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福(1363—1440),字如锡,号后乐翁,青州昌邑黄家辛戈人,明代德高望重的政治家,中越关系史上的关键人物,历事洪武、建文、永乐、洪熙、宣德、正统六朝。明洪武甲子科入贡,官至户部尚书。
黄福少年时代就有志于学问,入乡校后,刻苦读书。洪武十七年(1384),21岁时考中乡试,次年进入太学深造,学习期满后授开封府项城(今属河南省)主簿,开始仕途生涯。不久改任清源(今福建仙游县境)知县,升金吾前卫知事,后改任龙江右卫。洪武三十年(1398),黄福上书明太祖朱元璋议论当世之急务,明太祖读后,大为赞赏,破格升其为工部右侍郎,进入明政府中枢机构。
建文年间,黄福深受惠帝朱允炆信任。明成祖朱棣攻下南京后,部下将黄福列为惠帝亲信奸党,要求治罪于他。黄福回应道:“臣固应死,但目为奸党,则臣心不服。”朱棣素知黄福为人刚正不阿,让他官复原职,不久升任为工部尚书。永乐元年(1403),明成祖改北平为北京,准备迁都,派黄福前往北京拓建城池。永乐三年(1406)黄福前往天津负责储存粮饷,改任北京行部尚书。次年因犯事入狱,贬为事官。不久明军进攻安南,黄福官复原职,负责总督军饷,由此开始了他在安南(今越南北部)18年的为官经历。
永乐初年,安南权臣黎季犛杀死国王,立其儿子为王。为巩固地位,在国内大开杀戒,并不断派兵侵犯占城和云南、广西边地,致明南方边境动荡不安。黎氏政权不但对明朝多次警告置之不理,反而诱杀了逃往明朝的原安南国王之孙陈天平,进一步激化与明朝的矛盾。永乐四年(1406)明朝派大将朱能和张辅征伐安南,推翻了黎氏政权。战争结束后,明成祖接受了拥戴明朝的安南部分官员和地方耆老要求,将部分明军继续驻扎在安南 。永乐五年(1407),明廷将安南改为交趾,成立交趾布政使司,并任命工部尚书黄福以尚书衔兼掌布、按二司事,全权处理交趾事务。
黄福在安南上任后,积极与大将张辅沟通,主张以安抚和文治为治理安南的基本策略,采取怀柔的政策,安抚拥戴明朝的安南士绅,让百姓安居乐业。他采取种种措施,发展安南经济、文化,缓和民族矛盾,力求尽快让安南与中原地区融为一体。施政内容包含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政治上恢复因战争造成的混乱局面,稳定当地局势。遵照明成祖的指示,在安南境内发出告示:
陈氏诸王被弑者咸予赠谥……,宗族被害者赠官,军民死亡暴露者掩埋之。居官者仍其旧,与新除者参治。黎氏苛政一切蠲除,遭刑者悉放免。礼待高年硕德,鳏寡孤独无告者设养济院。怀才抱德者敦遣赴京。
告示废除了黎氏政权的苛政,减免了赋税,救济贫困民众,让受害者得以平反昭雪,地方官官复原职,得到了安南社会各阶层的拥护。为了巩固明朝在交趾的统治,黄福和张辅等人在当地积极访求“山林隐逸、明经博学、贤良方正、孝悌力田、聪明正直、廉能干济、练达吏事、精通书算、明习兵法及容貌魁岸、语言便利、膂力勇敢、阴阳术数、医药方脉诸人”,把他们举荐到内地做官或者学成后再回交趾为官。以上措施促进了内地与交趾的人才交流,部分人返回之后成为黄福依赖的力量。
第二,在经济上减轻赋税、保障粮食供给,开辟交通线路,鼓励商业贸易等措施。黄福向明朝廷上疏:“交趾赋税轻重不一,请酌定,务从轻省。” 永乐十二年(1414),黄福采取新的赋税政策,从简从轻征收赋税,刺激了当地居民开垦土地,减少了无业流民,稳定了社会秩序。
黄福在交趾地区还实行屯田和开中积盐。交趾刚刚平定,不少敌对残余势力继续负隅顽抗,明政府不得不派大量军队前来维护当地安全与稳定:“八年之内已有三变,而兵亦三加矣!” 为不加重交趾人民的负担,黄福在当地实行军屯。所谓“开中积盐,使商贾输粟,以广军储”,即鼓励商人输送粮食到边塞地区换取盐引,给予专利制度。军屯和开中积盐法的实行,减轻了当地人民赋税负担,保证了军队物资供应,稳定了交趾社会秩序。
为方便朝贡贸易和交趾与内地商贸往来,黄福还曾“循沪江北岸至钦州,设卫所,置驿站,以便往来”。驿站包括陆驿和水驿,加强了交趾和中央联系。
第三,普及文化教育,完善科举制度。黄福上任之后,立即下令在交趾布政司管辖范围内设立府、州、县儒学及阴阳学、医学、僧纲等学科,选拔优秀学生送到京城国子监深造培养。
为普及儒家传统文化知识,黄福还请求朝廷赐给各类书籍,积极完善交趾地区的科举制度。在当地举行乡试,中举者再到内地参加会试,考取进士。科举考试为当地选拔了一批优秀人才。黄福重视文化教育、用儒家思想感化人民的做法,对交趾社会产生了深远影响。宣德年间,明军撤出交趾后,黎氏政权恢复了安南国之名,明朝大部分制度都被废除,唯独黄福颁布的教育和科举制度完整地保存了下来,并得到了发展。
永乐十五年(1417),宦官马琪以镇守和监军的名义到达交趾,搜刮珍奇异宝,激起了当地人民反抗。黄福协助交趾将军平定叛乱,安抚民众,坚决抵制马琪的虐民行为。明成祖朱棣驾崩后,在明仁宗召黄福回京时,出现了“交人扶携走送,号泣不忍别”的感人场面。
洪熙元年(1425)黄福奉命回到京师,担任工部尚书兼詹事府詹事,此后辅助皇太子朱瞻基留居南京。仁宗驾崩后,明宣宗即位,命黄福营建献陵,工程完毕后,黄福上表乞归故里。
宣德元年(1426),因马琪等留守交趾的官吏实施暴政,激起交趾人民的反叛。明宣宗召黄福回京,再授工部尚书兼交趾二司之职。宣德二年(1427),黄福到达交趾时,明军已经大败,明宣宗做出了放弃交趾的决定,黄福只好随军撤退。黄福在鸡陵关被黎利军队俘虏。被俘后,黎氏军队给予黄福很高的礼遇,甚至官兵们还跪于黄福足下泣曰:“公,交民父母也,公不去,我曹不至此”。后黎军给黄福以银两,并以八抬大轿将黄福送出境外。黎利在给宣宗的表章中还称此事为“礼送贤良”。黄福这次返回交趾,使当地局势转危为安,归因于交趾民众对他的爱戴。
宣德四年(1429),黄福回朝之后督办漕运,宣宗采纳了他“足兵食,省役”的建议,并委任他为户部尚书。宣德七年(1432),黄福已年过七旬,宣宗见其年事已高,委任他为南京工部尚书,掌管南京兵部。
宣德十年(1435),明宣宗驾崩,英宗即位,同年二月,升黄福少保兼户部尚书,进阶光禄大夫,加赠三代。正统四年(1439)冬,黄福得重病,但仍坚持抱病主持公务。
正统五年(1440)正月初五,黄福于南京去世,时年78岁。三月,黄福灵柩离京返回昌邑故里,四月安葬。成化三年(1467),朝廷又加增黄福为太保,谥号“忠宣”,并在昌邑城内修建专祠,春秋致祭。
黄福从政50年,历任六朝。《明史·黄福传》赞誉他“公正廉恕,素孚于人。当官不为赫赫名,事微细无不谨。忧国忘家,老而弥笃。自奉甚约,妻子仅给衣食,所得俸禄,惟待宾客周匮乏而已”。他一生勤于学问,著有《后乐堂集》《安南事宜》《黄忠宣集》等。
(唐辉)
黄 福
黄福(1363—1440),字如锡,号后乐翁,青州昌邑黄家辛戈人,明代德高望重的政治家,中越关系史上的关键人物,历事洪武、建文、永乐、洪熙、宣德、正统六朝。明洪武甲子科入贡,官至户部尚书。
黄福少年时代就有志于学问,入乡校后,刻苦读书。洪武十七年(1384),21岁时考中乡试,次年进入太学深造,学习期满后授开封府项城(今属河南省)主簿,开始仕途生涯。不久改任清源(今福建仙游县境)知县,升金吾前卫知事,后改任龙江右卫。洪武三十年(1398),黄福上书明太祖朱元璋议论当世之急务,明太祖读后,大为赞赏,破格升其为工部右侍郎,进入明政府中枢机构。
建文年间,黄福深受惠帝朱允炆信任。明成祖朱棣攻下南京后,部下将黄福列为惠帝亲信奸党,要求治罪于他。黄福回应道:“臣固应死,但目为奸党,则臣心不服。”朱棣素知黄福为人刚正不阿,让他官复原职,不久升任为工部尚书。永乐元年(1403),明成祖改北平为北京,准备迁都,派黄福前往北京拓建城池。永乐三年(1406)黄福前往天津负责储存粮饷,改任北京行部尚书。次年因犯事入狱,贬为事官。不久明军进攻安南,黄福官复原职,负责总督军饷,由此开始了他在安南(今越南北部)18年的为官经历。
永乐初年,安南权臣黎季犛杀死国王,立其儿子为王。为巩固地位,在国内大开杀戒,并不断派兵侵犯占城和云南、广西边地,致明南方边境动荡不安。黎氏政权不但对明朝多次警告置之不理,反而诱杀了逃往明朝的原安南国王之孙陈天平,进一步激化与明朝的矛盾。永乐四年(1406)明朝派大将朱能和张辅征伐安南,推翻了黎氏政权。战争结束后,明成祖接受了拥戴明朝的安南部分官员和地方耆老要求,将部分明军继续驻扎在安南 。永乐五年(1407),明廷将安南改为交趾,成立交趾布政使司,并任命工部尚书黄福以尚书衔兼掌布、按二司事,全权处理交趾事务。
黄福在安南上任后,积极与大将张辅沟通,主张以安抚和文治为治理安南的基本策略,采取怀柔的政策,安抚拥戴明朝的安南士绅,让百姓安居乐业。他采取种种措施,发展安南经济、文化,缓和民族矛盾,力求尽快让安南与中原地区融为一体。施政内容包含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政治上恢复因战争造成的混乱局面,稳定当地局势。遵照明成祖的指示,在安南境内发出告示:
陈氏诸王被弑者咸予赠谥……,宗族被害者赠官,军民死亡暴露者掩埋之。居官者仍其旧,与新除者参治。黎氏苛政一切蠲除,遭刑者悉放免。礼待高年硕德,鳏寡孤独无告者设养济院。怀才抱德者敦遣赴京。
告示废除了黎氏政权的苛政,减免了赋税,救济贫困民众,让受害者得以平反昭雪,地方官官复原职,得到了安南社会各阶层的拥护。为了巩固明朝在交趾的统治,黄福和张辅等人在当地积极访求“山林隐逸、明经博学、贤良方正、孝悌力田、聪明正直、廉能干济、练达吏事、精通书算、明习兵法及容貌魁岸、语言便利、膂力勇敢、阴阳术数、医药方脉诸人”,把他们举荐到内地做官或者学成后再回交趾为官。以上措施促进了内地与交趾的人才交流,部分人返回之后成为黄福依赖的力量。
第二,在经济上减轻赋税、保障粮食供给,开辟交通线路,鼓励商业贸易等措施。黄福向明朝廷上疏:“交趾赋税轻重不一,请酌定,务从轻省。” 永乐十二年(1414),黄福采取新的赋税政策,从简从轻征收赋税,刺激了当地居民开垦土地,减少了无业流民,稳定了社会秩序。
黄福在交趾地区还实行屯田和开中积盐。交趾刚刚平定,不少敌对残余势力继续负隅顽抗,明政府不得不派大量军队前来维护当地安全与稳定:“八年之内已有三变,而兵亦三加矣!” 为不加重交趾人民的负担,黄福在当地实行军屯。所谓“开中积盐,使商贾输粟,以广军储”,即鼓励商人输送粮食到边塞地区换取盐引,给予专利制度。军屯和开中积盐法的实行,减轻了当地人民赋税负担,保证了军队物资供应,稳定了交趾社会秩序。
为方便朝贡贸易和交趾与内地商贸往来,黄福还曾“循沪江北岸至钦州,设卫所,置驿站,以便往来”。驿站包括陆驿和水驿,加强了交趾和中央联系。
第三,普及文化教育,完善科举制度。黄福上任之后,立即下令在交趾布政司管辖范围内设立府、州、县儒学及阴阳学、医学、僧纲等学科,选拔优秀学生送到京城国子监深造培养。
为普及儒家传统文化知识,黄福还请求朝廷赐给各类书籍,积极完善交趾地区的科举制度。在当地举行乡试,中举者再到内地参加会试,考取进士。科举考试为当地选拔了一批优秀人才。黄福重视文化教育、用儒家思想感化人民的做法,对交趾社会产生了深远影响。宣德年间,明军撤出交趾后,黎氏政权恢复了安南国之名,明朝大部分制度都被废除,唯独黄福颁布的教育和科举制度完整地保存了下来,并得到了发展。
永乐十五年(1417),宦官马琪以镇守和监军的名义到达交趾,搜刮珍奇异宝,激起了当地人民反抗。黄福协助交趾将军平定叛乱,安抚民众,坚决抵制马琪的虐民行为。明成祖朱棣驾崩后,在明仁宗召黄福回京时,出现了“交人扶携走送,号泣不忍别”的感人场面。
洪熙元年(1425)黄福奉命回到京师,担任工部尚书兼詹事府詹事,此后辅助皇太子朱瞻基留居南京。仁宗驾崩后,明宣宗即位,命黄福营建献陵,工程完毕后,黄福上表乞归故里。
宣德元年(1426),因马琪等留守交趾的官吏实施暴政,激起交趾人民的反叛。明宣宗召黄福回京,再授工部尚书兼交趾二司之职。宣德二年(1427),黄福到达交趾时,明军已经大败,明宣宗做出了放弃交趾的决定,黄福只好随军撤退。黄福在鸡陵关被黎利军队俘虏。被俘后,黎氏军队给予黄福很高的礼遇,甚至官兵们还跪于黄福足下泣曰:“公,交民父母也,公不去,我曹不至此”。后黎军给黄福以银两,并以八抬大轿将黄福送出境外。黎利在给宣宗的表章中还称此事为“礼送贤良”。黄福这次返回交趾,使当地局势转危为安,归因于交趾民众对他的爱戴。
宣德四年(1429),黄福回朝之后督办漕运,宣宗采纳了他“足兵食,省役”的建议,并委任他为户部尚书。宣德七年(1432),黄福已年过七旬,宣宗见其年事已高,委任他为南京工部尚书,掌管南京兵部。
宣德十年(1435),明宣宗驾崩,英宗即位,同年二月,升黄福少保兼户部尚书,进阶光禄大夫,加赠三代。正统四年(1439)冬,黄福得重病,但仍坚持抱病主持公务。
正统五年(1440)正月初五,黄福于南京去世,时年78岁。三月,黄福灵柩离京返回昌邑故里,四月安葬。成化三年(1467),朝廷又加增黄福为太保,谥号“忠宣”,并在昌邑城内修建专祠,春秋致祭。
黄福从政50年,历任六朝。《明史·黄福传》赞誉他“公正廉恕,素孚于人。当官不为赫赫名,事微细无不谨。忧国忘家,老而弥笃。自奉甚约,妻子仅给衣食,所得俸禄,惟待宾客周匮乏而已”。他一生勤于学问,著有《后乐堂集》《安南事宜》《黄忠宣集》等。
(唐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