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地方志资料归档

山东地情档案

停运省级地情数据库的公开镜像与长期存档。 关于本站

档案浏览器

秦竑(1408—1488),字世缨,单县人。明代著名政治家。长期在西北和南方边区担任巡抚和总督等职务,忠心耿耿、兢兢业业,为明代边疆地区稳定,尤其是西北九边重镇的巩固做出了极大贡献。
秦竑于明景泰二年(1451)中进士,后被授为南京御史。他性格刚直,勇于任事。初到南京任上,便捕治了当地横行不法的太监傅锁儿。后又上疏朝廷谏止宫廷派人去江南采集翠鸟羽毛、鲜鱼等劳民伤财之事,因此受到权贵的忌恨,不断有人以恶语中伤,正赶上官吏政绩考核,被贬为湖广驿丞。
天顺初年,秦竑被御史练纲推荐担任雄县知县。王府奉御杜坚在雄县横行不法、作恶多端,秦竑将其爪牙捕获予以杖责,结果却被杜坚诬陷,遭逮捕下狱。这桩冤案引来雄县百姓5000余人到北京为他讼冤。足见秦竑深得百姓爱戴,在一片请愿声中,朝廷释放了秦竑,并调任府谷知县。
成化元年(1465),明宪宗朱见深即位后,秦竑历任葭州、秦州知州,期间,秦竑之母病逝,需要丁忧离任,州郡百姓祈求朝廷让秦竑继续担任当地知州。朝廷体谅民情,在秦竑服丧期满后官复原职。很快又升任巩昌、西安知府,陕西右参政等职。岷州藩王叛乱,秦竑率领3000兵士将其一举歼灭,因而进俸一级。
成化十三年(1477),秦竑又以右佥都御史的身份巡抚山西。当时,岷州有很多藩王,管理起来十分费力,尤其是庆成王之子镇国将军朱奇涧,贪暴成性,强取豪夺,草菅人命,多任巡抚都碰他不得。秦竑上任后,冒着得罪皇族、引火上身的危险为民请愿,立即上疏朝廷揭发朱奇涧的罪行,结果又反被其父庆成王朱钟镒诬告,皇帝轻信了庆成王的话,在没有任何证据的情况下将秦竑送至法司治罪下狱。但是,太监尚亨查抄秦竑家产,只得到几件破旧的衣服而已,将此事如实上奏,皇帝对此十分惊讶,于是赏赐秦竑万贯资财以作表彰,并削了朱奇涧等3人的爵位,恶霸终得到了严惩,秦竑又调任河南巡抚,不久调任宣府镇(今河北宣化)。
宣府镇为明朝九边之一,地处防御蒙古族入侵的战略前线。秦竑到任之后,修城堡,练士卒,采取了一系列巩固边防的措施,使得宣府、大同的守备固若金汤。成化十七年(1481),蒙古小王子部落率领几万骑兵入寇中原门户——大同,长驱直入顺圣川,在宣府境内大肆劫掠。秦竑与总兵周玉等人奋力迎击,敌军很快转战兴宁口,很快也被击退,斩杀敌人数千,追缴回所有被掠物资,这一役极大地彰显了明朝国威,震慑了少数民族,使得小王子部再不敢跨越边界一步。宪宗皇帝为此亲下玺书,褒奖秦竑的战功,升其为左佥都御史,继续巡抚宣府,很快又入朝担任户部侍郎。可是由于秦竑生性直爽坦荡,不习惯于朝廷之中的尔虞我诈、钩心斗角,很快,万安驱逐尹旻,诬陷秦竑是尹旻的党羽,于是秦竑被贬降为广西右参政,不久又迁福建左布政使。
弘治二年(1489),秦竑得王恕推荐擢升为左副都御史,监督漕运。次年三月又晋升右都御史,总督两广军务。上任后他及时处理了三项政务:
首先,革除镇守当地的太监、武将兼理民众事宜。当时镇守各地的太监、武将利用手中职权干扰地方司法,草菅人命,滥杀无辜。他们中有的人还依仗皇帝威势,放纵家人从事非法经营,牟取巨额利润,严重扰乱正常商业流通,致使百姓困苦不堪、地方经济衰退。面对这种情况,秦竑奏请朝廷革除天下镇守太监及武将兼理民事的权力。他对触犯刑律的权贵、太监等,不论地位高低均严加惩办,深得当地人民拥护。
其次,节制各总镇府的赏金库中金钱出入。总镇府论功行赏每年支配几万金钱,但经费输出没有章法。面对官吏相互勾结,侵吞公款的情况,秦竑提出各镇府收支必须经御史审检方可进出,杜绝了贪污腐败之根源,节约了财政收入,壮大了地方经济。
最后,设立礼学,纠正民风。为杜绝湖广、潮汕等地盗贼社会根源,秦竑上书建议设立社学,编制保甲,得到皇帝允准推行后,繁荣了地方文化,提高了百姓素质,断绝了盗贼产生的根源。
秦竑镇守两广10年间,通过种种行之有效的治理措施,使两广地区出现了前所未有的稳定和繁荣。但是,这些整顿也触动了权贵的既得利益,也引起了他们的激烈反扑,致秦竑一度免官下狱。在以内阁大学士王恕为首的百余名官员联名保奏下,秦竑免于处罚,被任命为南京户部尚书。
弘治十四年(1501),西北边境战事又起。蒙古铁骑大举侵入花马池(今陕西定边),在此大败明军后,进入平凉,西北地区为之震动。朝廷任命秦竑为户部尚书兼右副都御史,总制三边军务。当时,秦竑已有76岁高龄,他不顾自己年老体弱,星夜抵达固原,担负起了总制延绥、固原、宁夏三镇、镇守西北的艰巨任务。
秦竑到任后,一是察看了三镇形势,祭奠将士亡灵,奖赏殉国将领,抚恤烈士家属,惩治更换败军之将,指派新将领将其替换,鼓舞了士气,使军威再振;二是调配了三镇防务,强化了军事管理,修缮城廓,招徕商贾,繁荣经济;三是开垦荒田,屯垦助边,满足军队所需;四是修筑三边城堡,创制了“全胜战车”,战时御敌,平时运输,使西北边务大为整饬。史称秦竑“在事三年,四镇晏然,前后经略西陲者莫及” 。
弘治十七年(1504)秦竑以功加太子少保,奉召回朝。因年老体弱,秦竑多次向朝廷请求引退获准,于次年九月卒于故乡,享年80岁。死后,赠少保,谥号“襄毅”。
秦竑一生廉洁奉公。《明史·列传》评价他虽位至总制,常服皆布衣。成化年间,遭柳景诬陷下狱,皇帝令抄家时,只抄到几件破衣,宪宗叹道:秦竑贫穷如此,哪会是贪暴之官!
(于蕾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