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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晏(717—780),字士安,曹州南华(今山东东明)人,唐代著名的理财专家和经济改革家,信奉道教,幼时就以神童著称。

开元五年(717),唐王朝正处于一代盛世中,国富民安,繁荣稳定。童年的刘晏,聪敏好学,七八岁时就可吟诗作赋,出口成章。他的父亲刘知晦对他寄予厚望,希望他能出人头地,光宗耀祖。开元十三年(725),一个人生重大机遇向刘晏走来。这一年,唐玄宗东封泰山,当路过曹州时,刘晏被当地官员作为神童举荐。刘晏向玄宗进呈了自己所作,颂扬玄宗封禅盛世的《东封书》。玄宗御览之后,诧异非常,不相信年仅八岁的刘晏能做出如此好的文章。于是便让宰相张说当场出题,考察刘晏。刘晏应对自如、援笔立就。张说赞叹不已,立即向玄宗奏称,说刘晏是“国瑞也”。玄宗当即拜刘晏为秘书省正字,使他成为由士子出仕的最年幼的一位官员。刘晏以8岁幼龄,应秘书正字之职,为当时朝臣称道,而他也应邀交结,往来于公卿士大夫之中,号称“神童”,声名远播。
唐王朝在玄宗和正直大臣的共同治理下,延续着以往的繁盛与富庶。秘书省大量的典籍和博学多才的文人雅士,也为少年刘晏求学治学提供了极好的条件。在这种极好的社会和文化环境中,刘晏成长为年方二十四五岁的风华青年,正式跻身于仕途。《旧唐书·刘晏传》对他这一时期为官的记载十分简明,只说他是“累授夏县令,有能名”。刘晏在夏县的任职时间不详,在夏县他又参加了“举贤良方正”的制举考试,被举为贤良方正,转任温县县令。在温县,刘晏仍旧治理得相当出色,《新唐书?刘晏传》称其为“所至有惠利可纪,民皆刻石以传”。由于他有能名,有政绩,刘晏又从温县县令迁任朝中侍御史。侍御史为御史台的重要官员,虽品级只有从六品,但地位相当高。更为重要的是,只要被选任为侍御史,短期之内,便会另委重任。杜佑《通典》卷二十四所记:“凡侍御史之例,不出累月则迁登南省”。南省即尚书省,是政权核心所在。安史之乱爆发前,刘晏一直在朝中任侍御史一职。

天宝十四载(755),安史之乱爆发,唐王朝风雨飘摇,处于生死存亡之秋。叛军一路势如破竹,十月起兵,十二月便攻下东都洛阳。于次年六月攻克潼关,继续挥师西进,直捣长安。玄宗携太子、宠妃仓皇西逃,南行奔蜀。行至马嵬驿(今陕西兴平境),军士哗变杀杨国忠,并逼迫玄宗赐死杨贵妃。马嵬民众阻拦玄宗请留,玄宗不从。太子李亨留下,随即往朔州所在地灵武(今宁夏灵武),同年七月十二日即位,尊玄宗为太上皇,改元至德,是为肃宗。
在玄宗逃离长安的混乱中,刘晏也南下襄阳。他到襄阳不久,便有玄宗分派诸王子出任各地节度使之事,诏下之后,各王多未实际赴任,只有永王李璘赴山南东道上任。李璘辟用刘晏为部属,刘晏坚持不就。至德元载(756)十一月,肃宗任命刘晏为度支郎中兼侍御史,领江淮租庸事。刘晏受命之后,立即南下,行至吴郡(今江苏苏州)时,正值永王李璘谋反兴兵东下。吴郡太守兼江南东道采访使李希言派其部将元景曜及丹徒太守阎敬之领兵相拒;广陵长史兼淮南采访使李成式也派其部将李承庆率兵迎战。但纷纷失败,李希言南逃至刘晏所在的余杭(今浙江杭州)。一时间,永王所向披靡,“江淮大震”。李希言到余杭后,刘晏力陈余杭可守,并全力谋划,征发义兵,坚壁待敌。至德二载(757)二月,永王李璘失败,率兵奔逃,想进兵余杭,“问晏有备,遂自晋陵西走”。但刘晏始终不提自己的功劳。虽然刘晏低调避功,但肃宗还是因其功绩将他重用为余杭太守。至德二载(757)春末,刘晏离开余杭,被派往汝南(今河南汝南),任淮南西道节度使行军司马,不久又被擢升为彭原太守。彭原本为一般州郡,但因为它曾是肃宗行都,因此肃宗即位后即宣布彭原地位视同六雄,这是刘晏一次难得的擢升。大约乾元元年(758),刘晏又改任陇州刺史。乾元二年(759)四月,刘晏又由陇州移任华州刺史。同年末,刘晏成为河南尹。短短三年间,刘晏转移6个地方,移任6个官职。这反映出肃宗对刘晏的依赖与重视,也反映出在安史之乱中唐王朝与叛军较量的激烈与艰难。关键的地方需要杰出的人才,而刘晏恰恰是能堪当其重的人才。

在刘晏任河南尹之时,唐王朝主持财计的官员第五琦被贬为忠州刺史,宰相吕湮代其领度支使。上元元年(760)五月,宰相吕湮被罢相,贬为太子宾客。因“晏善治财利”,肃宗遂将刘晏召入中央,任为户部侍郎,充度支、铸钱、盐铁等使,不久又兼任京兆尹一职。这一新职务是中央利权所在,也是刘晏进入王朝中枢的开始。
刘晏入朝后,首先着手解决的是第五琦遗留下来的货币问题。当时开元通宝与乾元重宝、乾元重宝大钱三种货币并行,私铸难禁,物价腾涨。刘晏向肃宗建议新钱不便于民,应三品归一,统一币制。肃宗也认为可行,于是召集百官讨论,结果反对的人很多,货币问题当然不能得到解决。直到代宗即位后,才将货币均以一当十,解决了这一问题。这一次主管财计任上,未见他再有其他举措。此时的唐朝廷,李辅国与宰相们都忙于争权夺利,对刘晏并不欣赏。相反,还常存疑忌之心,掣肘之处时有发生。朝内形势如此,刘晏自然无法专心主持财计,倒是在京兆尹任上颇有政声。
上元二年(761)十一月,一件案子影响到刘晏的政治生涯。先是有人告发鸿胪卿康谦与史朝义相通,又连及司农卿严庄。这在当时是通敌罪,属谋反一类,因此二人被关入大牢,听候问审。刘晏作为京兆尹,为避免严庄内外联系,派官吏把守其家。严庄怀恨在心,在晋见肃宗时,诬陷刘晏向他泄露禁中机密。这本是一种莫须有的诬告,无法验证。可当时的宰相萧华对刘晏存有忌恨,于是把此事交给了御史台审理。主御史台者恰为酷吏敬羽,不会轻易放过刘晏。于是刘晏为“酷吏敬羽所构,贬通州刺史” 。
李辅国失势后,元载得势。朝中大权为程元振取得,但程元振是宦官,登不得朝堂,朝中之权元载志在必得。因财运转计一职繁苛琐碎,不利于自己争夺大权,故向代宗建议将刘晏召回,任命为户部侍郎兼京兆尹,充度支、转运、盐铁、铸钱等使。广德元年(763)初,又任命他为吏部尚书、同平章事、度支等使仍兼任,这样刘晏又跻身于宰相之列。刘晏以宰相身份支持财计转运,又与元载有旧谊,与程元振也建立了新的关系。看来一展鸿志,报效朝廷的时机到来了,但命运又与刘晏开了一个玩笑。唐王朝刚平定了史朝义,送走回纥,吐蕃便大举入侵。边将告急,程元振概不上奏,致使土蕃长驱直入,直逼长安。代宗仓皇出走,向陕州方向而去。代宗到陕州后,朝中上下都将此事变归咎于程元振,于是代宗下诏削程元振官爵,放归田里,不久流放江陵。待吐蕃退兵后,代宗返回长安,开始清算刘晏。广德三年(765)正月,刘晏“坐与程元振交通” 被罢相,为太子宾客。时隔两个月,元载又建议代宗召回刘晏,佐其处理财计庶务。代宗下诏,任命刘晏为东都、河南、江淮、山南等道转运使,接着又命他与节度使均节赋役,实际上是授予他财计转运全权。
刘晏的累贬又累任,并不是他本人有什么特殊背景,而是唐王朝经济重任非他莫属。遍观当时的朝中大臣,再也没有第二人比刘晏更能胜任此项工作。
漕运转输是唐王朝生死攸关的头等大事,安史之乱过后尤是如此。隋唐时代,随着江南经济的发展与人口增加,由江南转运而至的租赋逐渐增多。安史之乱爆发后,北方经济破坏严重,唐王朝对东南地区更是倚重。唐代,漕运东南财赋主要依靠东南运河水道,也就是经由江南河、山阳渎、通济渠、黄河砥柱以及关中漕渠,抵达长安,唐人谓之汴宋路。安史之乱中,汴宋路因战乱阻绝不通,改走襄汉路。但此道险阻重重,运力有限,无力支托起关中所需。这种情况下,只有重开东南水路,恢复汴宋漕运,才能挽救唐王朝。
刘晏受命之后,立即前往汴宋路沿途考察,沿途“凡所经历,必纠利病之由” 。到达江淮后,他便上书元载,详细分析了东南漕运的重要意义及其症结所在,并表明了自己整顿东南漕运的决心和意志。在元载的充分授权下,刘晏对东南漕运进行了大刀阔斧的整顿。
漕运之兴首先在于疏通河道。刘晏组织民工先后疏通了通济渠、山阳渎、江南河等淤塞河道,恢复了航运。刘晏又积极组织船只与船工,改民运为官运,建立新的漕运体系。其基本做法就是集中人力、物力,雇佣船工水师,建立专门的漕运船队。如此一来,漕运得以专门化,漕运效率也得到了最大限度的提高。
新型船队组建后,刘晏没有丝毫放松,又对以往的漕运方式进行了系统调整与变革。据《新唐书·食货志》的记载,他将东南漕运划为四段,原则是“江船不入汴,汴船不入河,河船不入渭。江南之运积扬州,汴河之运积河阳,河船之运积渭口,渭船之运入太仓”。刘晏设计的漕运段落,第一段自江南各地至扬州,又由扬州至清口(今江苏淮阴),这就是所谓的“江船不入汴”“江南之运积扬州”。第二段是自清江至河阴(今江南荥阳),即所谓的“汴船不入河”“汴河之运积河阳”,这一段与往年相比没有明显变化。第三段是自河阴直抵渭口(今陕西潼关)永丰仓,即所谓的“河船不入渭”“河船之运积渭口”,这是刘晏调整船运最为成功的一段。其中在解决三门一段的转运上,刘晏做得最为成功与出色。三门砥柱之险,历来被视为天险难渡,漕运过此,需采用陆运方式,陆运较之水运,耗费本来就大。更何况三门山一带陆路曲折险峻,两端又均为水路,需两次转搬,其间的耗费自然更大。三门水急滩险,又是逆水而上,必须有效地组织船上力量,与牵挽互相配合,漕运转输才能奏效。刘晏在扬州新造的漕船便派上了用场,运行在这段漕路上。这支船队相当庞大,共有2000艘。刘晏让他们每十船组成一个单元船队,每个船队有篙工50,牵夫300。这样算来,两千艘船共有200个单元船队,1万个篙工,6万个牵夫。为保障安全,刘晏又专门从巴蜀、襄汉调集麻和竹条,编为粗壮挽绳,定期更新。在刘晏的组织与调度下,这支河运船队,逐渐熟悉了整个水道,“未十年,人人习河险”“无升斗沉溺者”。
在刘晏的努力经营下,东南漕路很快得以恢复,漕转效率大大高于以往,漕转费用也大为降低。当刘晏组织的第一批漕粮抵达长安时,代宗欢欣不已,派卫士鼓乐,迎至东渭桥,又派中使慰劳道:“卿,朕酂侯也。” 将刘晏比作刘邦之萧何,一方面反映代宗对他的欣赏和赞美;另一方面也反映刘晏的功绩之大,的确名至实归。

大历元年(765)初,为了解决王朝财政的窘迫,唐代宗任命刘晏为户部尚书,都河南、淮南、江南、湖南、荆南、山南东道转运、常平、铸钱、盐铁等使,与第五琦分理天下财赋。自大历元年至大历五年(770),是刘晏与第五琦分理财赋的五年,也是刘晏统领东南财赋的辉煌时期。
从表象上看,唐王朝在安史之乱后所面临的经济问题,核心是赋入不继、入不敷出,而刘晏整顿东南财赋的首要任务便是如何增加赋入,解除唐王朝的财政窘迫。但从唐王朝的实际状况来看,整个王朝的经济危机是一种深层次的社会危机与制度危机。开元天宝时代,唐王朝已发生了结构性的经济危机,军费俸禄以及其他开支的增长幅度,远过于作为租庸调税基的国家应管人户的增长幅度。安史之乱后,唐王朝蓄积已久的财政危机全面爆发,当时虽然也采取了一系列应急措施来缓解这一危机,但都没有从根本上解决问题。
面对窘迫的财政危机,刘晏又具体采取了哪些措施呢?他一方面调整旧有的租庸调体系,在此体系下加征地税和青苗钱,并没有考虑从整体上改变租庸调的征收体系,当然收入也是有限的。另一方面他把目光主要放在了第五琦推广实施的榷盐法上,为此他进行了卓有成效的盐政改革,推行了一系列榷盐新制。新制主要有三项内容。第一项内容是在榷盐法中引入商人与商业机制,实行商运商销,取代第五琦的官运官销制。具体做法是政府在出盐之乡设置盐官,征收盐户所煮的盐,转卖给商人,政府因把榷税寓于批发价格之中,故能大获其利。第二项内容是严格查禁不法私盐和盐商。刘晏主要采取了两项措施。一是对生产环节严格控制;二是在交通要地设立巡院,缉捕贩私盐者。这两项举措收到了良好的效果,使做奸犯盗的人减少,保证了国家与合法盐商的丰额收入。第三项内容是发展盐业生产,加强生产管理。
通过以上三项改革内容,刘晏使食盐从生产到销售各个环节错落有致、相辅相成,有效地带动了榷盐制的实施,给唐王朝带来了巨大的财政收入。
漕运与财政改革成功后,刘晏所掌管的东南财赋在唐王朝的赋入收入中占据举足轻重的地位。但刘晏并没有因此而止,他利用所掌管的财赋政权,继续对唐王朝的税赋体系进行调整与改进。
继榷盐法后,他所推行的以常平法为核心的种种经营措施取得了极大的成就,常平法最早实行于战国时代,经济改革家李悝采取平籴和平粜,丰年籴之,饥年粜之,魏国因此国富兵强。唐初即在一些地方兴办常平仓,并没有常平盐官。玄宗开元年间,曾对常平仓进行扩充和整顿,其目的是平抑市场,并从中获利,达到“公私俱济”。在开元天宝年间,常平法发挥了巨大作用。安史之乱爆发后,常平法一度中断,广德年间由第五琦奏请恢复。大历年间,刘晏一直兼领东南地区的常平使,统一管理常平事务。为了有效地进行常平改革,刘晏发挥设在各地的盐铁巡院的作用,利用各道的巡院建立起一套严密高效的商情网,能够快速了解各地的市价情况。他本人又有着精明的经营头脑,他常常“自言如见钱流地上,每朝谒,马上以鞭算”。 这种做法为当时朝臣所不耻,而刘晏却怡然自得,的确令人佩服。就粮食而言,在刘晏的经营下,通过籴进粜出,政府获利丰厚。刘晏时代,仅各地常平积贮的粮食,就常年保持在三百万石左右。对粮食以外的籴和粜,刘晏也是因地制宜、互通有无。
刘晏以东南财赋强有力地支撑着唐王朝,愈来愈受到朝廷倚重。《新唐书·刘晏传》所称“大历时政因循,军国皆仰刘晏”并非虚言。刘晏本人又非常注重名节,勤于王事,因此在朝野上下声望颇高。当时的朝廷大臣往往竞修宅第,奢靡无度,刘晏的宅第却一直简陋异常。他本人饮食随意,不置媵妾,家务事都由家人自己动手。《国史补》上就称他“居便取安,不慕华屋;食取饱适,不务兼品;马取稳健,不择毛色”。刘晏的高尚节操与他每年源源不断地向中央所提供的财赋相辉映,更提高了他的声望。大历四年(769)以后,刘晏在唐中央政府中的职位是吏部尚书,东都、河南、江淮、湖南、荆南、山南东道转运使以及租庸、盐铁、铸钱、常平等使。由此可见刘晏在唐王朝中声望有多高,地位有多高。
大历十三年(778)十二月,代宗下诏以吏部尚书、转运盐铁等使刘晏为左仆射,知三铨及使职如故。至此,刘晏在唐王朝的地位达到了顶点,也是一生中最为辉煌的时期。

大历十四年(779)五月,代宗驾崩,德宗即位。德宗即位后,励精图治、雷厉风行,与代宗性格迥异。对于刘晏,德宗表现出充分的信重,把西部财赋之职赋予刘晏,即由刘晏判度支兼领西部财赋。这样,刘晏掌握了唐王朝财赋管理的全权。
对刘晏来说,德宗为他提供了更为宽阔的活动舞台和机会,自己虽已年过花甲,但“烈士暮年,壮心不已”,可以更好地去施展自己的才华与抱负。不过,与此同时,历史也为杨炎提供了新的机会与可能。这对于杨炎,对于刘晏,对于唐王朝都产生了重大影响。
大历十四年(779)八月,德宗新任命了两位宰相,一位是道州司马杨炎,另一位是怀州刺史乔琳。杨炎入相后,对积弊已深的租庸调法进行改革,实行著名的两税法,并把矛头对准了掌握利权的刘晏。对于杨炎的突然复出,刘晏并没有多少心理准备,对刘晏更为不利的还有德宗对他的信任发生了动摇。德宗为政,也想励精图治,但为人疑心很重,刚愎自用。德宗对刘晏不信任主要原因是刘晏为前朝重臣,久掌利权人权,势力强盛,举足轻重。
待两税法颁行后,杨炎以财赋管理体系理应调整为名,向德宗建议:“尚书省,国政之本,比置诸使,分夺其权,今宜复旧。” 要将刘晏所掌诸使之权收归尚书省。德宗接纳其建议,于建中元年(780)元月二十九日,下《令天下钱谷归尚书省诏》,罢刘晏利权。不到一个月,杨炎又上奏德宗,称刘晏“坐新故所交薄物抗谬”,德宗下令贬刘晏为忠州刺史。为了进一步构陷刘晏,杨炎举荐依附于己的庾准为荆南节度使。庾准到荆南后,便开始罗织刘晏罪名,上书德宗。德宗看后震怒,命杨炎派人到忠州彻查。建中元年(780)七月,德宗遂密遣中使至忠州将刘晏缢杀。19天后方颁下赐死诏书,天下哗然。刘晏被杀之后,其家属被发配岭南,其他官吏连坐者数十人。
刘晏被杀,“天下冤之”。唐王朝不仅失去了栋梁,唐德宗更是大失人心、自坏长城。激烈的政治斗争又使唐王朝政坛陷入跌宕起伏之中,各强藩大镇对抗朝廷,演变成“四镇之乱”。唐王朝又陷入了安史之乱以来最严重的危机之中。
这期间由于王朝形势的好转与稳定,君臣上下开始对建中年间的这场动荡以及刘晏、杨炎、卢杞诸位重臣进行认真的回顾与讨论。
在兴元年间,德宗已经认识到对刘晏的不公,特准归葬。贞元五年(789),任用刘晏之子刘执经为太常博士,少子字经为秘书郎。执经上表请求削官赠父,德宗特追赠刘晏为郑州刺史,后又加赠司徒。刘晏的冤构得以昭雪,生前荣誉也得以追回。
这期间,刘晏的故吏陈谏曾专门撰文评述刘晏之功,认为是“管、萧之亚”。北宋司马光在《资治通鉴》中称“晏有精力,多机智,变通有无,曲尽其妙”,又称“晏为人勤力,事无闲剧,必于一日之中决之,不使留宿。后来言财利者,皆莫能及之”,又言“中国多故,戎狄每岁犯边,所在宿重在,仰给县官,所费不赀,皆倚办于晏”。认为刘晏是理财方面的能家,此后的理财官员无法与之相比。
(董海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