四十六年(1618),东林党人大势已去,齐党亓诗教实力坐大,把持朝政。亓诗教认为赵焕是“乡人老而易制”,向神宗大力引荐辞官不到两年的赵焕再次出任吏部尚书。此时,77岁高龄的赵焕已锋芒大减,一概听从亓诗教指挥,“素望益损”。万历四十七年(1619)七月,辽东告警,赵焕亲率群臣至文华门,“九卿伏阙”坚请久不临朝的神宗听政。直到傍晚,神宗才遣中官传旨,让他们统统退下。赵焕等人不得不再次上书催请并警告神宗:“等到他日蓟门遭到蹂躏,敌人打开国门之时,陛下还能身处深宫高枕无忧,称病闭门不见吗?”神宗阅后极为不满,从此对他极其厌恶。同年十一月,赵焕便“郁郁卒”。至明熹宗初年,才追赠赵焕光禄大夫、太子太保。赵焕著有《怡真亭诗存》8卷传世。
(王嘉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