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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玉(1906—1986),原名李兴唐,山西省崞县人。抗日战争时期历任山东省委书记、中共中央山东分局委员、山东纵队政委、山东省战时工作推行委员会主任委员、山东省政府主席。
黎玉1925年参加革命,1926年加入中国共产党,1929年考入北平大学法政学院。曾任中共北平市政工作委员会书记、天津市委代理书记、直中特委书记。1934年5月,他以中共河北省委巡视员的身份前往直南工作,先后兼任中共直南特委、冀鲁边区特委书记。此时的河北省委和中共北方局合署办公,对省外称北方局,对本省即为河北省委。
大革命失败后,中共山东党组织从1929年到1933年连续多次遭到敌人破坏。1936年4月,黎玉带着北方局的重托,只身一人来到济南。5月1日,组建了中共山东省委,黎玉任书记,赵健民任组织部长兼济南市委书记,林浩任宣传部长。到抗日战争前夕,全省与省委有联系的党员发展到近2000人,为山东抗日战争准备了骨干力量。1937年4月,黎玉接到中共北方局的通知,要他到延安参加党的全国代表会议(当时称苏区代表会议)和白区工作会议。在延安开会期间,黎玉向中央组织部门汇报了山东党组织恢复的情况。中央同意黎玉调张霖之到山东工作的请求,指示山东省委,以后就用山东省委的名义开展工作。
会议结束后,黎玉迅速返回山东,途中抗日战争全面爆发。黎玉于7月中旬回到济南后,立即召开省委工作会议,传达了党的苏区代表会议、白区工作会议精神,同时,宣布了中共中央的决定:山东省委领导机构由黎玉、林浩、张霖之组成,黎玉任书记,张霖之任组织部长,林浩任宣传部长,景晓村任秘书长。会后,山东省委全面投入到领导全省人民抗战工作之中。
抗日战争全面爆发后,黎玉配合中央派来的张经武等人积极做国民党山东省政府主席韩复榘的工作,促使数十名被捕的前省委负责人和共产党员出狱,增加了山东抗日斗争的领导力量。面对平津失陷、日军大举南侵的危机,山东省委以救国团体的名义召开群众大会,敦促韩复榘抗战,并多次秘密召开会议,讨论如何领导抗日游击战争问题。黎玉主持制定了《抗日救国十大纲领》,号召共产党员响应北方局号召,“脱下长衫,到游击队去”。
9月下旬,中共北方局在太原召开山西、河北、山东、绥远等省省委和山西、河北部分特委及八路军驻太原办事处负责人会议。黎玉在会上报告了山东的情况,并要求上级派党政干部到山东工作。会议根据中共中央指示精神,研究部署了广泛开展游击战争、建立敌后抗日根据地等项工作。由于山东局势严峻,需要立即部署发动武装起义,因而不等会议结束,黎玉便连夜返回济南。
9月30日,在日军大举进犯山东之时,省委遵照《抗日救国十大纲领》的规定,根据山东的实际情况,制定出了组织和发动抗日游击队的十大纲领和分区发动武装起义计划,将全省划分了十几个地区,可控制全省的东、西、南、北、中。在起义部队的数量上,要求发动成立10个军或支队。1937年12月下旬,日军分两路渡过黄河,短时间内山东大部沦陷。在此前后,中共山东省委先后发动了十几次武装起义,著名的有冀鲁边、鲁西北、天福山、黑铁山、牛头镇、徂徕山、泰西、滨海、鲁南、湖西起义等,建立起10多支抗日武装队伍。黎玉亲自领导了徂徕山抗日武装起义,成立八路军山东抗日游击第四支队,黎玉任政委。
山东各地的抗日武装建立后,军政干部缺乏,武器落后,战斗经验不足,加之兵员多为农民和争取过来的地方武装,政治素质亟待提高。因此,在1938年2月底的省委刘杜会议上决定,黎玉去延安向中共中央、毛泽东请示汇报工作时,请求增派干部和八路军主力。黎玉到延安后,先后向毛泽东、张闻天和刘少奇汇报了山东党组织和抗日游击队的情况。中共中央决定派一批干部到山东,以加强山东抗战的领导力量。
1938年8月,中共中央派黎玉、张经武等率抗日军政大学、陕北公学毕业的学员和一部分红军干部、原白区工作干部近200人来山东工作。12月,中共中央根据抗战形势的变化,决定将中共苏鲁豫皖边区省委改为中共山东分局,郭洪涛、张经武、黎玉为委员;郭洪涛任书记,程照轩任组织部长,孙陶林任宣传部长,郭子化任统战部长,刘居英任社会部长。1939年5月至下半年,中共北方局曾一度决定山东分局扩大为苏鲁皖分局,以郭洪涛、朱瑞、徐向前、罗荣桓、陈光、黎玉、张经武、彭雪枫为委员,郭洪涛为书记。
在山东分局成立的同时,12月27日,山东纵队在沂水县王庄宣布成立,张经武任指挥,黎玉任政治委员,江华任政治部主任,王彬任参谋长。时山东纵队共辖l0个支队又3个团,共2.45万人,另有地方武装1万余人,标志着山东人民起义武装已由若干分散的游击队成为在战略上统一指挥的游击兵团。山东纵队成立后,一方面指挥各部队配合地方党政机关发动组织群众,发展地方武装,建立抗日民主政权;一方面广泛开展游击战争,打击日伪军。
l940年后,山东抗日根据地政权建设工作进展加快,到7月,山东抗日根据地内成立了1个行政主任公署、9个专员公署、66个县级抗日民主政府及300多个区乡抗日政府。各行署主任、专员、县长及186个区的区长为民主选举产生。还成立了l个行政区参议会、8个专区参议会和47个县参议会。
7月26日,山东省各界救国联合会成立大会等四个大会的联合大会,在沂南县青驼寺隆重开幕。到会代表300余人。大会历时1个月,黎玉作了《论山东目前投降与反投降的斗争》的报告。大会一致否定了国民党圈定的所谓山东出席国大的代表,经过充分酝酿,选举于学忠、徐向前、朱瑞、黎玉、罗荣桓、范明枢、李澄之、亓养斋、牟中珩等61人为代表山东民意的国大代表。在联合大会期间,山东省民众总动员委员会、山东省妇女救国总会、山东文化界救亡协会总会分别举行成立大会,讨论通过了各总会的章程、纲领,选举出各总会的负责人。联合大会制定了《山东省战时工作推行委员会组织大纲》,选举成立了全省统一的权力机关——山东省战时工作推行委员会(简称省战工会)。张经武、李澄之、黎玉、罗舜初等23人当选为委员。省战工会下设政治、军事、财政经济、教育、民众动员5个组,黎玉为首席组长(1941年3月,首席组长改称为主任委员)。山东省统一的抗日民主政权的成立和各级抗日民主政权的建立,标志着山东抗日根据地正式形成。
省战工会成立后,在黎玉的主持下,制定了《山东省战时施政纲领》,并经山东省临时参议会颁布实施。施政纲领要求,要坚持抗战统一战线,发展根据地,实行民主政治,发展经济,改善人民生活,促进新民主主义文化事业发展,广泛组织工农、妇女、青年,厉行锄奸政策。民主政权立法工作初步展开,诸如《减租减息暂行条例》《人权保障条例》《山东省惩治贪污暂行条例》《优待抗日军人家属条例》《货物税征收施行细则》及其他贸易条例相继颁发。山东各地抗日民主政权建设迅猛发展。到l940年底,山东抗日民主政权已有2个行政主任公署、l0个专员公署和79个县政府,管辖范围达3.6万平方公里,人口1200余万。各级抗日民主政权成立后,根据地发展具备了可靠的组织保证。抗日民主政权的广泛建立,缩小了日伪政权区域,粉碎了日伪全面占领山东的阴谋,增强了人民抗战的信心。抗日民主政权实行新民主主义政纲,领导根据地人民进行抗日斗争,发展经济,改善生活,恢复发展文化教育,各项工作取得很大进步。
随着全省各级民主政权工作的蓬勃开展,省战工会威信不断提高,行政领导职能进一步加强。1943年8月20日,黎玉向省临参会一届二次大会作施政报告。报告在对山东抗日民主政权建设进行初步总结的基础上,提出了今后基本建设方案和具体奋斗目标。9月10日,省战时工作推行委员会改称省战时行政委员会(简称省政委会),进一步完善了政权职能。黎玉连任主任委员。
自从省级政权成立后,黎玉以极大精力抓政权建设。他认为,战胜敌人的经济封锁,粉碎日军以战养战的企图,就要建设好根据地的财政经济。为此,他相继主持制定了上百条建设和发展山东抗日根据地的法令法规,促进了根据地的财经、经济、生产、贸易和教育事业的发展。
加强财经、经济工作。从1941年到l943年上半年,由于日军在“扫荡”中实行“三光”政策和对根据地分割、压缩、封锁,加之连年自然灾害,山东抗日根据地的财力、物力受到巨大消耗和损失,在财政、经济方面遇到了严重困难。创造敌后抗日游击战争赖以坚持和根据地军民赖以生存的物质条件,成为与对敌斗争同等重要的工作。中共山东分局和省战工会在开展减租减息的同时,根据毛泽东提出的“发展经济,保障供给”的财政经济工作的总方针,采取一系列有力措施,发展经济,加强财政工作,胜利地渡过了难关。
1941年7月,省战工会要求在财政工作方面做到:统一税收、田赋收入为国家收入;严格建立预决算制度;整理田赋,纠正地多赋少、地少赋多、有地无赋、有赋无地的弊病;整理税收;确定统筹统支、使用粮票的供给制度;执行保护法币、抵制伪钞、调节金融、刺激生产的货币政策。同时要求在生产建设方面做到加强农业生产,发展手工业和家庭手工业,发展商业,发展各种合作社。1942年1月,省战工会财政处发出《关于1942年财政工作的指示》,要求各地区从艰苦奋斗中闯出一条血路,以克服困难。在财政方面,首先实行了统收统支。省战工会确定,财政收入项目为田赋、税收、矿务税、契税、司法行政罚金、官产收入、公营企业盈余、杂项收入,其中田赋、税收为主要的收入项目。同时取消苛捐杂税、零星税收40余种,在征收办法上废除了中间剥削。省战工会确定支出分为军费、行政费、群众团体补助费,并划分省款与地方款的界限。同时建立了预决算、会计、审计、金库、开支报销、解缴等制度。这些制度的确立,保证了抗日经费,减轻了民众负担。
1943年,山东分局决定,在全省建立各级工商管理局,在分局和省政委会指导下,全面领导对敌经济斗争,发展经济,保障供给,为战争服务,为群众服务。黎玉主持领导了山东抗日根据地的各项事业发展和对敌经济斗争工作。
发展经济建设工作。一是开展大生产运动。山东抗日根据地各地区根据实际情况,努力开垦荒地,增加生产。清河区的垦区l942年开荒44万亩,较l941年扩大耕地4倍。胶东区1942年开荒3.6万余亩。同时,各地区掘井开渠,发展水利灌溉。几年中,胶东区掘井约5.7万口,修河约700公里,筑堤约l.3万公里。在发展农业生产中,各地组织代耕换工、互助组,调剂人力畜力,对发展生产起了很大作用。二是发展纺织手工业、生活日用品工业和渔盐业生产。在发展纺织手工业方面,1942年山东抗日根据地获得了巨大成绩。胶东区1年纺纱6.56万斤,织布25万匹(每匹2丈),布匹可满足胶东军民需要的四分之一;鲁中区l年织布1.933万匹,滨海区l年织布2.2516万匹,均可满足军队需要。在发展生活日用品方面,各地建造了肥皂厂、牙粉厂、毛巾厂、鞋袜厂、印刷厂、造纸厂等,生产了大量日用品。1942年胶东区生产肥皂l4万条,鲁中区生产肥皂4万条,滨海区生产肥皂5万条。由于滨海、胶东等地区处于沿海地带,所以致力于盐业和渔业的生产,胶东区1942年产盐644万余担,有渔船3272条。三是开展货币斗争。1943年7月起,山东分局发出《关于停用法币的指示》,在山东抗日根据地逐步禁用法币,北海银行发行的北海币为本币。经过不懈努力,1943年,至少有6亿法币被逐出根据地市场;1945年,又将几十亿伪币排挤出市场。北海币发行量迅速扩大,1945年达到10亿元,独立自主的本币市场完全建立。四是加强贸易改革和管理。取消以货易货政策,实行掌握食盐、花生油等重要物资,严密管理,组织有利输出;在根据地内部实行贸易自由政策;改革公营工厂管理体制,大力发展公营经济;完善财政、税收制度,增加财政收入,改善人民生活。
发展教育事业。省战工会坚持把发展教育事业作为根据地建设的中心工作之一。自1941年开始,陆续制定颁发了有关文化教育方面的制度、规章和条例,使文教工作制度建设不断完善。1941年4月,召开全省第一次教育工作会议,对于纠正轻视教育工作的倾向,加强省、区、县教育行政工作的领导,进一步明确新民主主义教育的方针、原则等,产生了重要作用。小学教育日益走向正规化。省政委会要求:每村建立1处小学,每乡建立l处中心小学。小学教育的基本目标是:启发儿童民族意识,训练儿童抗战技能,增进儿童基本知识,提高儿童学习能力,养成儿童劳动习惯,启发儿童生产热忱,培养儿童服务精神。从1941年开始,小学教育在各地区均取得较快发展,在一些中心根据地发展更为迅速。“庄户学”是小学教育的新创造,在滨海等地得到重视和提倡。中等教育得到发展。省政委会要求:1个专区必须设立1处中等学校,有条件的可设公学,l个行政区设立l处公学。教育内容除一般文化课程外,均开设抗战理论、军事训练、民众运动、社会科学概论等课程并要求学校参加抗战、生产、社会服务活动。胶东区的中等教育发展较快,计有l3所中等学校。其他地区一般有l至2所中等学校。中等教育一方面培养了广大基础文化人才,另一方面向党政军各部门、各行业输送了大量急需人才,成为培养干部的重要补充形式。社会教育也得到进一步发展。1940年12月省战工会颁发的战时国民教育方案,确定社会教育的基本形式是:县设民众教育馆,区、乡设中心俱乐部,村设俱乐部。要求广泛开办识字班、夜校、补习学校、短期训练班,设立图书馆,组织流动图书馆等。在社会教育开展过程中,各地抗日民主政府、群众团体不断加强组织,进行指导,从而在抗日根据地形成了全民性的学文化热潮。每年开展的冬学运动,规模一年比一年大。后来,季节性的冬学改为常年性的民校。社会教育把文化教育和抗战教育、政治教育结合起来,与各项实际工作结合起来,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从1941年至1943年,是山东抗日根据地最艰难的时期,日伪顽的合流、疯狂“扫荡”、连年灾害,给山东军民造成极大困难。在中共中央的领导下,黎玉与山东分局、省政委会领导人紧密团结,依靠、组织山东人民,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切实开展减租减息、整风、大生产运动,采取得力对策,粉碎了日军一次次残酷“扫荡”,黎玉也在对崮峪反“扫荡”中负伤。经过山东军民的浴血奋战,1943年7月后,终于取得了对敌斗争的优势,山东八路军逐渐从守势转入攻势。1945年8月,山东军民分5路大军展开大反攻,山东人民和全国人民一道,终于迎来了八年抗战的最后胜利。到抗战胜利时,山东八路军正规部队已发展到27万人,山东抗日根据地拥有2400万人口和12.5万平方公里土地;共有5个行政公署、22个专署、127个县级政府;党员总数由抗战初期的2000余人发展到20余万人。1945年8月13日,山东战时行政委员会改为山东省政府,黎玉任主席。
黎玉为领导抗战初期全省抗日武装起义、创建山东抗日武装,为创建、巩固和全面建设山东抗日根据地作出了卓越贡献。
抗日战争胜利后,中共中央根据国民党政府试图发动内战的形势,作出了“向北发展,向南防御”的指示,山东八路军主力挺进东北,新四军北上山东。山东军区8个主力师6万人、6000余名干部大举北上。
1945年12月起,新四军陆续抵山东。此后黎玉先后任中共华东中央局副书记、新四军军部兼山东军区副政委。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黎玉历任上海市委秘书长,一机部副部长,农机部、八机部常务副部长、党组副书记,是全国政协第三、五、六届常委,中共中央顾问委员会委员。1986年5月30日,黎玉在北京逝世。
(臧济红)